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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狼防止狼吃羊的闹剧:中共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张三一言为了写这篇文章,我搜集了几十篇有关“特殊利益集团”的文章,结果是全部内容相同。 什么是特殊利益集团?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只是说:采取具体措施抑制和防范“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 因而要求对侵害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和谐的“特殊利益集团”保持高度警。并没给“特殊利益集团”出具体明确的界定。 喉舌和御用学者专家统一腔调的解释,可总括如下:某些垄断行业演变成“特殊利益集团”。一是“垄断性”:左右市场价格的行业垄断集团。二是“排他性、自利性”:排他性、自利性的损害和掠夺广大百姓利益的集团。三是“狭隘性”:狭隘性的破坏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集团。 首先看看中共治下有没有利益集团? 按刘军宁的分析:没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 没有的理由:因为“利益集团有两大特征:一是有组织的,二是纯民间的。”“承认人的利益,就意味着承认人们追求与扞卫自身利益的权利。在追求和扞卫利益的过程中,相同利益的追求者志同道合,形成利益集团。”“现在根本不存在利益集团所需的法律和制度条件。按照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所有的社团必须挂靠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监督和领导。”形成不了利益集团。 并且指出:“帮助弱势群体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鼓励他们组织起来,结成利益集团。” 刘军宁更进一步认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利益集团,但是,有“权势分利集团”。“权势分利集团”是这样的东西:“许多大型国企就是最典型的权势分利集团。它们之所以占据强势地位并表现出集团性,是因为它们与党政权力有着密切关系,甚至是牢固的结盟关系。权势分利集团有组织,以地区、部门为势力范围,以行业利益为纽带;有“执照”,依托党政权力使用和占有经济资源和商业利益,靠权力分利,是权力和纳税人的钱堆起来的巨无霸。这些权势分利集团具有浓厚的寡头色彩,它们排斥民间力量参与竞争,妨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依托权力无节制地强化其寡头垄断地位。这些权势分利集团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产生,官商完全一体。他们的主管今天是企业的当家人,明天就可能是高官,后天又是银行家。在中国,这些权势分利集团所向披靡,它们最有能力向决策者施加压力,利益最有保障。” 我完全同意刘军宁的符合事实和逻辑的分析和结论。不过,我觉得还不够充足,需要补充一下。为了方便,在这里我把刘军宁的“权势分利集团”=中共的“特殊利益集团”。 按照中共喉舌御用文人给出的特殊利益集团三个标准检验,中共自身就百分之一百符合条件,所以,中共是百分之一百的特殊利益集团──总特殊利益集团。 一是“垄断性”。中共自定宪法规定,他垄断了全国由中央到居民小组的政权(权力);垄断了国家、民族、人民(只准他代表);垄断了全国经齐命脉(一个没有依法登记的非法共产党,可以控制全国财富,可以不经任何法律手续任意挥霍公帑);垄断了十三亿人民说话的“代表权”;…;…它绝对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垄断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等权力的托拉斯集团,它垄断全国的一切,它左右全国全民的一切。 请问,当今世上有那一个党有这么高大全的垄断能量? 二是“排他性、自利性”。除了共产党和它属下(组建或被驯服)的组织,外,绝对排除其他一切党控外的民间组织。它搞政治运动杀死、伤害数以亿计的民众;它饿死几千万人还不准未死者哭;它开坦克大炮屠杀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的中国学生;它不准人民说话;它不准民间维权;它网禁;它以言治罪…;… 请问,这算不算是损害人民? 它用黑社会手段抢田掠地;它结成全国性全党性的贪污腐败网,尽情掠夺国富民脂;作为一个政党无限制地挥霍国家财产…;… 请问这算不算是自利性的疯狂掠夺? 三是“狭隘性”。且不多说,单表一事:原国家卫生副部长殷大奎,在9月16日一次高峰论坛披露的数字:中国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中科院调查报告)。 请问,这算不算狭隘性的破坏公平正义?这样的社会能够和谐吗? 按中共喉舌御用文人三个标准量度,中共是中国的总特殊利益集团,没有一分一毫差错。 用共产党假大空词典定义,特殊利益集团是“非党性质”的。它是垄断性行业、排他性、自利性的损害和掠夺广大百姓利益的、狭隘性的破坏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谋私利集团。在共产党假大空词典中,“人民”=共产党,所以损害和掠夺“人民”就是反对共产党。反特殊利益集团终极目的和最后要求是消除所有反对现掌权者的力量──包括党内的和非党的力量。 按常人用的词典只可以作如前所述的解释。中央是总特殊利益集团,地方和部门就是二级特殊利益集团,依次为三、四…级特殊利益集团,最后的是村和居委会的细胞特殊利益集团。 请注意,“特殊利益集团”是中共的属性;它是一党专政的一个铜钱的两个面。所以,特殊利益与中共同生,只能与中共的一党专政同亡。 中共提出提防特殊利益集团用意到底是什么呢? 其一,是为了舒缓全民对顶级和各级特殊利益集团的怨恨;收卖人心。 其二,为胡提的和谐论增添色彩,以显当今圣上的英明伟大正确。 为此,提出提防特殊利益集团的口号。这口号的意思是,狼王要提防下面的狼有吃羊这个特殊利益的行为。 你信吗? 你若信了它说得天花乱坠、冠冕堂皇的话,你一定又一次上当。 请想一下,狼不吃羊,狼,包括那只狼王,还能生存吗?共产党没有了“特殊利益”,特别是特殊权力,它还能是共产党吗? 一句话,共产党反特殊利益集团,又是一句骗己骗人的假大空口号。 那么,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结局会如何呢? 答案是:在反一轮预定的“贪污腐败高官”后,在胡权力在掌权定当后,在哄哄轰轰热闹一轮后,必定不了了之。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明年今日比今年今日更贪污腐败! 2006/10/28 易大旗:后极权与失语者某日偶尔看到凤凰卫视《铿锵三人行》,是在谈大陆的“知识分子”问题,原来其中的特约嘉宾竟是《读书》的主编汪晖。我久闻汪晖是新左派的领军人物,后又听到江湖传闻,由香港某巨富襄助的百万元巨奖“长江《读书》奖”,明明读者评选奖的榜首为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而《读书》杂志和评委会因顾忌当局会因之不悦,竟然昧着良心推倒重来,硬是把一位“新左派”的首脑人物的著作扶为魁首,一举摘取百万巨奖,导致士林哗然,于是各方要求公布原始选票,却遭《读书》杂志坚拒。而此位立地成富者是谁?好像就是汪晖吧。
撇开那些蜗角虚名和铜臭故事不提,我倒很想听听汪公是如何纵横评说知识分子的,听着听着,却不得要领,反而是《铿锵三人行》里的另一常客提过一句:知识分子的社会良心和现实批判的传统角色。但汪晖没有正面回应,主持人窦文涛也没有跟进,于是大家也就避而不谈了。然而咂品之下,汪晖亦非完全没有说及这话题,他说的(大意)是:现在的知识分子和以前的概念不一样了,发生了很大的分化,一部分进入体制内,从内部起作用;另一部分下海了,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汪晖接着说,《读书》带头搞起“三农问题”的讨论,在全国激起很大反响,此外《读书》还搞过几个重大话题的探讨(他没细说),也都很轰动。在我听来,他的意思是,传统的批判现实、秉持公义的知识分子风骨,已让位于做“实事”,探讨实际问题。听去不无道理,但“少谈主义,多研究问题”是否就能取代了知识分子的道德良心和担当精神?就拿“三农”问题而论,它是市场经济不健全的并发症,还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政治专制主义的恶性溃疡?归根到底,离不开对中国现状的判断,这是一个行进中的市场经济时代,还是一个市场经济畸形发育和不变的政治专制的混合型“后极权时代”?故此我听来听去,一场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末了也没有真正谈及知识分子的问题。
知识分子为社会良心的象征,这在中国本无例外。不过,五七年反右敲断了中国士人的脊梁骨,之后更是漫长的政治高压和精神恐怖年代,彼时的社会良心不是“被狗吃了”,而是被镣铐枷死了。然而知识分子对真理、良知、正义与社会公正的追求,毕竟是先贤传下来的精神道统,尽管气若游丝,却不绝如缕,恍如永不枯涸的泉眼,冰封之下,于无声处,仍有林昭、顾准、遇罗克、张志新等思想志士穿透铁幕的呐喊……及至严寒稍退,解冻的春潮顷刻又泛过了专制的高坝。“后文革时代”就是生机复苏的阳春季节,在集权政治的裂缝里,长出了一片葱绿的思想苗芽。殊想不到,在“后文革时期”看上去已日趋驯良的专制巨兽,竟以“前极权主义”的最凶残的暴力方式猝然终结了这个时代。 十七年来,枪炮声未尝远去,坦克的履带依然辗压着中国人的中枢神经。在这个冗长而沉闷的“后极权时代”,中国士人的精神状态出现了与“前极权时代”迥然不同的变化,几乎所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都染上“集体失语症”,他们普遍回避了批判社会,针砭现实的道德责任。如滔滔浊流一般的贪污腐败、贫富不均、滥权枉法、吏治黑暗、无官不贪、无富不奸、私德荡然、公德崩溃、坊间百姓失落了诚信而政府更毫无公信力……这是一个散发着霉烂朽败气息的社会,而面对着它,中国的知识精英却“失语”多时矣。这种人文景观,便成了江、胡两朝年的特征。究其因,除了六四梦魇的暴力威慑之外,不能不提及统治者行之有效的“赎买政策”。 九十年代起,中共对知识分子的物质待遇作了很多调整,从评定职称、提高薪酬、附加各种津贴和待遇、房屋分配和内部价格售房,医疗、用车或用车津贴…..总之,大陆作为森严的等级社会,也让知识分子分一杯羹,进入这个等级体制之内。当然,仅限于安分守己的人,凡是胆敢拂政权逆鳞的,则扫地出门,若论人身囚禁那只是最后手段,首先是让你“不称臣者不得食”。而在中国大陆这非驴非马的半截子市场化商品化社会里,生活的压力,致令“君子谋道不谋”、“从道不从君”的精神道统发生了蜕变。党垄断着从公共权力到经济命脉等一切资源,唯一未能掠去的是知识分子的道德资源,自江泽民时代始,中国士人对社会公义的关怀的确被大大稀释了。现实是严酷的,叛逆者在体制内难觅生路,体制外也断难存活,因为这个政权君临一切,任何民间企业、机构、单位也在中共的“鹰眼”之下,要仰权贵的鼻息。哪怕百分百的民营企业,在目下的中国就要百分百地依附权力。思想异议人士的存活空间可有立锥之地?更绝的是,胡锦涛还要订立打上“新政”印记的戒律,此份红头文件严苛地切断了所有官办、民营企业与民间团体及人士的经济支持。民间学者提出“公共知识分子”概念,并撰文登载于《南方周末》,旋即遭《解放日报》评论员文章大张挞伐,指斥为“挑拨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此篇大批判檄文日前还受到该报嘉奖,列为年度“获奖”之文。 来自网络民间言说的“公共知识分子”概念,何以触痛了专制政治的敏感神经丛?如哈维尔所言:“假如社会的支柱是在谎言中生活,那么在真话中生活必然是对它最根本的威胁。正因为如此,这种罪行受到的惩罚比任何其他罪行更严厉。” 人说“高薪养廉”,大陆却是“高薪养奴”。于是人们便得睹奇观,一些“知识分子人渣”迅速泛起,六四之后曾名噪一时的何新,已非万人唾骂的孤单例子,现时这种“知识奴才”一抓一大把,如大学教授韩德强,为集权体制鸣锣开道之余,更呵斥批判专制、追求民主的异见人士:“做人要讲良心,我们不能吃着人家的,用着人家的,住着人家的,却一天到晚咒骂人家的十八代祖宗,恨不得把人家从坟墓里刨出来鞭尸。”还有《切.格瓦拉》话剧的作者之一黄纪苏,他在讴歌革命英雄之余,又攻击持自由主义立场的知识分子,喻之为“玩反极权的蹦极跳”,他也认为批判当权者的异议人士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甚至鼓吹把异议人士都流放国外去当“活烈士”。类似人物还有清华大学的旷新年等。他们有的是极权统治者的家臣,有的则是食客。然而,要说奴才一族人丁兴旺,那也太过抬举了他们。知识分子的道德退化和精神“矮化”,主要还在于背向社会、背向人生,回避道义担当。更多的知识分子是堕入精神“犬儒”状态,麻木、冷漠、玩世不恭……为了推卸良心的重压,他们不但“躲避崇高”,而且嘲笑崇高;自己的道德矮化了,却要去矮化比他们高大的人,把标尺的刻度拉下来,于是自己看上去也不那么矮了。例如讪笑政治异议者为表演“反政府秀”的不但有新左派、新毛派和“爱国教”的信徒,许多自称思想独立的士人也时作此语,以安抚自己蒙垢的良知与沉滞的心脉。“我既如此,你比我还不如!”又或“政府不是好东西,但岂知你那一套更糟!”如果用王朔的话来说,就更为“顽主化”,他写道:“只要你自己不把自己当人看,就没有人把你当人看,你就痛快了,世上没有翻不过去的坎。”将之推演下去就是:“我不是人,你也不是什么好鸟。”这种自嘲自解,在一个政治低气压的沉闷时代,可谓一剂安神固元的万应药方。 其实,后极权时代知识分子的失语症,归根到底来自对专制主义的原始恐惧,为了淡化这种恐惧,他们宁可相信或者假装相信当下中国的“威权政治”是会逐步转型的,春雨夜来,大江东去,只须顺水推舟,甚至稳坐槐树下眺望渔火明灭,一切都会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以往中国人流的血泊和眼泪已经太多了,那些自由民主的精神启蒙与实质性的抗争,都是“伪善”和“伪崇高”。作出如此判断,他们就可以洗刷自己因恐惧而带来的耻辱,惜乎烙印一般的耻辱是怎也洗不掉的,诚如哈维尔所说:“因为恐惧失去自己的工作。中学老师讲授他自己并不相信的东西,因为恐惧自己的前途不稳;学生跟在老师后面重复他的话……出于对生计、地位或者前程的恐惧,他们投票赞成每一项决议,或者至少保持沉默。”这些“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精神耻辱无处不在,你怎也躲不开。 说来也巧,当哈维尔成为牢狱的常客时,另一位知名的捷克流亡异议作家米兰.昆德拉也讥讽过哈维尔和“七七宪章”知识分子抗命运动为“反极权秀”,非但是“无用功”,也有猎名的“伪烈士情结”。结果固若金汤的专制城堡须臾毁于一旦,在后极权主义的瓦砾之中,米兰.昆德拉终于痛悔前言,咀嚼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真义。 知识分子为社会良心的标志--这精神道统在中国大陆会发生代际断裂吗?顾准、李慎之、林牧、何家栋、蒋彦勇、丁子霖之后安有来者?厚土里隐隐传来了地火运行的声音…… 2006年10月 10月29日 宇宙将会为你张开它们的眼睛娜提阿·罗多纳亚-帕丽艾(Natia Rodonaia-Peleaez),乔治·罗多纳亚牧师(Rev. George Rodonaia)的女儿,告诉我们说,乔治·罗多纳亚因心脏病逝于2004年10月12日。他于2004年7月罹患严重的心脏病,但后来以为康复了。在他飞往达拉斯三一广播电台录音制他的濒死经历的途中,心脏病复发,蒙上帝恩召,回归天家。娜提阿谢谢所有关心她父亲和他的濒死经历的人。他会被人深切地怀念着。乔治仍健在的亲人是:妻子丽诺(Nino),女儿娜提阿(Natia),儿子格雷格(Greg),女婿马丁(Martin),孙子乐维利(Levani),岳母娜蒂阿(Nadia)。 乔治·罗多纳亚博士有一个医学博士学位、一个神经病理学博士学位和一个宗教心理学博士学位。他曾向联合国递交了旨在讨论“全球初露端倪的灵性”的文章。他在1989年由前苏联移民到美国之前,曾以精神病学家的身份在莫斯科大学做研究工作。 罗博士曾经有过一次有记录的长时间的“临床濒死经历”。在1976年,他被一辆小汽车撞上后,立即就被确认死亡了,他被放进太平间有三天的时间,直到一位医生因验尸的需要切开他的腹部时,他才“死而复生”。 虽然濒死经历很普遍,但罗博士的濒死经历有另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被这件事完全改变了。在此之前,他是一名精神病学家,自认是无神论者。但经历这件事以后,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宗教心理的研究并被按立为东正教的牧师。后来,他成为德克萨斯州尼德兰(Nederland)第一联合卫理公会的一名牧师。 以下是罗博士的自述,摘自于菲利普·波曼(Phillip Berman)撰写的《回家之旅》(The Journey Home)一书。 -------------------------------------------------------------------------------- “关于那次濒死经历,我能记得的第一件事是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漆黑的世界,没有肉体上的痛苦;不知何故,当时我仍能意识到自己是乔治,周遭只有黑暗,从来没有过的、完全彻底的、不能再黑的黑暗。这黑暗包围着我、压迫着我。我对此毫无准备,惊恐万状!我震惊地发现自己还活着,但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只有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萦绕:‘我不存在的时候会是怎样呢?’这个念头烦扰着我。 “慢慢地,我握紧了手,开始回想发生过什么事,接下来会怎样。但没有一件令人轻松愉快的事。我怎么会在这样黑地方来?我要去干嘛?然后我想起了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心里如释重负,因为此刻我能确知我还活着,尽管显然地是在一个十分不同的维度里。我想:‘若我还存在,何不积极面对呢?’于是我想到,我是乔治,我在黑暗里,但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就是我,我决不能束手待毙。 “接下来,我在想:‘在黑暗里怎么个积极法?’好吧,积极就是光。于是,突然间,我在光里了,十分闪耀、明亮的白光!就像照相机的闪光,但不是闪烁不定的,既像那样亮又恒定不变。起初,我发现这光的光芒让人痛苦,我不能直视它。不过渐渐地,我开始感到安全而温暖,并且,突然间,一切看上去都很好。 “接下来,我看见了所有的微观粒子在我身边飞来飞去,原子、质子、中子,到处在飞。一方面,它们完全是混乱无序的,但这混乱也有自己的对称性,这给我带来巨大的快乐。这种对称性美妙且浑然一体,并将我沉浸在无比的快乐中,生命和自然的宇宙形态展现在我的眼前。这时,我心中一切对自己身体的挂念都烟消云散了,因为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不再需要它了,相反,它实际上还会限制我。 “在此经历中的每件事都融合在一起,所以我很难为每件事理个来胧去脉。我所知道的时间已经停止了,对我这个永恒的生命统一体来说,过去、现在和将来熔合在一起了。 “某个时候我还经历了所谓的‘生命的回顾’。我在刹那间看到了自己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人生。我参与了自己人生的实际演出,就像有一张张人生的全息图像展显在眼前──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之分,仅仅是此刻及我一生的实际情况。它并非从降生到在莫斯科大学的生活,而是一次全部出现。我就在那里,这就是我的人生。对于自己作过的事,我没有内疚或自责感,对成败缺憾也没感到什么。我所感受到的就是自己的一生就是那样,我对此满足,接受这样的人生。 “这期间,光的照耀给我祥和与喜悦,这无疑很积极。在光芒里我是那么的幸福。我理解光芒的含义。我认识到同这宇宙的真相相比,人类所有的物理规律都不值一提;我还明白了黑洞不过是无限光芒的另外一部分;我还明白真实无处不在,并不是简单的只有地球上有生命,还有无限多的生命;一切不仅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是一体的。于是,我感受到与光相随的整体,感觉一切都在同我及宇宙在一起。 我能够即时地到任何地方。我试着与我见到的人交流,有些感觉到了我的存在,但没有人对此做点什么。我感到需要学习《圣经》和哲学。你想,你就接受到,想到了什么,它们就来了。于是,我回到并生活在耶稣和他门徒的思想中,我参与其中,我听到他们的对话,经历他们吃饭、传递葡萄酒,闻、尝——是的,我没有身体,我处在纯粹的意识当中。如果我不明白所发生的事,一个解释就会来到,但是没有老师讲话。我探险了罗马帝国、巴比伦、诺亚和亚伯拉罕时代,任何你能叫得出名称的时期,我都在那里。 “就这样,我沉浸在所有美好的事情和奇妙的经历中,直到别人准备切开我的腹部。你能想象得到我在太平间的情况吗?我被宣告死亡,被扔在那里三天。因为要调查我的死因,他们让人来验尸。在他们准备对我剖腹时,我感到好像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捏住我的脖子把我按了下来,这力量是如此的强大,它使我睁开了双眼并感到巨大的疼痛。我的身体冰冷并开始颤抖。他们立即停止验尸并把我送往医院,我在医院住了9个月,差不多一直带着呼吸器。 “慢慢地我恢复了健康,但和从前再也不一样了,在余下的光荫中我只想去学习智慧。这个新的兴趣促使我来到乔治亚(前苏联)大学,并获得了第二个博士学位:宗教心理学博士。接下来我成为东正教的一名牧师,最终在1989年,我们举家移民美国,我成了德克萨斯州尼德兰(Nederland)第一联合卫理公会的助理牧师。 “许多人问我信仰什么?我的濒死经历如何地改变了我?我所能说的就是,我信仰这个宇宙的上帝。然而,不同于其它的人,我从不称上帝为光,因为上帝超越了我们的理解。我所信的上帝比光更多,甚至也是黑暗。上帝是存在的一切的一切——这完全超出了我们的理解。所以,我不信狭义上的犹太人的上帝、基督徒的上帝、印度教的上帝或其它什么宗教中有关“上帝是或不是什么”的想法。他们所谈的是同一个上帝,这位上帝向我展示了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宇宙的美丽和奇妙的神秘,它们关联在一起,永永远远。 “任何经历过上帝的人,都会感受这样深刻的与真相相连的经历,知道一生中唯一真正有意义的事就是爱:爱自然、爱人、爱动物、爱受造之物,仅仅因为它们是那样的。带着温暖与慈爱的慷慨怜悯之手来事奉上帝──这是生命存在的唯一意义。 “许多人求助于我们这些曾经有过濒死经历的人,因为他们认为我们有答案。但我知道并非如此,至少不完全是这样。我们当中也没人能洞悉生命的伟大真理,除非我们最终在死后与永恒相联合。但有时候,我们在地球上瞥见了那答案,仅仅这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爱提问题并寻求答案,但我知道到最后我必须活在问题和答案之中。这很好,不是吗?只要我们热爱,全心全意的热爱,就没关系。也许,最好的方法来表述这点,就是借用里尔克(Rilke)在给友人的信中写的一段话,我曾在德国德累斯顿(Dresden)大学图书馆看过这份原件。我还记得是样的: “耐心地与你心中的未解之谜相处,试着爱问题本身,不要寻求不能给你的答案,因为你会不能与它们共同生活的。重要的是活在一切当中,现在就活在问题中,也许还不明白它,但有朝一日,你会独自活在答案中。” “我的信仰基于此。活在问题中,宇宙将会为你张开它们的眼睛。” 10月27日 《天坛宪法草案》与民初宪政选择的失败作者:严泉 2003-10 来源:《开放时代》2003年第五期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宪政制度分析的方法,探讨民国初年《天坛宪法草案》的制度特色。作者认为宪法草案中"超议会制"的政体设计是一种错误的宪政选择,违反了分权制衡与制度变迁的原则,因此无法获得北洋政治集团的支持与推动,这是民国初年民主转型失败在制度层面上的重要原因。 Abstract: This article applies the method of constitutional analysis to discuss the institutional features of "the Tiantan Constitution Draft" in early Republic China. The author thinks the design of "Hyperparliamentalism Polity" of the constitution draft is the kind of the wrong constitutional choice, it not only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the checks and balances and separation of powers, but also the principle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so the democratic transition can't gain the supports and impulses of the Beiyang political bloc, it is the important institutional reason that the democratic transition failed in the early Republic China. 在民国初年民主转型的关键时期,《天坛宪法草案》的制订成为各种政治势力关注的焦点。新生的民国国会力排众议,先后拒绝了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与地方军绅势力的制宪要求,依据北京临时参议院制订的《国会组织法》,独自开始了制宪工作。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宪法草案的完成不但没有成为中国实施民主宪政的起步,反而宣告了国会遭受袁世凯非法解散的厄运的来临。人们在总结这段历史时,普遍的看法是袁世凯的独裁统治扼杀了初生的民主政治,他要为这次民主转型的失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而民初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程度不足,封建旧势力强大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但是在宪政学者看来,“制宪通常完全由当时主导秩序的力量来决定,制宪是从零开始的政治工程,……制宪的成败与否,往往取决于社会各方的共识能否达成一个公约数”。{1}毫无疑问,民国初年最有实力的政治势力当属袁世凯的北洋集团。在新的宪政制度框架中,他们“总统制”的政治目标能否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现实的政治利益能否得到真实的体现,将决定宪法与宪政的最后命运。以上推论同时也符合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则:“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2}因此,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探讨《天坛宪法草案》的制度特色,尤其是其中存在的致命性的制度缺陷,对于我们深入反思当年民主转型失败在制度层面的原因,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 一、“立法至上”的国会权力设计 宪法草案中国会权力主要有10项,分别是立法权、质询权、受理请愿权、建议权、弹劾权、不信任权、设立常设委员会权、财政权、修正宪法权与解释宪法权。其中最重要的是弹劾权、不信任权、设立常设委员会权与解释宪法权。弹劾权与不信任权在后面分析两权关系时将详细介绍。设立国会常设委员会权与解释宪法权既超出《临时约法》的规定,也是人们仰慕的法国议会所没有的,当时各主要民主国家立法机关也不曾拥有。 国会委员会的设立,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国会作为一个代议制机关,在休会期间又成立一个四十人的委员会,宣称可以代表国会行使立法权,包括咨请总统召开国会临时会,行使国务总理同意权、请愿权、建议权、质询权等。这种做法与代议制度原则是根本违背的。如果国会委员会的存在是合理的,八百人的民国国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种制度设计有把民主代议政治变成了一种寡头政治的危险。因此,袁世凯的反对有一定的道理。袁认为:“仅仅四十委员,但得二十余人之列席与十八人之同意,便可操纵一切。试问能否代表两院意见?以少数人专制多数人,此尤侮蔑立法之甚者也。”{3} 就连对宪法草案持肯定态度的张东荪也对国会委员会的设置提出批评。张提出如果国会不满国会委员会先前的作为,两者发生冲突,在政治上是非常危险的。张质疑委员会权力的合法性。如果说委员会是国会的代表,“国会之代表必对于国会负责任,然则其责任将以何法课之”。张认为仅从法理上来讲,国会委员会就不是国会的代表,实际上是国会的补助机构。张强调:“国会之补助机构,自不应与国会有同等之职权,且其职权非自国会委任而来,乃宪法上直接赋予者也”。因此国会委员会的权力不应该与国会相同。{4}到了1916年张更是进一步认为:“此委员会既有叠床架屋之嫌,复有责任不清之弊,更加以易为行政部所操纵,非删去不可”。{5} 其实设置国会委员会的目的,并不像提案人张耀曾所说的是为了保证国会在闭会期间,仍能发挥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作用。真实原因还是“因人设法”的政治考虑。它表明多数制宪委员对袁世凯权力的恐惧已经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以至于把袁当时提出的符合宪政原则的总统权力设想,也视为一种独裁目标。耐人寻味的是在1916年袁死后,国会宪法会议二读会审议宪法草案时,这一章就被删除了。{6} 有关宪法解释权的规定,更是将最高司法权力赋予国会,取消司法机关在宪政体制中的独立性。国会拥有宪法解释权,也即司法审查权,随之而来的就是国会在三权分立的制度框架中占据关键性的支配地位,既便于解释行政、司法的权力是否违宪,也可以借助宪法解释权,为自己侵犯两权机关的行为寻找借口。这种“一权独大、三权失衡”的畸形现象,是当时法国式内阁制度所没有的,从立法与司法关系来说,也是严重违反宪政制衡原则的。张东荪在1913年对国会宪法解释权没有表示异议。但是后来张觉察到这种权力设计的缺陷,在1916年宪法草案商榷书中就提出修正意见:“宪法由大理院解释,之有争执时由宪法会议决定之”。{7}学者潘树藩进一步认为这种规定其实是自相矛盾的,“须知国会乃立法机关,一切寻常法律须经两院出席人数过半数的通过,乃能成立,若现在说国会过半数通过的某种法律与宪法某项抵触,乃将原案再交同一国会,要得到四分之三大多数的同意,来自行取消其从前已经得过半数议员同意的法律,事实上似难实现,恐怕到了那个时候,议员们不自甘蒙违宪的羞耻,就此曲解宪法,作为辩护,虽真有与宪法抵触的法律,亦不能取消了”。潘认为还是应该让司法机关来解释宪法,因为司法机关超越党派,法官们又是一些精通法律,德高望重的人,他们可以保证以公平的立场来解释宪法。{8} 关于立法机关行使解释权的危害,1803年首创司法审查权先例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马歇尔有过精彩的论述。这位著名的大法官认为:“立法权力受到规定与限制;且因宪法是成文的,这些限制不得被混淆与遗忘。假若这些限制可在任何时刻,被其意欲约束的权力所超越,那还有何目的去限制这些权力?又有何目的去把这些限制付诸文字?假若那些限制不能约束它们施加的对象,假若法律所禁止的和法律所允许的都具有同样的强制效力,那么具备有限与无限权力的政府就丧失了区别。无可争辩,若非宪法控制任何与之相悖的法律,即是立法机构可以通过寻常法律以变更宪法。”{9} 一般宪政民主国家都是将宪法解释权作为一种司法权力,让司法机关行使。宪政的目的是要控制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的利益。这里的政府并不是我们一般所指的行政部门,而是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权力分支机构。合理地限制行政权力是必须的,这对一个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来说,其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个合适的宪政制度必须符合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否则一切制度变革都无从谈起。 二、“弱势总统”权力的理想规划 总统主要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解散国会权、紧急命令权、军事权、外交权、法律公布权、戒严权、赦免权等九种权力。与法国“虚位元首”总统的权力相比较,其中有五项重要权力明显被缩小。从理论上分析,这是立法权力侵入行政领域,压缩行政权力的结果。 第一是行政立法权。法国第三共和国总统除了提出法律案以及复议权外,还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而且考虑到当时保皇派的政治实力,宪法中还特别规定:“在由1873年11月20日法律授权的麦克马洪元帅的执政时期,只有共和国总统有权建议修改宪法。”{10}但是《天坛宪法草案》中宪法的修正权只是属于国会两院组织的宪法会议,总统没有提出修正宪法案的权力。即使与《临时约法》相比较,行政权力也是明显的缩小,《临时约法》曾规定总统与参议院都有权提出修正约法案。{11}难怪袁世凯忿忿不平地说:“而宪法之提案修正及解释,统纳入国会权力范围之中。行政机关无复裁量之余地。”{12}此外草案还取消了原来《临时约法》中总统有制定官制官规的权力。 第二是人事任免权。按照法国责任内阁制度的规定,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并不需要议会的批准。但是《天坛宪法草案》却要求“国务总理之任命,须得众议院之同意。国务总理在国会闭会期内出缺时,总统经国会委员会之同意,得为总理之任命。”而且国务员受到国会不信任决议时,大总统必须免其职。在人事任免上赋予国会同意权的做法,其实是仿照总统制国家美国的有关同意权规定,并不符合责任内阁制度的原则。在同样实行责任内阁制的英国,就没有这种规定。 遗憾的是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却成为袁世凯与国会在制宪问题上最重要的冲突与分歧。1913年10月16日,袁在增修约法咨询文中就提到取消参议院对国务员及外交大使的同意权,而改为“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袁还振振有词地说:“查国务员同意权不容于内阁制之国,惟总统制美国始有此规定”{13}。如果严格遵循责任内阁制度,这一条本不应该成为国会与政府争执的焦点。不仅袁的政治顾问、美国政治学者古德诺对国会同意权持否定的看法,而且张东荪也认为同意权的设立“揆诸法理,殊为矛盾。按之事实,亦有画蛇添足之讥也。”张强调所谓借助这种方式建立责任内阁制度是不可取的,最后只能造成“国会与总统,永相轧轹而已。临时政府之试验,皆可指证也。”{14} 第三是紧急命令权。有学者认为这种权力的规定扩大了总统的权力。{15}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就法国而言,依据1975年国会通过的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或急迫形势下,如一时无法召集议会,政府可以在合乎立法范畴的基础上,发布紧急条例。但是这些法令要在议会的下一次集会上得到默示或明示批准。{16}同样地,民国总统在行使紧急命令权时,所受到的限制还要高于法国的规定。草案第55条称:“大总统为维持公共安全,或防御非常灾患,时机紧急,不能碟集国会时,经国会委员会之议决,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诰令。但须于次期国会开会之始,请求追认前项诰令,国会否认时,即失其效力。”条文中最要紧之处是必须获得国会委员会的同意,限制的程度比法国宪法的规定加深,使得紧急命令权的行使难度加大,并不符合规定这项权力的初衷。临时副总统黎元洪就认为:“紧急命令处分为国家元首宪法上之大权,在事实上万无可以反对之理。今草案竟以同意权予之数十委员,是直剥夺元首宪法上之大权,而使大总统无临机应付之余地。”{17}这种限制性规定的目的与以上做法是如出一辙的,仍然是力图进一步缩小行政机关权力,变相地扩大立法机关权力,以方便立法机关有效控制行政机关。 第四是赦免权。法国宪法规定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对赦免没有加以限制。但是《天坛宪法草案》则不然,条文中特别规定只有经过最高法院之同意,总统才可以宣告免刑减刑及复权。但对于弹劾之判决,经国会同意得为复权之宣告。与法国的责任内阁制度比较,总统的赦免权其实又受到了司法、立法权力的双重干涉,行政权力再次被弱化。关于最后一项权力解散国会权,因为与议会的不信任权有关系,放在后面解释。 以上总统的几项权力,按照责任内阁制度原则,原本或是与立法机关没有关系,或是与立法机关仅有间接关系,但是在《天坛宪法草案》中,却基本上要与国会发生直接关系。而且还为国会肆意扩大立法权力、强力干预行政权力打开了方便之门。本来国人所欣赏的法国式责任内阁制度,一直被批评是一种过度分权的制度,而我们的所谓内阁制度竟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宪政理论上来说,这是一种严重违背宪政分权与制衡原则的畸形政治制度,运作起来也将是困难重重。更何况它忽略了严峻的政治现实,拒绝考虑袁世凯等实力派的政治利益。在袁看来,“综观全文,比照约法,皆变本加厉。”这种削弱大总统与政府的威信做法,“使对内对外均无以保其独立之精神,而为国会之役使”,{18}必然是袁断然所不能接受的。 三、失衡的杠杆:行政与立法权力关系剖析 行政、立法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同时也是责任内阁制度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则。首先是国会的弹劾权。《天坛宪法草案》关于弹劾权的规定主要有三点。一是“众议院认为大总统副总统有谋叛行为时,得以议员总额四分之三以上,列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二是“众议院对于国务员有违法行为时,得以列席员三分二以上可决弹劾之”;三是“参议院审判被弹劾之大总统副总统及国务员,非以列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判决。判决大总统副总统有罪时,应黜其职,其犯罪之处刑,由最高法院定之。判决国务员确有违法时,应褫其职,并得夺其公权。”{19} 与法国宪法相比较,对总统弹劾的提出机关并不是参议院,而是众议院。这样做其实是有意不采用法国的规定,而效仿总统制度美国的规定。对总统弹劾的出席人数与表决人数,也比《临时约法》中“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的标准放宽。对国务员的弹劾条件更是如此。法国宪法仅仅是规定对于与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而《天坛宪法草案》扩充了弹劾权可适用的范围,即国务员的一切违法行为。关于弹劾的出席人数与表决人数,《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20}但是《天坛宪法草案》竟然取消了出席标准,表决标准也放宽,这样就大大方便议会对国务员行使弹劾权。 参议院剥夺受弹劾的国务员公权的做法从表面上看又是仿效美国宪法,但是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三项关于剥夺公权的范围仅限于叛国罪,并不是针对一切违法行为。美国的制宪者明白剥夺公权是一种司法判决,原本属于司法机关的权力。本来让参议院作为审判机关,已经是一种不得已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赋予了参议院一定的司法权力。诚如汉密尔顿所言:“制宪会议草案赋予参议院的其他权力,则属于另一范畴,包括在行政方面参与对人员的委任,和在司法方面承担审议弹劾案的法庭职能。……在完全民选的政府中建立审议弹劾案的完善法庭,虽甚需要,但绝非易事”。他认为很难设想行政部门的领导人会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其行为需要受审查的人。而司法部门的法官不见得在一切时候都具有执行如此困难任务所需要的那种突出的坚定性。而让同一罪犯受到一些法官的双重审判,也很难保证审判的公正。{21} 美国人从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角度出发,既希望给予参议院弹劾权纠正行政领导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注意到应避免不公正的弹劾案,维护行政部门的权威,遏制立法部门的权力泛滥。但是民国参议院的做法却是超越必要的立法界限行使司法权。虽然从弹劾权的行使程序来看,参议院有必要拥有一定的司法权力,与最高法院一起审判被弹劾的总统、国务员。但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参议院行使的司法权力,只能是有限的,否则便会破坏权力分立的原则。遗憾的是国会的议员们却无视这一点,一厢情愿地尽最大可能扩大立法监督权的行使范围。 此外,内阁制不同于总统制,对于行政部门的权力制约,总统制只有弹劾权最为重要,所以也就特别强调弹劾权的行使。但是在责任内阁制的国家,因为议会还拥有对内阁的不信任权,所以弹劾权一般不被重视。例如英国虽然是首创弹劾制的国家,“但弹劾制在英国,久已废弛不用,且自1805年以来,英国议会从无行使弹劾权之事;盖英国法庭的独立,既足以为国务员犯罪的制裁,而自议会内阁制实现以来,英国议会尚可投不信任票以为国务员犯罪或失职的制裁。”{22}在极端分权制的法国,议会行使弹劾权也是非常谨慎的。第三共和国时期没有一位总统、总理受到过弹劾,政府部长受弹劾的仅在1920年有1例。{23}与英法相比较,民国初年临时参议院行动用权弹劾权的随意性让人触目惊心。这种现象虽然与民初复杂的政争有关,但是宪政制度的设计来看,制度性缺陷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 二是议会不信任票权与总统解散权。《天坛宪法草案》中关于不信任权(倒阁权)的规定非常模糊,仅仅说明众议院对于国务员得为不信任之决议。没有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众议院可以对政府行使不信任权。在责任内阁制度中,议会的不信任权针对的是政府提出的施政纲领、总政策声明或其它法案,当议会不同意这些政策法案时,就可以举行不信任投票。如果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投票,那么政府就必须辞职。法国宪法的规定也是这样:“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24} 不信任权与弹劾权是不一样的。在内阁制度中,弹劾权针对是官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是个人法律责任,不信任权是针对政府内阁政策失当,是一种集体的政治责任。并不是针对官员个人的失职行为。虽然在当时法国的宪法中,议会的不信任权不仅适用于政府的集体政治责任,也包括个人政治责任。但是这种做法在责任内阁制度中只是一个特例,英国就没有这种规定。{25}在民国初年,一些人习惯把两者混为一谈。尤其严重的是《临时约法》上也有这样的规定。{26}在宪法草案制订过程中,还有委员坚持国务员无论是违法(法律责任),还是失职(政治责任),国会都可以提出弹劾。制宪委员段世垣、谷钟秀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段声称:“以弹劾案之提出,非因政府违法即属失职,政治上已有败坏之现象,所以不得已而为事后之纠正”。谷也建议应按照《临时约法》的规定,国务员违法失职,众议院都可以弹劾。{27} 此外,国会通过不信任投票的表决人数是非常低的,以众议院列席员过半数的同意就可以成立,对众议院列席人数也没有特别规定,应是按照一般规定,议员总数过半就可以开议。这样,众议员总数是596人,以半数列席计之,但有150人表决,即应免职。这与有意不规定权力行使范围的做法目的一样,都是为国会在未来的政治生活中全面控制政府提供法律上的便利。但是国会的意图自然瞒不过老谋深算的袁世凯。袁抱怨说国会不信任权“必使各部行政,事事仰承意旨。否则国务员即不违法,议员喜怒,任意可投不信任之票……在众议员少数人之手,直成为国会专制矣”。{28} 在责任内阁制度中,为确保立法与行政两权之间的平衡,针对立法机关的不信任权,行政机关同时保有解散议会的权力。当议会对内阁政府提出并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如果不愿意辞职,就可以提请总统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选举,让选民做出新的选择。而且按照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度规定,解散议会权是不必要通过国会同意的。但是《天坛宪法草案》与法国宪法相似的是,总统解散众议院都必须获得参议院的同意,这一点正是法国责任内阁制度有缺陷的部分。当时古德诺就指出:“在用内阁制者,行政权以解散议院为最有效力之武器,议院有恶意,或轻率之举动,惟此足以制之”。对解散权的限制,实际上是剥夺了总统使用这种权力的可能性。他以当时的法国为例,称:“法国共和至今,总统仅解散下院一次”。法国要求获得参议院半数同意尚且这么难,何况《天坛宪法草案》中的同意标准是必须获得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因此他认为:“中华民国总统于众议院之不信任投票时,必不能解散议院,仅能罢免国务员,改组新内阁而也”。{29} 参议院秘书长林长民曾经批评这种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总统解散众议院之权则如得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始能解散,不免为有名无实之权”。林认为应该给予总统无条件的解散权,“若不然则惟议会有武器,而政府毫无武器,其结果现出现议会专制之奇观,不可不防也。”林特别强调在宪法政治中,“倘国会既备有相当之武器,则政府亦不可不备有相当之武器”。{30}林的用意在于必须保持行政、立法两权的平衡,才能更好地相互制约。 解散权的制度性缺陷对政治稳定造成的消极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在国会与政府发生政争时,作为政府的一方并不能合法地解散国会、依法重新举行国会选举,以此来解决政治冲突。最后采取的只能是体制外非法的武力解散国会方式。这在1916年至1917年府院之争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当时政权体制更加完善,权力机构在解决政治危机方面,存在更有效的合法手段,行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矛盾能够通过体制内方式不断化解,政治危机不至于积重难返,不至于最终不得不采取体制外的非法手段来解决。议会政治也许不至于与中国社会如此格格不入,最终导致悲剧性结局。”{31} 四、“超议会制”与宪政选择的失败 迄今为止,虽然有一些论著指出《天坛宪草》设计的宪政制度的特点与问题,包括对宪法草案中政府制度提出批评。但是自民国以来,人们仍然普遍认为草案设计的政府制度是一种责任内阁制度。{32}一种有代表性的理由是草案基本上还是仿照法国第三共和国责任内阁制度的,“全文十一章,都百一十三条,制度大半模仿法兰西,而间杂于美利坚”。{33}此外人们还认为国务员对议会负责、副署权的设置就是责任内阁制度的主要内容。{34}但是责任内阁制度(议会内阁制度)是一个完整的概念。{35}它包括总统(国家元首)与国务员的关系、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两个方面内容。不能仅从总统(国家元首)与国务员行政权力分立的特点来界定责任内阁制。那种把责任内阁制度理解为仅仅是元首不负责任、国务员对议会负责、国务员可以行使副署权等,无疑是非常片面的。19世纪普鲁士宪法中国务员也有副署权,但是它的政治体制却不是责任内阁制。{36} 过去人们对责任内阁制度不准确的认识,最重要的原因的是忽略了责任内阁制中行政与立法制衡关系的内容,其中要旨就是国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权(倒阁权),以及政府作为制衡手段的解散国会权。“解散议会成为内阁责任的对应物。这样就建立起行政与议会之间的制衡,因为如果议会解散政府,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作为回敬。这就使内阁能够避免完全屈从于议会。而使两个相互反对的力量多少旗鼓相当,这才会造成两者之间可能和必要的合作。”{37}两权的制约关系是责任内阁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与特征,直接决定政局的稳定与政治发展的走向。 当时实行责任内阁制度的典范国家并不是人们心仪已久的法国,而是其发源地英国。与英国成熟的责任内阁制度相比,法国的制度还有不少缺陷与不足,特别是缺少权力制衡的机制。比较显著的是上文提到的解散权的规定。与英国不同的是,法国宪法增加了行政元首必须经过参议院同意才可以解散众议院的限制。而议会的不信任权却没有类似的限制,这样在理论上就破坏了两权之间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事实上参议院出于议会整体利益的考虑,一般不会同意解散众议院,在第三共和国时期,参议院仅同意过一次总统解散众议院。而与此形成鲜明比照的是,议会却经常对政府随意动用不信任权,导致倒阁现象频繁发生,在第三共和国存在的70年中,先后更换过105届内阁。法国内阁常被称为“半年内阁”或“短命内阁”,这是世界各国所罕见的。{38}法国的宪政制度也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极端分权学说的体现。{39}第三共和国的内阁制度常常被批评是“权力的绝对混乱”。当代法国第五共和国改变了传统的责任内阁制度,转而加强总统的行政权力,主要原因也是汲取了过去宪政制度缺陷造成的政局动荡的经验教训。 三十年代民国也有学者指出完全意义上的内阁制度还是英国,符合权力之间制约与平衡的原理。只要这样才能对政治稳定产生积极影响,而不是人们在法国所看到的。{40}事实上,责任内阁制度并不是以牺牲政治稳定为代价。在国会保持立法监督权同时,政府可以是一个强大的政府。所以“英国政府如果不是世界上唯一最强有力的政府,也是最强有力的政府之一。……虽然就一种意义上说,下院控制着政府是实在的,但就另一种并且是更实际的意义说,政府控制着下院”。{41} 然而,即使是与法国的内阁制度相比,《天坛宪法草案》缺少的不仅是行政与立法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关系,还有三权分立上的不平等。立法权过大、行政权过小、司法权基本上没有独立性。形成一种二权分立、二权失衡的局面。{42}而分权原则正是民主宪政的基石,“分权乃是文明政府之基础、宪政主义之内涵”。{43}草案中的行政权对立法权实际上没有发挥平衡作用、司法权对立法权也不存在制约作用,而立法权则是扩张到应有的限度以外,凌驾在其他两权之上,形成立法对行政、司法权力单向的制约关系。 本文作者把《天坛宪法草案》中这种具备责任内阁制度的一些特征,但是在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关系上明显违反宪政原则的内阁制度称之为“超议会内阁制度”(简称“超议会制”)。{44}简单地说,“超议会制”的核心就是立法(国会)至上,而不是三权分立与制衡。 作者称为“超议会制”,是相对于完整意义上的议会内阁制度(责任内阁制度)。它的权力分立关系,不同于责任内阁制度的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关系,也不同于责任内阁制度中的权力平衡、互相制约。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的、存在严重结构性缺陷的政治制度,并不符合宪政制度原理,在民初错综复杂的政局中也极难有存活的可能。 结语 1913年宪政制度选择的失败,虽然正如《剑桥世界近代史》的作者对民初政治的评论,“中国有了一个新政权,但是它依然缺少一个可行的政体”。{45}但是背后的因素却是缺乏制度变迁的动力。最后的宪法草案,特别是其中的“超议会制”政体,既不是朝野各方政治妥协的结果,也不是各种政治势力利益平衡的体现,更没有充分承认当时左右中国政坛的北洋集团的政治利益。对袁世凯这样的实用主义政治人物来说,以较少的代价,攫取更多的政治利益是其最主要的政治目的。袁在1912年接受共和制度,其实就是建立在这种判断之上。以他不多的现代政治知识,当然会期望民国国家元首的权力与地位要远远超过他在前清的职权。{46}但是在一年多的临时大总统任期内,尤其是在《临时约法》与临时参议院扩权的双重压力下,袁世凯对民初所谓责任内阁制度设计深感失望。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的获胜,更加深了袁对未来权力可能进一步被剥夺的焦虑感。 作为政治强人的袁世凯,是不会甘心自己的权力轻易地丧失的。在与国民党人关系破裂后,袁开始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宪法的制订。此时的袁世凯认识到,如果能够通过制宪方式改变现行的政府体制,至少可以达到加强总统权力的目的。为此,他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47}而与袁关系密切的制宪委员王庚、陆宗舆、曹汝霖等人,在宪法会议中也不曾反对完全意义上的内阁制度。毕竟对于袁世凯来说,和平的制宪手段是在1913年实现个人政治目标的一种捷径。1913年制宪环境的相对稳定,即使在“二次革命”发生时,制宪会议也没有停顿下来,正是11月初之前袁世凯温和的政治选择的结果。 但是国会不妥协的立场,以及《天坛宪草》“超议会制”宪政制度设计的完成,最终粉碎了袁世凯的政治企图,民主转型也因此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更无法奢望获得他的支持与推动。制宪最后的失败,恰好是北洋集团害怕在未来的政治制度变迁中丧失已有权力,激烈反对的结果。袁最后也许意识到,1912年以来建立的民国政府体制,已经不可能成为一种满足个人政治利益的手段。在这种认识指引下,威权专制与后来的君主立宪主义,就取代共和民主政治,成为袁世凯政治策略中的新宠。 注释: {1}谢政道:《中华民国修宪史》,(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479页。 {2}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页。 {3}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上册)》,南京正中书局,民国36年,第96页。 {4}张东荪:《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略评》,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台北正中书局,1978年)第199-200页。 {5}张东荪:《宪法草案修正案商榷书》,上海泰东图书局,民国5年,第17页。 {6}当时宪法会议多数委员认为寥寥40委员,难免不为政府所利用;且国会会期每年既有5个月之久,亦殊无设置此项委员会的必要。参见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第426页。 {7}同注5,第32页。 {8}潘树藩:《中华民国宪法史》,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第48页。 {9}张千帆:《自由的魂魄所在: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00页。 {10}《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之《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第八条,转引自《世界史资料丛刊:一八七一-一九一八年的法国》(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1页。 {1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55条,转引自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之附录。 {12}袁世凯:《对于宪法第二次通告》,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193-194页。 {13}袁世凯:《咨众议院汇提增修约法案并逐条附具理由请从速讨论议决见复文》,《政府公报》1913年10月23日。 {14}张东荪:《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略评》,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202页。 {15}学者李学智认为与《临时约法》相应的规定相比,《天坛宪草》赋予大总统权力有相当的扩大。参见李学智《关于<天坛宪草>制定中的几个问题》,《历史教学》2001年第6期。同样的观点参见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64页。 {16}莱昂·狄骥:《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郑戈校,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461页。 {17}《湖北黎副总统等宪法意见书》,《申报》1913年10月21日。 {18}袁世凯:《对于宪法第二次通告》,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194页。 {19}《天坛宪法草案》第41、42、44条,转引自同上,第183-184页。 {20}《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19条,转引自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之附录。 {21}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32页。 {22}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第252页。 {23}在1920年,政府部长约瑟夫·卡约被众议院弹劾,并被参议院审判有罪。但此人在1924年恢复公民权,次年又被任命为财政部长。参见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62页。 {24}同注10。 {25}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页252-254。 {26}《临时约法》第19条12项曾规定:“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当时《宪法新闻》曾载文批评临时约法的这一缺陷,指出弹劾是“法律上之问题,非政治上之问题”。该文还非常难得地指出,由于弹劾权手续繁杂,英法等国都不轻易使用。《临时约法之弹劾问题》,《宪法新闻》第2期(1913年4月20日)。 {27}段世垣、谷钟秀的发言参见《宪法起草委员会第15次会议录》。 {28}顾敦鍒:《中国议会史》,苏州木渎心正堂,民国20年,第166-167页。 {29}古德诺:《中华民国宪法案之评议》,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105页。 {30}《宪法波澜中之面面观》,《申报》1913年8月29日。 {31}朱勇:《中国法律的艰辛历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75页。 {32}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第416页;杨东涟主编《中华民国宪法》,(台北)高立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39页;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第65页。 {33}陈茹玄《中国宪法史》,上海世界书局,民国22年,第48页。 {34}最新的《中国法制史》作者还是这样认为。参见叶孝信《中国法制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63页。 {35}责任内阁制度亦称为议会内阁或议会政府制度,其中责任内阁制度名称为当时人们所常用。详细解释参见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第286页。 {36}同上,第286-287页。 {37}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制度-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8页,注37。 {38}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第227页。 {39}如1791年宪法,有学者认为其基础是一种极端型的权力分立学说。一直到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制订时,这种制宪思想的影响依然很大。参见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第176、230页。 {40}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第302页。 {41}埃弗尔.詹宁斯,《英国议会》,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7-8页。 {42}当时袁的法律顾问,日本法律学者有贺长雄也有类似言论,“故此种制度,只能称之为二权分立主义,不得谓之三权独立主义。”有贺长雄《共和宪法持久策》,转引自胡春惠编《民国宪政运动》第138-139页。 {43}Friedrich,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nd Democracy ,p5,转引自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页。 {44}“超议会制”一词的创造,作者是受到阿根廷政治学者卡洛斯.圣地亚哥.尼诺的启发。尼诺把阿根廷1853年宪法设计的宪政制度称为超总统制,即与总统制中总统权力比较,超总统制度中的总统是一个“民选皇帝”,拥有巨大的权力。参见Arend Lijpart&CarlosH.Waisman编《新兴民主国家的宪政选择》(台北韦伯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第200-203页。 {45}莫瓦特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12卷》,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组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451页。 {46} 在友人徐非兄的提醒下,作者强调的是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旧官僚集团在制度变迁中的实用主义立场,如在晚清新政时期,“袁支持立宪主义与地方自治,目的并不是希望得到积极的成效,而是仅仅把它们作为一种手段,可以为进一步强化政权与中央集权赢得更多的支持与资金。”Stephen R.MacKinnon, Power and Politics in late Imperial China:Yuan Shi-Kai in Beijing and Tianjin ,1901-1908.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Ltd, 1980, P222. {47}只要能够保证总统的实权,袁甚至表示对内阁制也不反对。参见《袁项城之宪法谈》,《宪法新闻》第2期(1913年4月20日)。 10月26日 历史是主动发生的文章摘要: 历史是主动发生的,并且是处于限制中的主动发生,广义地表达限制,那就是:自然限制、生态限制和人场限制。限制围成了历史发生的堤岸,描述着人类每一段历史的外部形态及其演变,然而内在地看,正是人固有的意识意志的兴奋,在自然、生态和人场的现时关系中,寻求主动发生的可能性,并且驱动着人类历史的进程。 作者 : 寒石,發表時間:10/26/2006
(一) 我们面临的世界存在着三种发生,一种是恢弘的宇宙的自然发生,另一种是地球生物生命的自然发生,而人类的历史叙述的是地球最高级生命——人的意识意志主动发生的故事。 对宇宙来说,也许只存在着一种发生,如若说地球生命是宇宙过程的一种特例的话,在数亿、数十亿、数百亿颗星球里,隐含着多少种未知的发生?宇宙是神秘的,在它的秘密里,对人类意识意志的喧嚣,一直保持着沉默的微笑,这样的微笑每每被孤独的领悟者撞见时,它又忽然地消失,于是领悟者的梦魇,即刻被僭佞者化作荒唐的人类故事。确实,面对神秘的宇宙,我们知之甚少,只是近几百年来,随着太阳系秘密的揭示,人们在物理化学上的成就,开始了宇宙世界的进一步探索,并不断爆发惊人的假设和推想,然而无论这样的探索止境如何,就其趋势来说,似乎在解释着一元发生的世界。 围绕着人类的被发生,我们看到了太阳系中地球生物生命的事实。而对于地球生命的发生及其过程,我们存在着太多的迷团,恐龙和远古生物化石的发现,让人类吃惊不少,这种曾经在地球生活过的生命,告示人类,在我们没被发生前,地球曾有过与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态的事实。于是环境与生态,牵动着人们的智慧对人类前途更深远的憧憬。这样的憧憬归结为一个更为实质的疑问:自然激发高级生命的密码是什么?种子、生长、繁殖、衰老、死亡的循环,似乎不足以揭示生命过程的全部秘密。显然地球环境的改变才是人类生命的源头,环境变化与基因变异,表达出生物生命发展的可能性。环境对生物发生的激发和限制,以及环境的变化与生物基因可能性的变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若说生物具有随环境变化,而发生可能性变异的密码的话,那么这样的特性,在高级动物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可能性变异,在高级动物身上发展成更灵活的本能意志。于是,经过改变的生态环境下,各种生物本着顽强的基因变异,在弱肉强食的表面现象中,构成更为复杂的食物链。 由高级动物脱胎出来的人类,秉承了动物的本能意志,然而真正能说明人类行为的,是人的意识意志特性。是生活对意识的启发,还是意识对生活的引导?抑或是人类内在的基因密码,从人类能自觉地运用工具这刻起,就开始了主动发生的历史。 历史是主动发生的,并且是处于限制中的主动发生,广义地表达限制,那就是:自然限制、生态限制和人场限制。限制围成了历史发生的堤岸,描述着人类每一段历史的外部形态及其演变,然而内在地看,正是人固有的意识意志的兴奋,在自然、生态和人场的现时关系中,寻求主动发生的可能性,并且驱动着人类历史的进程。 历史以制度为划分阶段,已经成为我们教科书的惯例。历史唯物主义者看来,由社会内部的一对关系——政治和经济,形成的制度形式来确定历史阶段,所以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这样的划分其实是表面的,制度是人类自造的对人场的一种控制模式,它是根据意识意志的需要,自发地设计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原始人群具有的属性。事实上,用这样的归纳来套用每个国家的历史时期,无不显现牵强附会,并且这样的分类模式,不能完全说明人们发生历史事件的真正动因,以及人类历史的实际走向。更有意思的是,马克思还根据这样的归纳和划分,用荒唐的逻辑,连接幻想的共产概念,腾生出所谓科学共产主义的理念和制度模式,这种用历史唯物的原料经历史唯心的浓缩,精心制作的 “精神鸦片”,立刻产生强烈的意志迷幻,狂热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夺取政权和建立制度,在人类社会强行推销其“精神鸦片”,造成人们对历史的文明意义的混乱。事实证明共产主义制度发生的历史,都和人们实际生活的需求与发展发生矛盾,其虚设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一系列的真理概念体系,是在人为地设置人们对文明觉醒的障碍,空中楼阁的幻念,权欲意志的野蛮控制,是所有共产主义国家的共同特征,权欲者的狂妄与残忍,人民出奇的愚昧在这些国家中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并且,共产国家之间,还为其“精神鸦片”的正统和修正,争的你死我活。二十世纪末共产国家的倒戈,标志着共产主义的失败,它足以让人们觉醒出一个深刻的思想:人类历史的走向不是消极的自身演变过程,也不是人类的虚幻精神或概念逻辑主导的历史,而恰恰是意识意志在人类文明意义上的觉醒,引导着人类历史的基本趋势。 解析历史的过程,不同视点自然得出不同的观点。然而如若尊重史实,同一视点,基本对历史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是作为判断历史的走向来说,视点的高度和视觉的透析深度是决定性的。人类的早期,就因为观者的立足点或透析的深度、广度局限,所以发生种种离奇的偏执判断,这种偏执在化作群体精神意志时,演绎了残酷和荒唐的历史故事。 从人类社会制度的产生,导致经济利益对人群的分化来看,马克思对以往历史的一些分析和观点,是符合事实的。然而得出阶级斗争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显然是发生了偏执误导。因为历史告诉我们,由文明启蒙产生的社会阶级的分化,导致了更大人群重新组合的可能,在国家规模下的不同阶级,除了发生对立的局面外,也产生过相对的平衡。并且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在国家制度上的重组,是有利于人类积聚智能,进一步对环境限制的开拓或冲击,这样的意识行为将激发进一步分化和更复杂的重组。概括地说:人的意识意志的开拓和驾御环境的能力,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源。世界历史总是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一个民族或国家,只有当它能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时,才使本国在世界历史舞台上起着主导作用。在人类文明爆发的那刻起,无论国家是否强盛,都有阶级对立的情况,并且这样的对立,是作为社会整体而存在的,即使对立达到破坏整体存在的程度,在国家内部爆发的所谓的“革命”,其成功后重组的社会,依然会产生阶级分化。中国社会每次发生农民暴动,无论成功与否,结果还是产生家族帝王集团和平民百姓的阶级关系,并没有因为革命而产生所谓更高级的无阶级社会,更没有因为革命使阶级的对立出现减缓。所以,由社会分工和分化,形成不同阶级组合的社会,用组合的一方面力量,去消灭组合的其它力量,产生所谓的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多么荒唐!就如人类是由男人和女人组合的,自然形成的性别组合,因各自的特性会呈现无可回避的对立和融合的关系,如若偏执自己的性别,根据概念拆卸也可以设计出“性阶级”斗争理论,并在性怪僻身上取得事实佐证,难道也能得出性阶级斗争,才是推动人的性别发展的动力的结论?难道也要让性阶级的一方去消灭另一方,实现“共性主义”的伟大理想?这样的逻辑已经是很滑稽了,而再让这样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宣扬什么农民革命和暴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真是幼稚可笑!实质地看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史,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在伪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操纵下,除了它把中国人民做了一次荒唐的动物性实验外,就其手段和制度,积聚着人类文明裂变过程中最愚蠢、最野蛮的糟粕。而这样的故事,我们在原始宗教意志和民族意志驱动下的历史中,可以辨别出共有的特点。 历史观的多元性争论,并不说明人类历史是多元存在的,而只能说明观历史的视点问题。当我们站在某民族、某国家甚至某党派内部看历史,固然会得出独特历史观的结论,每个民族、国家、党派都有理由说自己的文化和历史是多么独特,在偏激精神感召下,由着局部控制的人力、财力和地盘,激发着意志狂热,滋生出可歌可泣的史诗,实质地看这样的精神,无非是处于异族群体势力围困时,尽可能地凝聚着民心,形成对抗的人场张力,而人类前期的历史,正是这样的张力越演越烈,直到二次世界大战,达到了狂热的颠峰。由这样的意识凝聚的人类意志,都被“人类文明”的美丽谀包装着,难道说人类文明意义的实质 ,是通过对立的国家或人群而独立存在的?事实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如若说文明所包含的真正实质,是人类对宇宙、自然和人性的意识意志的觉醒,那么必然否定狭隘的本能意志的愚蠢,而实际分析一些历史事件,很多故事都是在狭隘意志激发下发生的,它与猴群殴斗很接近,只是猴子不会用文字来装饰或催情,它顺着自然,让猴杰和猴渣连同史诗,都同等地埋在无声无息的本能混沌里。 民族对抗和民族融合在很多国家中,都是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事实上,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实质,无非是独立的人场力量的抗衡,如果一个国家持着对它国绝对斗争的仇恨,那么必然导致用战争解决的后果。地球人类环境是由不同的人场力量组合的,分析战争根源都是由独立人场中,极端偏激的意识意志导致的后果。然而人场关系除了抗争的一面,更多的表现是联合的一面,国与国之间的开放,更有利于彼此的发展,这正表达出人类的文明意义。并且国家的强盛与否,和是否具有偏激的意识意志无关,却和意识意志能否在文明意义中觉醒有关。美国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样的观点。 所以,当你站在月球看历史。就会发现民族的单独演变和发展,只是人类历史发生、发展的一个局部,无论这样的局部有多么独特,它总是演绎着与其它民族、国家在过程中的一些相同的特点和特性,并且这样的特点和特性,都描述着人类意识意志觉醒的文明过程,这一过程必将循着地球人类一体化的趋势而动,这表明一个更广阔的思想:人类的意识意志的特性以及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生态限制的环境根本上是一样的。 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历史观,都没有超出地球人类的点上,并且,越是原始,人的意识意志越具有局限性,如果月球有感觉意识的话,那么顺着时间岁月,它看到的地球人类,开始是分散在各地域的群落在生存本能作用下的生活,局部的环境、生态、群落是三为一体的,显然,人对局部环境和生态的行为和意识的觉醒,爆发了文明,并形成对原来人群的进一步分裂和重组,于是群落的分裂、扩张,吞并开始了,这一自发的行为始终和活动者的内部结构、周遍的自然、生态、人场环境联系着,意识意志的觉醒,无论通过战争的形式发生,还是通过和平的形式发生,最终必将形成普遍联系而又有利益之分的整体人类的诞生。 所以人类历史告诉我们的是,人们根据环境而寻求主动发生的历史,而不是神话的历史,上帝演绎的历史,或者是“主义”演绎的历史。这样的发生初始完全是本能的、盲目的、局部的。在发生的过程中,交织着人的原始本能冲动,又不断被领悟者引领,乃至地球人类形成的今天,仍存在着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野蛮和人性、封闭和开放、蒙昧和觉醒的分别。而这样的情境,直接关联着民族、国家的和谐和强盛,关联着整个人类今后的方向。 由地球自然生态的可能性变异出来的人类,其主动发生历史的密码,就在意识意志对环境变化和对自己的本能意志的发掘中。从植物基因的变异随环境变化的可能性生态,到高级动物其本能意志随环境寻求变化的生态,直至人类的意识意志发展,结合着时间进程,可以看出地球生命的大致特点:自然植物的进化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具有本能意志的动物,随环境变化而改变的过程要短的多;而人类在意识意志的主导下,却演绎着日益激进的过程。回顾人类历史,从250万年或者400万年前人类的起源,到公元前3500年地球上第一个文明——苏美尔文明的产生,几百万年的历史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然而文明一经出现,在不断加速突破自然和生态对人类限制的同时,也越益加速人群的扩张、分化和重组,朝着普遍联系的地球人类整体意义的发展。乃至到了现在,一百年、十年、一年人类社会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若要对这样的过程分期分类,那么应该有四个里程碑:第一次意识意志的觉醒是对工具的开发和运用,它提高了人群在原始环境中生存的能力,使人与其它动物独立出来,同时这样的能力也作用于部落与部落的战争,并形成更庞大而具有独立生存与发展的群体,事实上这样的过程已经具有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的萌芽,它体现在工具制作人群的产生、奴隶的产生,以及商品的原始交换中;第二次意识意志的觉醒是对农业的开发和运用,它使人类走出森林,在生存能力进一步强化的同时,产生更多的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又通过国家的机器,进行进一步的扩张和保护,这一重组在产生阶级对立的同时,也产生过阶级在国家内部的统一;第三次意识意志的觉醒 是工商业的开发和蔓延,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分化和更大规模的重组,并在国家内部产生更为复杂的互相依靠而又对立的阶级关系,同时也导致更为复杂的社会统一。这样的能力,在导致更大规模探索人类文化、生物特性和宇宙奥秘的同时,也引发了史无前例的世界性战争。第四次意识意志的觉醒是信息技术开发和蔓延,人们在高科技的支持下,深化和扩大对未知领域的认识,网络把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利益的人群联系起来,并覆盖整个地球人群的生活,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地球人类活动。 然而,人类的今天,仍处于更为深重的环境灾难和意识意志偏激人场危险中,这蕴涵着一个更大意义的文明觉醒在召唤着人类。其实人类在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改变环境和改变自己的同时,都面临着自己的行为带来的新的危机,这样的危机又是每一次文明觉醒的前兆。这正是由意识意志去主动发生自己历史的人类处境特征。 引领人类既当上帝,又做刍狗的秘密是什么?面对神奇的宇宙发生,凝视着孤独的领悟者,一次又一次描绘不同的“上帝”微笑,我们只能在沸腾的人间,抬头望天鹅,低头思蛤蟆了! 曾节明:另眼看蒙元(首发稿) 文章摘要: 蒙古统治者虽然没有文化,但他们那蒙古人特有的粗旷气质和开阔的胸襟、他们的自信和勇猛进取的精神、他们的优容大度的作风、他们带来的类欧洲分封制和宗教自由、他们坚决拒绝汉化、坚决排斥儒家等中国文化糟粕的执著和高贵......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元顺帝退走漠北时那一刻,化作天边的斜阳和长长的身影,引人无限的惆怅和怀想。 因为,那斜阳,不是蒙古人的斜阳,而是中华历史和命运的斜阳。 作者 : 曾节明,發表時間:10/26/2006
中国的传统史书对元朝的评价很差,比对清朝的评价差得多,根本不承认元朝是一个正统的王朝;而中共对元朝的评价则非常高,不仅认为元朝是中国的正统王朝,还认为它对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中共甚至把元朝统治者的祖宗成吉思汗说成是中华民族的英雄,尽管成吉思汗不能说汉话、识汉字,与中国文化格格不入;尽管成吉思汗活着的时候,蒙古帝国和华夏的宋帝国,完全是两个独立的、互不隶属的国家。中共的始皇帝毛泽东发自心底地佩服成吉思汗的盖世武功,其词云:“...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1”,老毛尽管自视比成吉思汗还了不起,也禁不住流露出对“一代天骄”的羡艳。蒙古人当年对黄河流域的汉人、党项人、女真人和四川人的残酷屠杀,被中共说成是促进了“民族大融合”;蒙古人当年残暴扫荡西方各民族,直捣多瑙河流域,其武功让中共羡叹得合不拢嘴,而其对西方人的种族灭绝行为,却被轻描淡写成“客观上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 其实,这两种评价都是错误的。 儒家有治史的传统,而且儒家又是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因此中国的史书基本上是由儒家记载和修订的,史观当然也是儒家的史观。因为元朝统治者根本就不尊奉儒家,蒙古贵族信奉的是喇嘛佛教和原始萨满教的混合,儒家文人在元朝的等级社会中地位非常地下,元朝有“八娼、九儒、十丐3”之说,儒家文人在元朝的社会地位,连娼妓都不如。元朝统治者对儒家的抛弃和极端轻蔑,大大地激起了儒家文人士大夫的仇恨,他们就通过撰修史书来表达对元朝的仇恨和轻蔑,因此,中国的传统史书对元朝充满了儒家的偏见。 中共因为其本性迷信暴力,罔顾人命,所以它对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残暴的征服者都非常推崇,中共过去极端推崇秦始皇,现在又狂热地推崇蒙古征服者成吉思汗以及满清帝国的血腥祖宗。历史上蒙古帝国在军事征服上空前绝后的成功自然而然的让中共羡艳不已、神而往之,至于蒙古人、满洲人在征服战争中制造的多起大屠杀灾难在中共眼里不仅不算罪恶,反而是国之雄风的展现、是暴力美学的经典,因为中共的本性不把人命当回事,中共自己都嗜血成性、血债累累。至于元朝统治者对汉人大搞民族族歧视、满清统治者对汉族大搞民族压迫,“留头不留发”4、大杀汉人、大兴文字狱、闭关锁国、虐民卖国等等,中共更加视而不见,甚至轻描淡写、修饰掩盖,因为中共的本性就是反人道、反人性、反人类、反民主、反法治、反自由、反人权,中共自己就大搞歧视农民的户籍制、中共自己就大兴文字狱、中共历史上闭关锁国、中共想来就虐民卖国......中共就是要为元朝、清朝歌功颂德,对征服者、统治者的罪恶视而不见,甚至把把征服者、统治者的罪恶都讲成是功绩,因为中共政权和蒙古、满清这两个政权一样,都是极端迷信暴力、嗜血成性的政权,为元朝歌功颂德就是巧妙地为自己歌功颂德。 那么,元朝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王朝?我以为,元朝不是中华民族的王朝,理由是: 一,元政权完全是蒙古民族建立的政权,是始终独立于华夏政权之外的外族政权。当时的蒙古民族远未归化华夏民族,其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生活、生产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都予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民族迥然不同;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帝国,与华夏民族的正宗主体宋帝国完全是两个独立而互不隶属的国家;在成吉思汗建政之前,蒙古诸部落活动空间也远远处于宋帝国的疆域之外。因此,元朝是一个外族征服政权,元灭南宋是蒙古民族对华夏民族的征服。 二,元(蒙古)政权基本上没有接受华夏王朝的礼制。元朝统治者完全废除了儒家的独尊地位,而代之以对宗教的尊崇:蒙古统治者始终实行宗教宽容的国策,对各种宗教兼容并蓄,一律加以保护,其中喇嘛佛教尤其受到推崇,元朝设立了最高神职职位--帝师,帝师有乌思藏佛都萨斯迦派的高级喇嘛担任,也是全国佛教的最高领袖5。元朝朝廷对帝师的敬礼和尊信无所不至,就是皇帝及所有的皇室成员都要接受帝师的罐顶(洗礼)6。元朝这种强烈的尊崇宗教,以及带有一定程度的政教分离色彩的体制,迥异于华夏王朝的那种独尊儒术、轻视宗教、神道、王道、教化不分的那种一元制的政体,倒与西方的封建王国非常相似。 元(蒙古)政权始终实行领户分封制。成吉思汗即位后,建立千户制,将全国的人民和土地划分为95个千户,由大汗分别授予与共同建国的贵戚、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的那颜(首领),使之世袭管领。千户下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下为十户。 蒙古征服者攻取中原地区等华夏民族本土后,将一大批汉族地主豪强封为世侯,拥有地方军政大权,统治一方,世袭相传7,这实际上是在中国恢复贵族分封体制。元世祖忽必烈更是用政府法令重申成吉思汗定下的领户分封制。可见,严格地说,元朝不是一个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朝,这与华夏的历朝历代有很大的区别。元帝国的贵族体制和领户分封制,倒与欧洲国家的封建体制更相似。 元朝统治者长期拒绝采用华夏王朝创造并沿用的科举制度,直到元朝末期元仁宗在位时才短暂地恢复了科举制度,但是规模很小,远不如宋朝完备,也不是元朝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元英宗试图试图扩大科举制度,但是元英宗因为他的亲汉政策很快被蒙古贵族暗杀,科举制度也被废止8。元朝朝廷使用蒙古贵族、和汉族豪强地主世袭做官,这实际上是贵族政治,与华夏王朝差异巨大,而与欧洲国家相似。 三,元朝的上层统治集团基本上没有接受华夏文化。终元一朝,上至皇帝、蒙古大贵族、下至蒙古人和色目人官员,很少有人通晓汉语。元朝政府宁可培训和雇佣大批的翻译维持统治机器运转,也不愿实施汉化政策。蒙古统治者拒绝汉化的强硬措施,既保持了蒙古民族的民族特性,也使得元朝始终无法向满清那样融入中华文化。 同样是外族征服政权,中国很多历史学家狂热地吹捧清朝,却因为元朝没有接受儒家礼制、基本上没有接受华夏文化,就把元朝贬得一塌糊涂,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元朝远比清朝充满活力,也比宋朝和明朝更有活力;元朝是历史最有可能把中华民族带上近代化道路的一个朝代。 同样是外来的“虏廷”,为什么说元朝远比清朝充满活力? 这首先是因为,在各自的征服战争过程中,满清对江淮地区、江南地区一再实行屠城和烧杀的野蛮政策:单一个“扬州十日”,就屠杀汉族人民八十多万,满清制造的大屠杀,使唐宋以来繁华的历史文化大都市、拥有百万人口的扬州几乎全部变成了尸山血海的屠宰场和残亘断壁的废墟。在向南征服的过程中,清军还先后对常州、昆山、江阴、嘉定、苏州、广州、长沙等城市进行屠城9,这些东南沿海地区,自南宋以来就是中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区域,满清对江南的大屠杀政策,使得大批文化、商贸和手工业人才遭到杀害、工商业、农业、文化受到毁灭性破坏,生产力大倒退,明末生机勃勃的资本主义萌芽也因之而夭折。 蒙古政权当年在向南扩张的过程中,也对黄河流域和川北地区的居民进行过大屠杀,但是忽必烈在继承帝位之后,改变了烧杀政策:在灭宋战争中,忽必烈晓谕元军统帅伯颜说:“当年宋太祖的大将曹彬奉命攻取南唐,以不喜多杀人而平定江南,你要体会我的这种心情,做我的曹彬。10” 在忽必烈的要求下,忽必烈主政以来的攻宋的元军极少屠城,对南宋军民基本上采取招抚的政策,对投降官兵概不杀戮,对投降的宋朝皇室成员更是不杀一人,忽必烈的优容和大度,与后来满清统治者对明朝皇室嫡系子孙斩尽杀绝的鄙劣阴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宋将吕文焕在襄樊保卫战中抵抗元军达五年之久,杀伤众多的元军,投降后不仅没有被杀,襄、樊二城也没有遭屠城。四川合州军民曾多次打退蒙古军的进攻,予蒙军以惨重的杀伤,1259年,蒙古最高统治者蒙哥汗在率军攻合州时也被炮石击伤而死,蒙哥临死前曾留下遗言:今后攻下合州,一定要杀尽城中所有军民。但是,在1275年合州投降时,忽必烈却下令赦免了合州城中的居民11。这与后来明朝锦州总兵祖大寿献城投降后,满清残暴地屠城,“妇孺皆不能免”12,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276年,元军攻占南宋首都临安,元军元帅伯颜下令封存宋朝府库、等级钱谷、将士不得入城、敢于暴掠者,军法从事。元军攻略南宋的轻杀束掠的政策,使得杭州乃至江南大部分地区“九衢之市肆不惊,一代之繁华如故”13,这与后来以多铎等人为将的满清军队进攻江南,致使“民无遗类,地尽抛荒”14,江南数十个繁华的城市成为尸山和瓦砾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自北宋以来,江南一直是中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生产力水平最高的地区。元朝统治者经略南宋的文明,保存了江南的繁华,保护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也保存了社会的活力;而满清统治者后来征服江南所采取的疯狂屠杀和掳掠的政策,毁灭了江南的繁华,是社会生产力大倒退,满清对文明地区的极端野蛮残暴,极大地扼杀了社会的活力。 第二,蒙古征服者没有强迫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民族蒙古化,因而能够大大地减少因蛮族征服而引发的倒退,也没有造成汉民族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面对高于自己的汉民族文明,蒙古征服者没有强迫汉人改着蒙古族衣冠、改留蒙古族发饰、改用蒙古语言文字、接受蒙古风俗习惯,蒙古征服者也没有强迫汉民族改变生活、生产方式,因此,元朝统治者没有破坏华夏民族较先进的文化和文明,元朝取代宋朝,不是历史的倒退。元朝的蒙古贵族统治集团始终拒绝接受汉族文化和礼制,这虽然不利于笼络汉族的文人士大夫,但是却保持了自己民族的特性和独立性,也避免了蒙古的民族文化被汉族文化的糟粕和毒素所污染;元朝统治者没有强迫汉族蒙古化,避免了因为强迫汉人蒙古化而造成蒙汉难分,最终蒙古人反而被汉化的下场;也避免了因为强迫汉人蒙古化而导致的对汉人的残酷杀戮,从而避免了造成过分的民族心理创伤和民族之间深远的仇恨。 后来满清入关,以多尔衮为代表的满洲统治者一改昔年蒙古人对汉人的优容作风,强迫汉人满洲化:满洲贵族自己虽然学习汉语、利用汉礼制稳定统治,但是却将满语定为大清国第一语言,而且一度企图以满语取代汉语。 满洲统治者强迫汉族人民“剔发易服”,“留头不留发,留头不留发”,满洲人以世界罕有的残暴杀戮迫使汉族放弃自己民族的服饰、改着满装、旗袍、严格地仿效满洲人剔发留辫,这造成在满清入关过程中,汉人自征服战争之后又因为被强迫满洲化遭到二次屠杀。满清的强迫汉人满洲化的极端野蛮措施,不仅造成了中华文明的大倒退,也造成了汉族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由于满清统治者的极度鄙劣、以及现在一些满族人士毫无负疚感的以丑为荣和“满独”言论,至今仍有许多汉族人对满族怀着强烈的仇恨,但却少有汉人仇恨蒙古族。 满清强迫汉人满洲化,虽然得逞于一时,最终却因为满洲人的人口以及的文明程度远远逊于汉人,汉人不仅没有满洲化,满人反倒因为自己所造成的满汉难分的状况,彻底地丧失了自己的民族特征、消融在汉族的海洋当中。 今天,蒙古国依然屹立,挣脱了共产邪灵,生机勃勃,满族却名存实亡,与汉族一起受到中共的奴役。满族不仅名存实亡,还因为当年给汉族造成的心理创伤,至今受仍到汉族的谴责和强烈仇恨,这种自取灭亡的结果,必然是当年满清征服者始料未及的。看来苍天循环自有道,恶有恶报是真谛。 第三,元朝没有像后来满清那样大兴文字狱。满清在其统治的两百六十八年间,制造了一百六十多起文字狱,平均每两年一起还多15,和平时期屠杀数万人,这远远超过了秦始皇,满清是两千多年来制造文字狱最多、最频繁的朝代。满清制造文字狱的初衷是掩盖自己在民族征服中的大屠杀罪行、压制汉人反抗民族压迫的思想和意识,到了乾隆时期,文字狱发展到扼杀汉民族的精神活力的地步,不仅严禁反满的言论,一切批判现实、特立独行的言论乃至不合乾隆帝个人喜好的言论都遭禁止。乾隆帝不仅以文字杀人的频率和数量远远超过以往历朝历代,还以编撰《四库全书》为名,采取抽、删、毁、改等卑劣手段,销毁了难以数计的古书和珍贵的历史资料,导致了诸多领域知识、技艺和资料的失传,由是而造成了文明大倒退。乾隆帝弘历的卑鄙、阴毒和野蛮,远远超过秦始皇。 满清统治者长期推行的文字狱政策,极大的扼杀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大大加深了中国人的愚昧和奴性,以致到了鸦片战争前夕,,整个中国社会死气沉沉,到了“万马齐喑”的地步,因而当时的著名诗人龚自珍大声呼唤:“...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16。”满清的大兴文字狱,是导致中国在近代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元朝统治者虽然自身的文化比较落后,并且顽固的拒绝汉化,但是他们也没有用文字狱来扼杀汉人的思想活力。终元一朝,蒙古统治者没有制造一起文字狱。元朝统治者对思想的宽容态度使得元朝的精神文化充满活力,继宋以后,文化、科技发展不仅没有中断,而且更加繁荣:元朝虽然只有短短的八十九年,文化科技成果却异常璀璨、英才荟萃,产生了世界级的大天文学家郭守敬,由于郭守敬在天文学上的杰出成就,现在世界天文学界将月球上的一座山,以郭守敬的名字命名。元朝在文学上硕果累累,产生了词曲大艺术家马致远、元好问、小说大家罗贯中(《三国演义》的作者),元朝的戏曲艺术达到了中国历史的最高峰,产生了大剧作家关汉卿(被誉为“中国的莎士比亚”)、王实甫、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表演艺术家朱帘秀。元朝的医学成就也远非清朝所能及,产生了朱震亨、刘完素、张从正、李杲“四大家”......元朝的在造船、航海、工程、制造等领域的科技水平也远远超过后来的清朝。 因为没有实行文字狱的野蛮政策,所以蒙古的征服没有像后来的满洲征服那样,引起中华文明的大倒退和大停滞。 第四,元朝没有像后来满清那样,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元朝不仅没有闭关锁国,而且是中国历史上对外最开放的一个王朝,从某种意义上说,元朝甚至比唐朝还要开放。由于元朝的蒙古统治集团始终对汉文化没有太大的兴趣,反倒更倾慕西方的东西,并且,蒙古统治者对汉民族持有歧视和戒备的心理,他们更愿意任用欧洲和阿拉伯国家的“色目人”当官,而不愿意用汉人。这决定了元朝寻求与西方国家更密切的往来,因而元朝成为继唐朝以后对外最开放的一个朝代。蒙古帝国的对外扩张,也使得元朝与西方的密切往来成为可能。由于蒙古军的大规模西征,横亘于中国与欧洲、西亚之间的诸多政权被消灭,客观上打通了中国与西方各国之间的陆上通道,中止了自晚唐以来四百年欧洲与中国的完全隔绝状态。由于蒙古大帝国的势力范围横贯中、西亚,远至东欧,因此中国与西方各国的陆上往来变得前所未有的畅通无阻。蒙古帝国为中国对外交往创造的有利的条件,使所有的华夏王朝相形见拙:由于没有能力打通欧亚大陆通道,“丝绸之路”的安全越来越没有保障,历代华夏王朝的对外交往越来越依赖海路;而元朝对外交往既有陆路,又有海路,元朝的航海技术发达,元政府对海上贸易听之任之,完全敞开东南沿海的大门。由于蒙古帝国势力范围的辽阔,元朝对外交往的陆上通道比唐朝更为畅通;由于蒙古统治集团对西方的兴趣和相对信任,比起唐朝,元朝与西方的交往的内容更为深刻,远远超出了经贸交往的范畴,不象唐朝统治者,元朝统治者对西方没有文化上的优越感,他们能够更多、更广泛的接受西方的东西。 综上所述,元朝是一个外来征服者建立的王朝,是一个在体制上与华夏王朝有着很大差异的王朝,元朝又是一个繁荣的、充满活力的朝代。 实际上,元朝是历史最有可能把中华民族带上近代化道路的一个朝代。为什么呢? 上文已经说过,元朝实行的领户分封制、世侯制有别于华夏王朝的大一统体制,而与欧洲的封建制度非常相似;元朝的喇嘛帝师制,类似于欧洲王国尊崇基督教的政教分离体制,因此,元朝社会不是华夏王朝那样的一元化专制社会,而是一个由元朝皇帝、领户和世候(大小贵族)、喇嘛僧侣构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分权制衡的多元化社会,类似于欧洲王国的那种国王、贵族、基督教会三权分立的社会。元朝这种多元化的分权的社会结构,能够形成自由赖以生长的缝隙,进而生长出新的社会阶层。 元朝取消了儒家的独尊地位,长期不施行前朝的科举制度,只是在元仁宗和元英宗时期短暂地恢复了科举制度。 儒家由于重文轻理、重文史轻艺术、特别轻视生产劳动,因此成为中华文明均衡发展的障碍,儒家的意识形态更是中国科技进步的头号障碍。因此,元朝取消了儒家的独尊地位,导致儒家的地位一落千丈,儒家文人的社会地位连娼妓都不如,这在客观上为中华文明的均衡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扫清了障碍。所以终元一代,儒家所歧视的“三教九流”社会地位大大提高:和尚喇嘛、道士、僧侣大批跻身上流社会;布衣出身的防治技术专家黄道婆也为社会里庙以尊;,名垂千古;与李白、杜甫不一样,关汉卿、王实甫毕生没有当过官,完全靠杰出的戏剧成就留名青史;因为儒家独尊地位的倒塌,所以妇女演习在元朝成为可能,元杂剧女演员朱帘秀是儒家最轻视的戏子类人,却因为其高超的表演艺术,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尊敬,以致元朝的江南浙江道提刑按察使都公开的追求她17,这在宋朝和明、清两朝是不可能的。 可见,只有在废黜儒家独尊地位的社会里,社会的均衡发展才有可能。 元朝统治者长期不施行科举制度,堵死了知识分子通过读书当官的出路,迫使大批的汉族知识分子在行为上修改为做官而学习的价值取向,全心全意地专注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知识和技艺,以学术和技艺上的建树来代替功名利禄。因此,元朝统治者长期不施行科举制度,客观上能够大大促进中国经济、科技、文艺等领域的全面进步。所以元朝的统治虽然只有短短的八十九年,经贸、科技、文化却非常繁荣、继宋朝之后继续进步,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元朝的对外贸易比宋朝更加频繁和大规模;元朝产生的世界级大科学家郭守敬,比宋代的毕晟等人成就更高,元朝在天文、造船、航海、工程、制造、纺织的科技水平超过了宋朝,远远超过鸦片战争之前的清朝;元朝在短短几十年间,在文学艺术上也取得了极高的成就,产生了被誉为“中国的莎士比亚”的大剧作家关汉卿,还有王实甫、杨显之、白朴、郑光祖、马致远等一大批词曲、杂剧艺术家,元朝的元曲和杂剧成就,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顶峰。 元朝取消了儒家的独尊地位,长期不施行前朝的科举制度,大大地削弱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元化官本位价值导向,使得多元价值观衍生的多元化社会文化结构开始生长,而多元文化的社会正是传统的王朝专制帝制结束、近代化国家诞生的有利条件。 如果元朝能够存在数百年的时间,中国向近代化国家的转型就会容易许多。前文已经说过,元朝严格的说不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而是一个类似于欧洲分封制的较为松散的封建帝国,元朝皇帝、大小贵族、世侯和僧侣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分权制衡的结构,分权制衡的体制能够形成社会自由和新的社会阶层赖以生长的权力缝隙。比起遵奉儒家理学的大一统的明朝,元朝的体制更适合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和发展,如果元朝没有被朱元璋领导的武装集团推翻,而能够延续几个世纪的话,中国东南沿海的资本主义萌芽,在元朝的体制下将会更早、更快地发展、壮大起来并形成气候,如果那样,将不会有满清王朝,也不会有近代的百年屈辱历史,中国现在很可能已经完成宪政转型,而且蒙古还会留在中国的版图之内。 然而,元朝对华夏民族的全面统治,只维持了八十九年。元朝国祚之短暂,对于中华民族客观上是一件遗憾的事。因为取代元朝的明朝,不仅复辟了不利于文明进步的大一统专制体制,而且将科举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全面恢复和强化中国社会的官本位传统。不仅如此,明朝还是科举制倒退到束缚思想、扼杀人才的地步。明太祖朱元璋开创了以儒家理学(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取士的科举制度的新阶段,从此中国的科举制度全面走向反动,自明朝以降,科举制度不仅将大批才俊之士引诱到皓首穷经,“求取功名”的道路上,而且将中国知识分子的求知活动诱入儒家理学的圈套束缚中,从而知识面更加狭隘、精神更加呆板僵化,这大大地阻碍了科技、生产力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均衡发展。可见,元朝被明朝取代,客观上是大大延缓中国社会进步的一大憾事,虽然朱元璋“驱逐鞑虏”满足了汉民族的民族自尊心理。 元朝为什么过早灭亡?撇开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元朝统治者至少犯了两个错误,这直接导致了元朝的过早灭亡: 一是元朝对“白莲教”、“明教”等煽动暴力造反的邪教没有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 前文已经说过,元朝统治者实行宗教自由的政策,但是实行宗教自由不等于可以对任何宗教都听之任之,否则就会危及到政权的生存,因为各种宗教性质不同,对社会产生的作用也不一样:象基督教、佛教这样的正宗的宗教、以及道教这样的半宗教,确实非常能够安定人心、维持社会秩序,能够在维持社会稳定上起到政府起不到的很大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宗教信仰组织崇尚暴力、并且煽动暴力和仇恨,“白莲教”、“明教”、东汉末年的“太平道”,都是崇尚暴力、煽动暴力和仇恨的宗教信仰组织,这样的宗教信仰组织是政权的大患。这样的宗教信仰组织有的有两面性,世俗统治者合其意的时候,它对维系社会安定有一定的作用;世俗统治者不合其意,就煽动暴力造反,这样的宗教信仰组织也是政权的潜在大患。煽动仇恨和暴力的宗教信仰组织就是邪教,一个政权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就必须及时取缔邪教组织。 在元朝以前,就已经有东汉政府疏于防范“太平道”的教训。当年东汉统治者长期对“太平道”的发展听之任之,其首领张角得以传道十几年,到公元一八四年的时候,势力发展到三十六方,每方设渠帅一名,统领教徒一万名左右,“太平道”已经形成类军事化庞大组织,这时候再取缔,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到东汉政府感到恐惧,要镇压“太平道”时,“太平道”顺势造反,一下子便成燎原之势,后来东汉虽然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造反镇压了下去,但也因元气大伤,名存实亡了。 元朝统治者不知什么原因,根本就没有吸取东汉遭受“太平道”之祸的教训。东汉统治者失策于对“太平道”防范过迟,元朝则对白莲教、明教根本没有防范。终元一朝,白莲教和明教几十年的宣扬“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等神秘预言,借装神弄鬼散播反元思想,并且暗蓄武装,元朝政府对此居然听之任之,以致于14世纪五十年代,白莲教、明教势力已经深入渗透到河南、江淮和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直到元朝因为天灾人祸而社会矛盾激化之际,这些邪教终于乘元政府疏浚黄河征集民夫之际,采用偷凿石人,并在石人背后雕刻改朝换代的“预言”等装神弄鬼的手法,掀起大规模的反元暴动,元政府这时候才急忙派兵镇压邪教,但是已经错失了镇压造反的优势和主动性,在白莲教、明教发动暴乱之后,张士诚、陈友谅、郭子兴、朱元璋等地方豪强和黑道枭雄也乘机起兵反元,天下大乱,“按下葫芦浮起瓢”,元朝统治这个时候不论怎样努力,也回天无术了。 对邪教疏于防范是导致元政权不能长久的直接原因,元朝之所以国柞不长,更深刻的原因在于元朝统治者推行并公开宣扬对汉人及华夏各民族的歧视政策。蒙古统治者公开把国人分成四等:蒙古人最优等;欧洲人、西亚人、中亚人等“色目人”居第二等;“汉人”(包括北方汉人以及女真、契丹等黄种北方民族)被列为第三等;包括南方汉人及各少数民族在内的原南宋国民被称为“南人”,被列入最低等人群18。华夏民族向来重面子,元朝统治者推行的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政策,极大地刺伤了以汉人为主体的华夏民族的民族自尊心,招致了这些在数量上十几倍于蒙古人的被统治者的强烈民族仇恨。 在推行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政策的同时,蒙古统治者又长期不实行科举制度,堵死了汉族人当官的出路,更是在汉人仇蒙怒火上火上浇油。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大国,中国社会是一个官本位导向的社会。从西汉开始,由于长期独尊儒术和科举制度的双重影响,至南宋灭亡的时候,中国社会的官本位习性已经非常深重,元朝长期废止科举制度,等于是在清除社会的官本位习性,但是长期的历史留下的官本位的文化和文化心理,没有几代人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清除干净的,以南宋遗老遗少为首的广大官本位文化的汉族知识分子由于当官求取功名的出路被堵死,已经倍感压抑,这时候的民族歧视更容易引发他们的愤懑和反叛的情绪,知识分子向来是老百姓的代言人和鼓动者,元朝废止科举和民族歧视的双管政策,等于是逼迫汉族知识分子去煽动老百姓造反。 元朝废止科举制事实上是进步的举措,因此长期不实行科举制度无可厚非,但是要想维持长期统治,在废止科举制的同时就不能推行民族歧视的政策,相反,还必须增加汉人官员和幕僚的数量,给汉人一条当官的路子。 另外,中国是个大国,幅员辽阔,元朝又是一个带有强烈分封制色彩的王朝,各地汉族的世候不仅把持着当地财政,还手握兵权,这些人具备反叛的便利条件。在这种体制下,推行的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政策埋藏着巨大的风险,因为这容易刺伤这些汉族豪强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从而导致他们造反。要推行民族歧视政策而不至于有大的风险,就必须施行象秦朝或者清朝那样的严格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地方统治者不能世袭、不能有兵权。由于元朝的分封体制比起宋朝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更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元朝的分封制是无可厚非的,应该指责的是它的民族歧视政策。 元朝的做法,远不如后来的满清统治者来的狡诈。实际上,满清统治者施行民族歧视的恶劣程度比起元朝统治者有过之而无不及:所有的八旗子弟都可以不事生产,由国家供养;清朝的满军领取的薪俸比汉军高得多;满、汉在法律上用非常不平等,满人享有种种特权,杀死了汉人也不用偿命;清朝严禁汉人集会、结社,违者处死;封禁东北,严禁汉人自行移民,违者处死,而满洲人则可以自由移居关内各地......清朝虽然推行的民族歧视政策实际比起元朝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清朝统治的时间却比元朝长得多,这是什么原因? 这一是因为:满洲统治者抓住了汉族“宁可失利,绝不失面子”的虚荣心理,在歧视汉族的同时,高唱“满汉一家”,大做表面文章,创制“满汉全席”,在亟需利用的时候不惜把皇家的女儿嫁给吴三桂的儿子; 二是因为清朝全盘继承了明朝的科举制度,地方的文官基本上全部由汉人担任,这极大的迎合了中国社会的官本位习性、满足了汉族儒家知识分子的强烈的做官欲望,或者是他们有官本位的奔头。 三是因为清朝实行比明朝乃至比秦朝更为集权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削平“三藩”以后,清朝彻底消灭了中国的贵族残余习性,彻底消除了贵族和地方豪强制约君权任何可能。清朝的地方官文武严格分开、相互制约,汉人很难能够在军中担任高级职务。 清朝以扼杀社会活力、阻断中国历史进步为代价维持了其268年的反动统治,这是满洲统治者狡诈的地方,也是其鄙劣的地方,但是从长远来看,满清绝不会因其长寿而受人尊敬怀想,相反,会因其狡诈和鄙劣更受历史舆论的唾弃! 相反,元朝的统治尽管只有短短的八十九年,蒙古统治者却因为保留和促进了南宋的璀璨的繁荣文明、留下了一个开放、进步、充满活力的中国社会而终将受到中国人广泛的尊敬! 元朝并没有因其统治的短暂而遭真正有识之士,事实上,元朝差一点就将中国带到了一条与世界先进文明接轨的道路上去。 蒙古统治者虽然没有文化,但他们那蒙古人特有的粗旷气质和开阔的胸襟、他们的自信和勇猛进取的精神、他们的优容大度的作风、他们带来的类欧洲分封制和宗教自由、他们坚决拒绝汉化、坚决排斥儒家等中国文化糟粕的执著和高贵......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元顺帝退走漠北时那一刻,化作天边的斜阳和长长的身影,引人无限的惆怅和怀想。 因为,那斜阳,不是蒙古人的斜阳,而是中华历史和命运的斜阳。 曾节明 星期二 2006年10月17日下午 4:13:26 索引: 注1:毛泽东词《沁园春.雪》 注2:《中国历史》古代史:蒙古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第12课 蒙古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人民教育出版社 注3:清代赵翼《陔余丛考·九儒十丐》;一官二史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出自南宋遗民郑思肖之口,七匠八娼九儒十丐是谢枋得的说法 注4:《清世祖实录》卷71;七峰道人《七峰遗编》 注5、6:[明]宋濂.元史(卷二四);《多桑蒙古史》 注7:李治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第266页 注8:《蒙古通史》第五章第二节,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 注9:王秀楚《扬州十日记》;《明季南略》卷三云;顾诚《南明史》第五章第四节 注10:见《元史》本纪第八世祖五,忽必烈原话为:“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杀,是吾曹彬也” 注11:《元史》卷13《世祖纪十》 注12: 《明清史料》丙篇;魏斐德《洪业─满清开国史》;《2003年3月第13卷第1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注13:《元史》列传第十九 梁萧 注14:《明清史料》,丙编,第10本 注15:王彬:《禁书.文字狱》第301页,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年9月第一版 注16:龚自珍《己亥杂诗》 注17:夏庭芝(元朝):《青楼集》. 我们世纪的风景 作者: 余世存 | 2006年10月17日21时57分
【 内容提要】何家栋先生已于2006年10月15日下午在北京逝世,虽然此文是1998年为何家栋先生75岁生日写的祝词,但姑且把此文找出谨作为对何老的悼念! 何家栋先生已于2006年10月15日下午在北京逝世,虽然此文是1998年为何家栋先生75岁生日写的祝词,但姑且把此文找出谨作为对何老的悼念! 行将过去的这个世纪是我们民族纳入世界大潮的世纪,从传统的木乃伊般的古中国大梦中醒来,真正意识到生命存在的全部尊严、理性、良知、欢乐和痛苦,真正在魏晋、晚明等民族和个人的黑暗而惨酷的挣扎中冲破了存在的依附罗网,真正意识到人的自觉和解放。尽管梦醒后的痛苦是深重的,尽管中国人个人的自觉少有自觉到"不自由,勿宁死"的目的,但中国人以"不自由,勿宁死"的精神和最大代价前仆后继寻求了整个世纪,中国人在各个方向努力失败了依然在努力向往人的解放和国富民强。无论是启蒙还是救亡,我们都是为了民族和个人进入现代性的行列,企望早日屹立于世界诸民族和现代文明之中。个人的遭遇已与民族的命运牢牢地捆绑在一起。在这个世纪的初叶,一二十年代,我们民族的精英们如实体现了一个巨大生命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冲动和原创力,由异族(当时看来)统治集团进行的立宪改良不用说了,由民间精英开创的伟大的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不用说了,由孙中山、黄兴和宋教仁们领导的革命和构思的立国原则、建国方略也不用说了,仅"窃国大盗"袁世凯也曾实行了由上而下的民族振兴之路,企图像俄国的彼得大帝和德意志的威廉皇帝一样实现我们民族的现代化强国之梦。所有这些,所有这些冲动、创造、血腥、冲突、反复、悲喜剧……在功利浅近的混乱世界里锻炼了人,考验了人,考量了民族的智力和道义水准,考量了个人生命的高度和深度;在实力较量中,国家几乎被肢解了,社会被肢解了,一个有数千年专制集权政治统治的奴隶和奴才们失去了恒定的主子,一个近代以来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在病弱中更陷入荒诞中。以至于英国哲学家罗素称说当时的中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这种混乱中的自由当然不能长久,一种丧失了其现代精神之后的权威在建立秩序中获得了进展,因而,这种进展勿宁说是历史之手在多年的容忍之后出现的反动,冲动没有了,创造没有了,建立秩序成为目的和全民一致的要求,历史以诡异的方式将一个古老民族的陈腐的文化寄生在新的中国人身上,寄生在名词、概念、主义、制度等新的形式上。现代性、现代化、现代主义最深刻的本质被消解,历史进程的经验主义的内容被抽空,历史创造的主体自由被剥夺,一切只服从于一个意志,功利的意志,极权的意志,专制的意志,秩序均衡的意志,一切只是移植、拷贝,以俄为师,以法为师,以德为师,而英、美的社会成就,更重要的,个人的存在和成就被判为反动、落后,这种"进步"的历史在帮蒋介石统一全国后,又在 1949年成就了毛泽东一生中的两件事业之一,建立了秩序较之前朝更为井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诡异是,以启蒙的名义终结了启蒙,以理性的名义终结了理性,以自由的名义终结了自由,以共和的名义终结了共和,以解放的名义终结了人的解放。历史书写中的芸芸众生,就生活在这样的名义,这样壮丽的风景里,他们以名为实,以为自己幸福、崇高、自由、获得解放。所有奴隶憧憬的天堂,所有奴隶存在的无限的尽善尽美,在现实中经想象得以完成。这想象之路,是无数人用生命、鲜血、人性中最纯良的崇高、无私和至善、人性中最闪光的可歌可泣的行为铺就的。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命运,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里,以文化、人为代价重建了秩序、共识,而这共识取消了个体的意识,这秩序限制了整体的活力。 70多年前,准确地说,1923年11月3日,河南信阳乡间一个普通家庭诞生了一个婴儿,这万家小儿出生在我们中原动荡之地,没有文化,没有秩序,没有权威,他在蹒跚学步时就开始"跑反"——蚁民们在兵匪们争战的时候东躲西藏以苟全性命的说法儿。南北之战、红白之战,在这里来回拉锯,跑反就得钻山沟,藏树林,在广阔天地里不知不觉中他的童年流走了。外界的无限可能性于他既非丰富也非确定,一个健康的正常的少年所具有的开智启蒙、人类知识(无论是学习教育还是生活实践)沿着时间在人身上的传递赓续与他无关。他的父亲因为跟著名的共产党人恽代英交游,不得不弃家逃亡。在这样的家庭里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出来抗日,从被动地跑反到主动地加入组织,既是救国,又是救自己。但在混乱的队伍里差点混淆了他对于正规的有理想的行伍与土匪地痞之间的区别,幸而"救亡"一念使他有一个明辨世界善恶是非的标准,然而他也只能听天由命,在命运赐予一个转机时跌入命运的另一个安排里。破坏铁路,埋地雷,刻钢板,从这个队伍里跑到那个队伍里,从队伍里回到社会上,做雇员,编杂志,又回到队伍里,成为集体的一员。这样跌跌撞撞的生命仿佛自卑的乡下人而能专注终成为杰出的文学家的沈从文先生的早年,但他比沈先生更要不幸。沈从文先生还有湘西纯净的记忆,他只有世界拚凑不起来的碎片。一个什么也还不懂得的少年很早就失去了对于世界的确定感,他是无根的。他是草根中的种子,不能落地开花结实。生活和生命中每一正常健康的经验都与他无缘,一切正常的应该经验的在他那里都落空了,生命来到生活里却是凌虚踏空。该读书时却受了成人世界的蛊惑,到想起读书时最好的光阴已经流失了;该热烈地拥抱世界时却被众人践踏,到写人生的诗页时生命已经干瘪;该有路径可循时却处身于荒漠,到孤胆走路时已进入了幽闭的铁屋;……一个生命给予了他,又从他身上流失,力量从他身上流失了,意志从他身上流失了,生命意识的光线却没有减弱,反而在懦弱的性格里更敏于外界的感受,更强烈地照明世界,要求生命的降临,要求力量,要求意志,要求世界的确定和秩序。这个幼小的生命因此获得了早熟的对于个人命运、作为和集体相联的认识,他知道要有所作为最好是融进集体的队伍里,而这集体的队伍在现代是由有追求的社会精英——现代政党领导其追随者组成的。他懂得了革命,认同了中国共产党,以为要使社会有希望,老百姓安宁富足,国家像个国家,就必须打碎现有的政权,以理性——马克思主义设计改造中国。为了投身革命,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万家少年中学只读了几天就在无根的中国大地上漂泊,经历了无知、盲目、幼稚、坎坷、成人都难以忍受的艰难、冤屈和苦痛、阴暗,经历了日本侵略军的牢狱、国民政府的牢狱之苦,在毛泽东领导的农民革命队伍里,又因为坐过日军牢狱、国军牢狱而进了共军的牢狱。他被驱逐出境,如同数十年前我们民族的伟大思想家所洞见的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一切已死和方生、未生的造化的把戏:阿Q 也不准别人革命。 悲剧会变成喜剧。他在日本统治下的北平找到了中共地下党。不同以往的是,城市知识分子打着最时髦的知识理论主义旗号,为时髦或真理而同路了农民党打天下,农民党为政权而主义了共产革命。一切都是战争,在历史和个人"全面滞后"的格局里,一切存在都被存疑,都将经历革命"战争"的洗礼,那以真理战胜的虚无,那以沉重代价战胜的历史,那以历史战胜的愚昧,全都赋形于一个个历史里真实的个体。万家少年就被要求到文化新闻出版"战线"去做开辟工作。要占领心灵地带,要在世界观方法论中神圣战争教义,要在灵魂深处进行革命并确保革命胜利,要攻破人的精神防线使一切人在安身立命方面获得解放。诠释新的主义理论,共产主义事业——一种人类的知识精英尚未充分认知之时,就匆忙应社会之请上场试验的理想主义,就由历史找到了最好的解释者,由政党找到了最好的战士,像他这样的怀抱热情、经历过实践斗争、又是"共产党扫盲扫出来的知识分子"。他们也确实对理智和勇气坚信不疑,自认为把握了"历史规律",而像他这样长久地游离于生活、社会和集体的苦闷而又弱小的心灵,一旦诉说起对于宏大的名词和叙事的向往献身,一旦解释起人性中崇高和理想主义的一面将会达到怎样的极限呵。 《把一切献给党》就这样写出来了,党是我们事业的领导核心,为了解放受压迫的劳苦大众,为了夺取政权,在政权建立以后,为了使国家人民富强,使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辉煌走向辉煌,一切都是党的,一切都属于党,为了党,服务于党。具体的有血有肉的人为了党而献出了自己的全部,不,还献出了历史上空前的生命极限:意志、力量,人性赶上了神性,超越个人几达天神的伟力。这是怎样的伟大、壮观、崇高啊。《赵一曼》《我的一家》《胸中自有雄兵百万》《刘志丹》……源源不断地从他笔下流出。从这个已改姓何名家栋的万姓中国共产党人的心中流出。吴运铎、赵一曼、方志敏、刘志丹……等形象成为共产主义试验的精神象征,教义一旦同人性的美好相结合,其创造就既富于人性也富于神性。他影响了几代人的心灵,人们确实认识到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形象是有怎样完美的人性,正像苏联文学中卓娅、舒拉、保尔……们一样构成共产主义事业的代表,也是人类精神的代表,何家栋先生创作了把人性提升得单纯、明朗、壮丽、高尚的中国人形象,这些向善至善的人性在解放着恶的的社会和自私的心灵。在这些人面前,存在的价值、力量不是不言而喻的吗,对人心的争夺不是不战而胜的吗?而由奥斯特洛夫斯基同志、何家栋同志们进行的这场战争的结果不是不言而喻的吗?直到今天,奥斯特洛夫斯基同志的作品、何家栋同志的作品还在印刷出版,每隔数年印刷行世,还在教育人、影响人、陶冶人。在除去教义的外衣后,共产主义试验的附产品,对人的高尚情操的塑形竟成为人类历史长河里最美的收获之一。这些英雄形象在理想主义回归到世俗社会的今天看来已成为人类不可企及的崇高人格典范。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英雄们的崇拜者把他们从人间送到了天上,并以他们为准绳、为金棍、为神鞭,工头般地奴役参与人性和生活试验的芸芸众生。正是英雄们的崇拜者们使人们(人类文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认识到,在理想主义的试验中,在直到本世纪以来的数百年的人类追求进步的历史里,始终有恶的力量、失去人性的力量、异化的力量存在,始终有以美好名义满足一己私欲的力量存在;人类是靠经验而非抽象存在的,社会是因为人的交往相处关系才得以组成的。正因为如此,在以神魔之争为假想的试验的历史结束之后,不在神魔之间作"痛苦"选择的人就能活得正常健康轻松多了。而在试验之中,仿佛神魔附体一样,一切平凡的人性是得到了怎样不可思议的扭曲呵。 最不可思议的是,工厂建起来了,大楼盖好了,革命得红了眼的人又把他打入另册。何家栋先生的创作是在被剥夺了工作权利的状态下写成的,试验中的他得向试验中的工头们和操纵试验历史的混世魔王们(是神啊)承罪认错。他一边写检查一边写书,他面前摆着两叠稿纸,检查写不下去了就写书,就写他心中那些为了理想献身的先烈们和还活着的凡俗而高贵的人们。检查没有交卷,书却出版了。工头们不能理解、不能容忍他的活跃和力量,革命年代的人性大概就是一有机会就得显示唯我独革的力量,就得革掉他人乃至他人的性命。整他的人说,"好小子,还不服气,还不老实,怎么就打不倒呢?"于是一有机会,只要露头,就整他,修理他,给他治罪,"帽子"之上又加上一顶"帽子"。共产主义试验的悲喜剧离奇得非言语所能表达,非头脑所能想象。而他的痴迷顽固却可想而知,他坚信共产主义、人世理想,他相信"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纯而又纯的试验,他相信我们民族正在富强,国家正在发达,制度非常完善,秩序非常健康,人们生活得幸福、自由,充满希望。虽然有这样那样自身的不幸,但他从未怀疑过党,怀疑过毛泽东,他相信前途是光明的,虽然道路不免曲折。只是到毛泽东的接班人林彪"叛国"出逃异国他乡,他在又被从城市驱逐到乡间后——他在这里不仅"家破人亡",而且留下了牙眼的残疾——听到消息时才醒觉过来。他意识到他参与的试验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他怀疑那些意识形态宣传家是否读《共产党宣言》,如果他们随手翻过,他们怎么敢那么起劲地"用诅咒异端异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的竞争、资产阶级的新闻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法、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向人民群众大肆宣扬,说什么在这个资产阶级运动中,人民群众非但一无所得,反而会失去一切"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一卷300页)。可是他们居然还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他们执政了,对外无不宣示其极于美好崇高,而其活动方式还像个带有黑道色彩的秘密团体、地下组织,一切策划于密室,一切权力更迭都是暗盘交易、私相授受,选个代表都要秉承上意。用军事手段解决思想政治分歧,以残酷无情的政治清洗对待异端,都是马克思恩格斯极力反对的,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四卷的583页和687页里有清晰有力的表达。工头们,一切人类社会里寄生于他人生命之上的吸血者们,从来没有为主义而献身,而是为夺权而投机于主义,他们信奉的不是马克思主义,他们搞的是牛克思主义,风马牛不相及。何家栋先生的思想到此时才获得了坚实的判断力。他被扫地出门时只准许带一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它使被奴役被蒙昧的存在敞亮。存在之所以被奴役,是因为他个人的生命价值建立在官方的政策上,是因为他的言行心理受规定制约于宗教虔诚,只须信仰,而无须求证的,是因为整体的意识代替了他个人的意识而成为他的意识和思想。对于这样禁锢僵化的心灵状态而言,只有现实的巨大反差冲击花岗岩般的脑袋,给宗教偏执狂的感觉颠倒过来,输进一丝怀疑之风,被奴役的心灵才会开始自己的解放之旅,从整体剥离出来,孤独然而把握住了生命。这样的人生经验已非传统的中国意识所能把握,它需要命运的帮助或搀扶。在人世间不能通过的地方,有命运的安排。尽管我们有罪孽,易受诱惑,但无论如何,世上某处总还有一位圣者和高人,他有真理,他知道真理;那么在地上就还没有灭绝,将来迟早会传到我们这里来,像预期的那样在整个大地上获胜。而在中国人惯习的态度上,乌托邦的破灭之后是闭门思过,是隐居,是万事休般的沉默,最好的态度无过于独善其身,以保持自己的清白。在西方,人类的经验乃是,德性世界里最具变革力量的不是乌托邦,而是懊悔、布施、同事。 在中国人民迎来共产党第二次"解放",即毛泽东之后的"邓小平时代"里,何家栋先生被恩准从山东农村回到首都北京,好心的领导告诫他,安度晚年吧,别再闯祸了。何家栋先生耐得寂寞,也想学学圆滑,就把时间花在读书、调查上。偶尔也带青年记者去采访,出主意,改稿子。但这独善其身的态度显然包容不了他参与的20世纪最重大的历史命运,为了理解这一命运,哪怕从自身清白的角度证实自己的存在,他至少得在自己头脑里解答他的历史和世纪。于是,除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他还读了西方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大量文献,阅读、思考,他理解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没有任何超越人的异化人的内容,就是为了人的自由,一切都为了人,属于人,服务于人,而社会只是这真正人的存在的自由联合体。思想再一次解放了人。这解放就是奴隶们从认识上解决了主人所宣示的教义,剥夺了思想的人思想了剥夺者们宣讲的思想。而思想一经掌握人,就会变为解放的力量。老共产党人就在奋斗来的政权秩序里反思政权秩序与人的关系,反思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态。而非主流的精英们则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人、同志自居,以五四精神检验共产党政权的合理合法性。这反思带来的革命性力量汇集到一起,是一个民族在本世纪80年代创生的强大的人性的要求。以人道主义对抗极权主义,而当极权主义消蚀蜕变为集权专制主义的时候,人道主义的要求也进一步演变为自由主义的要求。 在任何一种文化中,老人、传统对现实的影响力都是巨大的,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依附性极强的民族,德高望重者在社会接受上会遭遇意想不到的成功。他们能说出真话、说出常识就不错了,他们能展示他们的白发、岁月就可以了;而一旦他们能说出更多的,我们现实正匮乏的东西,如同学舌时尚或年轻人的声音喊出年轻人的口号、主义、理念,就更能让后生晚辈肃然起敬。虽然这样的老人在现实中就已经少而又少了,何家栋先生不仅超出了这些"口吐真言"的老人,而且进一步关注并思考我们时代的重大命题。跟有数的民族的正大思考一样,这些真知至理是如此无人闻问,在随波逐流的时代巨变里,我们民族巨大的几乎人神共愤的悲惨过去,我们现在的无以名状的政治、经济生活的苦闷动荡,我们内外环境剧烈的变异,我们的不安全感……就只能由我们每一个人来担当。而我们每一个人心为形役,身不由己,因为外在条件和教育的缺席,我们的生命无力展开。我们困惑、痛惜、无助、被盘剥、被窒息。在极权的幽闭恐惧之后,我们再一次经历原子荒漠中的恐惧。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纪的奇观。我们一再宣称解放,解放了人,解放了生产力,解放了人的创造活力。我们却如此飘忽无定。 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组成了民族的当下状态?这些人组成社会的原则是什么?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在高远的理想主义之后,就由着世俗的理想主义上场,是否在世界大同的口号过后,就应该是民族主义或丛林主义的旗帜高扬?中国人是否命定与一种异己的,貌似普遍主义的理想相连? 何家栋老人反省自己的过去是一片空白,糊涂帐,没有心情舒畅发挥所长的时光。而在尊老重老的社会里,他仍不愿意取媚后生和趋俗社会,口吐无伤大雅的"真言"而享过安逸盛名的生活,他选择的是扎扎实实的努力。他看到自己来日无多,把希望寄托在更年轻的人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改变,对民族社会的进步 ——首先是健康——真正有所贡献。像父亲、导师、义仆、忠心耿耿的幕僚、太子太傅,他有一副慈悲心肠,无私地把自己所有给予年轻的朋友,不求回报。他当年以无名的写作把一个时代的精神影响给了无数的无名的中国人,那佚名化的影响不能说是他个人的影响,那无数无名的中国人也仍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蚀,虽然直到今天差不多每隔几年他的书都要以再版的形式影响更年轻的一代,但有谁还体认那书中的精神呢?或许是因为这样的历史必然性,他在晚年企望把个人一生的经验影响给几个有数的具体的中国人。当这一努力在官界无望时,他希望在学术界能发现扶植一批有作为的学者,以《经济学周报》为阵地,他梦想像鲁迅、周作人办语丝一样,帮助一二十位有希望的年轻人,陈子明、王军涛、高瑜……一大批政权体制外成长的优秀人才,却为政权的发展逻辑断送了学术思想生涯。有的坐牢,有的流亡,有的下海,有的做官,他手中积存的十几部书稿,永无出头之日,只得物归原主。然而何家栋先生还不甘心,在90年代中期,他作了一生最后一次的重大努力,他又参与办报,企图在更年轻的人中间,在二三十岁左右的人中发现人才,这次努力失败得更惨。他身无分文,却为人作经济担保,拉下十几万元的亏空,幸得好友相助,才摆脱困境。他给自己解嘲说,"我运气不好,做什么事十有九次要失败。还有一次,是站在失败者一边。"他如此的和善,任何人在他面前不必拘礼,任何人可以感到春风扑面。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找上门去,把他那里当作一个跳板,访问他,利用他,尔后可以把他当作衣饰抛弃,他丝毫不计较,从来没有想过建立自己的高德,自己的重望,自己的山门帮派。用生活在丛林中以为是生活在市场上的今天的中国人的话说,他是一个有大资源的人,但他没有变现不说,反而仍是穷窘的一个孤家寡人——有时他想帮一个年轻人都手足无措。当高瑜的先生被土匪绑架勒索赎金的时候,他到处乞求,得到的还不够土匪索要的一个零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人世没有任何伤害之心,索取之意。他是真正的中间物,连接了过去和未来,归化于时间的苍茫之中;他是真正的大树,那么多人纳凉,遮风挡雨,尔后又剩下他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他是路上热情的行者,人们经过他,又各自行路。他一无所有。1949年进北京时他已是共产党的13级干部了,现在的他依然是13级干部,连个职称也没评上。"年光过尽,书生老去,机会方来",仿佛此生就是一个错误或虚无,就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同谁讲理呢?他掐指一算,进城一年多,退休后一年多,真正做事总共也只有这两三年时间,静夜思之,人生的大悲剧不过寻常又充满遗憾,虽无负于党国,却有愧于人民。他蜷缩在拥挤的房子里,接待来访者,帮助上访者。给人看文章,给人改文章,乐以忘忧——经常像当年写《胸中自有雄兵百万》一样署上别人的名字,留人吃饭,给困难者一笔费用。他是谦逊的,他常说,自己读书不多,他开玩笑说自己办经济学报纸的最大优势是不懂经济和经济学,认真起来时他惋惜自己没有哲学。他常说自己年纪大了,脑子慢,有时想到一点,表达不出来,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就找刘力群、秦晖、王康这些小字辈们给他上课。甚至对毛泽东、胡乔木这样的人物,他也佩服得五体投地,承认在学力上不如人家,"能写那样的诗,我就写不出来"。然而他又是极为自信的,他说,西方的哲学著作他读过不少,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大都看过,他厌烦80年代以来年轻人中的时髦写作,对先锋之类的诗作,他毫不客气地说,"告诉他,让他找棵树吊死得了。"对于六七十年代的写作者状态,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感受"像磕瓜子磕出臭虫来"是正确的。他交往最多的是知识分子,"大知识分子"们对他这样的在党的跟党工作了一辈子的革命者有着难以言喻的的优位感,他对这样的偏见毫不在意。正是对于自身存在的坚定性,他可以放弃一切关于人之外的称号、荣誉,别人称过他为作家、出版家、教育家、革命者、思想家,他却与这类社会集体意识所认定的知识分子或革命家都不十分贴切或吻合,他是一个人,是由革命和知识所真正解放了的人,是启蒙运动以来文明史上最为难得的一类人,不为任何职业或名词所限或所放弃。他在山东务农时,种的菜比地道的农民所种的菜还要好;他在出版社工作时,经营收获比目前的一心为利的出版业的成就还要大。他说,那不过是存在的一个证明,一次人生体验,并没有什么意义,也无须寻求意义。即使最伟大的人物,也是人生的过客。历史是由英雄圣贤创造的,这样的话当然有片面的真理性;但说没有某人我们就会生活在黑夜中,则不过是十足的妄语,那些自以为是的历史人物不把寻常的我们带入黑夜中,他们是不会放手的。让我们按他们的设计生活,就以为给了我们光明并让我们感恩。实际上,除了第一个从树上下来走路的猴子,我们能感谢谁呢?没有它,我们还在地上爬。但它也仅是个猴子,并没有超凡入圣。是天地万物养育了我们,我们也只向天地万物感恩。 在为半真理所利用的昏昧社会里,何家栋先生当然只能孤身度日。社会似乎不需要他。20年的民族改革开放事业,被人称为革命解放的事业,本质上正是新生的阶级、官僚产业学术联手反抗传统、前朝旧人的事业。建立自己的秩序,正是新生阶级的目的。他们为了自己的霸权,从头开始,宣布自己的天然优位合法,更腐朽反动的旧人们如同那被泼倒的婴儿和脏水。而婴儿们也不甘愿退出历史的舞台,正是双方和各方内部对历史权力的争夺,使得新生和就死都失去了内容和意义,活动只在于生死本身。20年来民族的智力资源主要用于这种资源分配上。何家栋先生企图作新生阶级的朋友,作这个民族上层社会新生或重建的思想者,命运可想而知,接连的碰壁,悲剧不属于他,属于我们民族和这个社会,历史的宿命如影随形,被解放得可以随心所欲支配人命、民族命运的阶层、集团并没有解放自己和他人。 谁获得了解放?什么人在这片土地上感到是一个人,一个公民?什么人为自己作为人而感到一生的自豪、幸福和充盈活力?瞒和骗的罗网一直存在,并没有被毁掉。在这个民族经过一百年的努力之后,罗网赤裸裸地显形露出狰狞的面目,而健康的高洁的情怀和追求几无存身之地,百年来的民族冲动至此沦为虚无、轮回和无奈,何家栋先生希望有正大清明的声音出现,有说出真知和至理的声音出现。是的,一个13亿的人口大国,什么是她自己的声音,什么是她今天的知识和道理,有没有可与世界正灿烂着的文明共美的知识和文明?何家栋先生称赞《历史深处的忧虑》、王康、王小波、喻希来、秦晖们的作为,但这力量还不够,这力量远远不足以荡涤正遭受严重和多重污染的中国大地上的腥膻和迷雾。比起那些文化不自觉的声音,动不动就说"不"的声音,食古不化和食洋不化打嗝的声音,这些力量是太微弱了。于是,他又一次破门而出,以壮人世间健康的力量和声势。壮盛年华死去的王小波曾说,世间很多明理的人都在沉默之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何家栋先生的打破沉默正如王小波自我辨白的,社会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不容许人顾及自身的清白。在这不顾及个人安逸的介入生活中,何家栋先生发现义和团的大师兄、红卫兵小将、说"不"的三流文人和长着三只眼睛的假洋鬼子在中国的历史长河里淌的是同一条河水;法东斯、法西斯在东西方为万世开太平的世界超人和超文化大梦里相遇;吃了几天饱饭旧病复发的先主和后主、遗老和遗少结成反自由主义的神圣同盟。西方非主流的后现代派一经移居中国,就错认故乡是他乡,变成了前现代派,为权能集团"保驾护航"……但是写文章谈何容易,凭借自己的年龄智慧已经远远不够了,他还必须翻阅最新的学术文献,而那些故作高深、欲和世界名流"对接"的文字几乎像天书一样难读,他只得虚心向人请教,先把那绕口令一般艰涩的文字弄懂了才好下笔……经过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经过了只有历史能够理解的出演正剧背后的苦涩,文章写出来了,文章写出来了。观点如此明晰,论说如此有力,以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们说起,老头儿的斧头够快的。这个70多岁高龄的老头儿写的是些什么文章呢?《文化不自觉的典型——评盛洪"为万世开太平"》《后现代派如何挪用现代派话语——评崔之元"经济民主"和张颐武"文化民主"》《人权和族权的差异——什么是民族主义的真精神》《通俗文本中的思想角逐——评刘智峰"解释中国"》……这与中国当下的话语情境无丝毫隔膜,但由一个老人用一个年轻人都少有的明晰写来,我们可以欣悦而不带任何机锋地说,那是怎样的新潮和时髦呵!何家栋先生够重够快的斧头之所以要砍向比他年轻的甚至只有20来岁的青年人,是因为他同马克思、鲁迅这些思想战士一样,论战绝非出于私怨,而是公仇。公仇,是出于对戕害人性的反抗,是出于对人性扭曲丑恶一面的揭露。李慎之先生高度称赞这种对于年轻一代中时兴思想的原则批评,他说何先生的这些文章如同孟子晚年对于杨朱墨翟之学的拒绝。这些需要智慧和大勇的文字,不仅在老一辈人中少有,即使"咸与维新"的新生阶层里也没有多少人书写。这种烛照一个时代的文字继承了别车杜赫尔岑们的知识分子传统,继承了我们民族固有的忧国忧民的意识。 是一缕烛光照着世纪末黄昏的清明,在当代汉语写作中,少有他这样清理汉语写作本身的,把汉语写作从概念、术语、标语、口号还原为对人本身的关注与否及规定如何的。于是,像鲁迅等先哲所曾做的,借助于汉语写作者及其现象,何家栋先生为当代中国知识和思想的生产提供了一个框架,以人为参照的精神文化史。自然,在何家栋先生的这一举动里,还有他自己和我们民族这个世纪痛苦的革命经验,在革命队伍里、在民族进步的努力中,并不是一团和气、并不是人都向上人性会得到提高,并不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在何家栋先生的分析框架里,许多具体的个人已经成了衰败文化的一种典型符号,是历史之手移书于人的非人表征,是流氓、是鹰犬、是飘飘荡荡的僵尸。在黄昏,在历史将进入暗夜的时代,在咸与昏昧的时代,老人们在暗数自己的时日,年轻人在发泄他们盲目所想的,社会在迸开繁琐的万花筒般生活的吉光片羽,学者们卷入知识的考古、猎奇、拍卖、起哄、叫价中,如同先知的天才海子所描述的:"万人都要把火熄灭",大家一同远离光明,一同发昏,一同虚无,一同沉沦,在暗中游戏。何家栋先生却在点燃自己,化一缕光、一星火,洞明什么是人,什么是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秩序应该如何,为什么人要为保存文化而取消自己,指出具体的历史人事并非都是健康的力量,并以伦理是非判断人事的价值。这正是海子拟设的立身处世的内容,"我独自将此火高高举起,此火为大,开花落英于神圣的祖国,与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藉此得以度过漫漫长夜。"是的,无数诗人这样做过。"就让我把自己点燃,作为火种,作为净洗的声音"。 这是久违的声音,是人心期待的声音。想象汉语写作中久远的传统,"金声而玉振","振衣千里冈,濯足万古流",是金石檄文,是黄钟大吕,是大海潮,是狮子吼,是大光明;想象人心在剧变的技术和物流里对于平易物理和健康人情的要求,每一时代的人都要产生关于他们自己对于社会和文化的注解的语言,人心需要解答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人的本质。汉语写作大多纠缠于细碎的资本关怀和文化关怀中,何家栋却发现了存在的匮乏和完整的人的缺席。在这样富于实践的思想里,何家栋先生首先解放了自己。他解决了他时代的人也就是今天中国人的责任价值所在,那就是不耽于空想,不沉溺于宏大的话语里,不眼看着豪门、权势、都市生活和现代化的结果,而是关心弱者,关心人的生存状态。建立一个国家到底是想干什么?他质问我们的立国精神,我们为什么要走在一起,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要向外跑?人们生活在这里,不像大款、权贵、宣传工具宣传的那样舒畅,能像那样舒畅的有多少呢?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国家啊。那么多人的命运不在汉语的言涉范围里,不在权力的考虑范围里,不在金钱的关照范围里。人们过得飘忽不安,至少心情不舒畅,总那么恐怖,那么老为衣食而奔走,那么整天不安。那么多人离开了和准备离开此地投奔异国他乡,那么多人反认他乡为故乡家园,是因为故土不适合他的发展,国家不是大家意愿的共同体。人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呢?不就是每个人都有最大的自由,最大的发展可能性吗?何家栋先生以为,一个国家不适合这个东西,这个国家就没有存在的理由。问题不在于人们今天发多大的财,不在于人们的收入到不到1000美元,经济增长是8还是7,问题在于每个人都应感到他在此时此地生活是舒畅的,是联合国宣言所说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地方。正是从这种人的常识出发,何家栋先生纠缠于、斤斤计较于我们民族的状态和生存质量。他想起鲁迅,鲁迅的作品中《坟》还有点现实价值,其他的东西都走得太远了。鲁迅在《坟》里边提出了建立人之国。何家栋问道,到现在我们哪还叫人?农民进城还叫人吗?在衙役恶吏面前还叫人吗?我们的公务人员为什么会有"父母官""青天大老爷"的感觉?这是光荣还是耻辱?他怀疑我们民族的智力和道义水准,我们民族可能真的不是优秀的和高尚的。从生物学的角度看,弱者的繁殖都是最快的,强者的繁殖是最慢的,优秀的繁殖都是慢的,而且是易于灭亡的。中国人口这么多,像棉田里的蚜虫,像垃圾堆上的苍蝇,像污水坑中的蚊子,是最小的最没有抵抗力的也是繁殖最快的。于是,在何家栋先生那里,陈独秀先生那样激越的爱忧"此残民之国家,爱之何居"已经失去,更多的是一种思想无法通过的苍凉困惑,我们的老祖宗究竟为什么走到一起来?何家栋先生怀疑他们走出来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不在山上当猴子算了?走到一起为什么没有一点人的感觉?俄罗斯至少在前一个世纪里,有高尔基说过做一个人多骄傲。中国人有这种感受吗?做一个人多么骄傲,中国人的感觉是有钱多骄傲,有名多骄傲,有权多骄傲,有多少身外之物多骄傲,而且都那么忙着包装自己,好进入历史。俄罗斯人的感觉,高尔基是通过底层的流浪汉说出来的,确实反映了当时俄罗斯人的精神。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始终不曾有这种做人的感觉呢?我们都是影子,忽聚忽散,忽隐忽现,影子在黑暗中是不存在的,在光明中更是不存在的。 这就是何家栋先生的解放,在早年抒写人的崇高美好一面之后,他在晚年找回了人的本质,找回了火炬。年轻人都惊讶他的新锐、深刻,学者们都惊讶他的见识、勇气。他不是一个成熟的大师,不是一个完美的艺人,他不是作家、学者、官员、精英,但是他担当了民族的问题,担当了人的问题,努力做到了命运都没有想到的人的完满。是的,命运从没有给过他机会,但他功德圆满。假如说本世纪我们民族有什么中心命题,假如说我们一百年的历史有什么精神现象,那么,没有比人的解放更能表征我们的世纪风云了。无论三民主义还是共产主义,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激进主义,都是要民族及其成员获得解放,获得做人的感觉。这是最高的要求,其他的,做一个皇帝,一个富翁,一个与他国接轨的通人,一个其他文明承认的学者、大师,倒在其次,倒是最不需要智慧和勇气的。正是启蒙运动以来的历史和理想告诉我们,天地间最伟大的事业,莫过于做一个人,因为一般者还不是人,因为学者、大师、政治家、巨富还不是人,因为名利包装的还不是一个人,因为人实际上是你,是我,是为那个全称的极远之你所完全映照的我。由于现代国家机器的发展,由于我们民族从中华文明固有的轨道上脱轨接于国际社会,农业文化向工业文化转型,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传统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等诸多转型同时发生在一个时间的历史里,个人在民族的命运里注定卑微无力,个人的解放就只能经由个人的努力实现,而且多半在头脑里、在思想里实现,就像昏昧状态里个人只有自己照亮自己一样。在一百年的风云人物和芸芸众生里,获得解放的又有几人呢?真的,在何家栋先生痛苦坎坷的一生中,他晚年在思想的痛苦中解放了自己,参与了提升烛照社会的工作,虽然思想是痛苦的,可是不思想更痛苦;虽然获得解放的过程是痛苦的,可是做奴隶更痛苦;虽然写作是痛苦的,可是不写作更加痛苦。何况对于真正的人来说,认识并摆脱专制并不是自由的本质,它只是自由的属性,自由有着对于痛苦等人生广博经验的包容。胡适曾感叹中国人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的可怜境界。对于任何环境中的人来说,生命是存在的,哪怕他在痛苦里感受到了不自由,他也获得了自由的生命,他也成就了自己作为人的存在。何家栋以自己的努力在世纪的黄昏里成就了一道风景,这是孙中山、鲁迅、顾准、王小波……们的风景。虽然他们都为感觉到做人的不自由而痛苦,可是我们却认定他们真正体现了一个人的生命本质。因而,在这样的时刻,在他安度75岁生日之际,我们向他表示感谢,向他表示祝贺,向他表示敬意。 1998年月10月北京皂君庙。 何家栋 文化不自觉的典型文本──评盛洪《为万世开太平》
何家栋
10月22日 抽丝剥茧解乱码──看《达文西密码》 抽丝剥茧解乱码──由《达文西密码》浅谈后现代文化对基督信仰的挑战
文/吕允智 无知遮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误入歧途。啊!尘世间可怜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吧!──达文西 好莱坞传奇 《达文西密码》(又译《达芬奇密码》)是一本全球畅销,号称卖了四千万册的推理小说。这本书文笔生动,情节紧张,可惜书中并没有呈现出感情的深度,或对人性的探讨,可说是一本文学价值很低的畅销书。作者善用好莱坞电影手法,以谜中套谜的悬疑包装情节,引人好奇也扣人心弦,架构铺张的很大,可是写到结局之处却草草结束,让许多读者相当失望。 作者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这只是一个情节与人物虚构的小说,但其中包含了他多年考据的资料,对于基督教的信仰,有极大的颠覆与否定。至于书中所说的内容,何者为真,何者不真,作者要读者自行分辨,他本人不予置评 。 这本书以探讨文艺复兴时期的名家达文西的画作为架构,加入了很多历史上神秘组织的传说,攻击正统历史的记载,因此造成许多人对基督信仰的误解。 想用达文西《最后晚餐》的画作,来证明抹大拉马利亚与耶稣的关系,等于是以一幅绘于公元1495年的想象图画做证据,来否定并重新解释耶稣及早期教会历史,这原本应当通不过大众理性的思考。没想到许多读者竟然信以为真,把小说当历史来读,有如相信金庸笔下的韦小宝大闹清宫而影响了清朝的命运,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不同于传统的多神或泛神论从宗教信仰角度反对基督教,无神论或现代主义从科学理性角度否定与攻击基督教,《达文西密码》用的则是后现代「反对绝对真理,抗拒最高权威,良莠混杂不分」的精神,扭曲混淆基督教的历史信仰与实质。 如书中第55章中讲到圣经的形成,是第四世纪君士坦丁大帝为了符合政治利益,在尼西亚大会(公元325-340年)所编选出来的。又在大会中捏造耶稣的神性,投票通过后被教会接受流传至今。 事实上所有的新约经文在第一世纪都已写成,经过教父与教会数世纪的印证(从革利免到亚他那修,公元95-367年),到希坡(公元393年)及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397年)确认接受。所有的历史资料,显示出这绝不是一个皇帝在一次大会中所决定的。而耶稣的神性,不仅在新约圣经中已有多处经文表明,也是初代教会基督徒心中深植的信念,许多人付上生命的代价,就是为此作见证。 书中这些从诺斯底史观(希腊哲学与东方神秘宗教的混合)出发的理论,和对绘画建筑的艺术评论混在一起,半真半假,造成对基督教种种的误解, 已有许多基督徒写文章更正了 。 归根结底,《达文西密码》书中对基督教信仰最大的扭曲,在于否定「圣经的权威」与「耶稣的神性」,这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与核心。《达文西密码》的风潮会过去,日后仍会有别种对基督教的挑战陆续出现,借着各类似是而非的观点,千奇百怪的传闻,蛊惑世人。 在后现代文化的冲击下,如何响应这些谬误,是每个基督徒应当思考并预备好自己的。辨识假钞的基本工夫,在于培养自己熟识真钞的本领。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盼能以短短的篇幅,帮助基督徒澄清思考这类问题的角度。 理性与信心 基督徒的信仰,包括主观的相信接受,以及客观的理性认知。 圣经讲到福音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又说「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可见得信仰中所有的思考,是以信心为开始点,以成长的信心为目标。 圣经也强调理性,而使用理性需要智能,这智能是以「敬畏耶和华」(箴9:10)作为基础。「信心」和「敬畏神」的态度,这种「神圣的」理性是基督徒思考的根基。 相对于基督徒信心的理性基础,反对基督信仰者是用「世俗的」理性,这是对「历史与传统」的「彻底怀疑」,与对「自我潜能」的「无限信任」。 「神圣的」理性会转为谦卑的信心来仰望神;而「世俗的」理性,则会转为骄傲的怀疑来否定神。两种截然不同的理性基础,有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彼此的逻辑很难沟通。 基督徒的信仰来自于启示,但这启示超越理性,必须以信心接受。然而因为人有限,良心又受到罪恶的污染,因此人的信心可能被软弱所蒙蔽,无法清楚理解从神来的启示。所以历史上有许多人的信心误入歧途,胡乱解释引用神的启示,就发展成为历史上的各种迷信与错误的信仰。 理性亦有其限制,正如俗语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客观公正的理性。因为理性思维立足的世界观,是人思想的前提。「神圣的」理性和「世俗的」理性,其实都来自「神圣」和「世俗」不同的世界观。惟有当人看到这种差别,承认自己理性不足时,才能凭着信心更上一层楼,进入信仰的殿堂。 人的信心和理性都是有限的,但这有限的信心与有限的理性必须同时并重、相辅相成,好象双脚交替迈步,才能向前行走。它们也要互相平衡,弥补对方的不足,才不至于跌倒。否则无论是过与不及,都会产生问题。缺乏信心单讲理性,会走到自由主义与人本主义的象牙塔里;而忽略理性独尊信心,则容易偏执到狂热或神秘主义的死胡同之中。基督徒对圣经权威的尊重,就是理性与信心同行的最好例子。 圣经的权威 对圣经权威的接受,是所有基督教会的共同基础。圣经是信仰的根基,是教会运作的根本宪法。 圣经中提过的撒都该人,善用理性而无信心,所以「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太22:29);而犹太人严守传统也熟读圣经,却不认识耶稣(约5:39-40)。《达文西密码》的作者丹布朗虽然自称基督徒,但他之所思所写,表明他不相信圣经,这样的人不算是基督徒。真正相信圣经的人,不只是在理性上接受,也需要有启示光照的信心,与对耶稣的委身。没有对耶稣的信心与认识,不可能接受圣经的权威性;然而没有理性的探讨与考验,对圣经权威的信心也可能走偏。 换言之,基督徒接受圣经的权威,也包括理性与信心两方面。 从理性角度讲,圣经有许多的内证和外证:虽然有众多作者,主题却统一;经文中显出高超的智能,又彰显出圣洁的品格;有许多圣经上的预言在历史上应验;虽然历世历代经历多方逼迫,却仍然屹立不摇,是全世界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等等。 然而基督徒接受圣经的权威,并不是单单因着理性的因素。接受圣经的权威的信仰态度,必须有信心相信神,也经历过圣经所宣扬的生命之道! 所以从信心的角度来看,有三点是必要的: 第一,接受圣经权威的人必须先相信神,而且相信神是启示的神,祂要让人认识祂。没有人能完全认识神才相信祂,基督徒乃是因着先相信祂才更多认识祂。这是信心的基础问题,虽不在理性范畴,但却是合理的。试想要相信这个美丽奇妙、有统一规律的宇宙,源于一位智能的设计者,比起相信它是偶而碰撞出来的,或是各种大小神明混战之后的成品,实在是合理多了。圣经的权威必定来自神的权威,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其次,接受圣经权威的人必须相信神不单启示圣经,祂也保守圣经的内容与形成。如果我们相信的神是全能的,又愿意向人沟通,却无法准确地表达祂的意思,这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在信心的基础上,基督徒相信圣经的写作有圣灵的默示,圣经在历史中的形成有神的保守,圣经的内容是绝对没有错误的。全能全知的神,怎么会用有瑕疵的圣经,来启示祂的心意与计画呢?脱离对神的信心,来讨论圣经的权威性和正确性是没有意义的。 第三,圣经的另一特性是它有密不可分的「神性」与「人性」。圣灵的启示灵感是其「神性」的来源,而圣经的写作过程则构成了圣经的「人性」。前者带来了圣经的权威,而后者让我们可以明白圣经。《达文西密码》书中提彬引用Martyn Percy的话:「圣经并非由天上而来的传真。」目的是要刻意提高了圣经的「人性」,而贬抑圣经的「神性」。 圣经的「人性」让我们可以用敬虔的理性,来印证分辨它的宣称是否真实。敬虔的理性虽是以神为中心,但还是受到人的有限所限制。因此对于神的启示,理性只能谦卑相对地印证,而没有绝对的权威来分辨查验其是否正确。 以下四个标准出于陈庆真的《世界观的交锋》(校园出版社2002)一书,原本是用来验证正确世界观的条件,在此也可以帮助我们印证,圣经或其它文件是否合情合理,出自神的启示。 首先是有内在和谐性 (Compatible),内容相互关连,合一清楚。 其次是有客观理解性 (Applicable),道理要能够落实应用在生活之中。 第三要有合理说服性 (Reasonable),逻辑清楚,诠释宇宙人生合理而不矛盾。 最后是有主观满足性 (Satisfiable),内容带来喜乐与满足,生命的改变。 在历史的法庭上,圣经的客观真实性不断受到严厉的考验,但是两千年以来,圣经的地位仍然屹立不摇,它的版本考据精确度、可信度远超任何其它的古籍!亿万的基督徒愿意用生命来为圣经的权威作证,这是出于以信心为基础的理性。这样的证人与证据,任何法庭不能忽视,也是每一个人要仔细思考的。 耶稣的神性 对耶稣神性的贬抑,是《达文西密码》书中另一处对基督教信仰的误导。丹布朗在《达文西密码》中,引用了第三世纪伪经《马利亚福音》与《腓力福音》的片段,编造附会耶稣和抹大拉马利亚结婚生子,代代相传至今。其背后隐藏的信息就是耶稣没有为罪人死,没有复活,没有升天,祂最后也是生老病死,与常人无异。这是直接的否认耶稣的神性! 如果说「圣经的权威」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础,「耶稣的神性」就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传福音时让人相信有神不难,但要相信耶稣是神并不容易。「耶稣的神性」是基督教信仰的独特处,基督教在此点上与犹太教和回教迥然有别。它紧扣着神学上「三位一体」的神论与「道成肉身」的基督论。真正的基督徒,正统基督教信仰,在坚持「耶稣的神性」上是不能打折扣的! 福音派基督徒用信心相信耶稣的神性,耶稣是神。论及耶稣的神性在理性上最完整的论证和资料,可以参阅「更新传道会」所出版的《新铁证待判》。它从第7章开始,首先提及耶稣自称为神的宣告,以及众人对祂的见证。第8章则引用鲁益师在《反璞归真》中的论证:「举世皆承认耶稣是好人、好老师、先知,可他又自称是神。所以他若不是神话人物,就是疯子,或者是骗子,要不然呢,他就一定是神。」到了第9章又提出更多有关耶稣是神的明证──耶稣以超自然的方式来到世界;耶稣有圣洁无罪的生命;耶稣具有行神迹的能力;耶稣产生永恒的影响力;耶稣超越死亡的限制。这些讨论十分完整有说服力。 耶稣的死里复活是历史上基督教发展茁壮的主要原因,也是与耶稣神性有关的重要事实和理性论证基础。当耶稣死在十架时,门徒心惊胆寒,四散逃窜,可是过了五十天,软弱跌倒三次不认主的彼得,大有能力地在耶路撒冷为耶稣复活作见证。门徒为了这样的见证拋头颅、洒热血,改变了整个世界,如果耶稣没有复活,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新铁证待判》第10和11章,更详细地讨论了复活的种种证据与历史性的影响。此外,第11章指出耶稣应验了旧约圣经有关弥赛亚的预言,这也同样证实耶稣是神。 但是基督徒因着上述的原因就能相信耶稣是神吗?身为被造者的人,能用有限的理性明白无限的造物者──耶稣的神性吗?当然不能!即使有许多客观的证据显示耶稣的神性,但相信耶稣的信心,仍是从神而来。 反过来说,单有主观的信心与感受,就一定会相信耶稣是神吗?当然也不会,这种信心必须受到客观因素的引导与普遍性的约束,那就是圣经的印证。信心有其个人化的因素,但绝不会违背圣经的原则。然而理性的思辩与讨论,只能是信仰的辅助,可以防止信仰中的伪冒和错误,而不能取代神的话与圣灵撒下信心种子的工作。 此外,普世信徒生命的改变与见证,信仰内容的互通性……也都是我们相信耶稣神性的证据。基督徒凭着信心和圣经从头到尾一贯的记载,靠着信仰带来自己生命的改变。相信神,相信耶稣就是神!这样的信心是合理的。 后现代迷雾 任何一种的思想与信仰,都必须建立在信心与理性的双重支柱上:信心奠立思想的基础,理性搭建思想的体系。相对于基督徒以神为中心的信仰,现代主义的信心建立在对科学自然的崇拜,以怀疑否定的理性来批判一切;后现代主义的信心则是建立在人类自我的神化,并以盲目迷信的态度来拥抱一切。在《达文西密码》全书中,这两种思想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这可能是它畅销的原因吧! 《达文西密码》引用了达文西的话:「无知遮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误入歧途。啊!尘世间可怜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吧!」其实这句话更适合送给受到后现代思潮影响的现代人。他们千辛万苦,要努力除去基督教信仰中的神,建立以人为中心的信仰,但最后所得的,不过就是一个没有救恩、没有盼望的信仰吗? 在后现代迷雾中迷失的人们!睁开眼睛转向耶稣吧!祂是世界的光,相信并跟从祂的,就不在黑暗的迷雾里行走,就可以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道德相对主义的六大混乱作者:Norman L. Geisler, Frank Turek 翻译:九喻
【译注:本文译自《我没有足够的信心成为一个无神论者》(I Don't Have Enough Faith to Be an Atheist)第七章“特莉莎修女对希特勒”(Mother Teressa vs. Hitler)。作者Norman L. Geisler是南方福音神学院院长(the president of Southern Evangelical Seminar),哲学博士。Frank Turek是南方福音神学院副院长。这是一本挑战无神论,为圣经辩护的书,但是在分析道德相对主义的谬误时,作者没有引入圣经作为支持,也没有提到上帝,而是基于我们生活的现实,在逻辑、理性和common sense的范畴内展开论述。】 如果真的存在我们一直讨论的道德律(Moral Law),为什么那么多人相信道德是相对的?为什么那么多人有看上去各不相同的价值观?理性的说,原因在于没有准确的区分相关概念。让我们看看这些区别以便解决头脑中的混乱。 混乱1:绝对的道德与变化的行为(Absolute Morals vs. Changing Behavior) 道德相对主义者(relativist)的一个常见错误是混淆了行为和价值。进一步说,他们混淆了“人们做的”(what is)和“人们应该做的”(what ought to be)。“人们做的”会变化,但是“人们应该做的”并不变化。这就是社会学和道德的区别。社会学描述现状,道德给出诊断。 换句话说,道德相对主义者经常把变化的行为状况与不变的道德责任混为一谈。例如,当讨论婚前性行为或同居的时候,你经常听到支持这类行为的人说,“跟上形势吧,现在是21世纪了!”似乎现在的行为决定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要想显示道德相对主义者思维的荒谬性,你只需要讨论一些更加严肃的道德话题,比如谋杀。与50年前比起来,美国今天发生了更多的谋杀。有几个道德相对主义者会支持谋杀,并且说“跟上形势吧,现在是21世纪了!”?混淆了“人们做的”和“人们应该做的”,就会出现这个结果。 另外一个混淆了“人们做的”和“人们应该做的”的例子是,人们因为没人遵守道德律,因此认为道德律不存在。当然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违犯道德律--从撒谎到谋杀。可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不变的道德律,这只意味着我们都会违犯道德律。每个人都犯数学错误,但这并不说明不变的数学法则不存在。 混乱2:绝对的道德与变化的对事情的理解(Absolute Morals vs. Changing Perceptions of the Facts) 道德相对主义者的另外一个混乱,是混淆了绝对的道德原则和适用道德原则的现实情况的理解。正如C.S.Lewis指出的,在1700年代末期,女巫(witches)被当作谋杀犯惩罚,而现在却不是。道德相对主义者会争辩说,“看到了吧。我们的道德原则已经变化了,因为我们不再寻求处死女巫。道德是相对的,因着时间和文化。” 但是道德相对主义者的宣称是错误的。改变的不是“谋杀不对”这个道德原则,而是对“女巫”是否用咒语谋杀了人这个事情的感知和理解。人们不再相信女巫能用咒语谋杀人,因而人们不再把她们看作谋杀犯。换句话说,对道德情境的理解是相对的(女巫是不是谋杀犯),但用在这个情境中的道德原则并不是相对的(谋杀过去一直是、将来也仍将是错的)。 没有区分这两者也导致人们相信,文化差异使得核心道德价值有本质区别。例如一些人相信,因为印度人保护牛而美国人吃牛,因此美国人和印度人的道德原则有本质区别。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但是这其中的原因和他们的核心道德价值毫无关系,而和他们有关转世的宗教信仰有关。印度人相信,牛身体里可能有生病的人的灵魂,因此他们不吃牛。而在美国,我们不相信生病的亲人的灵魂会在牛的身体里,因此我们随意吃牛肉。分析的结果是:表面看上去的道德差异实际上是道德认同--印度人和美国人都相信,吃外婆是错的。两个文化的核心道德价值都认为吃外婆是错的,并且这一点是绝对的。他们只是对外婆的灵魂是否在牛的身体里有不同看法。他们对适用一个道德原则的情境有不同理解,但在原则上一致认为一定要坚守道德律。 混乱3:绝对的道德与绝对道德的具体应用(Absolute Morals vs. Applying Them to Particular Situations)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最清楚的体现人们有是非观念的事情是人们的反应,而不是行动。当人们自己成为不道德行为的受害者的时候,他们毫无困难的认识到那种行为是绝对错误的。而即便两个受害人对一个具体行为的道德解释有争议,也并不说明道德是相对的。即使人们没能在一个具体情境中搞清楚什么是正确的,也不能证明绝对道德不存在。 思考一下大学教授用来让学生们相信道德相对主义的两难事例:5个人想乘坐一条只能容纳4个人的救生艇逃生,如果不把一个人扔出去,大家都要死。学生们分析了这个两难之后,得出不同的结论。于是教授总结说他们的不同态度证明道德一定是相对的。 但是这个两难情况实际上证明了相反的道理--道德是绝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道德是相对的,就不存在两难了。假如道德是相对的,而生命的权利不是绝对的,你会说,“怎么做都无所谓!把所有人都扔出救生艇!谁会在乎呢?”我们对这个两难情况有思想挣扎,恰恰是因为我们知道生命有多么宝贵。 虽然面对复杂的情况人们会做出错误的道德判断,但是对基本规则,人们不会搞错。例如,每个人都知道谋杀是错的。希特勒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才把犹太人贬低到非人的境地,以便可以理性的谋杀他们。甚至食人族(cannibals)也知道谋杀无辜的人是错的。或许食人族不把其他部落的人当作人类。但更可能的是他们把其他部落的人当作人类。否则,正如J. Budziszewski观察到的,食人族为什么“要在杀死他们之前举行精心设计的赎罪仪式?”除非食人族觉得他们要做的事情不对,不然他们不会进行那些仪式。 所以基本道德原则是清楚的,尽管一些复杂问题并不清楚。而且,存在复杂的道德难题并不证明不存在客观的道德律,正如科学领域的难题并不证明不存在客观的自然法则一样。科学家不会因为遇到自然界的难题(例如当他们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有些道德难题没有答案就否认道德的存在。 就像在科学领域一样,在道德领域也有简单的问题和复杂的问题。能够回答简单的科学问题,比如“为什么物体会下落?”,证明了至少有一个自然法则或自然力量的存在(重力)。同样,真实的回答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比如“谋杀对不对?”,证明了至少存在一条道德法则(不要谋杀)。如果哪怕只存在一条道德法则(例如不要谋杀,不要强奸,或者不要折磨婴儿),那么就存在道德律。如果道德律存在,自然也存在道德律的制定者。 混乱4:绝对的原则(是什么)与相对的文化(怎么用)(An Absolute Command (What) vs. a Relative Culture (How)) 另一个经常被道德相对主义者忽视的重要区别,是道德原则的绝对性,和绝对道德在不同文化中体现的相对不同的方式。例如,所有的文化都有某种问好致意方式(greeting),用来表达关爱和尊敬。然而,各种文化实践问好致意却有很大的不同。有的是亲吻,有的是拥抱,还有的是握手或鞠躬。在所有文化里,应该做什么是一致的(译注:问好),但是具体怎么做有不同(译注:用什么方式问好)。没有分清这个区别导致很多人相信,因为人们有不用的实践方式,所以人们有不同的价值观。道德价值是绝对的,但是实践方式是相对的。 混乱5:绝对道德与道德争议(Absolute Morals vs. Moral Disagreements) 道德相对主义者经常用堕胎引起的争议来说明道德是相对的。一些人认为堕胎是可以接受的,另外一些人认为堕胎属于谋杀。可是仅仅因为人们对堕胎有不同看法,不能证明道德是相对的。 实际上,这个争议并不是相对道德的例子,整个堕胎的争议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争论双方都在保护他们认为是绝对的道德原则--保护生命,同时不干涉自由(比如让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有发言权”)。争议的根本在于,在堕胎的问题上该应用哪条道德原则(或者以什么次序应用)。如果没出生的胎儿不算人类,那么在立法上应该遵循保护自由的原则。可是因为没出生的胎儿属于人类,在立法上应该应用保护生命的原则,因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先于另一个人的个体自由。(胎儿不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胎儿有自己的身体,自己独特的基因码,自己的血型和性别。)即使人们对何时生命开始有疑惑,这个疑惑也该让位于保护生命的选择--讲道理的人不会随便开枪,除非他们绝对有把握他们不会杀死无辜的人。 回忆一下前面说过的“人在具体情境里的反应体现了我们到底如何理解道德”。罗纳德-里根有一句名言,“我注意到所有倾向堕胎的人都是出生的人。”确实,所有倾向堕胎的人都会马上成为倾向生命的人,如果他们发现自己躺在母亲的胎里。他们对被杀死的可能性的反应可以提醒他们:堕胎实在是错误的。当然,大多数人在内心深处相信没出生的胎儿也属于人类,因此知道堕胎是错的。甚至一些倾向堕胎的活动人士都承认这一点。总之,道德争议的原因不是因为道德是相对的,或者道德律不清晰。这个争议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些人扭曲道德律以便给他们想做的事情找理由。换句话说,支持堕胎更是出于愿望(will),而不是出于意识(mind)。 混乱6:绝对的价值与相对的手段(Absolute Ends (Values) vs. Relative Means) 道德相对主义者经常混淆了价值和实现价值的手段。一些政治上的争论就属于这种情况。在有的问题上(当然不是全部),自由派(liberals)和保守派(conservatives)追求同样的价值。他们只是不能同意什么是最好的手段来实现那个价值。 例如对于穷人,自由派相信帮助他们的最好办法是通过政府资助。但因为保守派认为那种资助会助长依赖性,他们宁可通过增加经济机会以便让穷人可以自己帮助自己。请注意双方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帮助穷人),但采取的手段不同。同样的,武力主义者(militarists)和和平主义者(pacifists)都渴望和平,他们只是不能同意是否强大的军力是最好的获得和平的手段。双方都同意一个绝对的价值,他们只是对实现这个价值的相对手段有争议。 I Don't Have Enough Faith to Be an Atheist by Norman L. Geisler, Frank Turek Publisher: Crossway Books (February 2004) Language: English ISBN: 1581345615 --原载:《右派网》 http://www.youpai.org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10月21日 沙叶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沙叶新:“腐败”文化——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作者的话:这篇文章是我政治文化系列的第四篇,准备近三年,今年6月动笔,历时三个月,直至9月1号写出初稿,然后分发给10位朋友征求意见。最近才得空做了一些修改。主要是大力削减篇幅,将初稿的2万2千字,删减为现在的1万6千字。原有的框架和主要观点保留原样,未作改动。只是在结尾处加入了朋友的两点看法,在此表示谢意。 一、盛世,还是乱局? 在公元2004年以前,每年的10月18日,对重庆市万州区而言,都是一个非常普普通通的日子。多少年来,千年古城的每年这一天,人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月不居,水波不兴。可到了2004年的10月18日,不一样了,这座风光旖旎的江城,风云突变,龙吟虎啸,爆发了一场震惊全省的事变。这天下午1时许,「棒棒」(挑夫)余继奎途经太白路,不料肩上的扁担碰到背后的一位妇女曾庆容,曾庆容随即上前打了余继奎一记耳光,继而其夫胡宗权又夺过扁担连续殴打余继奎的双腿,意在断了这个挑夫的生路。路人实在看不下去,劝其莫打。但胡桀骜不驯,说:“我是房地局的局长,打死他也不过赔20万!”周围群众一听胡是局长,且出此狂言,就如火星溅入汽油桶,立即烈焰冲天,将胡、曾夫妇团团围在众人的怒火中,一时交通为之阻塞。 不久,警方到场。警员只简单盘问了“局长”夫妇几句,未给说法,未予公断,就强行驱散民众,将“局长”夫妇保护性地带上警车,绝尘而去。民众认为这是官官相护,愈加愤怒。于是人群越聚越多,外电报道约有三四万人,一拥而去包围区政府大楼,高呼口号,示威抗议,要求交出打人凶手,给予严惩。警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在慌乱之中,立即组成人墙,阻止人群冲击政府。示威民众用砖头瓦块砸向政府大楼,并且推倒和焚烧数辆警车。事态甚为严重。万州区委领导召开紧急会议,成立前线指挥部,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公安部门随即抽调大批警员,保护党政机关及重要场所。稍后,重庆市委书记以及正在北京中央党校学习的万州区委书记也分别接令火速赶至万州。 当晚,万州区常务副区长发表电视讲话,承诺一定查明真相、严惩肇事者。入夜,当局开始清场,数千防暴警察全副武装,驱散大楼前和广场上的人群,事态逐渐得以平息。 官方媒体对此事件只作低调报道,并称聚集民众只有千余人。对官方的统计,民众早会折算,有道是:“报道好事,要打对折听;报道坏事,要加十倍算。”如果聚集民众只有“千余人”,何必动用“数千防暴警察”?以至当地警力不足,还紧急从周边县市调派军警?如果积聚的民众只有“千余人”,怎会定性为“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 但凡国内出现大小民变和骚乱,当局都说民众“不明真相”。上一世纪后30年,在天安门广场出现的两次震惊世界的政治大动乱,也说广大群众“不明真相”。可毛泽东谆谆教导我们,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怎么一出现群体动乱,群众就成了不明真相的群“盲”?其实民众是心知肚明,只是当局在掩盖真相,掩盖“官民冲突”的真相,害怕民变所透露的国不泰民不安会有损“盛世”形象。 万州民变闹得如此之大,起因则甚小,路人无意相碰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全国任何一个人口比较密集的城镇,每时每刻都会发生;而且绝大部分都无需民警调解,便会自行平息。可是万州的这样的小事何以会演变为非动用数千军警才得以平息的民变呢?主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胡宗权他自称是“房地局长”,是“官”!于是平时郁结于胸的对“官”的愤懑就爆发了!最可笑的是胡宗权并非房地局长,据警方调查宣称,他只是房地局下面的一个水果市场管理员,而且还是个临时的。这真是讽刺喜剧!如果当初他不假冒局长,绝不会酿成后来那么大的乱子!可他偏偏假冒了,终于使得由此所引发的乱子已不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变为深刻的官民冲突;包围政府、焚烧警车所发泄的也已不再是对胡宗权这一个“官员”的愤怒,而是对整个官僚阶层的仇恨了! 天下未乱蜀先乱。在万州民变之后,同年十月底,四川汉源也发生了因政府修建电站,淹没农田,而克扣赔款,补偿不公所引发的十几万人的大规模骚乱。在这此以后,全国各地越来越乱,势头也越来越猛。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说,中国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的1万起,增加到2003年的6万起,参与人数也从73万增加到307万。2005年7月,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指出:十年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增加了6倍多。特点是:数量明显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各个领域,行为方式激烈,而且组织化倾向明显。这么多、这么大、这么广泛、这么激烈的乱子,大多数是因为政府机构或官商勾结侵害民众利益,尤其是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移民安置等问题上更为突出。 2001年12月下旬,我被友人拉去参加由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作家和报人所组成的江西“红土地采风团”。数天来,经南昌、叶坪、瑞金等“红色根据地”,一路接受“红色”教育,感慨良多。最后来到赣州。28日下午,我在赣州古城外,见有很多小摊,便与一书摊的摊主聊天,我说:“你下岗了?”他马上说:“什么下岗?失业!”我说:“生意好吗?”他说:“好什么!这个地方能有什么生意?城里不让摆,见到就没收,只好到城外摆;城外还缴税,一个摊位两块钱,共产党税多,都给贪官发奖金了!”他还说他有一邻居也失业,去年年终家中穷得只有咸菜,没法过年,就全家上吊了。此时另一摊主愤愤的插话说:“现在就缺陈胜吴广了!” 我一听大为震惊,虽然这句话在此以前也听过,但都是听别人转述,而转述者也是听别人所说;这次我却是亲耳听到,是在“红色根据地”听到,是在数十年前出过共产党所领导陈胜吴广(红军)的地方听到;而且是面对面地听很可能是未来的陈胜吴广中的一员亲口所说,这对我的震撼是巨大的,长久的;每当想起“现在就缺陈胜吴广”这句话,我就感慨万千,惴惴不安,因为我绝不希望中国再出现陈胜吴广,绝不希望再以暴易暴,那是时代的倒退,那是民族的浩劫,那是历史恶的循环而不是善的更迭! 我不知道中国的官员是否也曾像我一样亲耳听到民众亲口说出的这句话;如果听到,他们作何感想?他们是否知道中国官员在民众中的整体形象?他们是否知道如今官民之间的关系何等紧张? 是什么致使官民关系如此剑拔弩张? 原因当然很多,但最直接的、最经常的原因可以一言以蔽之:是腐败!是官员的腐败!是官员史无前例的腐败!是官员史无前例的穷凶极恶的腐败! 二、见过腐败的,没见过这么腐败的! 谁也无法说清当代中国各级官员的贪污和各个领域的腐败严重到什么程度。 还是听听中国老百姓怎么说。老百姓说起腐败,没什么高深理论,没什么精确数据,但极为朴实,极为形象。民间有一流传甚广的经典“段子”,说的是:“如果把中国所有局以上干部统统枪毙,肯定有冤枉的;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的。”现在又有了最新版,说:“统统枪毙也没冤枉的。”还有一句民谚,也很经典,说:“不反腐败,就要亡国;真反腐败,就要亡党!”这两个“经典”的警示意义和深刻程度,实在是超过所有中央文件、领导报告、党报社评、学者高论! 以往,贪污万元便是大案要案,贪污百万便是巨贪,不枪毙也要判个无期;而今贪污罪款数字巨大,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如:广东中银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40亿;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原负责人陈满雄4.2亿;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原宣传部长张宗海2亿;湖北省政府驻港办事处原主任金鉴培1.88亿;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诸时健1.8亿;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1.6亿;今年落网的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1.6亿;还有最近被“双轨”的上海原社保局局长祝均一涉嫌非法动用社保基金32忆! 以往,揪出一个局长,就算是大老虎,就会引起震动,就会口口相传,议论很久。如今贪官太多,多得让人难以记住,多得让人熟视无睹。老百姓说,如今揪出的局长、厅长可以坐满一百个人民大会堂,揪出的科长、处长可以站满十个天安门广场。现在就是揪出个省长、部长,人们也已不再大吃一惊;即便揪出个把政治局常委,也断然不会像以往揪出陈希同那样举国震惊,兴许人们会追问:还有更大的吗? 当今中国的腐败和以往不同,和国外也迥然有异;中国的贪官们也随着社会的转型与时俱进,在贪污的规模、腐败的层次、应对的策略、选取的方法等等方面都有创造性的发展,确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1、集团化 中国的腐败在20世纪的后50年,绝大多数是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基本上是一人一案。那时的腐败分子只是一锅饭里的一粒老鼠屎,一堵墙上的一块“豆腐砖”;腐败分子之间很少同谋合污,很少窝案串案。自从上一世纪最后十年,腐败分子逐渐结伙抱团,动辄便是“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甚至出现数十人、数百人的贪污集团,规模化了,集团化了。上一世纪末的陈希同一案和湛江特大走私案且不说它,进入本世纪后,集团性的腐败越演越烈,遍布全国,年年都有大案,案案都有大官。 2001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的腐败分子有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国家安全局官员,还涉及军队、政府、警察、海关等方面人员200多人。 2002年4月,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买官卖官一案案发,绥化市下辖的十个县市,一半以上的处级以上干部,将近260多人都卷入此案。同年,顺藤摸瓜,又相继揪出原绥化市市长王慎义以及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洪彦。 2004至2005年,安徽阜阳市颍上县原县委书记张华琪和他的后任徐波因贪污腐败先后落马,张华琪一案涉及120人,徐波一案涉及78人,先后共有200人纷纷倒台。此前,从阜阳政坛走出去的干部中已有两位省部级、8位市委常委、11位厅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落马。阜阳虽然是国家级的贫困县,但却是专出腐败干部的高产地。 2005年初,黑龙江原政协副主席韩桂枝贪污一案被揭露,再次引起黑龙江政坛大震荡。原副省长付晓光,原省人大副主任范广举,原省委秘书长张秋阳及原省检察长徐发、原省法院院长徐衍东均被免职。此后,黑龙江省厅局级以上干部调整之频繁,如走马灯令人眼花缭乱,先后有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等多个地市,以及交通厅、人事厅、司法厅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被撤销或免去职务,整个黑龙江政坛几近瘫痪,以至中央不得不在短期内向黑龙江紧急派出6位省部级领导,分别担任副省长、省委组织部长、省高院院长等职。此后,中央又从北京、上海等地加派21名正副厅级干部和5名处级干部,“空降”黑龙江,分别进入各省级党政机关综合职能部门,出任省长助理、省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如此的大改组,大换血,史无前例!人们说,下一个该是哪个省市呢? 2、部门化 腐败的集团化是以地区划分,或某地的省市委,或某地的地县委,主要是指党的系统的腐败。但中国从来党政不分,党的干部往往兼有行政职务,所以在一个大的腐败集团里,是不以部门为界的,一定会牵连到各个部门。而且一个地区的党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出现腐败,才有可能出现腐败集团。 而腐败的部门化,是指某一地区的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的腐败,虽然这也有集团性质,但其部门的特点非常突出,所以单列论述,如交通部门的腐败、组织机构的腐败、司法系统的腐败、教育单位的腐败、军队领域的腐败、医疗事业的腐败等等。 在所有部门腐败中,交通部门的腐败也许最为严重。全国交通厅长犯罪之多,骇人听闻,1997年至今,计有江苏省原交通厅厅长章俊元、四川省原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广东省原交通厅厅长牛和恩、贵州省原交通厅厅长卢万里、云南省原交通厅副厅长晋福祥、黑龙江省原交通厅副厅长王孝慈等近20名省交通厅长、副厅长,因腐败纷纷倒台。至于市县一级腐败的交通局长,就更不计其数了。今年7月12日,安徽省的原交通厅厅长王兴尧也因贪污倒台了。明年还有跟进的吗?难说! 最不可思议的是河南省竟然三任交通厅长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像接龙似地前“腐”后继。按理说,在同一个部门里,前任翻车,后任自会本能地格外小心,不太会重蹈覆辙,谁知主管交通的这些厅长们,居然如此不遵守“交通规则”,连续出现“交通事故”,而且一个比一个跌得更惨,一个比一个更贪! 共产党的组织部门本应是最守党纪,最讲原则,也是最为清廉的清水衙门。以前说跟着组织部,“提高觉悟,思想进步。”如今则是“倒腾干部,发财致富。”到了本世纪,凡是腐败的组织部门统统成了“官帽批发商”。 1996年3月到2002年5月,安徽的韩希鹏在担任颍东区委书记及市委组织部长的6年间,总共卖出23顶官帽,平均一个季度出售一顶。收受钱物75次达90多万元。韩希鹏把家当成了“顶戴花翎”门市部。他说1998年春节,往市机关大院行贿送礼的车子有几百辆,往他家买官送礼也多得要排队。 今年落马的湖南郴州市的刘清江,曾化100万元向他的亲家市委书记李大伦买到组织部长官帽一顶,然后两人狼狈为奸,干脆让市委大院当成“乌纱帽批发公司”,各种官帽均按含权量大小论价出售,总共收受2000万元。如今,卖官人的乌纱帽给摘了,可买来的乌纱帽还戴在不少人的头上。有一个官帽买主,至今还照常上班,还照常赖在科长的交椅上。他说:“这把交椅我是花钱买的,所有权就是我的。我要是买了一辆自行车,是小偷偷来的,后来失主知道了,要我还,我能还吗?要还也行,把钱退给我!”说得还理直气壮,真让你哭笑不得! 最为疯狂的应是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他在离任前大肆卖官,从“零售”到“批发”,不到两个月时间内,突击“批发”官帽432顶,致使该县许多单位官多兵少,甚至有官无兵。整个县委机只有打字员等6人是兵,其余全是官,全是领导。有个会计竟升为法院副院长,有个司机当上县委办副主任,!全国各地领导让自己司机当官的其实并不少,上海就有! 组织部门的腐败已经不是简单的个人腐败和集团腐败,它已是制度性腐败,已是剧毒攻心,病入膏肓的腐败。 3、市场化 腐败有市场,不是指腐败在当今中国有孳生的空间,而是指腐败有买方,有卖方,有交易,有核算,有价格,有行情,有讨价,有还价,有投资,有回报,有行规,有利润,已经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因此腐败市场就必然按市场规律办事,讲究供求关系、经济核算,彻底的市场化。市场化了的腐败,当然也注重价格,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有约定俗成价码。这在商业腐败中,毫不足奇,可如今连根本不是商业的部门如教育部门也因为贿赂的价格杠杆作用而成为商业,成为了学店。 学校在采购教学图书和教学器材时,都有回扣,明扣的金额一般占到图书码洋(定价)的15%到25%,暗扣则占到20%以上。如果学校直接从出版社进书,回扣率甚至高达50%~55%!再如招生,据报道,考生报考某音乐学院,如果想被录取,非得给主考教授12万,还决不二价!这就是当今一些学店里的教授的铜臭面孔。 医药行业的腐败最常见的是购销药品器材的回扣和医生收取病员的红包。采购人员可以从药品供应商中按一定的百分比索取回扣,医生也可从给病人开出的药方中按药价多少提成。这都有明码实价。至于医生收取病家的红包大小,则主要按医生的级别划分。某三级乙等医院,开个一般的刀,主任医生的红包2万,副主任医生的红包1万,主治医生医生至少8千。此外还要给麻醉师、给护士长数额不等的红包。如果开大刀,如脑外科,那红包的价码更高。 建筑行业中的大项——住房以及教育、医疗都关乎民生大计,在一个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中,这三者理应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政府有责任让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学生有其校。如果住房、教育、医疗全部市场化而且是腐败的市场化,那腐败的巨大成本必然会转嫁到百姓头上,尽管都以冠冕堂皇的改革为名,但百姓却不堪重负,难怪说:“房改是把你荷包掏空,教改是逼得二老发疯,医改是给你提前送终。” 组织部门腐败的市场化也极为突出,2006年5月,一个自称“在郴州官场打拼近二十年还是个小科长的人”,署名“景克功”,在网上“把中外媒体还没有揭露的有关郴州官场黑幕爆爆料,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些线索。”他说: 在郴州,县处级领导没有一个不是花大价钱买的官。县委书记、县长、县公安局长这些肥缺也都是送钱买的官。根据这几年郴州官场家喻户晓的买官卖官的市场行情,我们可以把李大伦(市委书记)、宋甲武(副书记)和曾锦春(纪委书记)三人合伙批发“乌纱帽”的市场价格归纳如下: 县委书记—200万;县委副书记-60万;县长-120万;副县长-50万;县政法委书记-60万;县纪检委书记-50万;县委常委-40万;县公安局长-150万;县检察长-20万;县委办主任-30万;县政府办主任-20万;北湖区(苏仙区)书记-150万;北湖区(苏仙区)副书记-60万;北湖区(苏仙区)区长-100万;北湖区(苏仙区)副区长-40万;郴州市公安局长-200万;郴州市政法委书记-200万;郴州各个局长:50万(按15个局算):750万。 根据李大伦身边的人透露,每项乌纱帽的批发收入一般是按照下面的比例进行分配: 李大伦占50%;曾锦春占30%;宋甲武占20%。真触目惊心! 卖官者一定是贪官,买官者也一定会变为贪官;买官者一旦权到手,一定会以数倍的利润赚回他们买官的投资,使得官场全然成为市场,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越买越贪,越卖越贪,恶性循环,往复不已。 当一个政党的干部和一个政府的官员可以随意收买和出售时,它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如果腐败市场化了,那就实际上不非法了,而是半合法化了,半公开化了,这离崩溃更不远了! 4、黑帮化 腐败的黑帮化,主要是指司法系统的“涉黑”,以致警匪勾结、官匪一家,以及在执法过程中使用非法的黑道手段。司法人员和盗贼本是猫鼠关系,可一旦司法人员涉“黑”,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甚至成为黑道中的一员,这种腐败就极为可怕! 司法系统的黑帮化最常见的是司法干部和偷、赌、毒、娼等领域的黑帮人员共同作案,坐地分赃。 偷——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150多名干警中,有三分之一警员在候车大厅执勤时,收取小偷的“入场费”和“保护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交费之后,小偷即可放心大胆地在候车大厅扒窃旅客财物。如所偷财物折款在千元以上,还要向警察按比例另外交纳“烤火费”。一些警察在银行办有专用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有的警察仅此一项就聚敛百万元。 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黑社会头目张凤祥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于是他电邀原省公安厅纪检委纠风办的徐某亲临该市为之说情。次日徐某当张之面给当地公安局主要领导打电话,打通关节。3天后,张凤祥在该市勃利县的又一家赌场得以顺利开张。更不可思议的是,1999年12月,徐某还为这个黑社会头目、赌场老板办理了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证,真的是黑道白道一家亲了。 毒——湖南省永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可他却是永州黑恶势力团伙的后台老板。这一黑恶团伙,私藏枪支,贩卖毒品。王石宾主管禁毒,却参与贩毒。这一黑恶势力放高利贷,王石宾也直接放贷,数额高达4500万元,被称为永州“地下银行行长”,他光宝马、奔驰等豪华车辆就有16台!永州市一政法干部说:“王石宾是一个双面人,在台上做扫黑除恶的报告,俨然是正义的化身;下了台在背地里,却完全是‘鬼’,是黑帮老大。” 娼——今年济宁市信访局一干部,在市中区公安局莫名其妙地坠楼而死,由此暴露了一个黑幕:原来济宁市反扒大队的全部经费竟是抓嫖、抓娼、抓偷的罚款。其实很多县、乡两级的公安,除了工资由财政划拔,其余经费则自筹自支。卖淫嫖娼罚款很重,一般的行情是五千/人。有的地方治安大队对协警也实行奖励,举报一个嫖客,妓女奖励500元。正是这种利益驱动,导致各地公安热衷“扫黄”,工作的重点就是抓嫖。某市一反扒机动队队长杨某仅2004年罚款一项就进账20万,2005年则高达50多万。一些地方的警员还勾结发廊小姐,“蹲守放鹰”,设套诱嫖,获取罚款。更有甚者,一些恶警,如民谣所说:“脱下裤子嫖娼,拉起裤子扫黄”。为何“黄”久扫不止?嫖客和妓女都是这些警察的衣食父母,把黄扫掉了,叫他们去哪里拿奖金?叫他们到哪儿去白嫖! 今年是为“打黑除恶”年,中央当局督办的重点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6月中旬,最高检察院直接督办了黑恶势力“保护伞”12件16人。如:湖南新化县原公安局副局长伍福全、广东四会市原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安徽亳州市原打击黑恶团伙专案组的副组长浅玉祥、锦州 葫芦岛地区原公安局副局长朱良、湖南永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山西霍州市原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国宏。 奇怪的是为什么上述6例案件,腐败的怎么都是公安局副局长或专案组副组长,都是副职?连2001年10月被判处死缓的李纪周也是副职,公安部副部长!今年3月还有一个大案,江西省广昌县案犯谭志雄因绑架人质,勒索巨款,在受到围捕时饮弹自尽,他是该县的公安局原副局长,也是副职! 一年尚未到,这么多公安局副局长和副专案组长纷纷倒台,正局长和正组长都干什么去了?需知:腐败的黑帮化会促使权力内部变异,形成极有封闭性的帮会规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致使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内部很难相互检举揭发,即便偶然失手,也会迅速化解。所以不得不问:局长是一班之长,是正统帅,你们最亲密的战友副统帅出事,你们有没有察觉?察觉了有没有揭发?你们是负责公安的,连自己身边都不安,怎能“公安”?如果不做一点交代,人们有理由怀疑你们可能是你们副手的“保护伞”,是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保护伞”,不是吗? 腐败不可怕,怕的是腐败黑帮化。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权力一旦发黑,那天下就黑了,就暗无天日了…… 三、贪官的品性低下、肮脏! 贪污为了什么?贪污就是为了腐化!贪官几乎无一不在酒池肉林里餍足吃喝玩乐,在纸醉金迷中消受声色犬马。因为靠的是权势,无所畏惧;用的是黑钱,无需成本,所以骄奢无以复加,淫辟登峰造极,人格低下到最底线! 吃。如河北贪官李真所言,至少4000元一席,这还是几年前的规格。如今早已不是大吃大喝,而是猛吃猛喝:一顿饭,不上万,面子太难看。鸡鸭鱼肉赶下台,乌龟王八爬上来;生猛海鲜不新鲜,少了鱼翅没档次。而今万元一席大菜也成小菜一碟,视为最低消费,南方的一席黄金宴价格高达99999元,某些地区甚至还从日本引进“女体盛”,那更是吓人的天价!食色性也,日本的“女体盛”使得“食色”二者合为一体,既大饱口福,又大饱眼福;既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又美其名和日本国际接轨。商家的生意经和官家的政治口号,也合而为一,相得益彰。 中国人素来好吃,贪官更是老饕,所以贪官少有不脑满肠肥的,都是吃的。那便便的大腹,老百姓不叫“啤酒肚”,干脆称之为“腐化肚”。大官吃,已经不是新闻;小官也吃,穷地方的小官更吃。越吃越穷,越穷越吃。银川同兴县,我是去过的,此地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富裕,可自1998年以来,该县邮政局在当地鸿雁宾馆定点欠账请吃招待,打下白条1932张,装满15个牛皮袋,拖欠金额26万元。 那稍稍富裕的一些地方呢?也照样吃,也照样能吃穷。据新华网报道,陕西干县王村镇大王村原是咸阳市命名的“小康村”,近年来村干部吃喝挥霍,举凡村中婚丧嫁娶、小孩满月、老人寿诞、新房落成无一不大吃,大王村的干部成了吃的“大王”,就这么吃、吃、吃、吃……8年间村干部集体吃了1999次,2000年的7月29日这一天竟吃了6顿。这八年就硬是把一个“小康村”吃空了!整个中国尚未到达“小康”水平,如果全国贪官张开大口也像大王村这样吃法,也迟早会把中国吃空! 喝。民谚说:“贪官不怕喝酒难,万杯千盏只等闲。”贪官们喝的是什么酒呢?外国名酒轩尼诗、人头马,中国名酒茅台、五粮液,在贪官的眼中也已等闲视之,行贿者进贡的这些中外名酒和其他高档补品在贪官家中已堆积如山,成了超市。在某饭局上,一位原是贪官的秘书与我邻座,我问他的前领导喝的最昂贵的酒是不是路易十四。此秘书说:“你土了吧?他们现在最喜欢喝饮料。”“可乐、雪碧、桔子汁?”“不,天然饮料。”“什么天然饮料?”“你真的不懂?”“真的不懂!”“人奶!”“啊!”“而且不要瓶装的,要原装的,要新鲜的,要现吸的……”“真的?”“我说你土得掉渣了吧!”我苦思:是我土得掉渣了,还是整个社会烂成污泥了? 玩。玩什么?老百姓说:“玩山玩水,玩出国游;玩赌玩车,玩保龄球。”其实贪官们早就与时俱进,不玩保龄球,而是玩高尔夫了。原云南省长,大贪官李嘉廷就说过:“我工作之余,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网球、打高尔夫。”有一民间传说:甲贪官老婆问乙贪官老婆:“这高尔夫是啥玩意儿?”“高尔夫就是提高你丈夫”“提高个啥呀?”“品味呗!”“啥品味哟,不就是打洞嘛,晚上打洞,咋白天还要打洞呢?”民间讽刺的不是高尔夫球,讽刺的是贪官。高尔夫如今风行全国官场,连村官也学时髦,赤着膊,戴草帽,挖个洞,拿着竹竿把球往洞里打。上有所好呀! 赌。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研究员王增提出,中国每年约有6000亿元人民币流向港、澳、越南、老挝及俄罗斯等地的赌场和赛马场。1998年2月至1999年6月间,沈阳原市长大贪官马向东,到香港、澳门等地豪赌十余次,将400多万人民币挥霍殆尽。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原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挪用公款300多万元人民币到境外赌博,也是挥霍一空。这只是随手所举的两个例子。一业内人士分析:华人一年输在赌场的钱约1600亿人民币,其中至少30%——500多亿人民币是大陆官员(当然是贪官)输掉的赌资。500多亿呀,这些都是真正的“人民币”——“人民的币”呀,是亿万工农大众、知识分子以辛勤的汗水、以诚实的劳动挣出来的钱,可都被贪官污吏侵吞了、掠夺了! 色。贪官大多是色鬼淫棍,他们什么都不强,就是性欲最强。记得两年前就有报道说,80%的贪官有情妇,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又有人指出95%以上的贪官都有“情妇”,上升了5个百分点了。 南京奶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金维芝,号称金陵“奶王”,既是奶业集团的“奶王”,也是“包二奶”的“奶王”。他说:“像我这样级别(副厅级)的领导干部谁没有几个情人?这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否则,别人会打心眼里瞧不起你。”海南省临高县在原县委书记吴光华的带动下,当地一些领导干部公开包养小蜜,并公然带在身边出入酒席和公众场所,以致在当地的官场纷纷以没蜜为耻,以多蜜为荣,相互攀比炫耀。原云南省长李嘉廷的情妇徐福英也证实官场的情色风之盛,她说:“我跟李嘉廷一起出去玩,看到不少领导干部都带女人来,那些女人大多像我一样是情妇,大家一起吃喝玩乐习以为常了,没有什么回避和尴尬的意思”。 《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供销社原主任周秀德,自1989年至2001年,任职12年,贪污近千万,在这12年里,他记下14本“性日记”,详尽记录他与上百个女人的性事:女人姓名、通奸的时间地点以及自己的性感受等等,应有尽有,绘“性”绘色。每年还进行“年终总结”,统计当年通奸的人次。更离奇和恶心的是海南省纺工厅原副厅长李庆普,迹近变态,竟在保险柜里“珍藏”他嫖过的236个妓女的阴毛…… “审丑”多了,不但会“审丑疲劳”,还会恶心。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抖落这些贪官的丑恶事,实在是因为两性关系最能呈现一个人道德水准。以上种种案例无一不凸显中国贪官的人品低下,灵魂肮脏。如果说“十官九贪”有所夸大,那说“十贪九色”可以定论。老百姓早就说贪官除“工资基本不用”之外,还有一条就是“老婆基本不动”,可见“中国贪官的特色”就是“特别好色”! 最难容忍的、也最荒唐的是一些贪官竟然利用手中之权,安插自己的姘妇、小蜜当官。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县长时,泡上一20岁女子。他对她说:“小乖乖,你年轻又有文化,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让你当乡里一把手。”不久,他的这位“小乖乖”果然当上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湖北省原荆门市市委书记焦俊贤,他的情妇陈丽原是“三陪女”。焦书记指令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为这位“床上培养”的“干部苗子”,伪造正式党员、正科级干部、大学本科学历等假档案,于是“三陪女”就成了该市开发区的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个局的副局长。这简直是天下奇! 千万不要以为贪官栽培姘妇仅是小城镇或地县级的把戏,以为他们如此荒唐是因为天高皇帝远,才如此大胆。其实离开“皇帝”并不远的省部级或直辖市的大贪官也如此。以前有过一个内部规定,当官当到了一定级别,只要政治上对“皇帝”忠诚,这些事情都可以不予追究;除非在政治斗争中落马,这些丑事才会当作炮弹抛出来。 外国的官员也好色,外国的贪官也有情妇,但他们把公权力和私生活分的很清,尤其是民主国家,万万不敢滥用手中权力为情人谋私利,绝不敢给她们安排一官半职。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但他却有三个情人——两任女秘书和一位挪威公主。但是罗斯福始终未提拔她们当个市委书记或人大主任,克林顿也没有把莱温斯基从“拉链门”安插到部长衙门,去当个什么部长。只有中国才有这类奇事! 说到此处,需要为“情人”正名。男女之间相互有情,才可称之为“情人”。说中国贪官有情人,那是对“情人”一词的玷污。中国的贪官只有“二奶”、“小蜜”、“姘头”、“性伴”。他们的关系不是建立在感情上的,他们只是一方以金钱和地位,一方以美貌和肉体进行的赤裸交易。他们只是“性侣”,不是“情侣”。如果真的有情,试问:他们双方,不论哪方败露,有谁为对方“殉情”的?“二奶”没有,“二爷”也没有为包养他的女贪官殉情的,都没有。他们只会立即摆脱干系,相互揭发。他们连中国古代的某些嫖客和妓女都不如,更不要说和钱谦益、柳如是,和冒辟疆、董小宛这些古代的情男、情女相比了! 四、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1979年我和两个朋友创作了《假如我是真的》,这是在文革结束之后第一部反映干部特权的话剧。也可能以前的戏剧都是歌功颂德的,而这部却是首次揭露疮疤的,所以在当时掀起轩然大波,中央还为此在北京专门召开创作座谈会。其实此剧是根据上海真实发生的一个案件编写的,揭露的仅是干部要求掉换大一点的房子,要把在外地的子女调回上海之类的小事,结果被认为是给共产党抹黑,遭到禁演。 事实上谁也不能给共产党抹黑;能够给共产党抹黑的,只有共产党自己。25年过去了,共产党虽然有能力禁止这出戏,但却禁止不住越演越烈的特权和腐败。 1985年,没想到我也当了官,当了正处级干部,上海人民艺术剧院的院长。上任伊始,我便提出我不分管最有实权的人事和财务,只管艺术。我还告诫自己:清清白白地上台,不带污点地下台。没想到我诚惶诚恐地干了四年,还要我再干四年。不干不行,逼着你干,没办法,于是印了张名片,上面特地写明:“我,沙叶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暂时的;剧作家——长久的;某某主席、某某顾问、某某教授、某某理事——都是挂名的。”以昭示我继续当院长的被迫。八年干下来,真担心在众人皆醉的官场里,我是否还能保持清醒;真真担心再这么干下去,我是否也会不知不觉地变成贪官。于是我再次辞职,终于获准。有人说我傻,说我再干下去,有好处,会升官。我说:“尚憎驽恋栈,肯羡鹤乘车?”这八年,我虽然做错过一些事,得罪过一些人,但让我欣慰的是,我没收过一份礼,没贪过一分钱,谢天谢地!不过,如果再干下去,尤其是干到现在,那就很难说了……人是会变的,包括我。 正因为我写过《假如我是真的》这出戏,而且被禁,所以我很早就比较关注中国的吏治状况,说得好听一点是关注党风廉政建设。正因为我当过八年官,而且并不恋栈,所以我对中国的官场就有比较感性的认识,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力不胜任的我有勇气、才使得忧国如家的我有责任来写这篇《“腐败”文化》。 在前面三章,我“野心勃勃”地试图勾勒当代中国的腐败全景。“勾勒”之后才深感我的不自量力。这个“力”还包括“想象力”。因为当代中国的腐败,是全社会的,是各方面的,是极疯狂的,是无底线的,是难理喻的,是超想象的;当代中国的腐败,没有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因为没有人具有这样超凡的想象力。如今连幼儿园的孩子都会给阿姨送红包,你能想象得到吗?在当代中国,在机关、在银行、在军队、在课堂、在法庭、在病房、在超市、在菜场、在大街、在小巷……24小时,任何角落,随时随地都在发生腐败。腐败就在你眼前,腐败就在你身旁,腐败就在你不会怀疑之处,腐败也在你想象不到的地方……腐败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了行为准则,成为了生活方式,成为了政治制度一个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可以侵蚀精神生命、影响民族性格的一种“文化”! 面对如此严重的腐败,光靠花拳绣腿是绝对打不倒的。须知,中国的官员太会做表面文章。中央不是要反腐吗?好呀,合肥市包河区委书记便带领100多位科级党员干部到包公祠接受廉政“教育”,在包公像前宣誓,要“廉洁奉公、防腐拒变”。真亏想的出! 扬州市呢?要廉政吗?好呀,他们就在寸土黄金的市中心重金建造“廉政广场”,占地数千平方米,以“清恪”命名,取“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之意,以此来表示他们拒腐的决心。造个广场表决心,有用吗? 江都市另有一招,为了“把家庭建成一个反腐倡廉的坚强堡垒”,他们让全市1000多名主要官员的夫人在家里经常“审问”丈夫几个问题:“在外吃喝时,是否属于违纪吃请;带回高档礼品时,来源是否正当;拿回大额现金时,是否不义之财;深夜未归时,是否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把当官的丈夫当孩子呀! 长沙市也闻风而动,在全市开展“廉政歌曲进歌厅”活动,市纪委不但向各政府部门发放“廉政歌曲”光碟,还向全市一些歌厅、舞厅、KTV等演艺场所免费赠送,让全市大树荣辱观,大唱正气歌。这真的是表演了! 更搞笑的是,一些地区甚至还号召购买或免费发放“廉政台历”、“反腐扑克”,以及“永不沾牌不沾锅”,“手莫伸牌保险柜”……唉,多少人假反腐之名搞这些低智商、高笑料的事情呀!可我笑不出,我觉得可悲。 中央政府为了反腐制定和颁布了无数个文件、指示、条例、规定,甚至连吃请只能四菜一汤、男领导不可用女秘书这样的细微末节都规定了,但都给各个地方政府“演艺化”了,不问作用,只问作秀。这也说明中央的种种文件、条例也确实作用不大。 学习“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有无作用呢?对贪官而言,毫无作用!中国的贪官都是两面人,巧言令色,口是心非。东北贪官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在位时的口头禅是:“千好万好不如人民说好,金奖银奖不如人民夸奖!”好像在唱他家乡的二人转。重庆贪官原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也极擅言辞,他说:“要发扬草鞋精神,做一个草鞋公仆。为了更多百姓不穿草鞋,过上好日子,我宁愿自己永远地穿草鞋……”真不愧是宣传部长!广西原省长成克杰当年说:“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是经常晚上睡不好觉哇!”当年还真的有人为他的这句话感动流泪。这些贪官在做报告、在表态时,在他们这些豪言壮语和煽情台词中,毫无例外地都有“三个代表”、“先进性”等流行用语充斥其中,他们可以一个字不错、一个标点也不错地熟练地加以引用,加以发挥,以示他们自己就代表着先进,绝不会腐败。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在今年7月13日担任宝山区副区长,25日又“当选”为区长,在他的施政演说中就当令及时地出现了如今最时新的政治口号——“八耻八荣”了。可他8月22日上午还在宝山区主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下午就因自己的“耻”而被“双规”。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也是对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三个代表”“八耻八荣”的嘲弄。嘲弄者为谁?是这些贪官们! 为什么用了几十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的法宝如今不灵了?这是因为共产党发生了变化,从革命党转向了执政党。革命年代,需要忠诚无私、需要铁的纪律、需要统一意志、需要洗脑教化。那时的意识形态确实可以发挥“团结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如今是执政党了,需要科学执政、需要民主执政、需要依法执政。科学、民主、法律的作用大大超过意识形态。以前需要思想原则,如今需要办事规则;以前需要上下服从,如今需要相互合作;以前需要牺牲自己,如今需要公私两利;以前是理想维系着党员队伍,如今是利益才能使党员聚合。明乎此,就可以知道“三个代表”和“八耻八荣”对这些贪官究竟能起什么作用了。 窃以为,反腐之所以越反越腐,一是在于打击力度不力,重拳出击不重。何谓力?深入入虎穴谓之力;何谓重?击中要害谓之重。以前虽然也查处了许多大案要案,但大多是狼窝,并非虎穴。虎穴在何处?上海! 上海在中国的政治地图上绝对是半壁江山,加上它特殊的背景和文革的历史,真是举足轻重。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贡献甚巨,但奇怪的是,上海的官场好像洁净无比。全国各地不时爆出大案,揪出巨贪,唯独上海的共产党员和干部好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拒腐蚀永不沾的清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造的人。全国的江河都发臭,黄浦江能干净吗?可信吗?其实中央也不相信,三年前,中央就曾派大员来查过,查出周正毅这一大案,但盖子刚揭开,即捂住。这么大一个案子,好像只有周一人单独作案,没后台,没同案,结果,周只判三年,便敷衍过去。最不可思议的是与此案有关的原告律师郑恩宠,也判了三年,好像各打五十板,打了个平手。其实是在包庇,更是在示威,传达出的信息是:上海是我们的地盘,你们谁也别想动! 等了三年,闻道上海父老,常北望,翠葆霓旌,终于等到了中央空降天兵200多人,深入上海虎穴来了。朝野震惊,世界瞩目。不到两个月,从社保局长祝均一直到宝山区长秦裕,已有数位官员被锁定调查,而且三年前的周正毅一案,又被遭遇不公的拆迁户重新提起,纷纷上访。观察家们议论,认为北京再次下定决心要揭上海的盖子了。但结局尚不得知,还需看最后的较量。 上海是一个虎穴,还有一个更大的虎穴是政治局。有人吓一跳,说我胆敢怀疑政治局?我说,为何不能怀疑政治局?他说,这种话你怎么能说?我说,为什么不能说?闻一多有首诗:“有一句话说出来就是祸,有一句话能点得着火。”如果一句话能点起反腐的正义之火,即便我身陷火海,祸及自身,也在所不惜。中国总要有人说话,哪怕五千年都没有说破,如今也要说;如果不说,谁能猜得透火山的缄默?如果火山一旦爆发,那就不是我一人之祸,而是国家之祸,是民族之祸,是苍生之祸! 中央领导,中央文件早已表明任何一级的领导人如有问题,公民都有权利举报,被举报者都必须接受调查。胡锦涛总书记自己也说,反腐监督可以从他开始。况且这么多年来,对政治局某些成员的举报一直不断。中央应该有个说明,有个回答。遗憾的是至今还没个交代。 要做到真正的彻底的反腐败,仅仅依靠中央纪委的重拳出击还是不行,那是钦差大臣的做法,是青天大老爷的遗绪,它执行的是非公正的、非透明的、非合法程序的法外之法,而且各级纪委还要接受同一级别的党委领导,并无独立性。但是在现行的体制下,对付贪赃枉法者,也只能暂时用这“善”的“非法”来对付贪官们的“恶”的“非法”,这是目前万不得已的暂行之法。虽然这样也能反出一些腐败分子,但是绝不可能彻底;而最大的腐败分子,不但不会反,还会因妥协而加以保护! 当今的腐败根源是制度腐败,在这高腐的制度之下,不腐败也难,从这个角度说,腐败分子也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正因为不腐败也难,大家都腐败,所以很多地方是腐败分子在领导反腐败。 腐败是这个政权的执政基础。以“法”治国,以“德”治国,其实是自欺欺人,以“腐”治国才是实情。当腐败的程度能让各级官员满意而又不让百姓太不满意时,便是这个政权最理想的政治局面。如果这个理想状态、这个平衡被打破,就将危及政权本身,这才有了所谓的“反腐”。所以在极权体制下的“反腐”,并非要“根治腐败”,只是要把腐败控制在广大民众尚能够忍受的程度。 要真正的反腐,根本之法,真不在于打击力度的大小,而在于改变极权体制,在于:开创民主政治,实施宪政大法,三权逐步分立,保障公民权利,实行言论自由,开放报禁网禁,民主选拔官吏,“主人”监督“公仆”……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的反腐,也才不至于陷于这样一种权力斗争的怪圈:总是当今的天子,揪出前朝的奸臣;下一任天子,也依然如此,始终逃不出这可怕的周期率。而且贪官们被揪出之后,毫无申诉权利,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人民看到只是贪官们态度极好的认罪书,看不到他们真正的辩护词。这都给以后留下隐患:我上台,我整你;他上台,他整我,很难真正整出铁案,不是权力之争,便是丢卒保车。若不进行已经迫不及待的政治体制改革,别说反腐,就是建立和谐社会也可能是心虽好却办不成的空话。 以上这些道理在当今世界,在信息时代,早已是一般常识,根本不必再费唇舌去解说,不必再著书立说去论证。这也是早被民主和进步国家认同并在实行着的普适法则。我相信当今的中央领导并非不懂,也许因为积重难返,需要时间;也许担心混乱,需要时机;也许考虑利弊取舍,举棋不定;也许意见尚未统一,党内纷争。凡此种种,致使至一时尚无法开创新政。只要坚持开创,可以等待;如果拒绝开创,将是灾难。因为拒绝民主政治,不但会孳生腐败,而且拒绝民主的本身就是一种腐败——政治腐败。当今中国因腐败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真的不希望非要腐败到烂掉了,才有变化,那将是又一次浩劫!我突然想到赣州城外关于陈胜吴广的对话…… 2006年9月1日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1)李秋零 田 薇
导论:何谓中世纪
第一章 中世纪文明的三大起源 第二章 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与中世纪的肇始 第三章 加洛林王朝及其文化复兴 第四章 中世纪鼎盛期(上):教权与皇权的发展与斗争 第五章 中世纪鼎盛期(下):学术与艺术的辉煌 第六章 中世纪晚期:不可挽回的衰落 结束语:千秋功罪 后记 西方人历来喜欢“三”这个数字,但谁也讲不清其来历。许多人说乃是因为西方人信仰的上帝是三位一体、一体三位的缘故,但谁又能否认上帝之所以是三位,乃是西方人喜欢“三”这个数字的结果呢?但无论如何,西方人喜欢“三”,这总是一个事实。他们把“三”运用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而尤以特具自由创造精神的人文学科为最。在哲学领域,黑格尔把“三段式”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是人们熟悉的一个实例。而在历史学中,也有这样一种三分法,那就是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古代、中世纪、近现代。 一.“中世纪”一词的起源以及对中世纪的误解 “中世纪”一词在拉丁文中是Medium aevum,意即“中间的时代”,英国人把它翻译作Middle ages,法国人把它翻译作Moyen âge,德国人把它翻译作Mittelalter,也都是一个意思。中世纪是“古代和近代之间的一个时代。通常,人们把它的开端确定在民族大迁徙(约375-568年),更精确地说,确定在罗马世界帝国的崩溃(476年)。一般来说,以诸多划时代事件为标志的从15世纪到16世纪的转折被看作是它的终结(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攻占、文艺复兴、1492年发现美洲、1517年宗教改革开始)。从世界观和宗教的角度看,还可以说中世纪只是随着18世纪的启蒙运动才结束的;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还可以说中世纪只是到了19世纪才结束”。 但究竟该词起源于何处,学术界目前比较公认的说法认为是意大利人文主义历史学家比昂多(Flavio Biondo,1388-1463)最先使用的。 比昂多在其《罗马衰亡以来的千年史》中摈弃了认为6世纪之后的历史是罗马史的继续的传统观念,认为古代史已经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而结束,在那之后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而这一历史时期到比昂多自己生活的时代又已经结束了。于是他把这一历史时期称之为“中世纪”。用“中”这个词,不仅意味着这段历史时期是处在古典文化和他自己那个时代的文化这两个文化高峰之间的低谷,而且暗含着业已开始的时代将是一个永恒的时代的意思。在这里,“中世纪”一词在文化学上所包含的贬义已是清晰可见。 与“中世纪”一词在文化学上关系最为密切的是Renaissance(再生,中译“文艺复兴”)这个词。该词最先由意大利画家、艺术史家、建筑家乔治奥•瓦萨里(Giorgio Vasari,1511-1574)使用。瓦萨里从艺术史的角度出发认为,艺术产生自埃及,繁荣于希腊罗马,而自日耳曼蛮族摧毁了西罗马帝国之后,最优秀的艺术家、雕塑家、画家和建筑家及其作品都被埋没在那些著名城市的废墟之下。而狂热的基督徒在清除异教神的过程中,又对古代艺术进行了进一步的破坏。中世纪之后15-16世纪西欧文化的高涨,则是希腊罗马文化的“再生”。该词的意大利原文为rinascita,瓦萨里最初只是用它来描述一种艺术现象,表述自己关于艺术发展史的一种观点,并没有用它来指称一个时代。后来,法国人把该词译为renaissance,又进一步把它的起首字母大写,终于成为一个时代的名称,并为学术界广泛接受。“再生”的前提是死亡,由此可见,在瓦萨里看来,艺术乃至文化在中世纪已经死亡,是15-16世纪的意大利人文主义把它重新唤醒的。中文译为“复兴”,也基本上保留了这一层含义。 从人文主义者关于这两个时代的命名中,我们似乎已经可以感觉到“黑暗时代”这个曾经极为流行、并且至今仍为一些人所使用的术语了。具有戏剧性意味的是,该词实为早期基督徒所首创,意指耶稣降生之前的人类时代,颇有点中国人所说的“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黑夜”的意味。但这些基督徒没有想到,千余年之后,这个词又被人文主义用来表述基督教取得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据说,是意大利有“人文主义之父”称誉的彼特拉克最先使用该词的。彼特拉克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两部分: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前的时代为古代,此后直到他自己的时代为“近代”。只有古代、特别是罗马时代才是光明的时代,值得大书特书,而“近代”则是野蛮的、黑暗的,不值一提。在此之后,人文主义的思想家们面对东方的阿拉伯文化和拜占庭文化,特别是面对重新发现的光辉灿烂的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对公元6世纪以来中世纪古典文化的衰落极为不满,把占居统治地位的基督教经院文化,特别是它的粗陋的语言风格和僵化的逻辑形式斥为“野蛮的”,相反却十分崇尚典雅富丽的古典文风,把古人奉为权威,崇拜得五体投地。尤其是天主教会奉行文化专制、禁锢思想、扼杀异端的做法,更使他们把中世纪视为一片黑暗。然而,人文主义者的思想尚缺乏深刻的理性批判精神,正如罗素所说,他们只不过是“用古代人的威信替代教会的威信。” 不过,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过分抬高古人,贬斥中世纪的思想倾向,在后来却进一步得到了肯定和发展。伴随着启蒙主义运动对理性的高扬,对科学和民主的提倡,信仰主义的中世纪更加被斥为“野蛮的”、“专制的”、“未开化的”、“愚昧的”“黑暗时代”,而文艺复兴则被看作是将人类从一个罪恶痛苦的深渊解放出来,带进一个科学自由的光明世界的伟大时代,从此开始了现代文明。20世纪以前,这种观点一直是学者们所奉行的主导观念。特别是在瑞士的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这一权威著作的影响下,这种观点更加成为广泛流传的成见,以致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人还在沿袭着这一成见。对此,我们只需要举出几个典型例证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18世纪,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理性主义史学的代表吉本在其巨著《罗马帝国衰亡史》中写道:“在古典文学复兴以前,西欧的蛮族陷于愚昧无知的黑暗深渊中,他们的土语带有他们习俗的粗鄙和低劣意味。这些希腊和罗马优美典雅语风的学习者,此刻却被引入了一个光明的和科学的新世界,一个自由的社会和一个优美的古国。……一旦天空充满着雨露,大地就会欣欣向荣,呈现一片蓬勃的生机。” 19世纪末,英国历史学家约翰•西蒙兹在自己的著作《意大利文艺复兴史》中更为明确地写道:“在文艺复兴时期突然显示其生命力的艺术和创作、知识和书籍曾长期被埋没在我们称之为中世纪的死海之岸……中世纪的精神状况是愚昧无知地拜倒在教会的偶像――教条、权威和烦琐哲学之前……总之,理智处在昏睡状态,人对于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乃是一种财富一无所知”。“文艺复兴把理智从地牢中解放出来。它既发现了人的内部世界,也发现了外部世界”。 这也就是文艺复兴史学权威布克哈特所说的“人的发现”和“自然的发现”。 1956年,美国学者弗里曼特勒在自己的著作《信仰的时代》中虽然承认“我们犹如坐在巨人肩上的侏儒”,却依然坚持被称为“宗教信仰时代”的中世纪是一个“黑暗的时期”,“这段时期夹在希腊人繁荣鼎盛的年月中显得格外无聊,龌龊,那么沉闷,毫无生机。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这两个历史时期中,希腊人的创造成就就如同璀璨的群星,光辉灿烂。” 在我国,由于对欧洲中世纪文明更加缺乏研究,因此,把中世纪看作是一个“黑暗时代”,把文艺复兴看作是和中世纪决裂的“光明时代”的观点,恐怕依然还是一个比较普遍流行的历史观念。 在此,对中世纪的贬斥和对文艺复兴的赞美,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文艺复兴不是表现为历史连续发展的结果,而好象是从地下突然冒出来的。针对这种现象,恩格斯曾经尖锐地指出:“这种非历史的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中。在这里,反对中世纪残余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中世纪被看做是由千年来普遍野蛮状态所引起的历史的简单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里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十四和十五世纪的巨大的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这样一来,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而历史至多不过是一部供哲学家使用的例证和插图的汇集罢了”。 本世纪中叶,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霍莱斯特在他的名著《欧洲中世纪简史》中开篇伊始就写道:“一个世纪以前,几乎人人都在为中世纪忧伤扼腕。公元500年至1500年,被看成是人类进步征途中一个漫长而毫无目标的迂回时代――穷困、迷信、黯淡的一千年,将罗马帝国黄金时代和意大利文艺复兴新黄金时代分隔开来。正如1860年一位历史名家所说,在这千年之中,人类的意识‘处于梦寐或半睡半醒状态’,意志消沉,无所事事,缺乏独创精神,愚昧无知的教士控制着社会。十九世纪一位‘十分注意整洁的作家’,把中世纪谴责为‘不曾沐浴的千年’,而大多数人则简单地把它看作是‘黑暗时代’。十五世纪某一时期,黑暗终于消失了。欧洲苏醒了,涤除了污垢,又开始了思考和创造,在中世纪漫长的间歇之后,重新踏上前进的征途”。 当然,霍莱斯特认为,这种陈腐的观点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今的史学家再也不会相信这种勒普•凡•温克尔式的理论了。经年累代的研究业已表明,中世纪社会仍在持续发生变化,而且变化甚大,乃至1300年的欧洲已大大不同于公元600年的欧洲了。史学家们现在认识到中世纪欧洲具有巨大的创造力,约在1500年左右,中世纪时代临近结束时,欧洲的技术与政治和经济的结构,已在世界上所有其它文明当中占有决定性的优势”。 显然,中世纪曾经被人们误解,并且至今仍被一些人误解。于是,就有了为中世纪正名的必要,就有了为中世纪正名的过程。 二.历史主义的兴起与中世纪的正名 中世纪是“黑暗时代”的观点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和启蒙运动理性主义的产物,而中世纪的正名恰恰是伴随着对启蒙运动某种意义上的“反动”开始的。这就是西方近代史学的一个重要思潮――历史主义的兴起。 历史主义完全是西方近代思维的一个产物,是18世纪主要在德国兴起的浪漫主义思潮的伴生物。雅克•巴尔松写道:“浪漫主义不是仅仅反对或推翻启蒙时代的新古典主义的‘理性’,而是力求扩大它的视野,并凭借返回一种更为宽广的传统――既是民族的、大众的、中古的和原始的传统,也是现代的、文明的和理性的传统,来弥补它的缺陷。就其整体而言,浪漫主义既珍视理性,珍视希腊罗马的遗产,也珍视中世纪的遗产;既珍视宗教,也珍视科学;既珍视形式的严谨,也珍视内容的要求;既珍视现实,也珍视理想;既珍视个人,也珍视集体;既珍视秩序,也珍视自由;既珍视人,也珍视自然”。 浪漫主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历史研究领域里的表现就是历史主义。最初,历史主义是作为对启蒙运动的纯理性主义的反抗而登上历史舞台的。在发展中,历史主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逐渐渗透到人类精神的各个领域,取得了不同的历史形态,起到过不同的历史作用,因而也赢得了不同的评价。但无论如何,历史主义在其形成之初却标志着思维方式的一场重要变革。德国著名历史学家梅涅克在其巨著《历史主义的形成》中指出:“历史主义的出现……是西方思维所经历过的最伟大的精神革命之一”。 尽管在历史的沿革中人们对历史主义形成了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概念,但对它在形成之初的一些基本特征我们仍然可以作出大体上的规定。在这方面,梅涅克的观点无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有益的借鉴。梅涅克认为:“历史主义最初无非是把在从莱布尼茨到歌德逝世的伟大德意志运动中获得的新生活原则运用到历史生活罢了”。 接下来,梅涅克讨论了历史主义的基本特征。在他看来,“历史主义的核心就在于用一种个性化的考察取代对历史和人的力量的一般化考察。这并不意味着历史主义完全排斥对人类生活的普遍合规律性和类型的探索。它甚至必须这样作,并且把这与它关于革新的意识融合在一起”。 历史主义反对自古以来就流行的、尤其是启蒙运动理性主义史学所倡导的自然法理论关于千古不变的普遍人性以及一切民族、时代和文化的理性统一性和永恒性的观点,强调各民族、各时代的历史和文化都因其内在机制和外在条件的不同而具有各自的独特价值,主张具体地研究各民族、各时代的历史和文化,从多样化的个性中去理解历史的统一性。对个性的这种强调导致历史主义同样注重发展问题。 “发展的思维方式与个性化的思维方式是直接休戚相关的。在个性――无论是单个人的个性还是理性的和显示的集体的个性――的本质中就蕴含着,它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呈现出来”。 没有个性,就谈不上发展;同样,没有发展,也谈不上个性。因此,历史主义强调历史发展的有机联系和连续性,反对割断历史,认为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是发展的产物,都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和必然性。对个性和发展的这种强调带来了思维方式的变革。过去的历史研究都把“训世”这种实用的教育功能当作自己的首要任务,而“由于发展的思想,迄今为止支配历史变革研究的那种被称作实用主义的方式被克服了”。 历史主义反对用抽象的理性原则,用理想的或今人的标准去概括和衡量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的历史,而是强调直觉和沟通,要求设身处地地感受和理解各时代、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这就是历史主义奉为圭臬的“移情原则”。
历史主义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一般认为,在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那里已经出现了历史主义的因素。为了走出人类理性的迷宫,莱布尼茨提出了单子的普遍差异律和连续律。一方面,一切单子及其构成的事物之间都具有内在的质的区别,在自然中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另一方面,自然界从不飞跃,从最低级的构成无生物和植物的单子直到最高级的单子上帝,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连续的系列,这个系列中的每一个单子都是直接与上帝相通的或者相连续的,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反映着整个宇宙,都具有内在的力,都是一个力的中心。莱布尼茨的这些思想对历史主义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最先把历史主义态度运用于历史研究的是意大利思想家维科和德国思想家莱辛。维科把人类的历史看做是一个经历不同发展阶段的有机过程,其中每一个阶段都为后来阶段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价值,他们共同构成了不断进步的历史,因而历史是不能割断的。而莱辛则认为,“历史是一个连续过程。他发展了莱布尼茨的连续性原理,并把它运用到历史上”。 莱辛所关注的主要是宗教的历史。在他看来,一切过去的和现在的宗教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对任何一种宗教都不能说它是与真理相符的或者是谬误的。它之所以与真理相符,乃是因为它反映了一定时代的人对宗教的需要;同样,它之所以是谬误的,乃是因为它在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已经不适应人类精神发展业已达到的水平。 历史主义原则的确立必然导致对中世纪的重新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德国史学家墨塞尔的思想占有开创性的地位。在墨塞尔看来,文化是民族精神的产物,而民族精神又是与一个民族的地理、社会、经济诸因素密切相关的。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就是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和这些因素对正在变动着的各个阶级的影响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综合。在《奥斯纳布吕克史》这部名著中,“他把文化史方面的有关情况而不是政治方面的事情放在最突出的地位,而且,他不单重视制度的研究……,而且还探索了经济机构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 尤其突出的是,在启蒙运动对中世纪的一片斥责声中,墨塞尔却高度赞扬中世纪,认为中世纪是“我们这个民族显示出最大的民族自豪、最大的体力效能和自己民族独具的伟大”的一个时期。 墨塞尔未免把中世纪过于理想化了。但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他的观点却拨动了欧洲人的心弦。随着浪漫主义的深入,墨塞尔的做法竟又被进一步发展。瑞士历史学家米勒和德国历史学家鲁登可谓是两位激进的代表。“米勒打算通过把中世纪的道德和成就理想化这个办法,来唤醒他的瑞士同胞不要忘记过去的光荣”。 而鲁登则“把中世纪德国史上的封建主义和封建时期理想化;当德国政治在1813年以后的紧张岁月里处境危殆,德国人民也愿意倾听颂扬过去的魅力的声音的时候,他很受欢迎”。 鲁登的观点充分表现了那个时代德国人在浪漫学派影响下所特有的怀旧情结。在《德国人民史》一书的序言中,鲁登宣称,“忽视德国历史的时代已经过去。一个世代以前,中世纪还象是没有星光的黑夜。……后来那个可怕的不幸的世代才把那堵忽视和武断的围墙冲破。我们对自尊的需要才把我们送回到祖先那里。……我们发现的东西使我们得到愉快,从而加强了我们进一步钻研的愿望”。 墨塞尔等人虽然矫枉过正,但毕竟唤起了欧洲学术界对中世纪历史和文化的兴趣。更何况,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被这种怀旧情结所迷惑。与墨塞尔等人差不多同时的赫尔德、黑格尔等哲学家,更多地从哲学的角度反对割断历史,强调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他们既反对启蒙运动把中世纪看作是一种倒退,看作是社会发展中的反常的中断的观点,也没有像一些浪漫学派那样把中世纪理想化,而是把它看作是人类文化进步的一个必然的、重要的环节。他们也谈到基督教对文化的限制和禁锢,但也同样承认教会在保存和发展文化方面的作用,尤其是和宗教关系密切的建筑艺术和一些实用艺术在中世纪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而在中世纪晚期形成的城市、同业行会、大学等等也都和教会的庇护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在他们看来,欧洲近代以理性和科学为主要特征的文化决不是一夜之间从地下冒出来的,相反,它是在中世纪的母腹中逐渐地孕育成熟的。在此之后,尤其是经过主张写历史应“如其实在所发生的情形一样”的兰克学派的不懈努力,中世纪的文化终于得以还其历史的本来面目。 在现代历史学的视野中,长达千余年之久的中世纪已不再是西方历史上的一场可怕的梦魇。中世纪的早期的确发生了文化的衰退,但这场衰退却决不仅仅是蛮族入侵或者基督教文化专制的结果,在很大的程度上,它是古典文化自身发展的一个必然结局。而在漫长的中世纪里,基督教逐渐与蛮族融为一体,像园丁一样小心地呵护着新生的文化嫩芽,终于使它成长为参天大树。当然,园丁也不可避免地要求这棵树苗按照他心目中的形象生长,于是免不了经常用暴力剪去一些不符合他要求的枝杈。但也正是这样,才成就了中世纪乃至如今具有特色的西方文化。其实,即便是在以反中世纪著称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代,人们所使用的思想武器也依然是在中世纪锻造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形态在成熟时期所进行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 现代西方学者艾略特有一段名言:“一个欧洲人可以不相信基督教信念的真实性,然而他的言谈举止却都逃不出基督教文化的传统,并且依赖于那种文化才有其意义。……如果基督教消失了,我们的整个文化也将消失。接着你便不得不痛苦地从头开始,并且你也不可能提得出一套现成的新文化来。你必须等到青草长高,羊吃了青草长出毛,你才能用羊毛制作一件新大衣。你必须经过若干世纪的野蛮状态。” 以基督教信念为核心的中世纪文化的成长又何尝不是如此。本书的目的,也就是从希腊罗马古典文化衰落之后的蛮荒之地开始,看一看西方基督教文化这件新大衣是如何织成的。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2)李秋零 田 薇 第一章 中世纪文明的三大起源 欧洲中世纪发端于野蛮状态下的日耳曼民族在征服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希腊化罗马帝国基础上所建立的一系列蛮族国家。经过一系列的文化整合运动,逐步形成了一种欧洲共有的新文明,即中世纪基督教文明。在这一文明的形成中,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基督教文化和蛮族文化共同构成了它的三大起源。其中,基督教作为旧世界文明的继承者和保存者,为中世纪文明奠定了最主要的根基,从而成为中世纪文明的核心。 一.古代文明的遗产 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是在古罗马帝国的废墟上成长起来的,而罗马黄金时代的文化,大部分又是从古希腊文化演变而来的。 在古代世界的所有民族中,很少有某个民族像希腊人那样,对人的自由有过如此炽烈的热心,对人类的成就有过如此坚定的信念。他们所创造出的光辉灿烂的人文主义文化,以理性为轴心,依此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生,奠定了西方科学和哲学传统的基础。当然,希腊文明并非无源之水。根据古代文献和近代考古资料的证明,希腊文明是在西亚和埃及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希腊字母从腓尼基字母发展而来,希腊的哲学与科学也已经由埃及人奠定了根基。东方人在具体的天文学、数学和其它一些科学技术方面,早已超过了希腊人。然而,根据亚里士多德和希罗多德的说法,只有希腊人才超越了实用和宗教的目的,提出了“为什么”的问题。对于埃及人来说,“火”只是对人的生活具有各种作用的东西,而对于希腊人而言,则要进一步追问,具有各种作用的“火”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正是在这里,希腊人的文化超过了它的先驱,表现出一种所谓“寻求逻各斯”的理性精神。希腊人的文化第一次被放在以知识为首位的基础上,即以自由探索精神为至高无上的基础上。思想凌驾于信仰之上,逻辑和科学凌驾于迷信之上,理性成为希腊文化的主导精神。 作为希腊文化的主导性精神理念,理性贯穿在希腊社会的整个文化生活当中。关于这一点,英国史学家詹姆斯•希尔曾说道,随着希腊社会的进化,“人们对独立的理性思维的依赖和对逻辑准确性的追求不断增长,形成从神话到理性的进步。理性思想渗入了整个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中……。建筑学……脱离了原始的宗教迷信范畴而发展为复杂的数学形式;雕塑摆脱了庙宇模式转而崇尚自然主义和对称协调;政治生活从僭主政治转向对民主的理性尝试;几何学也从简单而实用的原理基础上向着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欧几里得的综合法则发展。同样,哲学也已逾越‘智者所言’而进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使人们依靠自己的观察和思考去面对那未知的浩瀚宇宙” 。在希腊人看来,自然是有其规律可循的,世界具有永恒的秩序,理性正是通往知识的道路。由此发展出几何学、算术、逻辑学、天文学、气象学、生物学、物理学、医学等最初的科学形态。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希腊人靠的是人的理智,而不是神的指引。雅典人充分确立起政治民主自由的理想,他们把国家视为一个自由公民的社会团体,公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制定法律。他们肯定人们有自我管理的能力,提倡积极行使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在他们看来,国家是使人民享有美好生活的一个文明机构,由此得出理性国家或法律国家的概念。在这样的国家里,法律不是意志的产物,而是理性思想的体现,不是强权和个人私利的结果,而是正义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他们坚持只有人类理智本身才是管理权和统治权的依据。现代人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和政府机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政府,理智的辩论,尊重个人,对人类智慧的信心等等观念,都溯源于希腊的民主自由思想。 在人的日常道德生活中,希腊人以理性为根据,确立了精神自由或道德自由的观念。在耻辱和荣誉、懦弱和责任、适度和过分之间,人们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根据理想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自主的人,这被视为自由的最高实现。希腊人不赞同没有节制的生活,而是要使人的生活如同一件艺术品一样和谐完美。他们把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看作四种最根本的美德,把顺乎理性的生活看作是真正的道德生活。希腊人在这里表达了对个人尊严、个人意义、个人价值的信念,对人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信念。一位名叫W. H. 奥登的诗人说道:“如果从未发现古希腊文明,我们决不会像今天这样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换言之,不论好坏,我们决不会成为完全的人。” 希腊艺术同样将理性运用于人类的经验,尊崇朴素和中庸,从有序和理性角度观察世界,将超自然的宗教观念主题转换成世俗的人类主题,把构成整个希腊文化特征的人文精神作为艺术的典范精神,以理性和智力来揭示美的原则,把人置于自然环境中,使人的形体成为众目注意的焦点,由此赞颂人的高贵、尊严和自信之美,而希腊艺术对神的赞美也同样是为赞美人。诗歌、戏剧与美术一样,也是通过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来表现个体的崛起。希腊的戏剧继承了理性的反思,悲剧中的英雄人物不是一个任命运摆布的牺牲者,而是一个思考着的人。他需要理解自身,解释自己的行为,分析自己的感情。可以说,希腊悲剧的精华就在于,英雄人物同不可战胜的,最终导致自身毁灭的力量奋勇抗争。人虽然很脆弱,但那种面对压力时毫不屈服的尊严、意志和勇气,却震撼着人的心灵。三位著名的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以及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所留下的不朽作品,至今仍是艺术史家喜闻乐道的主题。 希腊人不仅叙述历史事件,而且还用理性思维把握历史,解释历史的原因。英国历史哲学家科林伍德指出,希腊人十分清楚地意识到,历史是科学,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科学。希腊历史不是传说,而是探索,它寻求解决人们自认无知的问题的答案。希腊人的非凡贡献在于,他们的历史思想已经包含了我们今日称之为历史的各种因素。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公元前484-424年)的作品中已经包含着理性历史的思想。另一位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公元前460-400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将理性主义经验论运用到政治历史的范畴中,试图寻求隐藏在历史事件背后的真理,并将其客观地揭示出来。他说:“在叙事方面,我决不是先入为主,一拿到什么材料就写,我甚至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观察就一定可靠。我所记载的,一部分是根据我亲身的经历,一部分是根据其他目击其事的人向我提供的材料。这些材料的确凿性,总是尽可能用最严格、最仔细的考证方法检验夺的。然而即使费尽了心力,真情实况也还是不容易获得的:不同的目击者,对于同一个事件会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因为他们或者偏袒这一边,或者偏袒那一边,而记忆也不一定完全可靠。我这部没有奇闻轶事的史著,恐难引人入胜。但是如果学者们想得到关于过去的正确的知识,借以预见未来(因为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未来虽然不一定就是过去的重演,但同过去总是很相似的),从而判明这部书是有用的,那么,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的著作不是为了迎合人们一时的兴趣,而是要作为千秋万世的瑰宝”。 修昔底德认识到,历史著作是理性智慧的创造,而不是诗意幻想的任意发挥。作为一位政治哲学家,他相信理性被抛弃时,国家的境况就会恶化。他在赞美民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还深刻洞见到,民主本身隐含着一种危险,即可能出现由蛊惑民众来攫取权力的野心家。 希腊文化的理性精神在希腊哲学中得到了最高和最为集中的体现。它追究宇宙的来源,探索万物的真实,考问社会的正义,诘问人生的目的,表现出求知识、尚思辨、爱智慧、究真理的特性。希腊第一批哲学家,即伊奥尼亚学派的哲学家们试图透过呈现在感官面前的杂乱无章的自然现象,去发现那不能为感官所感知、只能为理性所把握的现象背后的真实,即某种普遍的物质性本原。德谟克利特通过原子论确立了宇宙中的机械结构。毕达哥拉斯则为自然界确立了数学秩序,由感知界转向逻辑界。爱利亚哲学家巴门尼德运用逻辑证明的理性方法,建立了第一个关于存在的本体论哲学体系,强调只有关于存在的理性认识才是真理,关于现象界即非存在的感性认识只配称为意见。哲学所追求的正是存在和真理。一批智者思想家则通过诘问人生伦理和社会政治,开始了对人及人类社会的理性探索。一方面,他们深入思考了政治、伦理问题,培养青年人的思想修养,创立正规的世俗教育。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确立,得益于智者派。他们将理性应用到人类事务,将传统的价值观念置于理性的批判之下。然而,当他们通过一些极端的诡辩,使理性的运思摆脱事实的约束时,却不免引发了一场精神危机或理性危机。苏格拉底不满这批智者,提出“认识你自己”,深入究问人的本质,生活的目的,道德的根据,将人类所有的信仰和行为都置于理性之光的照耀下,相信理性是解决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善与恶的问题的唯一指南。柏拉图坚持认为,存在着一个独立于我们现实生活之外的更高层次的实在,即由美、善、正义、真理之永恒的、绝对的、普遍的原则构成的“理念王国”或“形式王国”。只有通过理性才能理解这些原则,并按照这些原则行事,构成善的生活。因此,柏拉图渴望根据普遍正确的理性原则来安排人类的政治生活,认为只有整个社会都奠定了理性基础,苏格拉底的重塑个人道德才会成功。人们要想过上道德的生活,就必须依照公正的和理性的国家公民原则去行动。为此,他提出了理想国的理论。不过,他关于存在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的更高、更完满的世界的思想,却不免带有神秘主义的性质,成为以后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神学的理论来源。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一个独立的理念世界,以及过分贬低感性知觉及其所把握的感性世界之内容的观点,强调通过理性思维来把握现实世界,形成系统的知识。他同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一样,认为伦理知识和伦理生活必须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对于情感和欲望,只有当人能够用理智加以适度的控制时,才能获得幸福和美德。人类的政治事务也必须接受理性的指引,事实上,一个人只有在城邦制度中,才能过着上理性和道德的生活。这种思想可谓是对以城邦为中心的希腊文明的总结。同时,亚里士多德还创立了形式逻辑及其三段论法,为思维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随着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于公元前334年入侵东方,建立起一个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并在被征服的地区推行希腊文化,开始了历史上所谓的希腊化时代或者希腊主义时代。该时代一直延续到罗马皇帝奥古斯都于公元前30年征服最后一个希腊化国家埃及托勒密王朝为止。希腊化时代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东西方文化的相互交流、相互碰撞和相互融汇。希腊传统传播到近东,而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希伯来以及波斯的传统,尤其是宗教信仰,则渗透到西方。封闭的城邦制地域主义为开放的世界主义所取代,相应地,也逐渐形成一种希腊化的世界性文化。正是这个共同的希腊化文化战胜了地域、语言和种族之间的差别。作为希腊语的一种形式,柯因内语也逐渐普及到大部分地中海地区,希腊语成了共同的语言。 在这个时代,规模最大、最能表现希腊化时代特点的城市,是亚历山大大帝建于公元前4世纪的亚历山大里亚城。它是当时无可匹敌的商业中心和文化中心,来自地中海、非洲东部、阿拉伯、印度等地区的货物在各个市场上流通,大批诗人、哲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数学家等被吸引到这座世界性都市。可以说,17世纪前科学史上最光辉的时代就是希腊化文明时代。这也是第一个伟大的科学时代,出现了有“希腊化时代的哥白尼”之称的天文学家亚里斯塔克,数学家希伯库斯和欧几里德,解剖医学家赫罗菲鲁斯,生理学家厄拉西斯拉图,物理学家阿基米德,地理学家埃拉托斯特涅斯,以及应用科学家希伦等,他们都活跃在亚历山大里亚城,使这座城市放射出科学的光芒,展现了人类理性探寻自然的伟大力量。 希腊化时代的文学艺术较之希腊逊色,但在历史领域也出现了一位杰出的史学作家,即波里比乌斯(公元前200-118年)。他效法修昔底德,努力寻求关于历史的理性解释,根据目击者的解释,审查材料的来源,力求达到客观性和真理性。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3)李秋零 田 薇 希腊化时代的哲学家们继续了希腊哲学的理性传统,但适应世界化了的社会需要,他们进一步把理性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人的处境和状况,即消弱了同城邦之间联系的孤独的个人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在一个更广大、更复杂的世界中的个人命运。因此,哲学的出发点不再像希腊哲学那样是公民与城邦的关系,而是孤独的个人与扩大的世界的关系。它试图解决个人因削弱了与城邦的联系而产生的离异感,减轻人的精神忧虑和危机感。它鼓励人们用理性控制自我,争取道德上的独立性,以便在一个充满敌意、激烈竞争的世界中获得幸福。在希腊化时代流行的主要哲学是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亚主义,此外还有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其中,尤其是斯多亚主义通过确立世界国家――人类之国的概念,从理论上论证了世界主义。认为宇宙包括所有的人包含着理性法则逻各斯,同希伯来人一样,确立了人类同一的思想。理性给人并使人承认个人的尊严,因此,人应当根据支配宇宙的自然法则――理性原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自我克制,提高道德修养,摆脱痛苦和烦恼,达到最高的善和幸福,即心灵的和谐宁静。这些思想后来都被融进了罗马法律哲学、基督教思想以及现代自由主义。这里,希腊化哲学表现出一种平衡人的心理、消除人的烦恼、慰籍人的灵魂的作用,这种精神化倾向在以后的发展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逐渐与宗教思想结合起来。此外,在希腊化思想世界,神秘崇拜和犹太教思想也正在得到接受和传播,为以后基督教的形成作了准备。 早在希腊文化由繁荣走向衰落之前,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希腊文明的另一处文明,即罗马文明便已在意大利的台伯河两岸崛起。当希腊文明之光黯然失色之后,罗马终于取代希腊城邦和希腊化的亚历山大帝国而成为文明世界的霸主。不过,正象古希腊罗马史权威M. 罗斯托夫采夫在《希腊主义世界的社会经济史》中所讲的那样:希腊主义世界的“罗马化”是轻微的,而扩张的拉丁世界的“希腊化”则是明显的。 罗马文明受到希腊主义文化的全面而持久的影响,它继承了希腊的遗产,与希腊文明是一体化的,可以称之为希腊主义的罗马文化。有的学者把希腊化文化的最后一个阶段就叫做“希腊-罗马阶段”。 事实上,罗马文明继承了古典理性主义传统,保持了希腊主义的文化精神,并将它进一步传播给其它民族,更加扩大了希腊文化的范围。 罗马的共和国时代带有明显的希腊化文化特征。此期,宗教在罗马的社会生活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由于受到希腊化文明的影响,罗马人的宗教同希腊人的宗教相似,都是世俗的和注重实际的,既没有超越世俗的内容,也没有伦理道德的说教。人同神的关系是表面的,机械的,带有为了彼此的利益而签订契约的性质。不过,罗马人的宗教更富于政治性,而缺少人性。它是为保卫国家免遭敌人进攻,增强其威力、使其繁荣而服务的。与此相联系,罗马宗教具有较强的僧侣因素,一个有组织的祭司阶层是政府的一个分支部门,而不是人与神之间的心灵沟通者。关于这种宗教对罗马社会生活的影响,希腊史学家波利比乌曾作了一些的描述:“我认为,罗马共和国最明显与众不同的特点是罗马人对宗教的信仰。我想这正是这种执着认真近于迷信的信仰――它在其他民族可能被讥为一种羞辱――保持了罗马国家的凝聚力。这种信仰在罗马人的公私生活中都采取极为隆重的形式,而且可以说已达到没有什么东西能超过它们的程度。许多人对此疑惑不解,但至少我个人认为,罗马人这样做有其政治原因。如果一个国家都由智人组成,这种做法可能并不需要。但民众往往是感情多变,充满着放纵的欲望、无理智的冲动和暴烈的愤怒,他们就必须用敬畏神明这种精神力量加以箝制。由于这个原因,我认为古人在公众中引进对神灵的信仰和对阴间的恐惧是有所考虑的,而文明当代希腊人却极为轻率地抛弃了这种信仰,结果是世风日下,不可收拾。其他事情不说,仅就政府官员而言,只要小有才干会耍手腕,那么即使有十个书吏、同样多的印章和双倍的证人层层设防,也不能保证忠诚。可是罗马管理大量金银财物的官员却能保持廉正之风,正是因为他们信守对神明的誓言,因而始终忠于职守。在其他国家,要找到不侵吞公共财物的人绝非易事,相比之下,罗马人的有关文献记载却清楚表明,在他们中要找一个犯这类错误的人相当困难”。 罗马宗教的这种特征直到在以后的发展中被基督教所取代。 在希腊文学的影响下,罗马共和国的历史上产生了杰出的戏剧家普劳图斯(约公元前254-184年)和泰伦提乌斯(约公元前190-159年),伟大的抒情诗人卡图卢斯(公元前87-54年)。在哲学上,希腊化影响的一个最明显的后果,就是罗马上层阶级接受了伊壁鸠鲁主义和斯多亚主义。卢克莱修继续阐发伊壁鸠鲁关于摆脱超自然的恐惧,以获得灵魂安宁的主张。斯多亚主义是在罗马最有影响的哲学。著名而伟大的政治家、雄辩家和哲学家西塞罗(公元前106-43年)采纳并发展了了斯多亚主义的信条,坚持自然的理性法则支配着宇宙,适用于万物,理性对所有人都是共同的,每个人都有能力从理性导向高尚的道德。他还由此提出了一个永远公正的法律概念,它高于政府的法规和法令,因为它不是由人制定的,而是自然理性的产物,是人们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根源。他还第一个否认国家高于个人,因为政府是人们为了实现相互保护而达成的契约的产物。西塞罗的学说经过公元2、3世纪的法学大师之手,极大地影响了罗马法的发展,并被称之为“自然法之父”。 公元前30年,罗马在奥古斯都(公元前63-公元14年)征服了希腊化世界的最后一个国家――埃及托勒密王朝之后,开始了罗马帝国的时代。罗马共和国的城邦政体一直无法统治一个庞大的帝国,始终未达到罗马的鼎盛。是具有统治天才的屋大维(奥古斯都)终于突破了城邦统治的狭小范围,将地中海世界统一于和平和法制的状态,从此开创了罗马最伟大的时代。此时,“罗马帝国的疆域从日落处和西面海洋到高加索山和幼发拉底河,通过埃及上大埃塞俄比亚和通过阿拉伯远达东面海洋,所以它的疆界东至太阳神上升的海洋,西至太阳神降临的海洋;同时他们统治了所有地中海岛屿以及海洋中的不列颠”。 在奥古斯都之后二百余年的帝政时代里,“不会有什么争议的是,我们看到一些皇帝如奥古斯都、尼禄在塞涅卡执政时期的前五年、图拉真、尤其是哈德良、安东尼乌斯•皮乌斯和马可•奥勒留等,努力要实现‘圣明之君’的思想,最高统治者按照正义原则治理国家,把‘公众福利’视为自己最高准则的思想”。 这个带来了和平、安全、秩序和法制的世界国家,使地中海世界充分享受了“罗马和平”的赐福,使这段历史被称之为“幸福的时代”。 帝国时代的希腊-罗马世界的文化继续承袭着理性的传统。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说在哲学、科学等精神文化方面,罗马人始终逊色于希腊人,那么在政体和法律方面,罗马人的表现则是出色的。在一支由职业军人构成的强大的常备军的支持下,罗马人通过健全行省制度、给予各城市以自治权,建立了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体系,以一套人数不多但却效率极高的行政机构统治着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臣民超过一亿的庞大帝国。强大的罗马军团捍卫着漫长的国境线,条条大道的铺设把罗马和各行省联接在一起。更为令人叹服的是,罗马人使法律成为理性的杰出作品。可以这样说,希腊人的最大悲剧是他们不能解决城邦之间的政治冲突,雅典人和斯巴达人的战争注定了希腊文明的劫数。亚历山大大帝梦想一个没有种族区别的世界,遗憾的是除了施加暴力以外,却不知道任何实现这个世界的方法,而罗马人成功了。正象罗马诗人维吉尔指出的那样:希腊人也许是更优秀的雕塑家、雄辩家和思想家,但唯有罗马人才懂得如何统治一个帝国。 罗马超越了城邦制狭隘的政治框架,创立了一个将地中海世界的不同国家合为一体的世界国家,克服了城邦意识的局限性,发展了一种在整个帝国范围内通用的法律和公民制度,即“万民法”。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们逐渐地消除了罗马公民和拉丁公民、罗马公民和行省公民之间的差别,使帝国境内的所有男性都享有公民资格,使原来狭隘的民族情结逐渐淡化,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民族矛盾,从而发展出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人类意识,即“世界主义”。不仅如此,在罗马法中除了针对罗马公民的公民法、针对所有人的万民法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第三部分自然法。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它肯定人的天性是相同的,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正如西塞罗所说;“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相一致的正确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永恒的。在罗马和雅典不会有不同的法律,现在以致未来也不会有别的法律,而只有一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律,它将在所有的时代对所有的民族都有效。” 这种抽象的法律原则显然是斯多亚主义及其重要代表人物西塞罗影响的产物,同样也是希腊理性原则在罗马文明中的延续和展开。罗马法的精神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代之以蛮族人的习惯法。不过,后来它却被收为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主持编撰的《查士丁尼法典》之中,一直传到较晚的中世纪。到公元12世纪时,罗马法再获推行,成为中世纪除不列颠外所有西方国家习惯法的基础。直到今天,几乎欧洲大陆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包含着许多罗马法的内容。罗马的法律是罗马人最伟大的一项成就,表现了罗马人统治幅员辽阔和风云多变的大帝国的天才,也是罗马人留给后来文化的一份最宝贵的遗产。罗马人关于世界帝国的政治概念,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人的世界胸怀也体现在他们所奉行的宗教宽容政策上。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尤其是皇帝崇拜,在帝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最有影响力的宗教。不过,罗马人对非官方宗教的存在并不介意。罗马帝国在把各民族的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的同时,也把他们的神灵和宗教请到了罗马,以致罗马城成为各民族的公共庙宇。罗马帝国“这种宗教运动的活力表现在希腊-罗马世界热衷于吸收外来的宗教礼拜仪式,表现在东西方宗教的渗透和融合”。 即便是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也大量吸收了异教的一些仪式。至于罗马城著名的万神庙,则更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神灵占据了每一个壁龛,以致罗马皇帝哈德良不得不下令重建万神庙,以便接纳新来的神灵。从这种宗教上的宽容出发,罗马“帝王和元老院在宗教问题上的政策始终既照顾到子民中的开明人士的思想,也照顾到迷信较深的子民们的习惯。在罗马世界流行的形形色色的宗教活动,罗马人民一概信以为真;哲学家一概斥为虚妄;行政官却一概认为有用。这样一来,忍耐不仅带来了相互宽容,甚至还带来宗教上的和谐”。 任何宗教,只要它在政治上能与帝国相适应,政府都会听任它的传播。当然,绝对的宗教宽容是不存在的。一旦某些宗教对帝国的稳定安全和公众利益造成了危害,帝国政府也会毫不犹豫地予以铲除。 在创建帝国基业的过程中,罗马人特有的那种坚忍不拔、质朴务实的美德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古罗马的历史学家阿庇安曾经不无骄傲地写道:“由于谨慎和幸运,罗马人的帝国达到伟大而持久的地位,当取得这个地位的时期,在勇敢、忍耐和艰苦奋斗方面,他们超过了所有其他的民族。在他们牢稳地巩固他们的势力之前,他们绝对不因为胜利而骄傲;虽然他们有时候,在单独一天内丧失了二万人,在另一次丧失了四万人,又一次丧失了五万人,虽然罗马城本身常在危急之中,他们也绝对不因为不幸而沮丧。饥馑、时常发生的瘟疫、人民暴动,甚至所有这些事情同时发生,都不能挫折他们的热忱;直到经过七百年胜负不能预测的斗争和危险,最后他们才达成现在的伟大,取得现在的繁荣,作为老谋深算的报酬”。 罗马帝国对各地的统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城市实现的。“罗马帝国是由各城市或各城邦有机地汇合而成的一个大联合。各城市宛如人体里的细胞,是最小的,可是最有活力的有机体”。 通过积极推行的所谓“都市化运动”,罗马帝国的版图拥有了数以千计的城市。帝国城市之多、城市之大,在世界古代文明史上堪称罕见。作为帝国的首都,罗马城是所有城市中最为壮观、最为辉煌的一个。此外,一些富庶行省的首府,如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叙利亚的安提阿、阿非利加的迦太基、高卢的里昂等,也都是著名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都市化的运动不仅加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而且也造就了一种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使其成为帝国的经济基础。 在都市化的过程中,罗马人在建筑和雕刻艺术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最闻名的建筑物有直径长142英尺的圆屋顶的万神殿,能容纳65000名观众观看角斗比赛的大圆形竞技场等。罗马人的建筑形式依然保存在中世纪教会的建筑中,直至今日,在西方各国重要建筑的设计中,罗马风格仍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此外,以诗人贺拉斯、维吉尔、奥维德、尤维纳利斯等人为代表的文学成就,以李维、塔西佗等人为代表的历史学成就,也为12世纪传遍欧洲的文艺振兴提供了必要的精神食粮。遗憾的是,罗马人在科学思维方面缺乏创造性。但即使如此,也出现了两位杰出的科学家,一位是医学家伽伦(约130-约201年),一位是数学家、地理学家和天文学家托勒密,他建立在一个错误前提基础上的宇宙模式,对中世纪的宇宙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罗马帝国时代的哲学主要体现为晚期斯多亚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塞涅卡(约公元前4-公元65年)、爱比克泰德(约公元50-138年)、马可•奥勒留(公元121-180年)是晚期斯多亚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们一方面继续崇尚理性传统,但更多地却是关注人的伦理道德问题,致力于寻求把人从生存的艰苦和邪恶之中挽救出来的方法,指出与真正的理性相一致的生活才是幸福和美德;但另一方面,宗教神学观念也开始日益得到强化,他们把神学目的论和伦理道德学说结合在一起,认为神是宇宙万物的理性或秩序,万物来自神又复归于神。神的意志是人类生活的最高法律,人类的一切善都来自神。整个世界是一个城邦,属于一个神,一个法律。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儿子,是同一个世界的公民。人的理性由神流溢出来,因而违背理性就是违背神。晚期斯多亚主义在帝国后期被新柏拉图主义所取代,其宗教信仰精神进一步为新柏拉图主义的代表人物普罗提诺(约公元205-约270年)发展为宗教神秘主义。普罗提诺尽管依然把人看作是理性的人,但他所渴望的却是将灵魂与至善即上帝融为一体。这种结合不能靠理智,为此需要的是一种神秘的飞跃,一种灵魂的净化。认识自然世界和人类事务的价值在于认识上帝。这样,他使哲学与神学融合起来,把哲学变成为一种达到“至善”的宗教体验。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古典文明正在经历着一场变革,哲学思考开始逐步让位于宗教信仰,世俗的道德价值正让位于宗教关怀,人间之国已抬起双目仰望苍穹,罗马世界的文化正在朝着探求神的方向发展。因此,以理性为主导精神的古典文明随后代之以把信仰作为核心的基督教文明是有其思想发展演变的内在原因的。事实上,奥古斯丁正是在接受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影响的基础上,确立了早期基督教神学体系,为中世纪基督教文明奠定了理论基础。 公元529年查士丁尼大帝下令关闭最后一所雅典学园,这件事标志着古典的希腊罗马文明的终结。然而,古典文明的遗产却为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中世纪前期占统治地位的奥古斯丁神学体系奉行柏拉图主义的哲学,中世纪后期占统治地位的托马斯•阿奎那神学体系则奉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哲学。他们都充分利用了古典文明遗留下来的理性资源为信仰服务,强调信仰是出发点和目的,理性是手段和途径,确立了中世纪特有的精神形态――基督教神学和经院哲学。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4)李秋零 田 薇 二.基督教的胜利 中世纪文明的另一重要起源是基督教精神。早在中世纪开始之前,基督教就已经与古希腊罗马文化展开了一个碰撞、交融的过程,并逐步取代古典文化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基督教源于希伯来人的宗教――犹太教。犹太民族是一个灾难深重的民族,历史上曾多次被异族征服。在“巴比伦之囚”期间,犹太人企盼着一个复国救主弥赛亚降临人间,拯救犹太人脱离苦难。罗马帝国统治时期,关于弥赛亚将至的预言流传甚广,处于奴役状态的犹太人普遍相信,上帝耶和华将派弥赛亚来人间解救他们,并把他们引致没有苦难的“千禧年”的幸福生活。至公元前1世纪,由于宗教观点和态度的不同,犹太教分为四个派别:撒都该派、法利塞派、艾塞尼派和奋锐党派。到公元1世纪初,一个犹太教的支派把在加利利传播上帝福音的拿撒勒人耶稣(约公元前4-公元29年)认作基督,亦即弥赛亚,在与正统派的斗争中逐渐脱离犹太教,形成了基督教。 关于耶稣的记载都来自于《圣经》中的《新约》。《新约》是耶稣死后几十年后其信徒的作品,其中记载了许多关于耶稣及其门徒传教的故事。据《新约》说,耶稣是童贞女圣母玛丽亚的儿子,是上帝的“道”或“逻各斯”在肉身中的显现。他受天父上帝派遣来到人间,向人们宣讲上帝之国即将来临,鼓励人们进行忏悔,转变道德,教导人们去除卑鄙、贪欲、仇恨、虚伪和自私的感情与态度,停止追逐财富和权力,净化灵魂,自我克制,以仁慈之爱对待上帝和他们的同胞,怎样待己,就怎样待人,以善报恶,宽恕自己的仇敌,以便死后进入天国。对于当时的犹太教,耶稣感到很失望。他认为,犹太教法师过分注重礼仪和清规戒律,忽视了先知的理想,消弱了人们对道德的思考。他主张,摩西戒律的实质要比字面上的戒律更重要,他以先知的热忱劝导人们通过与上帝的直接交往,通过同胞间的互爱,实现内心的道德转变和心灵深处的变化。在这些学说中,耶稣更多地体现了希伯来历史上存在的宇宙主义倾向,而摈弃了另一种狭隘的排他主义倾向。 希伯来传统的卫道士――犹太法学者和祭司们将耶稣的学说视为对古老传统的一种威胁,希伯来的统治者认为他是一个挑动人们藐视安息日及其它宗教礼仪的煽动者。在统治巴勒斯坦的罗马人心目中,他还是一个政治颠覆分子,他将人们对救世主的期望煽动为对罗马统治者的反抗。当犹太人首领将耶稣送交罗马当局后,罗马总督庞修斯•彼拉多用传统的刑法把他钉死在耶路撒冷郊外的各各他山冈的十字架上。 耶稣蒙难时,基督教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教派。耶稣的追随者们,其中主要的是十二信徒,相信耶稣是一位神遣的先知,是人们盼望已久的救世主。耶稣被处死以后,正是这些追随者对耶稣葬后第三天就升天的信仰,才使基督教运动得以兴起。不过,在一段时间里,基督教仅限于犹太人,基督徒被称为犹太基督徒。基督教在从犹太人的圈子走向世界性宗教的过程中,外邦犹太人保罗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 保罗(约公元5-67年)生活在小亚细亚东南部希腊城市塔尔苏斯,属于散居在巴勒斯坦域外的成千上万个外邦犹太人中的一员。在希腊文化的影响下,保罗意识到,基督教思想也适合于非犹太人,于是,他开始向异教徒传播基督教。在布道过程中,保罗走遍了罗马帝国全境。他宣称,由于亚当当初蔑视上帝所导致的恶果,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异教徒,都是有罪之人。耶稣降临人间,就是为了将所有的人从罪恶和死亡的深渊中拯救出来。耶稣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来为人类赎罪,使所有人死后都有可能进入天国,享有永恒的生命。在耶稣心目中,犹太人和异族人没有什么区别,耶稣的使命就是拯救整个人类。犹太人认为,他们信仰的是民族宗教,是与他们的民族历史相联系的,而保罗则认为,耶稣的教义超越了各个民族的历史经验,新的基督教团体不是一个民族所独具的,而是一个世界性的团体。耶稣不仅实现了希伯来人对救世主的盼望,而且还满足了所有人的精神需求和期待。保罗通过宣讲救世主死而复活,坚持认为摩西戒律已被新的基督教教义取代,使基督教同其犹太根源决裂,变成为一个新的宗教,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对非犹太人的吸引力。保罗利用基督教义中包含的个人主义和宇宙主义,创立了一个面对整个人类,而非面对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环境的希伯来一个民族的世界性宗教。 基督教产生以后,逐渐对希腊-罗马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以致于在公元4世纪末成为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然而,基督教在现实社会的传播过程却是艰难曲折的。起初,罗马政府对宗教采取宽容的态度,基督教的活动没有受到过多的干扰。罗马帝国的世界主义使许多国家的人民成了罗马公民,为向所有民族敞开大门的基督教世界主义铺平了道路。但是,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长,罗马帝国的官员们开始担心,基督徒可能会成为政治颠覆者,基督徒的布道将会把人们对罗马的忠诚转向上帝。许多罗马人也认为,基督教是社会秩序的大敌。尤其是基督徒们拒绝接受罗马信奉的诸神明,不从事罗马的祭典,藐视角斗士的竞技,不去公共浴场,赞美非暴力主义,不愿将罗马死去的和活着的皇帝敬为神明,不愿为罗马国家服兵役,终于在公元64年尼禄任罗马皇帝时遭到迫害。不过,这时的迫害是局部性的。在以后的两个多世纪中,罗马皇帝们发布了一系列反基督徒的敕令,大肆屠杀基督徒。尤为罗马皇帝戴克里先所掀起的迫害基督徒的运动最为残酷。在这次运动中,许多基督徒被夺去了生命。然而,这些迫害却进一步坚定了那些最为虔诚的信徒的决心,并且还赢得了许多新的皈依者。他们对那些视死如归的殉道者的英勇气概满怀敬意。在无法扑灭基督教运动的情况下,罗马帝国转而开始在帝国境内争取这些日益增多的基督徒的支持。311年,迫害基督徒运动的积极推动者、继任戴克里先为罗马皇帝的加列里阿终于认识到,专制的暴力不可能消灭如此众多的基督徒,因而在将要死亡的时候以他自己和他的共治者李锡尼、君士坦丁的名义颁布了一道一般性的宗教宽容敕令,明确地宣布基督徒可以自由地、私下地信奉自己的宗教;可以自由地、私下地参加自己的宗教集会;没有什么恐惧,丝毫不受干扰。但他们必须履行以下条件:对政府、对已经规定的法令要予以应有的尊敬;同时希望他们在举行崇拜时,为罗马帝国、为皇帝、也为他们自己向自己所敬奉的神虔诚地祈祷。在加列里阿死后展开的激烈的帝位争夺战中,君士坦丁的强敌是前皇帝马克西米安之子马克森提。他们最紧张、最具有决定性的战斗是在距离罗马不远的台伯河米尔维恩桥附近进行的。大战前夕,信仰混杂的君士坦丁曾祈祷他所信仰的所有的神。但当晚,他却梦到在太阳上出现了十字架的形象,并且听到有声音说:“用这个做标记,你一定会战胜”。312年10月28日,马克森提战败身死,高举基督教旗帜的君士坦丁部队终于取得了胜利,整个帝国西部于是归君士坦丁所有。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与他的共治者李锡尼共同颁布了米兰敕令,宣布绝对的信仰自由,将基督教与罗马帝国其他宗教置于完全同等的法律保护下,命令发还在最近的迫害不义没收的教会财产。君士坦丁并在晚年正式受洗入教,成为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罗马帝王。基督教对君士坦丁亦感念至深,称其为“第十三位使徒”。随后,君士坦丁的继任者们加速了基督教的发展,以及罗马境内的基督教化运动。至公元390年,狄奥多西一世将基督教立为罗马国教,并同时宣布其它的异教崇拜是非法的。到此,基督教终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当然,教会在战胜自己的敌人、赢得自由的过程中,也渐渐地处于罗马帝国皇权的控制之下,从此教会与国家的命运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在罗马帝国官方的支持下,4世纪出现了普遍皈依基督教的现象。基督教迅速地成为地中海区域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然而,由于理论上、组织上、制度上的发展未能迅速适应教众和影响范围的急剧扩张,基督教内部出现了教派林立的局面。只是由于帝国最高统治者的干预,这种纷争才得以解决。324年,君士坦丁战胜了李锡尼,从政治上统一了罗马帝国,然后立即着手统一基督教会,以便与大一统的政治秩序相适应,为帝国的统一提供精神信仰方面的有力支持。325年,君士坦丁亲自出面召集罗马帝国各地教会的近300名主教在尼西亚举行会议,解决各地教会在教义和教会体制方面的争端。这就是基督教历史上第一次“普世主教会议”。君士坦丁亲临会场,使大会谴责了当时最具实力的异端阿里乌派。会议最终通过的文件“尼西亚信经”成为对所有基督教会均有约束力的教义,它为基督教走向规范化、并最终成为国教铺平了道路。此后数十年间,阿里乌派与正统派之间的斗争,随着帝王们宗教信仰的倾向而此起彼伏。有时阿里乌派首领被迫流亡,有时正统派首脑遭到放逐。直到坚定信奉正统派信仰的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阿里乌派为非法,正统派才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从此,阿里乌派开始转向在边界上的一些日耳曼部落中发展,而正统基督教则统治了整个罗马帝国。 基督教的胜利有着社会现实和思想文化诸多方面的原因。罗马帝国奉行的宗教宽容政策为各种宗教进入罗马社会生活提供了可能性,而罗马人的政治、军事扩张则使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当然,在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这种宗教宽容政策并没有造成对罗马传统宗教的冲击。然而,罗马帝国官方信奉的奥林匹斯山诸神体系是一个民族的、英雄的、此世的宗教,而不是一个个人的、平民的、来世的宗教。诸神主宰着民族的盛衰和英雄的成败,却对凡夫俗子的心灵痛苦极少问津。随着罗马帝国的由盛转衰,个人的心灵慰藉逐渐成为哲学和宗教的主题。早在希腊化时代,随着独立城邦的消失,离异感、孤独感和缺乏共性就已成为个人十分关注的问题,人们在开始寻找着一种新的关系结构。在罗马帝国时代,社会的腐败堕落也日益严重。一方面,人们对世界幸福的渴望进一步衰竭,对人类理性的信心更加丧失。人们越来越感到自己和这个帝国以及帝国里的城市没有关系,对这个世界的失望使人们热切期望寻到一个新的归宿。“这个庞大的帝国对于它融成一个强大的整体的各族人民,不能给他们抵偿丧失民族独立的损失,它既不能给他们内在的价值,也不能给他们外在的财富。世俗生活的气息对古代各族人民来说已变得枯燥无味,他们渴望宗教。因此,他们暗中摸索各个民族带来的偶像崇拜和宗教仪式,东方的宗教和西方的宗教开始互相交融了”。 罗马公民开始在希腊罗马文化之外信奉能解脱个人罪孽、使人获得拯救与永生的东方宗教。这里,有埃及的“伊希斯”女神,有波斯的救世主“密特拉”,有小亚西亚的“伟大地母”,等等。而最为成功的,则是信奉耶稣为救世主的基督教。天国的福音给了人们以鼓舞,满足了人们的归属需要。基督教为个人提供了城邦和世界国家所无法提供的东西,即个人和上帝之间的密切联系,个人和另一个更高境界的联系,以及在一个相互关爱的信仰团体中的成员资格。另一方面,来自遥远国度的神圣福音与罗马世界的声色犬马的噪杂之音形成了强烈的对照,它给辗转在深渊中的人们的心灵以深深的震动,它以唯灵主义的理想、禁欲主义的生活态度,撼醒了沉溺在物质主义和纵欲主义之中麻木扭曲了的灵魂。 作为救世主的基督耶稣的品格、经历、死亡和复活,对人类苦难的关注,以及出于对整个人类的爱而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这些更是深深地吸引了那些贫穷的、处于社会底层的被压迫的人民。“把一个曾当过木匠,常与渔民、当过娼妓的妇女及类似的下层人物为伍,曾被罗马当局钉在十字架上并承诺要解救所有的门徒――无论自由民或奴隶,男子或妇女――为己任的人奉为救世主,是容易为人们接受的,但自君士坦丁改变宗教信仰以后的年代里,基督教被富人和权势阶层接受,并得到一连串信奉基督教的罗马帝王的支持”。 基督教传播着爱的福音,宣扬一种崭新的民主的道德,提倡谦让、逆来顺受、爱自己的仇敌。还主张个人的价值不取决于出身、财富、教育和才能,并给身受厄运、感到死亡恐惧的人们许诺以永恒的生命,让他们进入天国,领受天父的慰籍,给生与死的现实问题提供了令人慰藉的答案。在这里,广大的人们终于找到了精神的寄托,基督教胜利地占据了他们的心灵。 基督教的成功既是现实世界令人失望的结果,也是与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分不开的。为了保持信徒对信仰的忠诚,为了让更多的人皈依基督教,使自己不受其它教派的冲击,为了管理本教机构,基督教发展了一个有组织的信徒团体,这就是能够将其信徒紧密地团结到一起的基督教教会。它称其成员为兄弟姐妹,对于那些孤独的、被遗弃了的、对公共事务的幻想破灭了的人们来说,满足了他们渴望归属的迫切需要。同时,基督教会不要求人们履行那些痛苦的和昂贵的入教仪式,并且欢迎女信徒,为那些贫困和残疾的人提供社会服务,接纳奴隶、罪犯、道德上的罪人、以及其它被社会遗弃的人,向一切处于苦难之中的人们伸出友谊之手,提供心灵慰籍,从而不但确保了原有教徒的忠诚,而且还不断地赢得了新的皈依者。以后,基督教教会组织逐渐发展出教皇制和修院制,成为整个中世纪最强有力的社会组织。 基督教思想的胜利,也是与古典主义文化的衰微分不开的。前面已经指出,在希腊化时代,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主义哲学在更加关注人的道德伦理生活的同时,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宗教意识倾向。在罗马帝国后期,古典文化愈益从理性走近宗教,哲学家们越来越渴望摆脱令人窒息的尘世,与一个更高的理想世界进行接触,以尘世之外的东西安抚个人。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潜心于灵魂和上帝融为一体的神秘主义,其哲学追求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精神的陶醉去接近上帝。这种越来越偏离理性与世俗价值观念的倾向,已经为基督教的胜利传播做好了准备。对此,哲学史家W. T. 斯塔斯说道:哲学是基于理性基础上的。将直觉和陶醉置于思维之上,这是哲学的死亡。在新柏拉图主义中,古代哲学走向自我毁灭,普罗提诺的哲学是基于理性的绝望。从此以后,哲学让位于宗教。 在古典主义文化衰落的背景下,基督教为精神破灭的希腊罗马世界提供了一种理想生活的理论,这就是个人永生的希望,它取代理性世界观占据了思想的宝地。从此,人们不再将理性看作是理想的生活指南,而是让自己的智慧屈从于感情和想象。科学和哲学再也不能与宗教相抗衡,宗教比理性更加具有征服人的心灵的力量。在精神危机的世界里,它赋予了人生新的意义,为那些梦幻破灭的人展示出了新的希望。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5)李秋零 田 薇 基督教的胜利传播还在于它能够从异教世界汲取多种多样的思想因素,以致形成为世界性宗教。它的大部分教义直接来自犹太教,如神的名字、宇宙的起源、世界的历史、十诫、原罪的教义以及上帝的天命。某些思想则来自一些神秘宗教及波斯的宗教,如来世和善恶之间的永恒冲突等观念。此外,从希腊主义罗马哲学中汲取有益的因素也是基督教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英国学者G. 汤姆逊指出:基督教在当时是地中海世界两种最突出的、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的文化――犹太教和希腊主义的混合产物。后来,主要从希腊的哲学和修辞学方面,又吸收了许多原先所没有的思想观点。 许多基督教早期作家公开承认,基督教教导的东西同希腊人是一样的,柏拉图和斯多亚学派教导的东西同基督教是一致的。他们将希伯来的文化传统和希腊-罗马的文化传统融为一体。他们认为,希腊哲学知识能够给予基督教信仰以合乎逻辑的解释,能够理智地批驳异教徒对基督教教义的责难。由于采用了希腊哲学的语言和范畴,使基督教学者得以能够用理性术语解释神谕和上帝的存在,从而将基督教教义从一种单纯的信仰发展出一个庞大的神学体系。从哲学观点上来看,基督教的思想持续不断地承受着柏拉图的传统,而且,天主教神权政治制度的创始人,既不是耶稣或保罗,也不是奥古斯丁,而是柏拉图。对斯多亚主义的吸收仅次于柏拉图主义。基督教的一些典籍,如《新约•使徒行传》,几乎一字不差地抄袭晚期斯多亚派哲学家塞涅卡,以致后者被恩格斯称为“基督教的叔父”。另一位晚期斯多亚派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著作《手册》,长期以来也被基督教会采纳为教科书。斯多亚学派的世界主义、禁欲主义等思想,为基督教神学的发展打下了深刻的烙印。罗马帝国时代亚历山大里亚城的犹太神哲学家斐洛,把柏拉图和斯多亚派的学说同犹太教及其典籍《圣经》相结合,从而创立了早期希腊主义化的犹太宗教神学,达到调和希腊哲学和《圣经》、调和理性主义和启示运动的顶峰,深刻影响了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及其神学,以致恩格斯把他称为“基督教的真正父亲”。可以说,基督教的神哲学史不是从一个基督徒开始的,而是从斐洛开始的。而长期在天主教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奥古斯丁神学体系的基本特征就是柏拉图主义。在理念-逻各斯学说、关于神、目的论、三位一体说、时间学说的论证、关于理想社会的学说以及喻意解经法等一系列理论问题上,基督教教义都接受了希腊哲学思想的重要影响,与之相互结合在一起。由于融进了希腊哲学思想,基督教更容易为那些精通希腊文化的人所理解,因此,它也能够吸收一些受过教育的人加入教会。总之,与其它古代宗教相比,基督教几乎兼容并蓄,因而得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 用希腊理性主义表达基督教信仰的活动,被称为基督教的希腊化运动。它意谓着理性思想这一宝贵的希腊文化成就并未完全丧失。事实上,古典文明的遗产对中世纪的影响,正是通过基督教来实现的。不过,希腊文化这一次未能再次上演它的国土、民族被马其顿人、被罗马人征服时“被征服者在文化上征服了征服者”的那种辉煌。基督教的希腊化并不是古典主义对基督教的胜利,恰恰相反,它是基督教对希腊思想的胜利。希腊哲学为适应基督教启示的需要,不得不牺牲掉它的最基本的内容。尽管基督教利用了希腊哲学,但基督教的基础却不是希腊哲学的理性,而是自己的信仰。在整个中世纪,希腊哲学一步步沦为神学的婢女,只能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延续着自己的传统。 罗马帝国时代即中世纪开始之前的基督教文化属于早期基督教文化阶段,也被称为教父学文化阶段。在这一时期起领导作用的大多数教父都用希腊文写作,因而被称为希腊教父。但在4世纪中叶用拉丁语写作的三位拉丁教父,对西方基督教思想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们就是圣安布鲁斯(340-397年)、圣哲罗姆(约340-420年)、圣奥古斯丁(354-430年)。“君士坦丁改变宗教信仰,只是基督教与希腊-罗马文明在漫长而意义重大的融合进程中的一个事件。当早期基督教作家探索如何将他们的信仰在理智上为人们所尊敬的希腊哲学的外表之中表现出来的时候,这个进程就已经在进行了。在四世纪末及五世纪初的三位基督教思想家圣安布鲁斯、圣哲罗姆及圣奥古斯丁――通称‘拉丁教会神学家’――的著作中这种努力达到了最高程度”。 圣安布鲁斯是意大利米兰主教,对古典文化非常熟悉。他以希腊文明的文学、哲学传统为依据,大量汲取柏拉图、西塞罗、维吉尔及其他文化巨匠的思想来丰富自己的基督教著作,创造了许多赞美诗及关于圣经、教理和道德的书籍。他力劝教士们不要追逐财富,为如何对待贫困、老弱、病残和孤儿提供了人道原则。他站在教会与国家斗争的前列,捍卫了教会免受世俗政权干涉的自主权。由于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一世血腥屠杀塞萨洛尼卡地区的起义人民,安布鲁斯开除了他的米兰教会的教籍,迫使他认罪求恕。这一事件树立了教会利用教籍问题干预世俗政治的先例,为后世基督教长久铭记。他的格言“皇帝是教会的一员而非教会的主人”,也成为中世纪教会与世俗政权争权夺利的基本依据。 圣哲罗姆被认为是三位拉丁神学家中学识最为渊博的一位。他青年时代在罗马学习拉丁文学,一生崇拜西塞罗、维吉尔、卢克莱修及其它拉丁语作家,曾对自己以基督徒身份迷恋于异教文化的研究而深感不安。据说,他曾因梦中耶稣对他说“你是一个研究西塞罗的学者,不是一个基督徒”,并拒绝拯救他而大为惊恐,一度放弃对所有异教著作的研究。然而,对古典文化的喜爱使哲罗姆陷入了深深的痛苦,经过长时间的彷徨和思索,哲罗姆最终得出了可以正当地把希腊罗马文献用来为基督教信仰服务的结论。哲罗姆早年曾一度为苦行生活所吸引,象隐士一样住在安条克附近的哈尔基斯沙漠里。返回罗马后,成为教皇达马苏斯的秘书。因为攻击教士骄奢淫逸的生活而受到诋毁,于是,他离开罗马在伯利恒附近建立了一所修道院,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祈祷和宗教研究。“哲罗姆手下的修道士们致力于抄录文札,在以后几个世纪中,无数修道士持续进行这项工作。从长远来看,这项工作的结果是保存了古希腊-罗马的重要文献,否则这些文献早就消失了。由于哲罗姆及其后继者所完成的这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现代世界享受到了他们的极大的恩惠”。 哲罗姆最大的功绩是将《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由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翻译成了拉丁文,他的作品――《圣经》拉丁语版本在西方教会中成为官方认可的圣经版本。 圣奥古斯丁是早期基督教最重要的神学家,也是呼吸着罗马世界空气的最后一位伟大的基督教思想家。他出生于北非的努米底亚行省,青少年时代生活放荡,自称无恶不作。在重视利禄功名的父亲的影响下,奥古斯丁先后在迦太基等地学习和研究拉丁语古典文化。然而,在奥古斯丁的内心中,却活跃着一个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不安灵魂。他前前后后几乎接触了当时罗马世界流行的所有哲学流派,甚至还信奉过摩尼教,后来为新柏拉图主义所吸引,并在其母亲的劝导和米兰主教安布鲁斯布道的启发下,抛弃摩尼教转而成为一名基督徒,并从此完全抛弃了青年时代沉溺于声色享乐的堕落生活,忠心耿耿地致力于基督教的传教事业。395年,奥古斯丁被任命为希波城的主教。 在大量繁重的教会活动之余,奥古斯丁一直在紧张地思考着基督教的理论,他一生撰写了大量的神哲学著作,探讨了神学家们长期争论不休的许多核心问题,如三位一体的性质、至善的上帝与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的邪恶的关系、自由意志与天命的关系等,从而为基督教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神哲学体系。5世纪初,罗马世界帝国正处于崩溃的前夜,希腊化的罗马世界观正处于解体之际,奥古斯丁的神哲学思想也就成为接替处于垂暮阶段的古典主义的基督教思想的主要奠基者。在理性与信仰、哲学与基督教的问题上,奥古斯丁摈弃了古典人文主义关于理性独立的根本精神。他主张信仰是人生的最高权威,理性必须以信仰为向导。他说;“研究的正确方向,必须是从信仰出发。” 没有信仰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知识和理解,理性本身无法形成正确的道德标准。没有神的引导,个人就缺乏理解终极真理的能力,也无法获得道德上的再生。不过,在古典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奥古斯丁对古典文化仍保持着一份尊敬,也仍然是柏拉图主义的崇拜者。所以,奥古斯丁仍然肯定理性的力量。认为“要是我们没有理性的灵魂,我们甚至不能信仰。” 因此,“信仰寻求理解”。与哲罗姆一样,奥古斯丁也认为,真正的基督徒不应当欣赏异教的论著,但可以为达到基督教的目的来利用它们。因此,奥古斯丁的原则是利用理性或哲学来为基督教服务。就像R. A. 玛尔库斯指出的那样:“使古典文化的遗产为基督教服务。奥古斯丁不只对中世纪人的思想的形成,作出了许多的贡献,而且,通过使用正在崩溃的大厦的材料,有助于使某些古代的成就继续保持生命,为了在不同的基础上,缔造一种新的文化。” 中世纪基督教最伟大的神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指出:“奥古斯丁浸透了柏拉图学派的各种学说,不管任何时候,奥古斯丁在他们的学说里,发现了任何和信仰一致的地方,他就采纳了它;发现了那些和信仰相违背的东西,他就纠正了它。” 事实上,奥古斯丁同古典主义的根本不同在于,他认为,真正的知识是基督教的知识,上帝的知识以及上帝对人类的寄托和期待。这种知识的出发点是对上帝和圣经的信仰。仅以自身为目的的世俗知识几乎是没有价值的,知识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充当了理解上帝意志的工具。因此,理解是为了信仰,只有信仰了才是可以理解的,或者说,理解是手段和途径,信仰才是出发点和目的。他指出:“不是为了抛弃信仰,而是通过理性之光去理解,这种理性之光,你是凭借信仰,已经是牢牢地把握住了的。” 这里已孕育着中世纪经院哲学关于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的思想。 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克了罗马这座“永恒的城池”,洗劫数日方离去。面对这一突发的巨大灾难,整个罗马帝国的人们惊恐万状。异教徒们质疑基督教:难道不是基督徒拒绝祭祈古代诸神,才招致降祸于罗马的吗?难道不是基督徒拒绝服兵役,才导致罗马帝国消弱的吗?甚至基督徒们也对此忧虑重重:为什么正义会遭受磨难?先知们预言的天国又在何方? 当雅典城邦制发生危机时,柏拉图的《理想国》曾经提出用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国家来根除雅典社会的弊端的希望。如今,当罗马帝国陷入危机时,奥古斯丁却撰写了《上帝之国》,指出世俗之国并非基督徒的寄托所在,理想的国度只能存在于天国。所以,基督徒不必为罗马的不幸而过分伤心,真正的基督徒是上帝之国的居民。与上帝之国相比,罗马的崩溃是微不足道的。奥古斯丁为那些因罗马的不幸而痛苦不安的基督徒提供了心灵的慰籍和希望。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的第一部分中列举了罗马人的累累罪恶,指出罗马陷落是罗马人罪有应得。在第二部分中,奥古斯丁展开了自己的历史神学原则,论述了善占统治地位的“上帝之国”和恶占统治地位的“人间之国”之间斗争的起源、发展和终结。从上帝创世开始,人类就形成了两个敌对的阵营。爱上帝、服从上帝的一方构成上帝之国,它们追求精神生活,向往善;爱自己、对抗上帝的一方构成了人间之国,它们追求世俗生活,向往恶。二者的斗争就构成了人类的历史。值得注意的是,奥古斯丁把人类历史看作是按照神的意志和救世计划发展进步的过程,认为上帝之国必胜,人间之国必败。尽管与上帝之国相比,人间之国是罪恶的、不完美的,但是,它不会很快被上帝之国所取代。因此,世俗之国必须建立在基督教的原则上。教会不能对国家置之不理,而要引导国家使人类免受其罪恶本性的侵害,避免相互残杀。上帝已化身耶稣,为了把人类从原罪的牢笼中解救出来而降临人间,用自己所遭受的惩罚和痛苦来唤醒世人。不过,基督之死并没有为所有的人打开进入天国的大门,道德和精神的再生,不是来自个人的意愿和努力,而是出自上帝的恩典。只有少数人才被上帝恩准进入上帝之国,而大多数人则注定要永远留在人间之国,死后受罚被抛入地狱。他抛弃了奥里根天上地下终将合一,魔鬼也能获救的思想,认为上帝预先选定的得救者与厌弃者终将永远分离。他遵照圣经关于上帝六天创造世界、第七天休息的说法把历史划分为七个时期,指出他那个时代正处在第六个时期,正是善恶斗争的关键时刻。教会并不是上帝之国,但它是上帝之国的摹本。它遵照上帝的意志,把上帝的选民聚集起来,为上帝之国作准备。奥古斯丁以柏拉图主义关于永恒的理念世界和暂时的现象世界的理论为基础的完美的上帝之国和腐败的世俗之国的划分,以及由此必然得出的结论,即代表上帝之国的教会,高于代表世俗之国的国家的学说,在整个中世纪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西方教会同世俗君主争夺统治权提供了理论根据。他的神学框架中所隐含的历史进步思想却也对后世历史研究,特别是近代历史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奥古斯丁及其同时代人物安布鲁斯和哲罗姆共同努力的结果,使基督教文化在古典文明的基础上扎实地建立起来。430年奥古斯丁去世时,古典文化-基督教文化的融合已基本完成。成为中世纪基督教和西方文明的基础的希腊-罗马传统之所以有力量,主要是由于这三位拉丁神学家及其他与他们一样的人,证实了人们既可以是基督徒又可以是研究西塞罗的学者”。 在希腊罗马时代的古典文明伴随着日耳曼人的征服而受到毁灭性摧残的状况下,只有基督教才作为旧世界的唯一遗产得以真正的保存、继承和发展,以致随后成为中世纪一切思想领域里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因此可以说,融希伯来宗教精神与希腊罗马理性精神为一体的基督教为中世纪文明提供了最重要的根基,成为中世纪文明中一个最为根本,最为决定性的思想来源或精神因素,基督教是中世纪文明的塑造者。西方中世纪文明是一种基督教文明。 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文明在中世纪的艰难脚步 (6)李秋零 田 薇 三. 日耳曼蛮族的文化 正当古典文化像一位耄耋老人一般步履蹒跚地走向自己的终点的时候,一个新的因素从背后给了它致命的一击,这就是日耳曼蛮族对西罗马帝国的入侵。 自公元5世纪始,随着日耳曼各部族人如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匹克特人以及其他民族部落的入侵,并在先前罗马的属地上建立起一系列王国,日耳曼的文化传统也由此被带进了罗马世界,由此成为中世纪文明的一个构成要素。当然,日耳曼人的文化此时早已受到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的影响,日耳曼文化传统的原初风貌,在受到罗马和基督教影响之前,并没有形成文字的历史。人们关于早期日耳曼社会的知识,主要根据罗马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凯撒(公元前100-前40年)于1世纪中叶所写的《高卢战记》和罗马著名历史学家塔西陀(约公元55--120年)于公元98年所写的《日耳曼尼亚志》。此外,日耳曼文化传统在北欧持续时间最长,因此,人们也往往通过中世纪早期的斯堪的那维亚文化来把握欧洲蛮族文化的一些重要特征。当然,“由于各部族之间的习俗差异很大,对于他们的文化及各种制度进行过多地概括是无益的,例如法兰克人、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都是农业民族,迁移缓慢,一旦定居之后,就不轻易转移,他们以非基督徒身份来到帝国境内,受罗马文明影响极少。另一方面,西哥特人、东哥特人及汪达尔人则流动性极大,这三个民族在跨越帝国边境之前,都已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罗马文化,并已在四世纪改奉阿里乌基督教派。尽管存在这些差别,各日耳曼部族间的政治和社会机构却显示出许多重要共同之处”。 关于日耳曼人的一般生活状况,据凯撒在《高卢战记》中的记述,当时的日耳曼人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他们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从事畜牧和狩猎。“他们对农业是没有什么热情的,大部分食品都是牛奶、乳酪、肉类。任何人都没有自己固定的土地或产业。长官与首领们每年都在适宜的地方,指定足够的土地分配给那些汇集起来的部落和氏族,但是一年之后,又强迫这些耕种者迁移到别处。他们这样做是有很多理由的,――他们害怕人民会安土重迁,以农耕代替好战的热情;害怕他们会热衷于取得广大土地之后,强有力者会驱逐弱者,夺取后者的土地;害怕他们会更加注意建筑防御严寒和酷暑的房屋;也害怕他们起了贪慕金钱的欲望,成为结党相争的根源。总之,他们的目的是要使普通人民能看到那些最有权势的人的财富也和他自己相等,因而能心满意足。” 显然,土地在此时还没有成为私产,日耳曼人还没有完全定居,农业经营还带由原始的流动性质。而到了塔西佗时代,日耳曼人的氏族社会已出现解体的征象。农业有了较明显的发展,开始了相对的定居。据塔西佗记载:“如众所周知,日耳曼人没有城市。他们并且不准将房屋建造在一起,彼此毗连。他们分散地居住着,……他们的村落并不像罗马人一样,房屋相连;而是每个住宅的周围,都留有空地,目的或在于防火,或由于他们不懂建筑术。他们的建筑材料纯用未经削去树皮的木材,不用石或砖。他们的建筑很粗糙,并没有什么装饰或引人入胜之处,但是有的也涂一种细泥,颜色鲜明,颇似彩画。” 此时,耕种的地方也不再是一年一易,而是经过几年再迁徙。土地虽仍未成为私产,仍由氏族公社统一管理分配,但分配已出现了不平等。“土地由公社占有,按照人数加以分配;分配时,依据每个人的地位与身份而由所不同”。 但总的说来,在凯撒和塔西佗的时代,日耳曼人虽然发展了一定的农业,但并不重视农业,而是更喜欢从事狩猎和掠夺冒险。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日耳曼人的那种好战倾向和质朴观念。 在经济生活和制度方面,据塔西陀记载,日耳曼人主要采取以物易物的交换方法,但是,在靠近帝国边境的地区,日耳曼居民也知道金银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发现可以用金银与罗马人进行交易。他们也知道罗马钱币,不但使用它,并且还需要它。在使用钱币进行交易的地方,罗马钱币,尤其是银币,比金币更受欢迎。将钱出贷,以收取利息,这在日耳曼是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塔西陀还说明,日耳曼人已有奴隶,但是,“他们使用奴隶的方法,并不像罗马人一样。我们是把奴隶们组织起来,使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分工。日耳曼人的奴隶都分别居住,有他们自己的家室。主人将奴隶当作农夫,让他们交予主人一定数量的谷物、牛或衣料。奴隶如能按数交纳,除此以外,并无其它负担。至于主人家庭的事务则由主人的妻子与小孩去做。鞭打奴隶,或罚奴隶作苦工,或加以监禁,在日耳曼都是稀有的。……他们在主人的家庭中并没有地位;在政治上永远没有地位。” 由此看来,日耳曼人的经济活动还是比较原始的,而奴隶是作为农奴存在的,并不具有一般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关系的性质。 传统的蛮族社会生活是由一旦确定下来就不再变更的行为准则控制的。在个人面前不存在任何选择,只能效法那些被宗教、法律和道德准则所认可的榜样。不过,在蛮族社会中,法律和道德并不是作为人的意识和行为的不同根据,实际上,法律条规总是被赋予道德和宗教的内容,它比当代法律的意义要广泛的多。在接受基督教之前,日耳曼部落已经把法律视为建立人们之间关系的一个总的纽带,它规定着一个人在法律共同体中的身份、地位、权力(利)和准则,体现着共同体的秩序与公正。蛮族法律准则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保护自由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以及对侵犯这些权利的适当惩罚。当某人被宣布置于法律之外时,不仅意谓着他失去了处于法律之内的一切权利,而且还意谓着从原则上被驱逐出人群共同体,成为生活在无人居住地区的“森林人”。 然而,蛮族社会的法律主要是习惯的产物,是古代日耳曼人从部落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秩序,是很久以前就建立起来的“判决”,表现为习俗和惯例。它是人人赞同的,自愿遵守和必须遵守的,而且被认为是可靠的和合理的。群体中每个成员的生活都是根据惯例决定的,都必须以神明、祖先、长者为榜样。以惯例为法律的蛮族社会关系的基本性质是自然性和血缘性,主要表现为世袭关系、家庭关系、家族关系。即使是在贵族和农奴及各种非自由民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也带有某种家族性。因此,蛮族人生来就具有某些权利和特征,个人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被他所属的群体规定着,任何行动都要考虑到维护其家庭或家族的名誉,个人的道德品质也是所属的家庭、家族、社会阶层所特有的品德体系,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如此。贵族是高尚的、令人尊敬的,他们的天性是勇敢和慷慨,出身微贱的人则不具备这些品质。相应地,高贵的人们在受到伤害时要得到更多的补偿,而肩上的责任也更大。如果他犯了法,则受到的惩罚也比一般自由民要严厉的多。在此,法律表现出鲜明的道德特征,一个人的法定身份既决定着,也反映着个人的道德品质。 蛮族法律作为从部落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习惯法,不具有罗马法适用于全帝国内各民族的所有人的普遍性。一个日耳曼人只能由他所在部落的法律进行裁决,裁决所依据的是神判法。例如,将一个被告捆绑起来扔进河里。如果被告沉入水中,那便是他无罪的神圣证明;如果浮在水面,那便证明他有罪,因为纯净的水拒绝接受罪恶的人。或者要求被告手握灼红的铁棒走向指定地点,或从滚沸的大锅中取出一块石头,几天之后,如果手伤痊愈,就可判为无罪,如手伤发生感染则属有罪。日耳曼人正是依据这种原始性的神判法来缓解各家族间的宗族仇恨。 日耳曼人此时还没有形成国家,其最重要的政治制度是战士的公民大会。但这一组织只有解释习俗的权力,没有立法的权力。它的主要职能是决定战争还是和平,或者部落是否要迁移到新的地区。最初,日耳曼各部落并没有国王,遇到战事时,人们推选出一个军事领袖,赋予他相当大的权力。战事一完,他的权力也就此结束。随着战争的日益频繁和持久,一些军事领袖就渐渐变成了国王。不过,推选的形式保留了下来。塔西陀说,他们选王时,要考虑家族;选择将领时,就只根据被选者的作战能力。王并没有无限的或专制的权力;将领的领导多是靠着自己以身作则,而非专靠权威。假若他们精力充沛,勇敢善战,他们便受到尊敬,受到服从。在日耳曼人的一般政治生活中,小的事情可以由酋长们决定,大的事情则由酋长们详细讨论后,由部落会议作出最终决定。对于罪犯的处理也是在这个会议上进行的,或罚以死刑,或罚以财物。在会议处理公私事务时,日耳曼人都是全副武装的。但除了得到部落的准许,任何人都不可携带武器。而一旦得到部落的准许,这个人就由先前的一名家庭成员,从此变为国家成员了。这是一个青年人第一次获得的光荣。一个贵族出身的青年,或是功绩卓著者之子,他们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可以得到酋长的地位,成为一群人的首领。其他青年们则依附着那些雄武有力、富有战斗经验的人。一个首领总是有一群战友,他们依据首领的意志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一个扈从阶层。战友们都努力争取首领的最大赏识,首领们也努力争取最多的、最勇敢的追随者。 在首领和扈从之间存在着荣誉和忠诚、保护和服从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一种彼此相互交换的性质。 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以及慷慨、挥霍等等。在蛮族人看来,诉诸于暴力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着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及其会带来的大量战利品,而几乎所有的劳动都由妇女、老人和其他隶属来担任。“假若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同时,只有在战争中,他们才能得到荣誉,也只有依靠战争,一个首领才能维持一群战士,因为战士们希望从首领的手中得到战马和武器。丰富的、但非极讲究的宴会和娱乐是对战士们唯一的报酬。这种慷慨的招待,必须从战利品中取得。他们宁愿在战争中因负伤而受到荣誉,而不愿从事耕种,以待收获。他们认为用流汗来取得用流血所能得到的东西是愚笨的、懦弱的。” 征战中,战士们卫护着首领,用最勇猛的战斗来增加首领的名誉,并把这看成是忠诚的最高表现。如果首领战死于疆场,而战友们活着回来,这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将受诟终身。同样,首领如果让战友们在勇敢方面超过自己,在战绩方面落后于自己,也都是可耻的。勇敢和荣誉为首领和战士们同样珍视。 将士们把战斗中掠夺来的财宝、衣物、武器自豪地向人们公开展示,把这些掠夺物作为英雄式生活的美德和将士的勇敢精神的有力证明,看作为社会荣誉的标志。苏联著名中世纪学专家古列维奇在他的名著《中世纪文化范畴》中指出,对于日耳曼人来说,这些战利品既不用来购买土地、牛或其他任何物质财富,也不用来储存。换句话说,在蛮族社会中,财富既不是储存的目标,也不是进行商品交换的贸易手段。它们或者被分给大家,供大家使用、消耗,或者有些具有神圣性的战利品被埋藏起来以发挥魔力。在日耳曼部落定居的所有地区,都曾发现被埋入地下或沼泽的罗马钱币。斯堪的纳维亚海盗的窖藏钱币最为丰富,以致有些学者把北欧的这个时代称之为“白银时代”。这些钱币始终未被挖出来当作货币使用,在蛮族人眼里,它们体现着拥有者的个人品质,也与他的命运和幸福密切相关,因而是作为所有者的成功被保留下来的。 在此,表现出日耳曼人对待财物的特殊观念和态度,这种观念和态度不是纯经济的、纯物质的,而是折射着一束道德之光。 与日耳曼人把财富作为一种手段的理解相一致,首领和士兵们在对待赢得的战利品时,极力表现出慷慨和挥霍的态度。据塔西陀《日耳曼尼亚志》记载,日耳曼扈从兵在不对外进行军事袭击的时候,或者去打猎,或者睡大觉,或者就花大量的时间饮酒作乐,大吃大喝,一醉方休,许多掠夺物都成了酒筵上恣意挥霍的消耗品。这被视为是对荣誉和胜利的炫耀和享受。领袖把战利品分发给大家也成为凝集士兵和确立领袖权威的最佳途径。对于领袖而言,慷慨同军事天才和勇猛一样,是一个领袖应具备的品德,是真正的领袖高尚的象征。如果一个领袖吝惜礼物,不施舍戒指和珠宝给自己的下属,那么,他就不值得别人为他服务。同时,慷慨也表明一个人已经在生活中取得了成功,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士兵们从自己的领袖手中接受礼物,也等于分享了礼物中所包含的领袖所拥有的某种成功的因素,接受礼物的士兵也便带有了几分领袖的天才。 不过,单方面赠送礼物并不符合蛮族人的传统观念。领袖赠给下属礼物是对其过去为自己忠诚服务的奖赏,也是使其为自己继续服务的保障。从同阶层人的手中获得礼物需要给予回赠。在古代日耳曼法典中就记载着这样的原则,即礼物只有在接受者作出同等回报的时候才有价值。在他们的头脑中,“给予”和“得到”往往是不可分的。交换财产、相互宴请、相互效劳,乃是社会交往的普遍形式,在交友、结婚、来访、交易、葬礼、宴会、恩典的授予等一切社交活动中,都少不了礼物的交换。因此,互相赠送礼物在蛮族人的社会联系和社会交往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表达和加强已有的友情和信任感。与此同时,宴请与交换礼物一样,也是蛮族人社会交往的一个主要桥梁。在蛮族人看来,和平就等于宴请。蛮族人的时间一部分是打仗,另一部分就是流血后的宴请。宴请同样体现着一个人的慷慨和道德优越。为此,有些主人在令人惊讶的慷慨宴请中,表现出惊人的浪费:他们会吃掉自己家里储存的全部食物,丝毫不考虑过后家里会发生什么。这种宴请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挥霍者的道德优越感,对他们来说,这比单纯的物质享受要重要的多。这被视为英雄般的豪爽气度,令人赞叹。 由此可见,“礼物”和“宴会”是建立财富和名誉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的重要因素。 从整体上看,蛮族人的文化生活水平较之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远处于落后的状态,但据塔西陀的记载,他们的性道德却是非常纯洁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严肃的、神圣的制度,满足于只有一个妻子,这是高于罗马人和希腊人的,也是不同于其它野蛮人的特殊之点。公元5世纪末期,伴随着蛮族人对罗马帝国的征服以及蛮族国家的建立,欧洲人进入了中世纪的历史,日耳曼人的文化也随之成为中世纪文化的一个部分。日耳曼人的习惯部落法在逐渐吸收了罗马法的一些成分后写成书面文字,取代了罗马法,并在整个欧洲传播,构成中世纪法律文化的一个主要成分。日耳曼人首领和扈从之间的那种带有交换性质的保护与服从关系,对中世纪领主和附庸间的荣誉关系,统治者和臣民间的契约关系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主要依据。蛮族人把财富和道德联系在一起的思想观念,勇敢好战和重视名誉的精神品性以及慷慨和挥霍的生活态度,也都构成了中世纪文化结构中的某些基本特性和基本价值观念。 蛮族人开始的中世纪文明建立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之上。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古代的文明遭到了毁灭性的摧残。当然,早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前的几个世纪里,日耳曼蛮族的文化就已经受到了古代文明的普遍影响。日耳曼人经由战争和贸易接触到了罗马文明,到公元4世纪时就已经采用了文字,并且成立了一个植基于稳定法律的政府。尤其是哥特人的文明,几乎足以使他们能够欣赏并吸收高于自己文明的罗马文明。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一些有学识的人依然保持着对希腊和罗马的尊崇,尽力将古典文明的遗产抢救和保存下来。特别是后来成为中世纪文明核心的基督教在其形成过程中,也充分吸收融合了希腊哲学的一些思想,保存了古典文明的成分,这些都为中世纪文明提供了一个重要来源或重要成分:理性因素。中世纪文明是一种以信仰为核心的基督宗教文明,它主张信仰高于知识,从根本上说,这是同古典文明的理性精神相对立的,是对理性精神的一种反动。然而,这并不意谓着它完全否定和消灭了理性或哲学。事实上,理性和哲学在中世纪文明中虽然失去了自身的目的性,却也成为维护基督教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与其它世界性宗教如伊斯兰教和佛教相比,只有在基督教当中,才有充分发展起来的神学和神哲学,而理性和信仰之争也是贯穿中世纪基督教文化思想史的一条主线。可以说,理性地研究基督教教义是中世纪的一个特征,其理性资源却是来自于古代文明的遗产。正是由于对希腊罗马时代理性文化精神的某种接纳、利用和改造,并使之与基督教教义相结合,才得以形成独具特点的中世纪基督教文明。 总之,蛮族文化、古典文明和基督教构成了中世纪文明的三种成分,其中,基督教是中世纪文明的核心;罗马依然是中世纪欧洲的精神首府,拉丁语成为知识生活的通用语言;日耳曼蛮族人的习俗文化则成为中世纪社会和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从此,由上述三大文明发源的中世纪文明,开始了长达千年的历史进程,大体上经历了黑暗的早期、繁荣的中期和没落的晚期。欧洲人在中世纪的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或黑暗、或光明的戏剧。 中世纪西欧的政教之争王之香 [公法天地] 内容摘要:政教矛盾和冲突贯穿了整个西欧中世纪,对西欧历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于教会权与王权之间的这场尖锐复杂、旷日持久的斗争,本文试从中古西欧历史入手,分三个阶段来分析,以期能了解两者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和对西欧历史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中世纪 西欧 教权 王权 在西欧中世纪的历史中,政教矛盾一直存在,政权与教权一直是此消彼长,处于激烈的斗争中。开始,罗马教皇和神职人员总是从属于世俗的君主或领主的。但到十一世纪末,其地位大大改观。教会利用世俗封建主的相互格斗和厮拼而有力的增强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希求确立对整个欧洲的统治。不过世俗的皇帝和君主们是不甘心充当教会走卒的。他们对教会的支持与合作,说到底,无非是个利用。所以,一旦他们感到教会势力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时候,便要采取断然措施相抗衡,以至于不惜诉诸武力,总之,在中世纪,教会权(神权)与王权之间的斗争是尖锐复杂、旷日持久的,二者之间的斗争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是五至八世纪的酝酿期;第二阶段是九到十三世纪,教权高涨,与政权形成对垒之势,期间教权达到颠峰状态,随后便开始由胜转衰;第三阶段是随着君主国家的形成和各国人民民族意识的萌发,王权逐步得到加强,教权节节败退,王权在这场斗争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一、酝酿时期 中世纪伊始,基督教教会和基督教国家二者,只不过被当作统一社会的两种基本的职能机构而已,它们只有分工的差别,并无不同社会性质的对立。它们并没有料到嗣后彼此之间会发生多大的冲突。尽管如此,在某些神职人员的思想理论中,已显露了夸张神权的苗头。盖拉西(492——496年为教皇),是最早提倡教政二元主义的理论家之一,他提出所谓的“双剑”论。他说,在基督那里,本来是君主、教主合为一体的;但基督深知人的弱点,便在尘世中将这两种职能分开,将两把剑一给君主,一给教主,并令他们互相提携。盖拉西说:“治理现世有两大系统,一为教士的神权,一为人主的君权。在‘最后判决’中,就是君主也必须由教主代向天主负责。就此点而论,则这两种权力中,教士权力的分量较重。”又说:“耶稣·基督在规范这两权各得其所的方法和尊严中,又区别彼此的职务……既:为使来世的永生,信教皇帝应需用教士,而教士应用皇法也是为了尘俗事务的缘故。”⑴由以上可以看出,在中古初期,神权开始觊觎世俗权力,并为以后染指世俗权力寻求理论上的依据。 在公元六七世纪时,罗马主教趁拜占廷皇帝对意大利的控制削弱之机,首先统治了罗马,继之又在意大利中部占据了大片土地,在格列高一世(590——604年)任罗马主教时,对西欧教会开始有了较强的影响,此后罗马主教逐渐独占了教皇的名号。在751年,教皇与西欧新兴封建主法兰克国王结盟,支持法兰克王丕平篡夺王位后,后者在754年战胜意大利北部伦巴德人时,强迫伦巴德人把侵占的意大利中部的一片领土交给教皇,教皇从756年起,在这片领地上形成了一个世俗国家,俗称“教皇国”。这样,教皇在宗教权力之外,又获得了相当大的世俗权力,这为盖拉西“双剑论”的推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以后神权与王权的斗争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力量。 二、教权与王权的对垒 随着十一世纪欧洲经济的增长,教会的经济力量越来越大,逐渐想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表现为这个时期兴起的教会内部的改革运动——克吕尼运动。改革者要求严格教会管理,反对世俗政权对教会的操纵。克吕尼运动加强了教会的组织力量,最后由改革者与教廷建立起联系,而打破了数世纪以来,政教之间虽有矛盾,但相安无事的局面。1073年,克吕尼修道院修士希尔得布兰德当选为教皇,即教皇格里戈利七世,由此开始了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分庭抗礼。皇帝作为世俗封建主的首领,教皇作为教会封建主的首领;一方主张教权至上,一方主张皇权至上,形成了二者对垒的局面。 导致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发生冲突的直接原因是,教会要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但是我们认为更为重要的是,皇帝和教皇政策中的“世界主义”倾向,即双方都想确立对整个基督教世界的统治。教皇认为自己是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领袖,理应控制和指导世俗君主,教皇以开除教籍和褫夺教权为武器,来操纵世俗政权,实现其帝国野心。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也四处干涉,以俗界领袖自居。双方斗争的焦点是主教叙任权和对意大利的控制权。这两点对教皇和皇帝推行他们的“世界帝国”政策至关重要。首先,教皇视主教叙任权为摆脱世俗政权、培植教廷的驯服仆从的工具,皇帝则一向通过任命主教来控制教会,并把自己控制的教会看作是帝国的重要支柱;其次,教皇要通过控制意大利来捍卫罗马,皇帝则想通过控制意大利来壮大自己的力量。 教皇格里戈利七世与皇帝亨利四世(1056——1106年)开始的争夺主教叙任权的斗争,最终以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年)与教皇签订妥协的《沃姆斯宗教协定》(1122年)而告终。按照协定,皇帝放弃主教叙任权,主教由教士选举产生,但皇帝有权出席选举,并在有争议时作出最后的决定,教皇则将授予新主教权标,以象征领地和行政权力的重要特权让与皇帝。从表面上看,教会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废止世俗君主的主教叙任权,但实际上皇帝对教会仍有较大的控制权。教皇要控制整个基督世界的企图尚未实现,因此,从十二世纪后期起,教皇又与皇帝为争夺意大利的控制权展开了更加激烈的斗争。结果,皇帝菲特烈一世于1176年林雅诺惨败,而几乎放弃了在意大利的一切要求,教皇权威终于在教皇英诺森三世(1198——1216年)达到了极盛。⑵英诺森三世在中部意大利建立教皇国以拱卫罗马;他任命皇帝,英国向他屈服,法国与他结盟;他镇压了南法阿尔比异端,提倡新僧团的福音等等。而且在那个时代,任何不符合神学正统的思想学说,都被斥责为“异端”而受到禁止和迫害。总之,那时“基督教使西欧封建社会各个方面都染上了宗教色彩。”⑶英诺森之后教皇势力由盛转衰。后来神圣罗马帝国霍享斯陶芬王朝的灭亡,教皇受控于法王,宣告了皇帝和教皇的“世界帝国”幻梦的破灭。 三、王权加强教权衰退 从十二世纪起,西欧城市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繁荣,到十四世纪西欧就出现了资本主义的最初萌芽。经济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消除封建割据,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强王权,统一国家。 另外,在皇帝和教皇的争霸过程中,教皇插手世俗事务,削弱了教皇作为西欧精神领袖的地位,日益等同于一个世俗君主。为适应插手世俗事务的需要,在教会管理上,教廷被迫借助于世俗的方式,尤其是一整套税收和财政体系。并且,既然教廷没有一个教会税收体系,因而教廷不得不像世俗国家那样,运用它的司法权力作为一项税收来源,这就必然造成对世俗法权的干涉。教廷的世俗化,它对各国教会的控制、对国家司法的干涉,以及它苛重的税收,都必然加深教皇与普通基督教徒之间的鸿沟,引起西欧各国王权的不满,所以只有彻底摆脱教皇的控制,西欧国家才会得到真正的发展。从十二世纪起,西欧各国国王便以宗教宗主权为武器来加强王权。所以西欧王权加强的每一步都伴随着与教皇的斗争。 王权逐步加强教权节节失利,这个过程在法国的历史中可以清晰的看出来。在路易九世时期(1226——1230年),国王实行司法、货币和军事改革,促进了经济统一与中央政府权力的加强。到腓力四世时期(1285——1314年),王权继续加强。腓力四世为夺取附属的城市伊兰得尔,推行战争政策,经常感到财政困难,他便向法国教士征收捐税,因此和教廷发生冲突。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在政教斗争激烈时死去,新教皇克力门五世是在法国国王直接压力下当选的。教廷从这时候迁到了法国阿维农城,总共住了七十年(1308——1378年),史称“阿维农之囚”。⑷腓力四世继续和教皇作斗争,于1307年没收神庙骑士团财产。1312年教皇正式宣布解散神庙骑士团。腓力四世得到完全胜利,教权受到了重大打击。“阿维农之囚”事件充分的表明了教权在这一时期衰落的趋势。 王权能最终取得胜利要归因于在王权与教皇的斗争中,西欧各国的民族意识开始了最初的萌动。十二、十三世纪开始的西欧王权的加强,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运动,到十五、十六世纪大体完成。这一漫长过程的结束,终结了教会在中古盛期所确立的“万流归宗”的地位,王权的加强、民族国家的胜利必然意味着教皇势力的衰落。 总之,教权与王权的冲突,以王权的最终胜利而告终。教皇作为西欧最高效忠对象的地位消失,各国王权成为各国臣民最高的效忠对象。王权的加强,民族意识的萌动,是西欧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参考书目: ⑴谷春德吕世伦编:《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3页。 ⑵谷春德吕世伦编:《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7页。 ⑶严存生主编:《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7月第2版,第58页。 ⑷(美)威廉.兰格主编:《世界史编年手册》,北京三联书店 1981年版,第376页。 自由主义的宗教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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