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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万维专稿:英雄的反叛者与卓越的摄影师
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行淫时被拿的妇人
任不寐
约翰福音第八章3-11节,讲述了耶稣和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的故事。历史上一直有人称该段经文不属约翰福音,或者认为她应该放在别的地方(如路加福音中);甚至应该排除圣经正典,因为它没有出现在一些较早期的古卷中。在这个问题上加尔文无疑是对的,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这段经文(29)。而在我看来,正相反,从逻辑关系方面看,这个故事放在这里是非常精当并奇妙无比的——因为前后文谈论的都是罪人的拯救问题,而这个故事可以视为罪及其赦免的生动隐喻。
1、控告的世俗逻辑
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4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6 他们说这话,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9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10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11 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撒旦被称为控告者(启12:10),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这个故事显明了人类文化和宗教的基本共性:控告。这“幸存”的宝贵经文深刻宣示了耶稣怎样为罪人的救主,并在十字架上胜过了魔鬼和世界。这段经文同样没有讨论别的,更是在讲述“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
撇开灵界根据,人类控告的逻辑是:罪人以律法的名义毁灭另外一个罪人。在普遍罪的状态中,却兴起一批圣人要治另外一个罪人的死罪。仔细研究这经文,可以从以下几点看见文士和法利赛人以及围观的众人(这点看英文版本更为清楚)习以为常的伪善。第一,正如解经家常常谈论的,他们只是把妇人拿来了,而一同行淫的那个男人却没有“依法”带来(申命记 22:-29)。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不公可以做很多解释,或者这些控告者恃强凌弱,或者这场闹剧就是他们策划好的,那男人本身不过是一个陷阱。读者甚至可以想象那男人此时此刻正在这群正义之师之中,甚至就是表现的最愤怒喊声最高的那位。这是一个早晨(At dawn,约8:2),显然这些人废寝忘食地去窥探别人或投入了极大的精力连夜去布置安排。第二,他们知法犯法还不止如此。他们是按摩西律法控告这女人的,然而他们至少在两个问题上严重违反了摩西律法。首先,用石头执行死刑一般应该发生在城外(It usually took place outside the city,Lev24:23, Num15:35,36;1Kings21:13).,他们却把妇人带到了殿里(8:2)。其次,应该由证人第一个扔石头,他们却要耶稣来发动他们做这事。(The witnesses cast the first stone, and the rest of the people followed,Deut17:7 ). 如果说中国文化就是一种控告者的文化,这种控告文化的全部伪善本质都揭露在这里了。第三,根据摩西律法,至少有10种情况可以用石头打死,但正人君子们似乎特别钟爱在“性丑闻”问题上扮演神的角色。这10种情况包括:1. worship of other gods or any heavenly bodies (Deut17:2-7). 2. enticement to worship other gods (Deut13:6-11). 3. blasphenny (Lev24: 14-23 1 Kings 21:10-15). 4. child sacrificeto Molech (Lev20:2-5). 5. spirit divination (Lev 20:27). 6. breaking the Sabbath (Num15:32-36). 7. adultery (Deut22:21-24). 8. disobedience of a son (Deut21:18-21). 9. violation of the herem (Josh 7:25). 10. homicide by an ox (Exed 21:28)(30)。撒旦同样了解人性,因此那“控告者”知道怎样更有效地利用人的狡诈、淫邪和伪善,鼓动一些应该被石头处死的多数人来杀死另一个貌似更应该被石头处死的极少数人;性控告对他们来说无意更能将妇人置于道德死地,更能“击中要害“,特别是更能够将耶稣置于尴尬而又孤立的敏感境地。这个案例无疑也是淫者见淫的他们从十种罪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第四,按摩西律法,也不是所有行淫的妇女都该处死;控告者在这里或者弯曲了律法,或者就是要让耶稣承担弯曲律法的罪名。最后,控告者人多势众,他们代表着多数正义。这世界可能再也没有性事件更具有群众动员能力了。这义薄云天并武装到牙齿的控告队伍的对面,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和耶稣孤零零一个人——“叫她站在当中”,大兵压境,团团围住;看客如堵,示众取乐。他们精心策划,人多势众,,一呼百应,显然稳操胜券,志在必得。
然后圣灵带领我们看见了这道德之师的底牌:人控告别人根本不是为了主持正义,“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妇人是否行淫并是否有罪恶,对控告者和“公共舆论”来说根本不重要,这一事件唯一的使用价值是可以用来帮助他们控告耶稣。人类掀起的所有控告运动,都是这样一以公义之名行一己之私;他们根本不关心罪和圣洁问题;他们一心想要达到的目的是:利用一个人的不幸去控告另外一个令他们嫉恨之“人”。利用他人的罪进一步犯罪,并利用神控告人甚至控告神,从人出发归向人,这就是控告者的基本逻辑。
“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这副人民嘴脸包含着这样的喜悦、兴奋和急切:“我看这回你怎么办!”;人类可以在所有“他人风波”中看见自己脸上这种“小人表情”。关于他们怎样想得着告耶稣的把柄,可以有三种解释:第一,根据罗马的法律,殖民地居民没有宣判和执行死刑的权力(约18:32),如果耶稣打那妇人,他就触犯了罗马的法律。第二,如上所述,耶稣并不是现场见证人,他如果带头在殿中扔石头,那些控告者就可以反过来指控他触犯了摩西律法。第三,如果耶稣拒绝处罚这个妇人,他们同样也可以控告他触犯了摩西律法;但如果耶稣这样做了,他就违背了自己关于怜悯与爱的教导。人的邪恶在这个现场又一次获得了对神的优势。
接下来却发生了完全意想不到的逆转。面对“多数暴政”,耶稣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反应:6……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耶稣两次弯着腰在地上写字,中间一次站起来说了一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我们先讲中间这句话。首先,耶稣的这句话否定了整个人类的道德伦理;他在宣告律法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里,从而彻底终结了一部分罪人否定另一部分罪人的伪善史和邪恶史。“和平之君”这句话给世界带来了真正的和平。其次,他直截了当、针锋相对地告诉那些圣人和人民群众,他了解摩西律法,而他们自己就违反了他们的摩西律法。最后,他宣告人类历史上所有用石头打死另外一个人的那些伟大人物,都是罪人,他们本身并不因为审判了别人而成圣。这句话是另外一场大洪水,将所有的罪人覆盖在审判之下。摩根在这里讲的特别好:“主这句话启示出一个永远的原则,处罚别人的惟一资格乃是自己无罪。主这句话使我从今以後永远不能拿石头打人!”
事实上,耶稣通过两次弯腰写字重申了神的律法。当然,关于耶稣在地上到底写了什么,这一直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摩根和莫克丹领导了当前的谦虚观点:“我不知道”。这个谦虚姿态当然也有论战性,但无疑也是“最符合圣经的”,因为这段经文的确没有说耶稣写了什么。然而,没有任何人怀疑,圣灵两次重复一句话,足以显得这个启示是非常重要的。按释经学的基本原则,联系上下文,再通过以经解经,我认为可以按这样的逻辑进程来解释这句话:耶稣用指头写字=神用指头写字;而神用指头写字,在旧约也正好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出埃及记 31:18: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申命记 9:10耶和华把那两块石版交给我,是神用指头写的。版上所写的是照耶和华在大会的日子,在山上,从火中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第二次,但以理书 5:5: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 但以理书5:24:因此从神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这次神写的是什么呢?圣灵借着但以理告诉我们: 25 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26 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27 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28 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因此在逻辑上非常清楚,耶稣第一次重申了律法,也即他所公开说出来的,按这律法,你们谁没有罪呢?第二次更可以这样来解释,因为不要忘了,伯沙撒特别是他的父亲,也曾经是神的选民(但5:17:21)。耶稣在这里宣告曾经的“选民”,这些新的伯沙撒王,也即文士、法利赛人或犹太人,一样地“有祸了”。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此时此刻,耶稣同样一字一句地论到了犹太人:“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耶稣被钉死之后,事实上伯沙撒王所遭遇的惩罚也一样不差的落在了犹太人的头上,而在这之前,耶稣多次这样预言过耶路撒冷和犹太人的命运(31)。由于犹太人拒绝耶稣,福音因此临到外邦人。
不仅如此,如果在属灵的意义上解释奸淫罪,更应该成为被告的恰恰是这些“公共知识分子和人民大众”。Adultery在两约中都存在两个方面的含义:1. physical. 2. was used to designate idolatrous worship and unfaithfulness to God (Isa27:3, Jer3:8,9;Ezek23:43, Hos2:2, Exod20:14, Deut5:18. Lev18:20, Deut22:22-25, Lev20:10). 而在新约中,Christ emphasized the teaching that the sinful or adulterous thought was equivalent to the act of adultery (Matt5:27, Matt27-32, 1Cor6:9, Gal5:19-21, Matt19:3-12,John8:4, 1cor5:6, James4:4, Rev2:20-23)(32)。首先,作为属灵方面的罪人,妇人代表的整个人类对神的不忠站在了神的面前。在这种意义上,与她行淫的那位不在场也有了更深刻的含义:人所拜的偶像不仅是虚无之神,而这假神在人被审判或被围剿的时候,不能给人提供任何帮助和安慰,这假神在人身上唯一的目的就是败坏人。女人站在那里,但假神并不能救她。这就是千百年来人类可怜的信仰状况——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爱情”都成为我们的败坏,它最后把我们带进绝境扬长而去。这时候与罪人站在一起,一直被人弃绝,并为这罪上十字架的只有神的儿子了。其次,站在妇人周围的那些人更犯了奸淫罪(以西结书16)。如果说每个人都与神的律法联姻(罗7:1-4),那么,这些控告者更应该是被告。有一位牧者说的很好:人都是在启示录第17章描述的大淫妇。由于人的罪恶,人都象娼妓一样淫乱度日。每一个罪行都是属灵的淫乱行为。于是道德审判的各种场面可以简单归为一类:在属灵上,所有自以为义的淫妇对一个自以为罪的淫妇大打出手;在属世上,所有成功掩盖自己奸淫罪的淫妇对一个成功被拿出来的淫妇斩首示众。
淫妇世界拥有有一种共同的“淫妇洁癖症”:急着把别人钉在公共广场和历史耻辱柱上以象征性地自我洁净。内在的不洁和外在的洁癖和他人的不洁在世界构成一种连续性的正相关:越是内在肮脏越需要外在显得圣洁,而唯一能援用的手段就是论定别人肮脏并表演自己对这肮脏的不共戴天。于是他们不住地问他。这“不住地问”,生动再现了人类对罪特别发达的好奇心和不置他人于死地决不收兵的“韧性”。也许是因为对永火的恐惧,这也是一种把别人放在火上烤因而特别兴奋的灾民心态。不过感谢这种兴奋和急躁,顺着他们的张牙舞爪,整个人类的目光全部集中在耶稣身上了。
2、忏悔的超验逻辑
令人讶异的一幕出现了:“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这话就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耶稣的话把人类历史和文化撕开了一个巨大的裂缝,这些近东的控告者此时此刻与远东的控告者分道扬镳,一个新的时代出现在地平线上,这种分别为圣的时刻实在令人震颤不已。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但由于“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道成肉身给世界带进了第一次真正的日出。
我不认为“从老到少”这个词有什么复杂难解之处,而且这个词的中文翻译确实把握了它的精义,比一些英文翻译似乎更切合原意(arxamenoi apo twn presbuterwn,
NIV:the older ones first;K J:beginning at the eldest)。这个词显然是对“你们中间谁”这句话和“写在地上的字”的双重呼应。一方面,这里强调人从老到少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甚至连老人都参与了这场控告,专于窥阴并带头揪女人头发的就是这些“德高望重”之人。而他们曾被宣告为有智慧和知识的(约伯记12:12:年老的有智慧,寿高的有知识。约伯记32:7:我说,年老的当先说话。寿高的当以智慧教训人。)神的智慧废弃了老年人的智慧。一个世代连老年人或“德高望重”者都如此邪恶,意味着人类所谓的教育事业和文化传承就是罪的教育和罪的传承。精英崇拜、正派人神话以及祖先崇拜、老人崇拜等等偶像迷信也在这里一同被否定这里神让我们看见,这世界从老到少没有一个义人,没有一个人不需要基督,这就是救恩临到的世界。然而尽管没有一个不是失落的,这位被膏者正要从老到少把人心从那恶者的权势下夺回,恢复起初的秩序(撒母耳记上30:19凡亚玛力人所掳去的,无论大小,儿女,财物,大卫都夺回来,没有失落一个)。另一方面,犹太人中年长一代负有教训儿女学习律法的责任,神这样吩咐他们:“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命记6:7)。因此,老年人比年轻人更明白耶稣那句话是指着他们所熟悉的律法说的,而根据他们所熟悉的律法,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罪人。正是在这样的分别中,忏悔理性和灾民理性被撕裂了,“自由意志”将民族文化区别出来。也正是从这里开始,忏悔意识显明了她的逻辑起点。
一言以蔽之,律法或律法传统是忏悔的“经验前提”。反过来说,没有律法观念的忏悔根本不是忏悔,只能是伪忏悔。忏悔是以“知罪”为前提的,而知罪是以律法存在为前提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而律法的存在是以赐律者存在为最终前提的,这是忏悔的“超验前提”。是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因此,外邦人在罪面前同样“无可推诿”,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但严格在律法意义上的忏悔,只能是拥有律法的民族。“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所以我们在这里看见,文士和法利赛人正是依靠他们的律法传统被审判,也按律法知识知罪的。在中国,谈论忏悔是无根的。一方面,这里缺少有神论这个“超验前提”,另一方面,这里缺少律法这个“经验前提”。由于缺乏忏悔完整的逻辑结构,忏悔就堕落为一种非常荒诞的方式:没有律法就不可能真正彻底的知罪,认罪总是三心二意或采取机会主义的态度。另一方面,因为不知道向谁认罪,就变异为向人(自己或他人)认罪。但向自己认罪就自以为神,导致极端的自怜自爱;向他人认罪或者将他人高举为神,或者就是通过这种姿态否定他人——我忏悔比你不忏悔更伟大。不仅如此,如果他人不进行正面的回应,这种忏悔还可能进一步变异为恼羞成怒,后悔莫及。“吃亏”的焦虑和愤怒意味着忏悔仅仅是一种注目于他人的表面姿态,而不是注目于神的内在恐惧。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合格”的忏悔倾听者。中国人的忏悔是罪人向罪人的忏悔,它仍然导致罪;而只有罪人向神的忏悔才是真忏悔,并获得饶恕。在中国,忏悔总是走向反面,成为一种自我炫耀和否定他人的资本。他在起初可能拥有某种罪恶感,但很快在实践中上升为道德优越感,一种自我否定的精神却堕落为更深刻的自我肯定和外在否定。换言之,中国人的忏悔具有论战性,无论是为了抵挡批评,还是为了显示深刻,他的目的并不在认罪本身,而在“我比别人更知道认罪”;不是我认罪我有罪,而是我认罪我无罪。这种矛盾在无神论思维框架里面是无法克服的。
忏悔的先验逻辑就是从神起头,又归向神。Repentance(שׁוּב)在旧约神学上不过是说:turning away from sin and back to God.—the emphasis may rest on the negative side, of turning away from Sin, disobedience, or rebellion;it may also fall on the positive side, the turning back to God, the beginning of a new religious or moral life (Jer.8:4, Ezek.33:19. Exod.13,17;Ps.106:45(33)。这里有两个因素缺一不可:一、因神的律法认知罪,二,因神的福音归向神。汉语思想可能因“良心意识”而不安,但根本不存在一个“回归之旅”,或者只能回归到内圣外王,自己就是自己的家园,自己就是神。他们并不觉得亏欠谁的,更不可能觉得亏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神。但以色列人的忏悔正是从这种对神的背叛和亏欠之感中起程的:In OT, Israel owes obedience to God, falls under judgment when it strays, and can only recover his favour by recouncing sin and turning back to him. There is a ritual of rependence: the rending of one’s clothing, fasting, putting on sackcloth, sitting in ashes. 不仅如此,忏悔是个人与神的关系,The prophets emphasize that man’s relation to God is personal, and that sin roots in a wrong relationship to God(not man). Repentance also is personal. 一方面,他不强求别人忏悔,另一方面,他也拒绝为了向大众表演而公开忏悔。忏悔拒绝一切表演。它在根本上就不是一门打人的知识,更不是一种表演艺术。在新约神学中,忏悔更清楚地定义为“天国事业”:In NT, repantence is necessary for life under the kingly rule of God. Repentance is beyond human powers, Repentance is completed by faith. 换言之,忏悔是从信仰来的,没有信仰不可能产生忏悔意识,也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忏悔。人因信忏悔,也因信称义。忏悔在本质上根本不是善功,乃是圣灵在人里面结出的果子。总的来说,这果子与悦人眼目毫无关系。
然而,即使伪忏悔也成为汉语文化的“显学”(精英之学和显示之学),因为更普遍存在的情况则是忏悔意识和忏悔能力的整体丧失。由于律法缺位根本不知罪,由于无神论根本没有任何敬畏之心。我们可以把上面这个现场转换到中国,同样的故事,只是现在控告者和围观者是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和中国人民,是我,我在现场。于是这个故事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耶稣问我们:“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我想我将第一个举起石头。没有一个人会离开,甚至人越聚越多;反而更多的人举起石头,因为“我们没有罪”。不仅如此,即使那些本来因为“事不关己”而对这事无动于衷的人,正是因为这句话,为了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偏偏要举起石头来。更进一步,为了证明自己更圣洁,我还要喊叫得最响亮,打击得更凶狠,离开得最流连忘返。再进一步,实际上我自己就是一位淫妇只是没有被拿,或者我本来就是要与那妇人行淫却不得,我甚至就是那个与这妇人行淫的人,我还要选一块最大的石头,并把我的批判文章放在头版头条或列入年终总结。而如果我是妇人,我不会悔改,我反而要先拿文士们出来,让他们站在中间,彻底公布“黄色录像带”,揭露“娱乐圈的潜规则”。还不止如此,我们要把石头同时投向耶稣,因为祂竟然接待象淫妇那样的罪人,因此要利用淫妇事件趁机彻底地否定基督教的信仰——因为这信仰竟然宣布与罪人同席,就是来找罪人,而不象我们的道德都是君子云集;;特别是,要把这个看穿我们灵魂的讨厌者“提前”钉在十字架上;为了羞辱他甚至不要公开钉死他,最好秘密处决;不能给他发表临终演说的机会,没有什么“十架七言”;按很多的先例,要果断地割断他的喉咙……所有这些行动也要从老到小地开始,因为老年人代表着灾民理性的成熟。老年人要最后一个离开现场,他要为这场批判妇人控告耶稣的无神论道德闹剧盖棺论定。
在这个现场,犹太公共知识分子和犹太人民显示了一种不同的精神品质,他们即使在圣经里总被宣布为伪善,似乎总比理直气壮以恶为善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和中国人民更令人尊敬。在这里可以为文士和法利赛人做一点“平反”工作,相对于中国精英来说,他们得救的指望更大。不仅在世俗世界,对于中国教会来说,忏悔问题同样是一个大问题。福音的起头是从律法开始的。耶稣和他的先锋传道都是从“悔改”这个词开始的,悔改的基础就是律法。但由于中国教会缺乏律法的传统,这福音的根基就不够坚固。在西方神学历史中,一直存在一个福音与律法的的辩证神学,然而汉语神学完全复制这个问题必须要小心谨慎,因为他们讨论的问题不完全是一个中国问题。如果说在那里律法主义是一个特别需要警惕的异端,在中国,律法虚无主义就是另外一个异端。正是律法虚无主义导致廉价的恩典、羊皮主义和成功神学的泛滥成灾。“喜乐”在这里根本没有根据,因为如果你根本不知道按罪当死,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得救重生的真正含义。这“喜乐”是伪装出来的,或者和属世的喜乐没有任何不同。没有死过就重生了,这样的基督徒可以视为是不真的。因为只有我们向律法死了,我们才可能向基督活着。忏悔是律法上的事件,不是一个道德上的事件。基督徒不是一个道德好人,而是蒙恩的罪人。
让我们再度回到耶路撒冷现场。那控告者羞愧地离开了,他们因此获得的尊敬也到此为止。显然,他们是知罪的,但他们拒绝认罪。当亚当犯罪的时候,神来寻找他,他却隐藏了。这是人类面对罪的又一个经典反应——“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这是律法告诉他们的(创3:10-11)。现在留在现场认罪的只有一个人,就那是那位妇人。我们再一次看到“绝大多数人”不过是不认罪的灭亡之子,他们即使赤身露体却仍然逃避有方。而真正悔改的人永远是少数个人。我们也看见“道德指控”如此的不负责任,他们被揭穿后扬长而去,没有一个人管那妇人的死活。道德君子和人民群众回家吃饭去了,这世界安静下来了,因为“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这句话清楚地告诉我们她是一位认罪悔改的人。她现在应该感谢那些伤害和控告她的人,因为他们的意思是要害她,但神的意思却是好的——靠这这种奇特的方式,靠人的伪善、粗暴和羞辱,神把她带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里的启示是至为宝贵的,她涉及到了归正的本质。由于人的罪性,人在本质上就是敌基督,就是神的仇敌。这样的罪人不可能靠自己成为忏悔者,换言之,人不可能依靠“自觉”成为一名基督徒。靠我自己,我能做而且愿意做的就是更隐蔽地淫乱和犯罪,更彻底地将神的儿子送上十字架。人不可能自救。信仰必然是一个被动的事件,人成为基督徒是被逼的。因为神的预定和拣选,神要兴起一些事件,在这些突发性事件中,神将罪人拖到自己的脚前。这位妇人靠她自己不可能见耶稣。这样的场面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经典的:大卫王淫乱犯罪,神愤怒临到,大卫才真正悔改。约拿只有被沉到海地被吞进鱼腹才开始呼求神。彼得宣称别人可能软弱犯罪,自己绝不会否认主;只有在他彻底跌到后才跑出去痛哭。保罗归正,那时他正跃马扬鞭、耀武扬威地本向大马色,却被神一拳打下马来;只有在那时,保罗才开始看见基督。谁不是硬着颈项的百姓,说这样的人类可以靠自己悔改信基督,再没有这样的“福音”更傲慢渎神的了。如果说人就是靠自己归信的,你可以一直宣称自己是基督徒;当你仍然不是。在那些没有死亡和重生的平淡日子里,你信的不可能是圣经启示的那位神,你“信仰”的是你自己。基督只是一个文化符号,而不是为你上十字架的救主。“文化基督徒”的见证都是不真的,只是一种宗教炫耀。信仰不是别的,就是被神从马上打翻在地,被拳打脚踢地带到脚前。
就这样妇人来到主的面前。一场迫害却变成了拯救,一场苦难变成了甘甜。上面的经文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清晨(At dawn)。的确,这是这位妇人真正的黎明。她本是从黑夜中被抓出来要用石头打死的,但就在这黑夜的尽头,苦水变甜,她向死而生。审判台成了高台,刑场成为避难所。人的意思是让她死,但神却借着人的意思赐她重生。这是所有基督徒的黎明,漫长黑夜里无止无休的犯罪,似乎注定要死在罪中;但人类的救主从天而降,这罪人终于被从黑夜中拉出来用宝血洁净一新。这一切不是人的工作,而完全是神的恩典:“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路1:78)。这是两个清晨的重合:一方面,摩西“清晨起来,照耶和华所吩咐的上西乃山去,手里拿着两块石版”(出34:4)。另一方面,就在接下来的经文里,“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约8:24b)。这是律法之夜,更是福音之晨:“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诗30:5)
3、饶恕的超验逻辑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律法将“义人”们剪除干净了(诗101:8),此时此刻,“耶和华的城里”静悄悄的,神的话如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了——“妇人”,这个称呼不仅表明神来找我们了,而且他是那样的爱我们,耶稣也这样来称呼他的母亲。这是“清晨的慈爱之言”(诗143:8)。这句呼唤应该浸泡在人类的泪水里,无单是因为悔罪,更因为感恩。这话不是从人来的。在漫长岁月的黑夜里,人类早已习惯彼此互称“淫妇”;特别是对那些被权力和人民暴政边缘化的人,人类制造了专门的耻辱标记刻在她们脸上,通过这样的法律和道德,人把自己分别为善,把别人分别为恶。对“淫妇”来说,从人来的只能是隔离和石头。然而在耶稣那里,他爱这世人惟恐避之不及、人人得而诛之的妇人如同爱自己的母亲。不仅如此,耶稣站在妇人面前这个画面,刹那间将我们带进了“起初”。
耶稣问:“那些人在哪里呢?”。亚当犯罪,耶和华神用的是同样的问题来寻找人:“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创3:9)。然而亚当和夏娃推卸责任,亚当先定了夏娃的罪,并定了神的罪:“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虽然女人首先犯罪,但男人首先定了女人的罪。耶稣问“没有人定你的罪吗?”,他似乎在显明与创世纪那个场面相比的某种变化:定女人罪的那些男人因基督的缘故中止了定他人的罪,而被定罪的女人也不再把责任推给“蛇”(创3:13);而是因基督的缘故认罪悔改。基督中心论在这里也非常清楚,道成肉身是新创造。约翰福音从福音的角度重写了创世纪,这在很多意义上都是有道理的。神在基督里另立新约,这也可以通过这两句话得到具体的启示:创3:16,神的审判这样临到女人:“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约8:11,神的话这样临到女人:“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在创3:16和约8:11之间,一个巨大的断裂出现在我们面前:起初女人被定罪;现在女人被赦罪恶。神从不改变,那么这个“改变”要怎样理解呢?神从不改变,那么这个“改变”要怎样理解呢?
耶稣最后这句话将整个故事推向了启示的巅峰——忏悔的神圣结局就是赦免,而赦免的神圣结局就是十字架。饶恕从本质上就是律法事件,是对律法的成全。对人来说,罪的代价就是死;对神的儿子来说,饶恕这死罪的代价就是代罪人死。人们往往轻松地谈论耶稣对那妇人的赦免,然而在这貌似简单轻松的赦免中,十字架已经因果相连的竖立起来了。不了解这个道理,就根本不可能认识神的救恩,就可能轻看基督的死,以及这死与信徒重生的因果关系。这个道理事实上又回到了律法问题,
“我也不定你的罪”,一方面,有权力定人罪的只有神(路5:21,可2:7);在这个现场,唯一无罪的就是耶稣,然而这个唯一真正有权力举起石头的,却饶恕了罪人。如果说只有神才有资格饶恕人,那么耶稣就是神。只有神有这种大能,也只有神有这种大爱。另一方面,耶稣肯定这妇人的的确确是罪人,耶稣承认她是罪人,只是不定这罪人的罪。然而神又是公义的,祂是忌邪的神,祂恨恶罪;而且《马太福音》五章17-18节说得很清楚,“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因此耶稣“绝不可能免去罪”,除非——这罪归到神自己身上。于是这饶恕人的道理就成了十字架的道理:当耶稣赦免妇人的罪的同时,他“只能”将自己挂在木头上以成全律法。这里讲述的道理不再仅仅是饶恕的道理,而是代赎,是神的儿子代罪人死。如果说罪的工架乃是死,那么死亡就无可避免——如果妇人生,耶稣必须死。如果我们被饶恕,耶稣就必须上十字架。“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一个人是不是真有信心,就是指你是否真的相信耶稣真的是为你的罪死了,而且你的罪也确实能够被赦免,而你的生命能够靠基督的复活而复活。
饶恕同样有自己的先验逻辑:首先,饶恕不是没有原则的做秀,她是忏悔的逻辑结果(路加13:3: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启2:22:看哪,我要叫她病卧在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们同受大患难)。没有真正的忏悔就没有真正的饶恕。其次,饶恕意味着神的代罪和代死,这乃是饶恕的真正根据;一边是律法,一边是基督(罗10:4)。最后,由于罪人被神饶恕,因此,罪人之间应该彼此饶恕(太6:14-15,弗4:32,西3:13)。但必须注意,饶恕首先是一个有神论的独特事件:神定罪,神饶恕,神代罪。而无神论的饶恕之所以是伪饶恕,就是罪人定罪人的罪,罪人却无力饶恕罪人,更无能代罪人的罪去死。在饶恕的逻辑中,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饶恕也与道德无关,它仅仅是对第一个饶恕的感恩和对神的命令的顺服。所以从本质上说,饶恕是神的权柄和神的工作,因为只有神才能够饶恕人,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并只有神愿意为被饶恕的罪人死并能够代赎,因为只有神才是无罪的。神在基督里饶恕罪人,基督就是神的公义和爱。
伪饶恕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以神的姿态泛泛而谈饶恕的大道理沽名钓誉,妄称神的名以粉饰自己;第二,未经授权代表受害者饶恕根本不知悔改的施害者,却对对伤害自己的施害者咬牙切齿。当一个人模仿耶稣去宣告饶恕的时候,他必须意识到,为罪人死的不是他,而是耶稣。当一个人代表别人去鼓吹饶恕的时候,他也必须意识到,流血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另外一个人。他唯一应该做的乃是:求神饶恕自己,而自己真诚地饶恕伤害自己的人。人不能代替神饶恕人类,也不能代表别人饶恕人——人不是饶恕的主体,不是无罪的羔羊,而仅仅是被饶恕的对象。此外,饶恕也是一个PERSONAL问题,是个人和神的关系,或者是在基督里两个当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因此饶恕的事不能拿出来炫耀,也不应作为第三人勉强当事人或者代表当事人彼此饶恕。只有被伤害的人,并伤害他的人有某种真诚的悔改,才能够因顺服神而饶恕伤害者(路17:4)。人不是中保,唯一的中保是耶稣基督。
(图略)
这饶恕同样不是人的生命所能够承受的;这杯不是人所能喝的。这个现场可以同时理解为各各他现场,或者她预演了耶稣将怎样替罪人死。区别在于,在各各他现场,耶稣“代替”这妇人在多数人的控告和围攻下钉在十字架上。这里,妇人“站在中间”罪人的位置上,周围是愤怒的人类;那里,耶稣“站在中间”罪人的位置上,周围是愤怒的人类。更大的区别是,那里,站在罪人的位置上的那位,本是这地上唯一无罪的,却被所有罪人的罪,更为所有罪人的罪,钉在十字架上。信徒当然应当传饶恕的道,但你必须时时刻刻记得,不是你饶恕,是神饶恕;不是在你的里面彼此饶恕,是在基督里面彼此饶恕;不是你说了饶恕你就真能饶恕,只有真正在基督里才能真正彼此饶恕;但即使如此仍然不是你在饶恕,而是基督在你的里面饶恕。由于罪,人类彻底丧失了饶恕的能力,若不借着神的饶恕,无论怎样化妆,人类的饶恕永远是表演。
饶恕角色的错乱也和人自我中心那种根深蒂固的罪性有关。这种中心主义导致圣经阅读的过程中的“正面角色异情”。人总是把自己想象为读本中那个正面角色,然而这恰恰是圣经所要否定的。以这个故事为例,读者很容易进入这样的情境:自己就是耶稣,一圣人抵挡众罪人,并赦免弱者,即是英雄,又是恩人。然而我们根本不明白,没有一个人能象耶稣那样代罪人死,又能从死里复活。然后另外一些读者退而求其次,他们把自己想象为因耶稣的追问而良心发现的法利赛人。他们是控告者,却良心未泯。几乎很少有读者把自己想象为那妇人,甚至与那妇人行淫的男人。然而人类真实的景况是什么呢?没有一个人是耶稣,而我们都是不同程度的法利赛人、行淫的妇人和与妇人行淫的人。
我们最后谈谈悔改和饶恕的关系。神的饶恕与人所理解的饶恕有两大不同。第一,神的饶恕是有巨大的代价的,神的儿子代罪人死是罪人蒙饶恕的条件;第二,人的悔改。从本质上说,人是不知悔改的,因此,悔改同样是圣灵在人里面的工作。悔改和饶恕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互相依存,缺一不可;没有悔改就没有饶恕,没有饶恕也没有悔改。而二者之间连续的根据,则在神的预定的奥秘之中。
在新约中,“悔改”这个词根重复77次之多:In NT, the verb, metanoew occurs 32 times(Matt.3:2,etc.). The noun metanoia, 22 times(Matt. 3:8,etc), the verb metanomai “to change one’s mind, repent”, 6 times. the verb epistrefw, 16 times in the sense “turn back, be converted ”(Matt.13:15), and the noun epistrofh, Act15:3.one time。一方面,这说明悔改实在是重生之根。另一方面,读者可以联想到关于饶恕的两个“七十个七”。在没有基督的世界,“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创4:24);然而在基督里,人类的铁血法则被基督的宝血更换一新:“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只有意识到拉麦的原则具有人类普遍性,才能意识到基督的饶恕所具有的拯救性质。拉麦的“七十个七次”意味着人类自我灭亡是不可避免,仇恨,战争和死亡必然按77*77*77……这样的增长模式连续递增,一直到杀死最后一个人。战争杀伤力的“进步”是拉麦原则最具体的证明。饶恕因此才成为拯救的唯一道路。但这77次饶恕也意味着神的儿子必须付出死亡的代价。这两个“七十个七次”中间就是十字架。这十字架是第三个“七十个七”。因此或许同样可以这样观望但以理的异象:“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或作彰显)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者或作所)”(但9:24)。
与忏悔和饶恕的道理相对立的,则是灾民理性中不悔改不饶恕的道理。这道理不是别的,就是那控告者的工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法利赛人知罪不认罪,妇人知罪认罪,而灾民理性不知罪不认罪。这不悔改不饶恕的道理,在灾民理性中找到了自己独特的逻辑根据:
(1)无神论:忏悔和饶恕根基于上帝论和基督论。无神论无真忏悔,无真饶恕。
(2)灾变论:即使存在神,是神该为这灾难向人忏悔。
(3)灾民理性:首先是肯定自我的骄傲:肉身成道,因行成义。没有神,结果人成为神,神是不能有缺陷的,更不能犯罪。因此,为了证明自己是神或者正在成长为神,人不可能忏悔。忏悔对于“神”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一方面,神没有缺点不需要忏悔;另一方面,人要忏悔就证明他根本不是神,不是圣人,不是真人,不是完人,不是人上人。 其次是否定别人的仇恨。自以为神没有肯定方面的证据,只能寻求否定方面的证据;而为了在生存竞争中获取最大利益也要千方百计否定别人,包括“逼别人先忏悔”。否定他人是假神事业唯一的事业。然而我作为否定者,就必须是无可否定的。忏悔等于承认自己是可否定的。在灾民社会,忏悔不会被尊重,反而会授人以柄,成为对手攻击的口实。
(4)伪忏悔:谦虚。忏悔沦落为道德事件,成为炫耀的资本。《礼记 曲礼上》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夫礼者,自卑而尊人。” 孔子云:“谦,德之柄也。”《论语》中曾子讲:“吾日三省吾身。”
(5)伪饶恕:两种表现:容忍与大人不记小人过。饶恕也沦落为道德事件,成为炫耀的资本。胡适在《容忍与自由》(1959)一文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这不是宽容,确实仅仅是“容忍”,“忍”字在“心”上有一把利刃,是随时可能拔刀相向的。
注释略,本文选自是拙著《灾变论》之2007年修订版, 2007年5月25日.
北明:“他与我们同在”——远志明访谈录“他与我们同在”——远志明访谈录
北明 在最初就有“话语”,“话语”跟上帝同在。“话语”就是神。——约翰 采访人:北 明
被采访人:远志明(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研究生、《河殇》撰稿人之一、八九六四中国民主运动流亡知识分子。《神州传播协会》总编导、电视片《神州》、《十字架——耶稣在中国》、《福音》总编导,基督教传道人)
采访时间:2007年2月22日
采访地点:华盛顿——加州
采访内容: 一,远志明作为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状态;
二,信仰如何可能问题: 苦难是通往信仰的通途吗?
三,人类文化丰富性问题:基督教肯定现世生活吗?
四,人的罪性与自由问题:基督教赋予人何种自由?
五,“道成肉身”问题:唯物主义者的障碍?
六,人神同在问题:泛神论者的局限?
七,男女平等问题: 基督教尊重女性吗?
八,远志明作为传道人的话语。
(注:1,业经本人校对并授权发表。2,大小标题为采访人所加,3,全文略有删节。)
一,远志明作为一个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状态
北 明: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原来约好是一点钟电话采访你,你后来推迟了半个小时,我能不能问问,这半个小时你干嘛呢?
远志明:我今天祷告会。我们神州传播协会每个星期四的上午九点开始,九点到十点是祷告会,我要祷告完以后再回到家,怕十点钟来不及(华盛顿——加州时差三小时),所以就推迟了。刚刚从祷告会回来。
北 明:每个礼拜都祷告?
远志明:对。每个礼拜四。我们叫“同工”,外面叫“同事”嘛,我们集合在一起,为一个星期发生的事情和下一个星期(要做的事情)祷告。
北 明: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刚才祷告些什么内容?
远志明:我们现在每个人都在读一本书,这本书叫《竭诚为主》,这是英国牛津大学神学院一个教授,一个基督徒,写的一本书,每天读一段。用基督教信仰的立场来激励我们每天的生活,星期四大家分享这一个星期读这本书的收获,有什么感触最深的。然后看我们一个星期所做的事哪些讨神的喜悦,哪些不讨神的喜悦;然后也说一下下星期我们要的工作,主要是我说。说完之后,大家都把这些事情都交到神的手中,求神来带领,来保佑,大概就是这样。具体来说,每个人的分享都不一样,有的人分享的是一个星期的爱,有的人分享是一个星期怎么被神的手所管教,等等,反正每个人都不一样。
北 明:那我能不能问一下,下个星期你们神州传播协会准备做什么呢?我知道你那几部片子可能是在神州传播协会里,大家一块,你主导做出来的。(远志明:对。)你们下一步是要做什么呢?下个星期,具体的?
远志明:下个星期,我马上要去西雅图。去播放《福音》这个电视片。接下来的下一个星期每个人工作都不一样,我们是在做《福音》的英文版的翻译和配字幕。还有一部电影叫做《拿撒勒人耶稣》,那个电影是好莱坞拍的,六个小时长,我们已经把中文版权买过来了。我们配音都配好了,准备发行,这也是一个工作。反正具体工作挺多,当然下一步比较大的工作就是我们想拍一部反映海外中国留学生和他们的家属找到了信仰、找到了心灵归宿的专题片《彼岸》。很多人到海外来都是为了求学、成功呀、事业、发财呀,等等,但是同时很多人也找到心灵的归宿,找到了信仰。我们想拍一部这样的片子,反映最近十几二十年大陆人在海外皈依信仰的见证。从现在我们就开始准备,准备用两年时间把它拍完,大家也为这件事祷告,今天上午。
北 明:那你们资金从哪儿来呢?
远志明:我们资金不成问题,因为我们原来拍的《神州》、《十字架》,回收都挺多的。我们倒不像一些福音基督教机构缺钱,当然都是靠奉献了,全是靠各个教会、弟兄姐妹,因为基督徒都是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所以奉献的数目是挺可观的。但是我们除了接受基督徒的奉献以外,我们自己生产的这几部电视专题片因为发行很广,利润也足以再维持我们的运行。
北 明: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我想,过去了解你的人,肯定特别好奇远志明变成基督徒之后每天都是怎么活着的?这就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了。现在我们就言归正传,第一个问题,麻烦你跟我描述一下,你信了基督之后最重要的改变是什么?
远志明:最重要的改变,第一,我知道我是个罪人、是个有限的人,这一点特别特别重要。我以前都是认别人的罪,看别人的有限,我信了主之后,在神面前祷告的时候,读《圣经》的时候、敬拜沉思的时候,我深深地知道我自己是一把土,整个是从土里出来的,本来是尘土,像虫子、像蛆,根本就不配了。别看我现在到处讲道,领人信耶稣,站在台上好像挺什么的,但是实际上每天回家还是认自己的罪,认自己的软弱。因为你知道,一个人每天生活中遇到具体的事情,包括跟太太、跟孩子、跟同事,还是有人的性情在里面。以前,我没有信耶稣的时候,我觉得我挺好的,比谁都不差,我救国救民,我很高尚,而且我理智也不缺乏,通情达理。但是信了耶稣以后,发现自己对“罪”特别敏感,对自己的毛病特别敏感,不用说行为了,就是心里有一点拐弯抹角的就觉得不行,有一些肮脏的就不行,圣灵就像光照亮你的内心,不用别人说,你自己就责备自己。所以我觉得这是基督徒,在我身上,最大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他再也不骄傲了,他谦卑下来,他没功夫去管别人,他就对付自己,就是deny yourself,否定自己,这是在神面前回到自己的本相。我常常讲,信仰最重要的一点,简单说就是把神当神看,把自己当人看,而那些不幸的无神论者,我常常说,把自己当神看,反而把耶稣当成一个人去责难他。为什么能行这么大的神迹?就是不相信,因为他老是用人的标准看耶稣。正好倒过来,就是信仰了。这是我最深的一个改变,知道自己不行。所以我在看到别人不行的时候,别人的罪、别人的有限的时候,我能够包涵别人、理解别人,同情、怜悯、接纳。我觉得这好像硬币的两面,一面就是认自己的罪,另一方面就会包容别人的罪。我发现一个人如果对别人不包容,特苛刻,说长道短的,然后指东道西论断别人,这样的人肯定没有好好认自己的罪。反过来,如果一个人老在神面前来回到自己的本相,知道自己多败坏,他对别人的败坏就能理解,深处同情,能够怜悯。真的像一把尺子,有这头就必定有那头,这是我体会最深的。包括家庭、夫妻关系,以前老争吵也是这个问题。以前老是看太太的问题,看不到自己的问题。现在圣灵光照,我看得到自己的问题,我就知道太太那点问题不算什么,其实我自己内心深处有很多不好的东西。我觉得基督徒能使人内心平和,是“和平之子”,就是这个道理。他首先扑自己心中的火,然后别人身上的事情他就能够理解,别人的挣扎、别人的软弱、甚至别人的跌倒、别人的误解,都能理解;我们也常常软弱、我们也常常跌倒、我们也常常误解别人。这一点其实是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信耶稣以后对每个人都是一样,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个人真信了,他面对圣洁的神,面对十字架上的耶稣,他一定会认自己的罪,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成为基督徒以后,涉及到一个理性层面的问题,我的眼界跟过去比宽广了很多很多很多。我过去好像老盯着地上的事,真的像一头猪在地上找食吃,拱地皮找吃的。有人做这个比喻特别好,有一个杏从树上掉下来,地下的猪就吃这个杏,吃完以后还在地上找,结果怎么找也找不着了,因为它没抬起头来看,其实这个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是觉得信了主之后真的好像抬起头了,看到我们生命的意义,包括宇宙的意义,看到了宇宙的奇妙,牛顿、爱因斯坦他们所感到神秘宇宙法则背后的那个东西,看得很远,包括生、死等背后的奥秘,借着《圣经》、借着耶稣,都能够看到了。其实都是在神那里,都是在创造者那里。它有美意,包括阳光照耀、空气,给我们雨水降下来,万物这么生机勃勃,我们男男女女,甚至每个花、每只鸟,其实你都能看到上帝的美意,都是上帝的大手笔,眼界特别宽广。看人类历史也是一样,我们以前老是集中在政治斗争、你死我活、你上我下,什么这个公平那个不公平,就是争来争去的,这些东西我不是说没有意义,但是如果你有了上帝,眼界宽广了,从整个历史的正义,上帝是主宰历史的公义这个角度,从永恒的正义这个角度来看,你就会发现眼前的这些事情,拿得起放得下。不会被希特勒的强盛所迷惑,也不会看不起流落街头的乞丐。罗马帝国起来的时候,很多基督徒并不把它看在眼里,宁肯去帮助路边的一个乞丐,结果后来证明罗马帝国垮掉了。但是那个乞丐的灵魂得到拯救以后,他应该在神的国里、神永恒的爱里不会消失。人信了上帝以后心胸一下子宽广很多,不是不关心眼前的事,而是纳入到一个永恒的境界里来看,进得去也出得来,可以为眼前的事献身,但是他献身的时候不是为了眼前,他是为了一个永恒的东西。而且这种人不怕死,也不会随着眼前的风浪起伏。你知道德国有个叫潘霍华吗?当时德国希特勒起来的时候,很多人都激动得不得了,都附和希特勒,高呼德意志万岁,但是这个牧师潘和华也是个神学家,非常清醒,因为他心中有神的永恒的光,他知道希特勒不会长久,所以他不随从希特勒,结果后来被抓进监狱里去了。而且,据说他参加了要除掉希特勒的行动,后来正在希特勒快完蛋的时候在监狱里被杀了。我是觉得心中有神的人不会被眼前的东西所迷惑。我一口气讲了很多,讲了两点,这两点一方面是从个人角度,一方面从文化历史的角度来讲基督徒的被改变。
二,信仰如何可能问题:苦难是通往信仰的通途吗?
北 明:我想请你用一分钟时间,简单地、总结性地、概括性地说一说你是在什么情况下信了基督的?信了基督教的?
远志明:OK。我是在“六•四”逃亡,然后经过香港、巴黎,后来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普林斯顿大学成为基督徒。现在回想起来原因呢,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六•四”以后我们都有一个严重的失落感、严重的破碎感,这种破碎感就是发现自己的限度,发现自己是一个有罪、有限的人,把过去的骄傲、自大完全打破了。正在这个时候就遇到了基督徒,基督徒所展示出来的是一种超理性的、超越自我的那种爱、那种关怀,所以一方面,是情感上受了他们的感动;另一方面,在理性上也受到很大的冲击,就是反省自己以前的骄傲心态。以前以为自己了不起,现在知道自己不行。这样一种自我认识再加上神借基督徒的那种爱的吸引,所以我觉得感性理性上都有一个突破。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读《圣经》,开始参加基督徒的聚会,后来慢慢地信了。
北 明:仅仅是因为“89”吗?有没有个人方面的原因呢?
远志明:“89”民运逃亡这件事情是个引因了,但是扎根在我心里的东西其实是很深了,我从少年时代就开始寻求这些神秘的问题,我就一直是自学哲学,没有上过大学本科,对什么事都问为什么,小时候看天上的星星问为什么,长大了就问这个社会主义为什么,然后问自己的人生为什么,问很多为什么,所以心中神秘感,对宇宙、对人生的神秘感始终很深很深,后来学哲学也是因为这个。但是哲学没有办法满足人的寻求,反而使人更加困惑,你知道哲学家越来越狭隘,自杀的也挺多的。后来参与民运这些事情,我觉得整个人生的轨迹就是寻求真理、寻求真道这么一个轨迹。
“六•四”这个事是一个转折点,突然发现自己的寻求,靠着自己的智慧、道德、生命能力,根本没有办法满足自己的渴望。当我理性上这么挣扎的时候,发现神在感情上、神在灵魂上给我开了一个天窗,我就突然从不信到信、从无神论到有神论,从一个理性主义者变成灵性主义者。这个转变其实就是关一扇门开另一扇门,而不是说顺着原来的一扇门一直走进去,No,那永远走不到另一扇门的。所以,等于说我把原来骄傲自大的理性的一扇门关了,然后就顺从这个心灵的感动、顺从心灵的阳光走向了心灵的一扇门,是这么一个转折。
北 明:为什么其他人就没有打开这扇门呢?比方说跟你一块逃出来的有那么一批人,有些原来也想追求真理,也想救国救民,也挺理想主义,也不就是谋求自己的一点什么利益。更典型的例子,如果说“89”民运失败导致你认识到自己的罪性和有限性,那像柴玲那些学生领袖们,他们就是“89”学生运动的领袖,那个失败对于他们来说教训更惨痛,挫折感更大。而且还有一点,柴玲可能跟你一样,我看了你的讲道的第一集,“我为什么信基督”,那里面说的很具体,我替你提一下,就是你个人的遭遇。除了这么巨大的中国自由运动失败,你个人生活中也遇到一些不顺的情况,比方说家人不能跟你在一起,妻子远在中国,不久父亲去世了,也不能回去看。你发现自己变得非常软弱、非常脆弱,就是无依无靠那种感觉。可是情况对于柴玲来说比你还严重,她不仅亲人不能在一起,她根本就是恋爱期间男朋友吹了,痛不欲生;紧接着电话里传来母亲去逝的消息,她都懵了,在电话里失声痛哭。而且她也不能回去。同样的遭遇、同样的经历、同样的感受,为什么她就没有把她那个心灵的窗户打开呢?是什么原因你就信了别人就没信呢?
远志明:在基督神学里有一个说法叫“预定论”,就是说有的人,神预定他就能够找到神,有的人神预定他找不到神,这是加尔文主义的一个论点。这个观点一直有争议。但是,我确实觉得有的人遇到难处的时候,遇到挫折、遇到打击的时候,他能够联系到自己,就是这个挫折、这个打击、这个苦难会使他看到自己的渺小、可怜、罪性、有限性。但是有的人遇到多大的打击他也不能联想到自己,还是不能成为一种忏悔。他会反省,你知道,反省跟忏悔差别很大,反省就是说这件事哪儿做得不对,哪儿做错了;但是忏悔呢,就是说从根本上发现我就是一个不行的人,我是一个罪人,我是一个败坏的人,我无助,归结到自己身上来了,反省是归结到别人身上去。
这个问题是一个很神秘的问题,我不能解释清楚,神学上也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在苦难中能够反省到自己身上来,变成一种忏悔,但是有的人在苦难中把失败化做一种仇恨,归罪于别人,最多是反省自己哪儿做错了,而不是有罪,只承认错,不承认罪。所以我想,有人说,人在苦难中就是容易认识上帝,容易信基督,这也不完全。有的人在苦难中他也信不了,但是有的人在顺利的时候他也能信。这个关键问题在于他是不是自己内心有一种忏悔的意识,能不能从这个苦难看到自己的有限或者自己有罪。有的人在顺利的时候也能看到自己的有限或有罪,但有的人就是死到临头了,还不能发现自己本相,那个可怜的、败坏的、软弱的本象都发现不了。这个是不是跟人的先天的性情有关系,跟所受的教育、环境这些东西(有关系)。我觉得那个“预定论”在这个意义上挺神秘,挺让人觉得有一种说不清的道理在里面。加尔文主义就坚持这么一个观念,就是有的人预定被拣选,是神的儿女,有的人早就预定他不是神的儿女,什么情况他都不可能被拣选。
北 明:那这样就没戏了呀?
远志明:对呀。所以说,另外一派就是阿敏念主义,就起来反对加尔文主义这一套。他们就认为人有自由意志,人不能把一切归给上帝,你咎由自取。我倒觉得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挺好的,人在先天上确实有一些,比如说我这个人容易动感情,他们说是性情中人,这种人他的心柔软一些,容易接受心灵的感动、心灵的感应这些事情。但是有的人确实非常理性、很刚硬,从来不想联系到自己。我在流亡的时候发现一点,如果我有什么软弱立刻就暴露出来了,但是有的人不管多少坏事都隐藏得深深的,(北明:挺着)都挺着,看不出来。这种人表面上是挺刚强的,实际是得不到神的怜悯,因为神特别怜悯那些柔弱的人,承认自己柔弱的人,所以我是想大概确实有这个问题。
北 明:你看“某某”(姓名隐去——北明注),他的个人苦难够大的了,他为那次事故的后果非常痛苦。我知道你曾经很多次特别希望他变成基督徒,能够得到神的眷顾,可是他就是不信,到现在还是不信。他怎么总结不好猜测,他怨气大,我知道。
远志明:我知道他,他其实心里是信了。
北 明:是吗?
远志明:对。他也是一步一步来的。
北 明:我就听他说过,他说,如果上帝要眷顾我,干嘛要出这么大的事故,这是他亲自说的。
远志明:对,他以前是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他在受到打击的那一刹那,还是内心的震惊,震惊之余他还是敬畏神。但是他不知道哪个是神。他一方面内心深处有对神的敬畏,另一方面他又想用理性辨明神到底在哪里,想证明神,使他自己挺困惑的。其实我慢慢发现他正在走出来。我跟他有一些接触,发现他骨子里是相信基督的,相信耶稣。在佛教、道教、回教、基督教这些教当中,他是靠近基督的。他也去过教会,我相信他也祷告。
但是他的情况还有一些问题,就是说一个人心里相信到口里承认,走出过去的老我,牺牲掉自己的面子,跟那些痴男痴女在一起去教会,降低自己的身份,宁肯冒着被别人归为异类的风险,这就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了。所以耶稣有一句话,说若要有人跟从我,就得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那个舍己翻译成英文就是deny yourself,否定你自己。很多人做不到这一步。所以我是想,有些人心里其实是信的,但是因为他们时候还没到吧,时候到了他们就会走出来。
三,人类文化丰富性问题:基督教肯定现世生活吗?
北 明: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从普通人的角度、从一个非基督徒的角度来想像,变成基督徒,对于个人生活是一个极大的改变,那简直就是一种天翻地覆的改变。可是,我也听人也说过,对这种改变有一种恐惧,这恐惧就是他有一种预感,觉得要抛弃现在的生活了,而且几乎就是要抛弃现世的生活,去追求一种永恒,天上的一种生活。比方说,变成一基督徒,你读的书,你书架上那些书、几十年来买的各种各样的书不需要读了,就剩只读一本书,就是《圣经》;你接触的人只是一种人,全是信徒;你说的话全变成一个基督徒说的那种话,这种话在我听来有时变成一种套话了;唱的歌全都是赞美上帝的歌。人类几千年来创造的文明,比方说音乐、绘画、电影、广播、文学,包括医学、心理学、哲学,还有科学,等等,所有被人类称之为文化的东西、人类这么珍宝的东西,就都失去意义了,人类为此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我就想像,如果要是这个世界百分之百全都是基督徒的话,这个世界所有的建筑,除了居住的住所,全都是教堂,而且全是基督教的教堂,唱的歌只有赞美上帝的歌,广播全部是宣扬上帝,所有文章都是布道是见证,所有的人都只发出一种声音:就是哈里路亚,那这个世界,我想,相对是不是挺单调的、缺少魅力?等于把上帝创造的丰富多彩的世界给屏蔽掉了,剥夺了人生活的美感。有时候我就想,这跟那“动物庄园”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远志明:这是你的错误理解。
北 明:我就是希望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远志明:你错误的理解。
北 明:你要说服我。慢慢说,不着急。
远志明:我不着急(笑)。从两个角度。第一个角度,从两千年历史来看,从公元后两千年,其实世界的丰富正是在耶稣的基督教文明中诞生的。我们知道,从画家米开朗基罗他们,音乐像贝多芬他们、巴赫他们,然后文学早期的都不用说了,但丁、奥古斯丁,到后来托尔斯泰、陀斯托耶夫斯基、雨果,这些都是基督徒,这些最灿烂的文明其实都是在基督文明里诞生的。艺术上的成就现在没有人能够超过他们……
北 明:嗯,这类例子确实还能举出更多来。
远志明:这些所谓classical(古典的)的东西都没办法超过。在社会方面你看,孤儿院、养老院、大学,这些社会福利都是马丁•路德那个宗教改革时代诞生的,当然大学更早一点。就是这些社会福利的公共教育,这些全是从教会里出来的,最早的研究院就是从修道院开始的。这些文明都是这么创造出来的,包括科学家们。人们常常把科学跟基督教对立起来。其实从1900年以来的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当中,据统计,他们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基督徒,有宗教信仰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据说,基督徒占其中绝大部分。我们知道像哥白尼样,像伽利略、牛顿都是基督徒。即使现在来看,越是科学发达的国家,像欧美,他们基督徒的比例其实也高,在新加坡也是这样,新加坡越是文化层次高的人,基督徒所占的比重越高,这也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从历史角度,还可以列举很多很多的事情来看。你看基督教跟佛教、回教,这世界三大宗教,你注意到他们对人类文明丰富性的影响,我觉得基督教是没有办法比的,凡是基督教文明的国家极为丰富,而且透明宽广,包括人的心态也是一样。所以这就说明了问题。
北 明:嗯,你刚才举的那些例子都有说服力。
远志明:所以,我说到你个人也是一样的。如果你要搞你的创作、搞你的什么都可以,我敢保证你的创作会站到更高的角度,而且达到一个更深的层次,一定是这样。还有就是看些书,那些丰富的文化遗产,刚才我谈到了,我自己的体会就是一个基督徒应该什么都看,我现在就是。我的书也没浪费,过去的书我都用上,包括我搞创作。基督徒有很多人都误解了,基督徒跟传道人、牧师不是一回事,牧师和传道人他是专职的,他是做布道的工作,但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信徒还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比方说你是搞文学创作的还是搞文学创作,你知道托尔斯泰、陀斯托耶夫斯基他们都是信徒,他们写出伟大的作品,但是他们的作品里充满了基督教的精神,他并不是离开世俗的文学创作。还有那个政治家,好多基督徒政治家也都挺好,像孙中山也是基督徒政治家,他照样从事民族解放的事业;基督徒的科学家,刚刚提到很多;基督徒的画家、音乐家都非常非常多。咱们中国人的基督徒将来在文化……现在已经有了,像北村,是小说家,像余杰……作家;像李伯光他是律师,我觉得这些都是很好的基督徒。他们信耶稣,只能促进他们的专业上,在他们各自的方向来服务这个社会,服务人群,而不会把他们与他们原来的那个东西隔开。
我是这么认为。一个真正认识神,有通天的灵性,在他的专业上会更加出色,会写出更伟大的作品,会画出更美的画,更有灵气的画,而且律师会更加正直、有正气,上帝赐给的应该是更好,而不是说与世隔绝。所以我说刚才你那个理解是基于对一部分所谓特别保守的基督徒个人生活的观察,而不是对整个基督教文明的了解。
北 明:那天张伯笠还说了一句,他说百分之九十五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基督徒,百分之九十五还是百分之九十?
远志明:没那么多。诺贝尔科学奖,物理学、化学、医学这几方面,大概好像百分之九十多都有宗教信仰,但是基督徒大概占百分之七、八十。
北 明:那已经很了不得了。
远志明:了不得,对。你刚才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上帝所创造的这么丰富的一个世界,怎么会被一个信仰上帝的基督教扼杀掉呢?如果扼杀掉,肯定是信偏了。所以我能理解你提出这种疑问、产生这种忧虑是有道理的。因为现在有些基督徒给人的印象就是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了,他们怎么怎么怎么,天天在教堂里,确实有这样的,但是这并不是整个基督教文明的本来面目,也不是全部,基督教文明非常丰富。我的一个信念就是,上帝所创造的一切,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一切,包括大自然、家庭、儿女,包括一切的丰富性,都是神的恩典,我们都要享受。只是基督徒有一个心态,我是怀着感恩的心来领受这一切。我不把它视作理所当然,看成大自然进化的结果,瞎碰碰出来的,他不是用这种心态,而是用感恩的心来享受。
四,人的罪性与自由问题:基督教赋予人何种自由?
北 明:你如何理解圣经里所说的“罪性”这个概念?
远志明:什么叫不犯罪呢?就是说我享受,但是不能妨碍别人享受,我在享受的时候不要伤害别人,其实“罪”就是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如果你自己做什么事不叫犯罪,但是如果你做一件事对人有伤害,那才叫“罪”。基督徒享受一切正当的,而且是为了更好地享受,每个人都更好地享受不要犯罪。一夫一妻就是一夫一妻,而且喝酒、抽烟这些事情他不做,其实(不做)对身体都有好处。圣经上那些教导其实对孩子、大人都是有好处的,好处就在于有益于自己也有益于别人。归根到底一句都是为了好好享受神创造的一切,而不是排斥神创造的一切,从这个角度我是觉得非常好。
刚才我讲基督徒生活的(丰富性)是从历史的角度,其实也(可以)转到第二个方面,从个人角度。从个人角度来说,圣经上有些话说得特别好,就是耶稣说,我来是要你们得自由,而不是给你们拷上一个枷锁。得什么自由呢?就是信的人比不信的人更自由,这是好多人理解不了的。好多外边的人就看,信了耶稣就不自由了,世界上这些卡拉OK也不能去,也不能同居,也不能吃喝玩乐,人生的乐趣好像都没了,其实不是的。其实耶稣说,我来要你们得自由、更大的自由,就是说不要再受“罪”的捆绑。我们以前没信的时候都体会到,你说是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落入更大的不自由,就是要发作就发作,结果发作之后你要承担后果。所以我觉得真正的自由是说“不”,对自己的罪说“不”,对别人的罪说“不”,这有点中国道家老子、庄子的心态。真正的自由实际上不是去跟别人争呀打的,像秦始皇那样一霸天下那种横行的自由,而是说我不打不争,退回到自己过一个最基本的生活,就是遵守天道,遵守人道那么一种生活,就是不犯罪的生活,这是真正的自由。信了耶稣以后,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界限,结果自己也自由了,别人也自由了。
五,“道成肉身”问题:唯物主义者的障碍?
北 明:……像爱因斯坦的著作,我非常喜欢,他也有宗教信仰,有敬畏心。
远志明:爱因斯坦早年特别好,到晚年就有一点……他那个上帝好像就变成了没有人格的上帝,但是他早年是特别好的。
北 明:你说“没有人格的上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没有“人格的上帝”?
远志明:就是我们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道成肉身”成了耶稣,然后他用人的方式向人表达神的神性。但是有些科学家口中也讲上帝、上帝,他们所讲的上帝代表创造宇宙和使宇宙合理运行的那个伟大智慧和能力,它是这么一个代名词。
北 明:请再说一遍?
远志明:就是他们认为,宇宙背后一定有一个产生和维持这个宇宙运作的伟大智慧、伟大的能力。他们把这个归结为上帝(北 明:是抽象的),是抽象的,他们没有具体人格化。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道”成了“肉身”的样式,这是基督教信仰的一个核心命题。我刚刚总结出来的四个词(四句话)就可以概括整个基督教信仰:第一句话叫“太初有道”。“太初有道”你知道,就是承认宇宙一开始的时候是有神的,道就是神,“太初有道”这是第一句话,但是这一句话很多其他宗教也承认的,其实科学“大爆炸”理论也承认“太初有道”。第二句话基督教叫“道成肉身”,这就是核心了。就是说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超越时间的、在宇宙之前就存在的“道”,这位神,他成了肉身的样式,成了耶稣,用人听得懂的话,看得见的事儿向人展示……
北 明:我觉得唯物主义者太难信这个了。要变成信徒,这是一个挑战,一个很难逾越的障碍。
远志明:对,关键是这个。但是在哲学在逻辑上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因为既然整个宇宙是被“道”所创造的,那这个“道”当然可以进入宇宙成为一个人的样式,当然可以了,借着这个人说话,是可以的。这在哲学上、逻辑上是完全行得通的,可以论证的,创造者可以进入到被创造的物当中,但是不是完全一样,是把他的灵、把他的精神,就像人可以进入电脑里,你知道,不是钻到电脑里去,而是把我的思想、意志放到电脑里,我觉得上帝就是把他的意志、把他的灵放到耶稣身上,是这个意思。
六,人神同在问题:泛神论者的局限?
北 明:“太初有道”,“道成肉身”,第三呢?
远志明:第三个就是“以马内利”,你知道这个词吗,“以马内利”?
北 明:我知道。你给我读者解释。
远志明:“以马内利”(Immanuel)就是神与人同在。就是道不仅成了肉身来到了人间,而且从此以后就住在人间不走了,这就是“以马内利”,就是神与人同在。一个基督徒之所以能活出有信仰的人生来,活出一个所谓追求美、善的一个人生,就是因为神住在他心里,就是耶稣住在他心里,叫“以马内利”,这是第三点。解决人的罪、解决人的死、解决这些根本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神在我们身上,帮我们解决,给我们力量。最后一句我就想说“哈里路亚”。你知道“哈里路亚”,就是赞美。这个“哈里路亚”含义特别深,意思就是给我们说神已经给我们做成了,就像耶稣在十字架上、在咽气之前最后两个字就是“成了”,就是finish,完成了。“哈里路亚”的意思就是说神已经给我们做成了,他成了我们的力量,他成了我们随时的帮助,他成了我们永远的盼望,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我这个基督徒靠着神都是得胜的。我要赞美他,我要感恩,这个“哈里路亚”就是基督徒的一个境界了,这个境界就是说,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感谢神,都赞美神,生也好,死也好,顺利也好,不顺利也好,都感谢神,这是那个基督徒活出来的境界。
这四句话也是我最近几天才悟出来的,就是“太初有道”,“道成肉身”,然后“以马内利”,“哈利路亚”(笑)。我觉得基督教信仰(有)这几方面就比较完整了,而且这四句话全是圣经上的原话,我一个字都没加、没减,圣经上有这么四个意思。那么,泛神论他们可能承认第一句话,其他的宗教都承认第一句话。
北 明:是。他们也管那种叫文化基督徒,有这种说法吧?
远志明:文化基督徒其实他们有的也承认“道成肉身”,文化基督徒到第二句为止,第三句话就没有了,神就不在他身上,“以马内利”,就是他并没有……
北 明:没沟通了,就是没有“灵进到他的……”
远志明:对,他并没有让神的灵、让耶稣的生命来主宰他的生命,他没有达到这一步,所以他的个人生活没有改变,没有太大的见证,大概是这样。
北 明:问个题外话:要达到这一步必须得受洗,是吗?
远志明:当然了。耶稣说了受洗就受洗呗。我当年受洗就这么简单,耶稣说要受洗我就受洗。
我觉得受洗不是个太大的事儿,如果人真的信了,不可能不去教会。很愿意去的,很愿意去跟那些弟兄姐妹在一起唱诗赞美神,很愿意去听神的道,这个是发自内心的东西,不是强制性的。一定能。你现在没法预测你将来会怎么样。你原来问我远志明你将来成为一个基督徒,我说死了我也不会。
北 明:嗯,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你现在……
远志明:对,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七,男女平等问题:基督教尊重女性吗?
北 明:我还有一个问题,困绕很久了。我在普林斯顿的时候,——咱们也不用避讳跟读者说我跟你是老朋友,一般来说,记者跟自己的采访对象是一种问与答的新闻技术关系。但是这个问题我们早前问过你,这次换个身份,问题还在,还得直截了当再问你一次。——很多年前就在你们家门口,我问过你一句话,基督教把女人说成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基徒教不讲男女平等。你看儒教,它当然不尊重女人,“唯女人与小人为难养也”,女人是要被养的,而且是与小人被并列同类。当然那小人不是道德指责中的“小人”,是说小孩,不成熟的、没长大的、需要喂奶的小孩。这女人就没法跟男人平等了。她就是一个要被养还难养、挺麻烦(的人)、挺讨厌的一件事,这是儒教。看一个文明是否伟大,有一个基本标准,其实我觉得不能够废弃,就是至少看它对女性是否尊重。
远志明:对,对,对。
北 明:佛教似乎不论男女,无男无女,没有性别问题。或者两性兼容?伊斯兰教中,女性缺少独立性,不仅如此,而且社会地位非常低。就这一点挺麻烦。可是基督教,圣经说女人不过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女人就成了男人附属品了。男人缺了这根肋骨,顶多肺部少一个保护层,但是他绝对能活下去,而且还能活得不错,如果不抽烟,他得肺癌的机率就很小,也很难染上肺病。这根肋骨对于男人来说有那么重要吗?可是对女人,要是不当这肋骨,她自己就不成其为人,肋骨就很快风化了,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所以,这等于说就女人的意义就是男人,男人的意义才是上帝。信上帝就是男人去信上帝,女人就去信男人就好了。这样的逻辑的话,我们女性为什么要信上帝呢?基督教不给女人选择的自由:你生下来就是一根肋骨,你也没有独立的地位,你就附属在一个人的身体里。你说,如果要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她又有什么资格去信上帝呢,她就一根肋骨,她信什么信呀?信不信反正她也是那样附属地活着,对不对?你说你救赎,我罪孽深重,你救完我不过还是让我当一根肋骨,好一点的肋骨罢了。上帝明明给我大脑,给我神经,给我四肢,给我五脏六腑,我本来是一个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模样造的人,我本来有上帝的挺尊贵的外形,结果被你说我是一根肋骨,弄成很大的逆反心理。
远志明:OK,行,你能不能等我一分钟?
北 明:行,我等你一分钟。
(采访中断)
远志明:北明我回来了。
北 明:你干嘛去了?又祷告去了?
远志明:上厕所(笑),憋不住了,喝水太多了。接着说肋骨……
北 明:你先等等,我这根肋骨还有一句话没说完。我不知道你会怎么解释这个事,但是我读圣经我又读一个体会来,就是我也可以理解的:这个肋骨,基督教把女人变成肋骨跟儒教把女人当成小人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基督教有爱在其中。亚当就说这是他的骨中骨,是一个珍宝,所以要爱护她,这里边是有爱的。如果是这样,是容易让人接受的。但是我想,都现代文明了,人除了有爱还需要被尊重。如果说人家女人就不需要你这个男人这么爱她,你不能用你的权威强迫人家。(比如)我现在需要睡觉,你说:对你好,你先把这碗汤喝了,这汤是你身体的营养,你先喝了汤然后你再出去运动一下,回来你再睡觉。可是这女人说我知道你爱我,你这是对我好,但是我现在特别困,我这会儿就想睡觉,请你、求求你让我睡觉。可是男人说,不行!你必须得喝下这汤,再去跑步,回来还得冲个凉,然后你就可以去睡觉了。你说这些都遵命做完,她还能睡吗?这也是一种爱法儿,可是人家不需要!有的时候尊重更重要,我就问你,基督教它尊重女性吗?
远志明:我知道你这问题……
北 明:多年前、十几年前在普林斯顿,你没有回答我这问题!
远志明:对,那时候我刚信。你说是一个肋骨,我跟你说,这边摆了一个肋骨,那边摆了一把土,哪个贵重啊?当然是肋骨比土更贵重了。
北 明:那可是人都是土做的呀?
远志明:听我说呀。亚当是土做的,夏娃是肋骨做的,所以夏娃比亚当从原材料上还高贵呢。创世纪三章七节里讲到,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然后将生命之气放在他的身体里,他成为有灵的活人,那个是亚当。当时造亚当是用土做的,但后来造夏娃呢,是取了亚当的身上的一根肋骨造夏娃。你如果从原材料的角度你觉得用肋骨变成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太卑贱,那亚当更卑贱,他是土做的。
北 明:我不从原材料角度看。我从隶属关系上看。
远志明:其实问题不在这儿,后来宾州大学有个黄力夫教授,他是研究这些东西的,研究遗传学、遗传基因这些东西的。他说实际上是上帝造人的时候,他是用最省事的办法,他只造了一个人,就是男人,但女人呢,其实就是男人的基因改造。
北 明:感情这是上帝的笔误:他犯一下懒,世界上一半人就都依附于另一半了!
远志明:你听啊。他曾经说过,如果从一个人身上取他的基因,然后要复制另外一个人,他说要取哪里的基因最好呢?现代的基因学家告诉你说,要取骨髓里的,因为骨髓里的基因是最完整、最活跃、最全面的。然后他说取哪里的骨髓最好呢?说取靠近心脏的那根肋骨,那里面的骨髓是最好的。所以,上帝就是用泥土造人之后,造一个人就够了,最节俭的原则,接下来造夏娃、造女人,他就用基因复制的方法。其实现在的染色体就发现,男人的染色体跟女的只差一点,——我不太懂这个——只差一个,好像差一个什么东西,其实就是少了一个东西。这个不管它,我的意思就是说,这只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这个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但是,圣经却赋予了一个永恒的意义,有人说爱,男女之爱,男人离不开女人,女人也离不开男人,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女人的一半是男人,等等这一类的,就是让男女必须结合的那种情感的纽带,好像在创造过程中就已经决定了,因为是那“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有人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首情歌,就是亚当说夏娃,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是《创世纪》,你刚才提到的这么一个精神。这里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相反,有一个爱的连结是不可分离的,从此以后,男人和女人真的是谁也离不开谁。男性和女性从这两性的性别别来说是没有办法离开的。最重要的是,看整本《圣经》,其实不是男人高于女人一头,不是这个,整本《圣经》里男女都是平等的,而且后面《新约》的时候,耶稣来了以后,保罗写书信的时候,《圣经》里边讲到了男人是家里的“头”,女人要顺服男人、顺服丈夫。但是反过来讲,丈夫要爱自己的妻子,等等,就像爱护自己一样。
也有人根据这个来批评圣经说,《圣经》是把男人放在中心地位,家里的“头”,然后女人要“顺服”丈夫,等等。我觉得这是当时犹太人的传统,犹太教的一些传统留下来的文化,到今天基督教在基督教会上完全平等的,也有女牧师……
北 明:有女牧师吗?据说基督教不让女人做牧师的。
远志明:有、有,好多呢。女牧师、女传道、女……什么都有。
北 明:这也违反基督教的训导吧?
远志明:没有,不违反。这个真是大家领受不同,我觉得有的女牧师还挺出色的,有的虽然不是女牧师,但是她们的影响很大,比方说,像盖恩夫人、罗宾逊师母,她们写的书在基督教里传播很广,使很多人受益处。很简单,《迦南诗歌》那个小敏,不是一个女孩吗?人家给神做多少事啊!也是到处去传道,这个都没有问题。在基督教实践中,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
现在我强调一点,男女平等这个概念,如果在人格尊严上、相互尊重的意义上,是完全百分之百正确的,但是如果说在一切事情上都要男女平等,瞎扯淡!你知道为什么吗?
北 明:那是。生理上限定的嘛。
远志明:因为生理和心理的特征来说,男人就要刚强、女人就要柔弱一点,男人在家里就要有男人的责任感,女人就是要用她的温柔来征服男人。一个温柔的女人可以培养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从这个意义上,《圣经》的有些教导是深的,如果真的要是回到那个状态的话,大家都会信,男女都会幸福的。
北 明:这应该没有异议。男人像一个男人,女人就像一个女人。
远志明:对,就是柔就柔、刚就刚,阴就阴,阳就阳,这个东西自古就配得挺好的……
北 明:不是,这个问题你就得make sure,这个《圣经》它是尊重女人的人格的,把她当成一个人就是一个人,把她弄成一个肋骨,这不仅是个比喻……
远志明:肋骨不是坏东西,总比一把土好。那是个创造的程序,没有问题。但是我在想,如果男人是女人身上的一根肋骨,这男人是有福的,因为她懂得爱他,疼他。
我觉得伊甸园的故事,虽然很短,但是,寓义特别深。你要琢磨这个肋骨的事你就会发现,虽然它说女人是出自男人的身体,其实不只是如此。还有一种情感的含义在里面,这么说吧,男人没有女人了,他就非常疼,心疼,因为是靠近心脏的肋骨嘛!他心疼,他离不开;但是,女人如果离开男人,她就没有立脚之地,她就没有归宿感,她就不成为一个家。所以,你琢磨琢磨?看这含义挺深的。
北 明:这个爱的含义本身琢磨琢磨是挺深。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女的背后,她穿的背心,她背心后面写着一句英文:Love is the key,就是说,爱是那把钥匙,理性、论辩、批评,教导,可能都不如爱的力量大。爱是一个前提。当然要是从这个角度讲,可以说肋骨之说就意味着世界之爱。但是麻烦在于,你要爱她你还得尊重她,你要接受她的爱也不能缺少尊重这个前提。很多男人不懂这个,《圣经》无形中就是这么教人的……
远志明:没有,《圣经》里没有,《圣经》绝对没有说不要尊重女人。你看的《圣经•旧约》,它是那个时代好多年前,像中国古代一样,有一些不好的陋习,包括一夫多妻都有,但那并不是基督教的教导,那是当时的文化背景。基督教正好相反,就是破除这些东西的,对上帝的信仰就破除了这种东西。
北 明:你是说我们在读《圣经》的时候还得要注意一下当时的文化背景?
远志明:那当然了。你看《旧约》,特别是《旧约》,因为《旧约》的时候耶稣还没有来。《旧约》的时候不叫基督教,叫犹太教。其实基督教跟犹太教有很大的区别,犹太教只按《旧约》的那些律法,那律法多了,比方说吃饭之前要洗手,不许这不许那,好多条条框框,一年献多少次祭,现在这些东西全废了,因为耶稣来了以后把这些东西都废了。所以你看《圣经》的时候,并不是整本《圣经》的每一个要求你都去做。其实我们所谓的基督教主要是信整本《圣经》里边后面的《新约》。《新约》就是耶稣,我们信的就是耶稣,《旧约》是为它做预备的。所以你放心好了,基督教、《圣经》不会对女人有任何伤害,我觉得真正遵守《圣经》的(人)特别爱妻子,在家庭生活中都比不信的人更好一些。
北 明:Ok。现在我就把这话题停了,因为我读《圣经》不够深入,所以就只好问你了,回头我自己慢慢读。
远志明:Ok.
八,远志明作为一个传道人的话语
北 明:我现在把机会交给你,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立此存照。你想说什么?
远志明:你叫我说什么?你想让我说什么。
北 明:我不规定,你直接对读者说。
远志明:嗯,我想想。Ok,那我说几句吧。
北 明:请。
远志明:OK,在中国长大的人,我们从小受无神论的教育,我们都以为没有神,而且我们以为人死如灯灭。我是学哲学,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学哲学,也当过十几年兵,一直到三十多岁到海外,到美国才认识了耶稣。当我认识了这位神以后,我才知道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其实是片面的,非常狭隘的,是科学根本不能证明的东西。因为科学根本不能证明人死了之后有灵魂或者没有灵魂,科学根本不能证明宇宙有没有神,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我们就盲听、盲从、肓信,其实这是一种迷信,对科学也是一种迷信。因为科学不等于真理,科学只是对真理的追求。科学也是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这就说明每天它就是靠不住的,它是在发展过程中的,所以我们对科学的迷信、对马克思主义的迷信、对无神论的迷信导致我们就迷失掉真正的信仰。
我知道,如果一个人一生当中没有信仰,有多少钱都不会幸福的,也不会和睦,心灵也不会平安的,信仰其实就是把心灵托住的那个东西。今天,中国人都越来越富有了,在其它方面都很自由了,但是唯独我们的心灵越来越空虚、越来越软弱、越来越孤单。所以,这个时候每个人都要对过去所学的、所想的,过去所迷信的东西有一个反省,要开阔自己的眼界。其实我到美国来以后,我觉得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过去只受一方面的教育,现在两方面我可以拿来比较一下,到底是有神论合理还是无神论合理、到底是人有灵魂还是没有灵魂,我两方面的道理我都听了、我都看了,然后我才做一个选择,这才是真正的选择。可是我们原来在国内从小就没得选择,从幼稚园开始就受一面倒的教育,直到我们成了瞎子,不能睁开眼睛看事情,只是跟着别人的拐棍走。所以我想,现在每个人最重要的就是你要有心灵的自由。
怎么才能自由呢?有选择你才有自由,没选择哪有自由?我给你自由,但是只有一双袜子你非买不可,那就没有自由。我要给了你自由,至少有两双袜子让你挑,这才有自由。所以,我希望国内的我们的同胞、我们的朋友,每个人都要寻求自己心灵的自由,别的自由比较难,心灵自由你想要就有了,那就是你意念的问题。你想自由就自由了。你想去寻找就能寻见,你扣门就给你开门,这是耶稣说的。所以我真的希望每个人,除了原来我们学过那些东西之外,我们再接触一些基督教信仰的东西,书店其实都有《圣经》的故事,教堂也到处都有,不管是哪个城市、乡村,只要你愿意寻找的,都能寻找到。你自己进去体验一下,你读一读《圣经》,然后你自己祷告,你自己亲近神,在你忙碌的工作、生活当中,在你享受物质丰富的同时,你能够享受一下心灵的安宁,心灵深处给你的祝福。我真的希望咱们中国人将来不仅是在经济上富有,在社会上有自由,而且我们的心灵都有爱、都有平安、喜乐,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人生,真正富强的一个国家。好,我想就这么多分享,谢谢大家。
北 明:谢谢你。远志明,你有一个网站,是吧?请你把你的网站的地址在这里说说。
远志明:网站就是……,网站在中国是上不去的,别跟他们说了,说了也没用。这个采访有很大一部分是要写成文字的,是吧?
北 明:你有什么禁忌、不希望我发哪一部分,你告诉我……
远志明:没有,没有,我讲的都可以。写成文字更好。
北 明:好的。再见。
远志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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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志明机构网站:www.chinasoul.org
(全文完)
──《观察》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 Sunday, May 27, 2007 本站网址: http://www.observechina.net 西奥多·达里普尔:没有上帝,只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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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大陆电视剧对帝王丰功伟绩的歌功颂德火暴异常,《雍正王朝》在1999年创下的收视率新高,旋即就被刚刚热播的《康熙王朝》超过。长期在帝制传统和中共专制新传统的双重奴役下的大陆人,特别热衷于争权夺利的宫廷阴谋、仁慈和铁血并用的天子及绝对驯顺和冒死进谏的忠诚奴才,而御用文人们又特别懂得:怎样通过对历史的肆意阉割向当今专制者和奴性大众献媚,再通过这种双重献媚牟取巨大的商业利益。
三 阿扁不怕中共的武力恫吓
《雍正王朝》塑造的是锐意改革的帝王,《康熙王朝》塑造的是完成统一大业的帝王,此剧的编导公开承认,全剧的主线是康熙东征西讨的统一大业:剿平吴三桂、收复台湾和征服格尔丹。纵观全剧,康熙喊出的最响亮的口号就是针对台湾的“剃发、称臣、登岸”。只要郑经答应了这三个条件,他就会得到大清朝廷恩赐的一切,就可以成为台岛上的自治之王。否则的话,只有死路一条——在大清的铁蹄下覆灭。 众多历史学家指出,《康熙王朝》中收复台湾的情节中,起码有三处严重的史实错误,这三处硬伤绝非无关紧要的历史小细节,而是事关历史真相的关键史实。而我的理解是,之所以出现这样严重的史实硬伤,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因为只要稍稍留意,这类错误就可以避免。换言之,这样的硬伤,绝非该剧主创人员的弱智或疏忽,而是他们有意为之,以便迎合当权者的对台方针和大陆狂热的民族主义情绪。在观众的眼中,康熙收复台湾的决心和行动就是现行统治者的写照,而一心想分裂国土企图在岛上称王的郑经,也就自然是顽固的台独分子。 无怪乎此剧的热播之后,御用评论家们大谈此剧的现实意义,一是强调康熙的反腐败,到了大义灭亲的坚决程度;二是强调台湾自古为中国领土,是大陆政权治下的一个省,台湾的出路只有以地方政权的名份,接受大陆的“一个中国”原则,坐下来谈判,才有和平保全的希望。否则的话,现在台湾的统治者如同历史上的郑家一样,将在大陆强大的军事实力的攻击下自取灭亡。 近期《新民周刊》对《康熙王朝》编剧朱苏进做了专访,称“朱苏进先生带着藐视天下的傲气,纵论康熙,豪气冲天”,似乎他本人在编帝王戏的过程中已经成了帝王。而他的自述更明确地透露出用历史向现实献媚的创作动机,他说:“写帝王还要写出他的天道精神和帝王情怀,那种君临天下的浩然正气。” 满族入主中原和异族帝王的东征西讨,实际上是异族对汉族及其它民族的武力征服和统治,而大陆人至今仍然陷于“成王败寇“的陈旧历史观中,把此作为“天道精神和帝王情怀”、“君临天下的浩然正气”来加以歌颂。铁骑踏破中原的成吉思汗和满族统治者,尽管实行严格的种族歧视,但是大陆人仍然把他们作为民族英雄来崇拜。这样热衷于主奴人格的精英和民众,也就只配生活在主人和奴隶的恶性循环之中,要么成为君临天下的专制帝王,要么变成三拜九叩的驯顺奴才。 在现实层面的两岸关系上,自从上个世纪末台湾第一次大选前夕中共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之后,两岸关系的紧张一直没有缓解,并因1999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而加剧。而在新世纪伊始,台湾举行第二次大选前夕中共的文攻武吓,把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送上总统宝座,从反面帮助台湾和平完成第一次政党轮替,之后的两岸关系每况愈下。中共坚持“一个中国”和“一国两制”,而台湾坚持“事实上的主权国家”和“民主统一”。 中共政权对岛内台独势力的打压四管齐下,而台湾陈水扁政权则针锋相对。中共的优势在于实力(地大、人多、经济总量大),而台湾的优势在于道义(自由社会和民选政府),所以,双方的较量互有胜负。 一是抓住岛内经济不景气的时机,在经济上加以利诱,宁可忍受对台贸易的巨大逆差,也要把台湾资本引向大陆,意在使台湾经济空心化;而对此,尽管陈水扁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在奉行自由经济制度的台湾,政府对经济实施管制的权力极为有限,所以实际效果不大。要遏制台资流向大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岛内经济起来。因为,资本的本性就是赢利,只要能得到高额利润,商人们才不会为了爱国而放弃发财。 二是武力威慑,大力提高军费和购买先进武器,在福建等沿海地区加快对台布防,积极备战,特别是在对台导弹的布防上,数量和质量的提高都很迅速;而在台湾,由于新上台的小布什政府奉行遏制中共的战略,而遏制战略的另一面必然是“亲台抑中”的两岸方针,小布什不但公开声言信守“台湾关系法“的承诺和必要时协防台湾,还大力提升对台军售的水平,使台湾的防御能力大大提升。有了美国的军事支持,两岸的武力对峙基本上打了个平手。 三是加大在国际上挤压台湾生存空间的力度,千方百计阻止台湾政界的高层人物的外交出访,反对台湾加入一切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甚至连台湾申请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观察员的要求也横加阻挠。在上海APEC峰会上,中共不但拒绝台湾总统陈水扁派出的代表与会,而且在记者会上公开羞辱台湾的其它代表。而台湾则想尽一切办法开拓国际空间,台湾政界高层以各种理由出访美国和西方国家,尽量争取参加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持之以恒地争取联合国的承认,目前台湾申请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的观察员的要求,已经得到了欧盟和美国的议会的支持。陈水扁过境美国受到高规格接待,国防部长23年来第一次访问美国并与美国国防部副部长举行会谈,吕秀莲副总统最近又应邀去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出席国际自由联盟第51届年会,并过境意大利。可以说,自民进党执政以来,陈水扁政府在突破中共的打压、拓展国际空间方面的成绩,远远超过李登辉执政时期。 四是利用打一派拉一派的传统统战策略,意图分化岛内的有影响的政治势力。一方面,中共在大陆全面抹黑和封杀陈水扁、李登辉、吕秀莲及民进党,把他们作为分裂的罪魁祸首,拒绝陈水扁不断发出的善意呼吁;另一方面,对岛内的在野党(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采取全面统战,意在彻底孤立民进党,影响台湾在去年11月份举行的立法院和县市长选举。但是,这一策略显然没有奏效,随着民进党在立法院选举中的大获全胜和国民党的惨败,中共也只能承认现实,不得不对其统战策略做出调整,对民进党本身采取分化政策:把民进党的大多数普通党员和陈水扁、吕秀莲等人区分开来。而台湾政府则针锋相对,全力争取岛内对“为台湾正名”的共识,护照上加印“TAIWAN”字样,把驻外机构的名称一律由“台北”或“中华民国”改为“台湾”,最近召开的“世界台湾人同盟大会”,陈水扁出席大会并发表主旨“为台湾正名”的讲话。 而我相信,民主化的台湾已经跳出这种恶性循环,决不会接受这样的主奴哲学。 2002年1月20日于北京家中 最近,陈水扁给世台会的致辞,之所以提出“走台湾自己的路”、“一边一国”、“公投”等主张,外在动力来自于中共政权的僵硬和打压,内在动力来自阿扁的自信。众所周知,自台湾完成政党轮替的和平大选以来,阿扁频频对北京释放善意,却没有得到对等地回应,两岸关系一直陷入僵局。另一方面,中共既不放弃武力威慑,又加紧压缩台湾的国际空间,最近以1.4亿美圆买来了小国瑙鲁的建交,很伤阿扁政府和台湾人的自尊。所以,作为台湾民选总统,对此做出比以前更强硬的回应,也就在情理之中。 一味单方面释放善意,不仅无助于打破两岸僵局,而且很有些屈从于武力恫吓之嫌。中共表面上很要面子,但内在本质的虚弱和无赖,必须有强刺激才能窥其真面目,否则的话,台湾人永远不会知道北京的真正底线! 阿扁明确宣示“走台湾自己的路”,因为他知道“台湾的民主之路、自由之路、人权之路、和平之路”,也是全世界各国的必由之路,更是大陆人民向往之路。阿扁要分清“一边一国”,因为他只是尊重历史的既成事实:中共从执政的那一刻起,一天也没有统治过台湾;台湾人一直以管理主权国家的方式建设着台湾。这一既成事实也为世界主流国家所默认,实际上中共决策层的心中也非常清楚。 阿扁不怕最引起争议的公投呼吁,因为他相信:第一,自由制度之下的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未来归属,这一权利是神圣的,任何力量也不能强制剥夺;他相信2300万台湾人的辨别能力和责任能力,面对台湾的未来选择——独立、统一和维持现状——他们不仅能够明智地权衡利弊,做出有利于台湾根本利益的选择,而且能够对自己所选择的未来负责;而且,在事关全体人民未来福祗和国家根本利益的未来归属问题上,公投肯定是最公正最和平的解决办法。台湾对大陆的最大优势是道义上制度上的优势,而公投在道义上和制度上的理由之充足,几乎无懈可击,符合台湾的自由制度、普世人权价值和国际的规则与惯例:不管将来两岸关系以何种方式解决,都必须征得全体台湾人民的同意。 第二、阿扁心中有数,自从美国从五十年代初介入台海事务以来,台湾问题就超出了内战遗留下来的两岸对峙,也超出了中国内政,而进入日益全球化的大国战略的范围,牵涉到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性的大国之间的较力及其战略利益,是极为复杂的多变角逐。所以,两岸关系的最终定位及其解决,不是两岸自身所能决定的,双方的任何单独政策调整都必须符合大国的全球战略。中共的武力威慑也好,岛内的台独趋势也罢,皆无法决定两岸关系。如果两岸开战,其性质也不再是内战,可能引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环反应。 在这种大国之争的全球战略格局中,中共对台湾,尽管在表面上处于优势(实力以及合法的国际地位),但实际上,由于台湾被纳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战略同盟之中,现在地西方同盟又在实力上和道义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冷战结束后的中共政权,已经变成了共产集团崩溃后的遗孤,在实力上、在道义上、因而也在战略上,明显处于穷于防守的绝对弱势。何况,目前又是美台美俄日美印之关系全面提升的时期! 由于目前世界局势的演变还没有达到最后摊派的地步,也由于中共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同盟,一方面,形成对中国的柔性战略遏制(包括经济上的和平演变在内),另一方面要求两岸维持现状,静观中国的未来变化。中国如果满足了西方的正面期待,向着世界主流文明的方向演变,两岸问题就会自然解决,西方联盟也就赢得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佳战略利益,自然乐观其成。如果中国向相反的方向倒退,进而挑起台海战火,西方同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柔性战略遏制将变成刚性战略围堵,用强硬的实力向中国说“不”,并可能借此终结中共的一党独裁。在目前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的激进行为——中共动武或台湾独立——都不符合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因为那将在时机还不成熟之时提前摊牌,美国也就被提前逼入了成本高昂的背水一战。美国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台海危机提前引爆,所以不会支持极可能破坏其全球战略时间表的台独公投,更不会允许中共的武力犯台。 第三,对中共政权的内外处境,阿扁显然心中有底:北京不会有过于激烈的反应。因为,1,以大陆目前的真正实力和真实的军心民心,中共高层对武力攻台没有必胜的把握;即便当前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大陆人对解决两岸关系方式的内心所想,肯定与中共一贯宣传相距甚远,加之现在的大陆人都很犬儒,心口不一的分裂人格普遍存在,越是高喊打烂台湾的匿名爱国者,可能就越是行动上的矮子。所以,即便提出对未来公投的呼吁,大陆的主流民意也未必就是真心赞成武力攻台。2,中共已经变得非常机会主义,维护政权稳定乃最大利益和核心目标。所谓“民族大义”,不过是实现一党利益的工具,有利则用之,有损则弃之,至多是动口而不动手的犬儒主义。现在,对阿扁挑战的过激反应,必然引起国内外的强烈震动,显然不利于稳定第一的执政方针。3,中共本身的权力交接正处于关键时刻,在未来的权力布局没有稳定之前,不可能对台做出过激反应;4,很想去小布什的德州农场做客的江泽民,已经得到了美国方面的承诺,而且很可能是江泽民享受美国总统如此厚待的最后机会,江不可能在此之前做出有损中美关系的举动。5,在当今世界上,中共的野蛮残暴和毫无信誉,不可能结交真正的盟友。如果中共因此而真的武力犯台,必将为国际社会所唾弃,陷入孤家寡人的境地。当武力攻台的第一枪打响,中共就会发现自己的身边没有一个盟友,甚至连金正日和卡斯特罗也不会为江泽民站台。5,中共害怕台湾公投,实际上是害怕民心所向,尽管中共自我宣称: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心声,但是中共心中非常明白台湾的主流民意是讨厌独裁的大陆,起码不想在独裁社会没有民主化之前谈统一。如果中共真如其口头所言,也有阿扁政权那样对民意的尊重和对人民的信心,何必害怕公投呢? 基于对台湾主流民意的信心,对国际局势的评估,对中共本性的了解,阿扁断定,这是正面表达台湾主流民意的最佳时机,因为心虚的中共面对来自民主台湾的正面挑战,最激烈的反应,也就是象李登辉时代的大规模军演而已。 2002年8月7日于北京家中 2004年台湾大选,冲突激烈和群情激愤,绿、蓝之间的对立和争执的激烈程度、民众动员的广度和街头政治的持续时间、甚至出现局部肢体冲突,皆前所未有,真可谓一波三折,曲折跌出。 不可否认,台湾民主的某些先天不成熟和后天弊端,特别是此次大选暴露出的深层问题,确实为那些对民主怀有敌视的人提供了攻击民主的口实,也为“华人不适于民主论”提供了论据,海内外的中文媒体上,不仅充斥着对台湾民主的批评、挖苦和嘲讽,而且大有对新加坡式或中国式的威权体制的肯定、赞美、甚至敬意。这一切,皆对大陆和香港的民主化改革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然而,现在看来,人们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事实:此次选战的激烈程度和可疑之处,无论有多少不成熟乃至荒谬之处,但基本上是在和平有序的轨道发生,并没有酿成大规模暴力冲突和社会动乱,所以,这次大选仍然是一次地地道道的民主选举。所以,台湾民主是成功的,华人社会是能够经营好民主。正是台湾的民主成就,不仅已经为其它华人社会提供了示范,而且是台湾得以在国际逆境中傲然而立,赢得了世界主流社会的道义尊重。由此,大陆要想在道义合法性上立足于世界,并真正赢得国际主流社会的尊重,只有学习台湾。 此次选举的大起大落和大开大阖,对于已经进行过三次大选和完成过政党轮替的台湾来说,未必就是坏事,与其说是走向劣质民主和扩大族群分裂的糟糕起点,不如说是走向优质民主和弥合分裂的全新起点。起码就目前而言,台湾,这个只有十七年的亚洲新兴民主社会,在对岸庞大的专制政权的挤压下,也在国际孤立的逆境中,经受住了尖锐的朝野对立、族群分裂和浩大的街头政治的考验,正在回归到法治化民主的轨道上,随着验票和调查的结果的出炉,大选争议和民怨洪流也将逐渐平息,说明了台湾的民主法治日渐成熟。同时,此次大选的“乱相”也为全方位的自省提供了契机,如此丰富的经验正好用来总结教训、调整政策、平复创伤,如果做的好,反而会使台湾社会的民主品质和台湾人的民主素养得到大的提升。 不可否认,台湾政治的最大内部问题是族群分裂,很容易诱使政客们以民族主义诉求来动员民众和获取支持,使民主变成狭隘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工具,而非包容的自由主义的工具。然而,必须根据台湾本身的发展轨迹来看待台湾的族群问题,具体地而非抽象地看待本土化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事实上,造成族群矛盾的首要原因,绝非草根的本土化运动,而是国民党权贵对本土平民长期歧视的结果。台湾的南北对立,正是外省权贵与本省平民之间的对立:谁才是最有资格代表台湾的群体?是怀有反攻大陆的大中华情结的外省国民党权贵,还是希望放弃反攻大陆而只想立足于本土的本土民众?所以,来自草根阶层的越来越强烈的本土化诉求,从一开始就不仅是反歧视、争平等的民间运动,是台湾民主化的最强劲的推动力,而且是放弃大中华幻想而立足于本土的自强自立自治运动。 在台湾,民主化和本土化之间的合二为一,不但在两蒋时代如此,即便在民主化之后已然如此。换言之,源于“二二八悲情”的本体化思潮,对内一直是自由民主的最强大催化剂,正是民间本土化思潮催生出台湾第一个在野党,也正是本土化的巨大压力,在推动着以国民党政府放弃反攻大陆的虚幻梦想,立足于台湾本身进行高层的本土化换代的同时,也加快了蒋经国启动自上而下的解禁进程、开启了政治民主化大门。 显然,蒋经国决定开启民主化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是基于立足台湾的本土化考虑。因为,当1979年中美建交之后,台、美、中的三角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台湾对大陆失去了国际法上的主权优势,打开国门的中共政权对蒋经国政权展开全方位的统战攻势,“第三次国共合作”成为两岸关系的醒目话题。失去了主权合法性的台湾,要想继续在国际孤立中独立地生存下去而不被独裁大陆收编,就必须寻找在国际上得以立足的新的道义合法性,用符合普世道义的政权合法性来赢得对具有主权合法性的大陆政权的优势,否则的话,在一个具有主权合性和另一个不具有主权合法性的两个独裁政权之间,国际社会凭什么同情和支持不具有主权合法性的台湾?而建立这种道义优势的唯一途径就是民主化。所以,在官民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台湾民主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对外抗拒中共独裁和减缓国际孤立的双重压力的长远战略意义。 也就是说,台湾说服国际主流社会的最具劝诱力的王牌是民主而非独立。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短短的十七年的民主进程中,台湾已经举行三次和平而理性的大选并完成了政党轮替,实在是政治奇迹,不能不令国际主流社会刮目相看。台湾人太知道,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民主台湾对独裁大陆的最大优势是政治道义,为台湾带来这种优势的,不是独立诉求而是民主成就。所以,独裁中共所施加的压力越大,台湾人就越要把民主建设好,其内在动力起码有以下几项: 首先,一个在事实上独立治理和发展五十多年的新兴自由民主社会,必须为国共内战遗留的历史恩怨负责,而且必须面对一个具有主权合法性的独裁政权——既傲慢又对台部署几百枚导弹的政权。这在民主价值成为普世潮流的今天,如果台湾屈从了大陆的一国两制,无疑是专制对民主、独裁对自由的侮辱。所以,对北京的一国两制,台湾的朝野两党都拒绝接受。 其次,一个被岛内主流民意自我认同为事实上的主权独立的国家,却无法在国际上获得合法的主权国家身份,不仅被排除在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与的主要国际组织之外,而且其主权身份也不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在住民自决权原则得到国际公认的今天,台湾人却要面对四面楚歌的国际环境,其屈辱感之深重,绝非局外人所能体验。如果台湾主流民意屈从这样的国际现实,也就等于接受了永远被排斥在国际社会之外的屈辱。现在,台湾人在无法赢得主权尊严的情况下,就越发需要以自己的民主成就来赢得道义尊严。 再次,在两岸关系上的另一重要角色美国,从冷战开始,一直负有维持台湾安全的责任,即便在与北京建交而与台北断交之后,仍然如此。近些年来,美国历届政府的台海政策的支柱,不仅是维护台海和平,而且是支持和保护台湾的民主制度。美国既不认同台湾要求独立的诉求,更不认同独裁大陆以武力统一民主台湾。所以,即便仅仅从维护台美关系和争取国际同情出发,台湾人非但不会让自己的民主发生倒退,反而只能不断完善民主。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美国是个现实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一直是国家利益而非自由民主的理想,所以,美国不放弃台湾,决非是为了保卫台湾的民主成果,而基于抗衡中国崛起的地缘政治利益。然而,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走出“孤立主义”的美国外交,其核心战略之一就是遏制乃至瓦解共产独裁制度及其联盟,而这一战略的成功实施端赖向世界推广自由民主,所以,领导自由联盟向世界普及自由民主,已经成为美国的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就是美国在国际政治中的最大国家利益之所在。美国在经济上推广自由市场,在政治上遏制共产帝国和扶植民主力量,在军事上与独裁国家作战,在文化上输出基督教和自由主义价值,这种全方位的外交攻势,无论在处理每一个具体个案时的利益考虑如何,但其长远战略显然是为了在世界上瓦解各种形式的独裁和推动自由化民主化。简言之,致力于一个自由民主世界的建设,不仅是美国外交战略中的最大国家利益,而且也符合全人类的利益。否则的话,当年由美国主导的联合国,完全可以制定出最符合强国利益的把弱肉强食合法化的规则,而绝非以自由主义价值观为道义基础的《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 当前,无论从台、美、中关系以及国际局势上看,还是从两岸各自的内部情况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台海现状是毫无问题的。所以,在中共武力威胁之下且得不到国际承认的台湾悲情,主要不是基于安全受到威胁的焦虑,而是来自台湾人的尊严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屈辱。正如已经回归大陆的香港人,之所以激烈地反对23条立法和由北京钦定政制改革时间表,之所以在屡屡受挫于北京的蛮横干涉的强大压力下和在北京大把恩惠的利益收买中,还要满怀悲情地不屈不饶地为争取政治民主而奋斗,就在于港人要确立真正的做人尊严,即实现名副其实的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使港人的主流民意和自治权利得到中央政府的真正尊重。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表明,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人,作为属灵的生物,对尊严的看重甚至超过对温饱的追求,何况早已过上了温饱生活且享有了自由的港台人民,在无任何理由不更在乎自身尊严的确立。自由民主制度之所以具有普适性,在根本上来自渴望得到平等对待的人性尊严。现在的台湾已经是自由民主社会,在岛内,台湾人已经是拥有平等尊严的自由人,而在国际上,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却没有这样的平等尊严,也就等于台湾人的民族尊严得不到世界的尊重,如何能不全力以赴地去争取! 所以,只要北京政权不把台湾当作平等的政治实体加以对待,正视并尊重台湾的主流民意,无论北京怎样说怎样做,也无法赢得台湾人发自内心的合作,更无法遏制台独意识的自发扩张,即便诉诸于武力,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要北京仍然奉行在外交上全面围堵台湾的政策,国际社会又不得不与北京合作,不给台湾以主权尊严,台湾扩展合法国际生存空间的努力就不会停止。换言之,在两种制度截然对立的现实下,如果说“台独意味着战争”,是台湾主流民意放弃公投的无奈;那么“战争意味着台独”,就是中共政权不敢轻言动武的无奈。 黑金政治和民粹政治、族群裂痕和省籍对立、劣质口水和局部暴力、国民党老朽和民进党稚嫩……皆是台湾朝野必须加以不断克服的弊端,而且,唯有台湾朝野的通力合作,不断提升台湾的民主品质,同时也在推动大陆民主化方面有所贡献,才是台湾走出悲情困境之正途。对于当此之时的两岸关系问题,全世界热爱自由民主的华人,都应该支持而不是反对、同情而不是冷淡、善意批评而不是恶意诋毁……台湾的民主。正如龙应台女士在《为台湾民主辩护》一文的结尾所作的呼吁那样:“华人世界,请你拍拍台湾人的肩膀,给他一点默默的温暖,同时,深思你自己的处境,让我们彼此扶持吧。” 这种呼吁之于大陆人而言,对台湾人最大的支持就是致力于自身的政治民主化改革,当大陆人也具有了与台湾人一样的人性尊严之时,也就是台湾人和全球华人赢得真正的国际尊严之时。 2004年4月21日于北京家中 任何国家的民主制度的发展,皆要经历曲折甚至危机,老牌民主国家如此,新兴民主国家亦如此。民主国家的政治危机,既是对其民主制度的考验,更是完善民主的催化剂。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之后,台湾民主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民众动员、街头政治、族群对立的考验,使台湾的民主法治更趋成熟。换言之,只有十七年民主实践的台湾,这个亚洲新兴的民主社会,在庞大的专制政权的挤压下,也在国际孤立的逆境中,经受住了尖锐的朝野对立和浩大的街头政治的考验,最终回归到法治轨道解决争议,随着验票和调查的结果的出炉,大选争议和民怨洪流便逐渐平息。即便在争执最高潮时期,台湾人的民主素质也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总统府前的五十万人的集会抗争,以理性有序的方式进行且得以和平落幕,台湾警方的“清场净空”也不见一滴血,不能不让人想起十五年前中共制造的六四屠杀,尽显民主台湾的良治与专制大陆的暴政之间的天壤之别。 如此落幕的台湾大选,让声言决不能坐视台湾乱局的北京失去了可乘之机。也就是说,台湾民主的成熟和阿扁连任成功,再次凸现了北京对台政策的失败,未来的四年中,如何与阿扁政府打交道,确实是对“不能坐视台独”北京的两岸政策的新考验,需要胡温体制做出较大的政策调整,而固守“一国两制”的老套及其打压、围堵、统战和利诱等传统策略,显然已经毫无出路。除非北京继续拒绝与阿扁政府打交道,让台湾在独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否则的话,北京就只能别无选择地洗心革面。 前两次大选中,北京对台的直接打压基本以失败告终,李登辉和陈水扁的当选就是明证;从李登辉过境美国只能在飞机上过夜,到陈水扁过境美国受到礼遇,也标志着北京在国际上围堵台湾的策略的失败。而对此次台湾大选,北京的态度比前两次聪明一点,不是试射导弹的武吓,也不是重量级政客如朱镕基的严辞威慑,而是采取曲线外交,利用国际主流社会的压力来打压泛绿和遏制台独,比如,在法国总统希拉克高调反对公投之后,中方又邀请法国海军在台湾大选前举行联合海上演习。特别是在温家宝访美期间,劝说美国政府出面反对公投,总统布什和国务卿鲍威尔等一系列美国政要的相继表态,对遏制台独势力的继续发酵,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此次大选中公投的无效,与其说主要是台湾主流民意真心反对公投,不如说是美国政府明确的反公投立场使然,让当初发出“宁要公投而不要选举”的誓言的陈水扁颇为尴尬。 因为,台湾人心中都清楚,在两岸的实力悬殊和制度对立的情况下,如果因为形式大于内容的公投而得罪了美国,导致台美互信的恶化,那么台海局势的天平就将向北京倾斜,而台湾就将在国际上更为孤立。 曲线压台的另一证据是大选结束后,北京并没有马上对台湾的朝野僵局直接表态,而是通过美国来传达北京的态度,中共外长李肇星与美国国务卿鲍威尔通电话讨论台湾局势。尽管,双方都没有透露通话的详情,但美国显然会把相关信息通知台湾。 然而,中共对台策略的这些微调仅仅是权宜之计,无法真正为两岸关系带来和谐的新局面。从北京目前对台湾大选的态度看,时至今日,北京仍然没有学会如何争取一个民主社会的主流民意,大陆媒体上充斥着幸灾乐祸的语调,继续大造“挺一派打一派”的舆论,还要趁火打劫地抹黑台湾的民主。甚至,在台湾朝野对立僵局无法打破的情况下,中共国台办还以中央政府的傲慢姿态发出恫吓:“如果台湾局势失控,造成社会动荡,危及台湾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台海地区的稳定,我们将不会坐视不管”。与其同时,中共人大就香港政争表态,否定港人争取双普选的民主要求,以强权为香港政制改革定调。 通过竞争选票来争夺执政权的民主政治是人心政治,任何政客都必须尊重民心所向。现在的台湾已经是民主社会,岛内的任何政治势力都必须在乎民意主流,而本土化大潮越来越成为台湾的主流民意。阿扁推动“去中国化运动”也好,与连宋的竞争执政权也罢,民进党靠的就是民意这张民主社会中的王牌。否则的话,便无法解释:四年来政绩乏善可陈的阿扁政府,其支持率为什么还能成长了十个百分点,并在大选中以微弱多数胜出?为什么泛蓝要在大选临近前改变选举策略,由反对公投转向有条件地支持公投? 面对这样的台湾现实——民主社会及其主流民意,罔顾民意者必将被民意所抛弃。这一现代民主政治常识,不仅对岛内各派政治势力有效,对隔海的独裁政权同样有效。自从台湾变成民主社会之后,两岸政权之间的较量的经验证明:李登辉和陈水扁逐渐赢得主流民意的过程,正是北京政权的长期罔顾岛内民意的过程,1996年试射导弹的结果,是把民意推向李登辉一边,所以才有“两国论”的出现;2000年朱镕基的严辞恫吓的结果,是让陈水扁赢得大选;扁政府执政的四年里,北京奉行的拉连宋而打扁吕的统战策略的结果,是连宋支持度的大幅度下降和扁吕支持率的大幅度上升;北京在国际上对台湾的围堵,只能刺激台湾人争取国际尊严的努力;所以,陈水扁才敢于提出“一边一国”和大打公投派。也就是说,除非使用武力征服的极端手段(如前苏联对东欧诸国的武力干预),否则的话,一个独裁政权试图把强权意志强加给民主社会的任何作为,必定以失败告终。 阿扁执政四年来两岸的较力经验已经充分证明:维持现状派占据岛内民意主流,对台湾而言,使统派无法主导台湾局势,也使独派不能走得太远,连任成功的阿扁在接受《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的采访中已经透露:他既不会向北京的高压妥协,在未来四年内也不会宣布独立,520就职演说还将提出两岸关系的新主张。 对大陆而言,北京的“一国两制”的统一模式在台湾没有任何市场。而在无法赢得岛内主流民意的情况下,北京对台一贯坚持的中央心态和奉行的四大策略——文攻武吓的威慑、拉一派打一派的统战、经济收买和国际围堵——不仅绝难奏效,反而会适得其反,越发刺激台湾民意对岛内的亲北京势力的反感(正如北京不尊重自由香港的主流民意,才导致了港人民意的巨大反弹)。所以,台湾和大陆之间的对立,与其说是台北总统府与北京中南海之间的冲突,不如说是台湾主流民意与中共独裁强权之间的龌龊。 虽然,在目前的国际关系中,没有政治道义合法性的北京政权却具有国际法上的主权合法性,而具有充分政治道义合法性的台湾政权却没有国际法上的主权合法性,这种现状,看上去似乎有利于中共政权的统一战略,但在事实上,正是这一悖论,既构成台湾独立的瓶颈,也构成北京统一的瓶颈。 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尴尬地位,造就了民主台湾的欲独立而不能的悲情姿态;北京在政治道义上的劣势和在主权上实力上的强势,非但没有为北京带来对台湾的绝对优势,反而使趾高气扬的大中国陷于远胜过台湾的尴尬之中。而且,北京的尴尬,没有台湾悲情的动人力量,而只有专制政权的无奈硬撑。即便相对于台湾而言,中共政权拥有再广袤的领土、再庞大的人口、再优势的武力、再高速的经济发展、再有利的国际地位,只要大陆的一党独裁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美国的台海政策及其台海格局就不会有根本改变。所以,北京也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台湾朝野的离心倾向愈演愈烈,却苦于无计可施。除了无效的文攻武吓之外,再也拿不出更柔性的办法来吸引台湾。要破除这一瓶颈,消除这种尴尬,就必须打破上述悖论,使台湾失去对大陆的政治道义优势。 对北京而言,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只要有意愿,打破瓶颈僵局的主动权就在大陆政权手中。也就是说,北京对台政策之主线必须加以大幅度调整,与其死盯着谁入主台北总统府和美国的对台政策,远不如把主要精力用在争取台湾民心和塑造自身开明形象上,用大陆政治民主化的时间表作为两岸和谈的时间表。 就眼下局势而言,北京政府的态度应该是:首先呼吁岛内的朝野双方尽快和解;其次呼吁台湾民众的理性克制而谴责暴力事件;再次呼吁遵循法治途径解决大选危机;最后,如果上述表态皆非中共所愿,起码应该保持静观其变的不介入态度。 就长远的台海局势而言,北京必须为统一提供一种被国际主流社会接受的政治道义合法性及其政体框架,具体而言,在承认两岸是两个分治的独立政治实体的前提下,无非是完成几大转变:1,由中央政权的霸道姿态转向尊重对手的平等姿态。2,由单纯的经济收买转向政治改革的感召。3,由分化瓦解为主的统战转向争取台湾主流民意认同的尊民。4,由文攻武吓的实力打压转变为和解对话的道义诱导。5,由僵硬的国际围堵转变为灵活的外交宽容。 在短期内,指望北京对台政策发生如上转变是极为困难的,因为上述转变必须以大陆政治改革的启动为前提,首先要尊重自己国内的民意,才有可能尊重台湾的民意。然而,除非北京放弃统一或压根不想真的统一,否则的话,就必须完成上述转变。因为,没有上述转变的完成,台湾只能渐行渐远,即便无法达成独立,起码决不会与大陆谈统一。 2004年7月10日于北京家中 (博讯 boxun.com) 黎鸣:汉语中的“毒素”分析
汉语中的“毒素”,由于两千多年来儒家思想、文化、精神以及习俗对历代中国人的垄断,基本上都来自孔夫子及其儒家。
在我前面的文章中曾谈到,汉语的逻辑结构空缺、汉语的逻辑程序错乱、汉语的逻辑意义颠倒,这种种汉语严重的弊病其实全都来自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极其偏颇有害的思维习惯。
有人反驳说,近一百年来几乎无人读儒经了,孔夫子的影响早就烟消云散了。说这种话的人实际上是对中国历史的极其无知。尽管近五十多年来孔夫子的书的确是不怎么流行了,但中国人尊孔的心态事实上从来就没有改变过。正是因此,于丹的读《论语》的《心得》一出,人们就像久旱遇雨一般,不惜花时间花金钱排长队去购买。这与其说是“于丹现象”,莫如说是中国历史中孔夫子情结的“回光返照”现象,或者更可以说是中国愚民历史的“回光返照”现象。
更重要的是,在中国人流行的语言中,几乎所有最涉及中国人精神、心理、情感等等方面的语词,差不多全都非常顽固地保持了孔夫子及其儒家所遗留下来的解说或会意。例如道、德、仁、义、礼、知、信、天、地、君、亲、师、孝、悌、忠、恕、心、性、善、恶、宗、教、臣、父、子、夫、妻、纲、常、伦、理……等等等等。正是因此,即使从来不读孔夫子及其儒家著作的人们,只要他们按照传统的惯例运用上述的语词,他们也就不知不觉地成了孔夫子及其儒家的忠实徒众了。
举两个最显著的例子。
先秦时中国人对“道”、“德”的理解,更多的是依《易经》或老子《道德经》之说,即自然之“道”和自然之“得”。也即是说,实质上具有规律(之道)、真理(之道),以及因循真理之“得”的内涵,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属于对真、假进行辨别的范畴。然而两千多年来以至现在,我们对“道德”的解说事实上完全跟随了孔夫子的说法,变成了仁义之“道”、忠恕之“道”,甚至天下治乱之“道”,以及相应于此类之“道”之“得”,这显然已变成了对善、恶进行辨别的伦理道德了,从而实际上完全进入了辨别善、恶的范畴。这等于说,“道德”已被归并在“仁义”之下。随着“道德”一词如此历史地,从辨别真假到辨别善恶的范畴的变迁,再经过后来孟子“人性本善”“理论”的加固,最终造成的后果却是,从此以后,中国人几乎永远地丧失了对真、假进行辨别、思考的可能,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真理、规律进行探索认识的愿望和可能。
正是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人事实上已经丧失了对真理、规律进行任何一点认识的可能。一个永远都不知道真理为何物的民族,怎么可能会有信仰,怎么可能会有科学呢?事实上,丧失了真理观念的中国人,长期以来也即丧失了对人性终极(智慧)的追求。这才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之所以会变得愈来愈愚蠢的最深刻的“根”源。
再说对“理智”的理解。《论语》中根本就不曾出现过“理”字,“智”字也与“知”字相混。孔夫子的“知”只用来“知”“礼”、“知”“名”,“知”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知”“礼”的说法到了宋代,更被宋儒索性说成了“礼即理也”。由于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深刻影响,中国人只讲“礼”,而从不讲“理”,更不知道还有“真理”。甚至到了今天,中国人仍然不懂得讲理,也即不懂得讲真理的重要性。一个不讲理、不讲真理的民族,怎么能够指望他们可以有多么高明的智慧呢?
上面的两个例子,已足以可见问题的严重性,也即汉语中含“毒”的严重性,而这种“毒”显然全都来自孔夫子及其儒家两千多年来对中国人的精神垄断。
孔夫子及其儒家在汉语中所遗留的“毒素”,按照我多年来的研究,可归纳为如下的五种:
一, 孔夫子及其儒家非常顽固地坚持复古主义,这种复古主义的精神倾向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以至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最好的时代、最好的人性、最好的情感,全都只应出现在古代。有一句成语叫“人心不古”,今不如古,尽在言中。
二, 孔夫子及其儒家极其顽固地坚持唯上主义,这种唯上主义的做人倾向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以至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最好的人性、最好的人品、最有智慧的人,总是属于上层的大人、君子。所谓“唯上智下愚不移”,尽在言中。
三, 孔夫子及其儒家极其顽固地坚持“圣人”的独断主义,这种独断主义的认知倾向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什么叫“独断”?“独断”即只讲情、讲礼,而根本不讲理。“圣人”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理”,所以凡事都只能凭人事地位(礼制)、人情世故进行直感地独断。
上述的三种有“毒”的语言(意识)倾向亦可从孔夫子所概括的“君子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中获得体认。很显然,坚持“三畏”的复古主义、唯上主义、独断主义,就已经从根本上否决了中国人任何逻辑思维的可能,更是否决了中国人对任何真理从事追求的可能。正是因此,才造成了前述汉语中逻辑结构的空缺、逻辑程序的错乱和逻辑意义的颠倒。
四, 孔夫子及其儒家极其顽固地坚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治主义,这种人治主义
的政治惯性与“国”与“家”的比喻一起,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如果没有近代西方思想的传入,中国人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人世间还会有宪政法治民主自由的稀奇政治。
五, 孔夫子及其儒家极其顽固地坚持君主的专制主义,这种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实际上
是中国人两千多年来惟一的无可选择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与孔夫子的圣人之言“臣为君隐”、“君子三畏”一起,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成为了中国人永远政治的宿命。
以上的五“毒”,经过了两千多年的历史锤炼,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人的语言,通过语言,更又深深地嵌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意识,以及行为。近代中国尽管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折腾,革命也不知革了多少回,死人也不知死了多少亿,“伟人”们就像跑马灯似地换了不下数十位,却总是只换了汤,根本换不了药,其根源究竟在哪儿?我亲爱的同胞们,根源就在我们的每一个人自己身上,就在我们每一天都在运用的语言中,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已经散发了两千多年毒性的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意识,乃至行为中,而我们今天还又在大喊大叫,要恢复儒教、儒学、读经、尊孔了。这实际上与吸惯了毒品,因而大发了“毒瘾”的人们的表现是一样的。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思想意识,事实上就是中国人“吸食”了两千多年的“毒品”。中国人的“毒瘾”现在又大大发作了。亲爱的同胞们,我们能不能把这散发了两千多年毒性的“毒品”,从今天开始彻底换一换,从而争取尽快戒除掉这种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毒瘾”呢?
说白了,上述的五种毒药,后两种是“硬”毒药,是给中国人的政治硬件下的毒药,是政治体制的毒药;前三种是“软”毒药,是意识形态的毒药,是给中国人的大脑下的毒药。
说到底,孔夫子及其儒家,压根儿就是两千多年来为中国的极权专制体制服务的全部意识形态的制造者和始终不渝的维护者,而中国人的语言,两千多年来,早就已经被彻头彻尾地浸透了这种满含毒素的意识形态。
为什么中国人想要改变自己国家的政治体制竟这么难?不仅比不上西方人,即使比起北方的俄国人,东边的日本人、韩国人,也不知道要难上多少倍。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我的答案是:中国人的“革命”仅仅只改变了外部“硬件”的表面,而远没有能够改变中国人内在的“软件”,而其中最重要的“软件”,即中国人的语言,以及附着在语言之中的散发了两千多年“毒”性的孔夫子及其儒家的深藏“五毒”的意识形态,从而以至我们自己的政治行为。这“五毒”,即本文中所论述的五种顽固的“毒素”。“吸食”了这“五毒”的中国人,代代相传了两千多年,“毒瘾”已经深入“骨髓”、“灵魂”。不痛下决心,来一场彻底的自我语言和思想的革命,中国人想要和平地“崛起”,恐怕还会回到“换汤不换药”的痛苦的历史老路,又将是一场“红楼梦”。
“有毒”的语言,制造“有毒”的思想;“有毒”的思想,继续造成传统人治、专制的中国人的政治行为;传统人治、专制的中国人的政治行为,更又继续造成文明严重停滞的传统中国社会,以及传统愚昧的中国人。如此的中国社会和中国人代代相传,以至永远。这就形成了中国人长期历史中永远不变的“文化”“宿命”。要想改变这种“文化”“宿命”,首先就必须下定决心革除汉语中的“毒素”,而想要革除汉语中的“毒素”,就不能不更下定决心,彻底“革”除孔夫子及其儒家长期以来散布“五毒”的意识形态的“命”,彻底批判孔夫子及其儒家的种种错误的观念。中国想要“崛起”,除此之外,别无他途。这也是中国近代一百五十多年来最令中国人痛苦的历史教训。只有能够吸取历史教训的民族,才是真正聪明和有希望的民族。
(2007,4,21。)
——作者博客 钱理群:“殉道者”林昭
【新世纪特稿2007年5月25日】
还不只我一人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和五月一日,四十年前的这两个日子,是应该永远刻记在中国现当代历史和每一个中国人心上的:四月二十九日,是我们民族的“圣女”林昭受难的日子;而在五月一日这一天,刽子手来到林昭家中,向她的母亲索取五分钱的子弹费,同时也就将自己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永远地!
林昭早就说过:“民间本在传说死刑犯受枪弹费由自己出钱,而一颗子弹的价值一毛几分,我就自费购买了也没关系”。可见这样的结局她是有精神准备的:她比我们任何人都懂得这个体制。但她仍然关心“死法”问题。她说:“能把血流在光天化日之下,众人眼目之下亦云不幸之幸矣”,而“林昭的血都是一点点一滴滴洒在无人看见的阴暗角落里的”,要求“光天化日之下”的“死”,“而竟不可得!”(《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信》,以下引文如不专门注出,均引自此文)
同样是民族的良知的鲁迅(他是给林昭以精神影响的前驱者之一,林昭曾用自己的血将鲁迅的诗句“我以我血荐轩辕”写在监狱的墙壁上),在三十年前(1936年4 月7 日)的“深夜里”,也写过这样的文字:“我每当朋友或学生的死,倘不知时日,不知地点,不知死法,总比知道的更悲哀和不安;由此推想那一边,在暗室中毕命于几个屠夫的手里,也一定比当众而死的更寂寞”。鲁迅同时指出,“‘成功的帝王’是不秘密杀人的”,这是“自信还有力量的证据,所以他有胆放死囚开口”,“大家也明白他的收场”;“到得要失败了”,这才“秘密的杀人”。鲁迅因此而愤言:“我先前读但丁的《神曲》,到《地狱》篇,就惊异于这作者设想的残酷,但到现在,阅历加多,才知道他还是仁厚的了:他还没有想出一个现在已极平常的惨苦到谁也看不见的地狱来”(《写于深夜里》)。——鲁迅写的是国民党的监狱,“暗暗的死”的,大都是反抗的革命者。而现在,“暗暗的死”的命运,却落到了当年的革命者和林昭这样的追随者身上,而今天的监狱正是以“革命”的名义建立起来的。对这样的结局,鲁迅虽有所预料——他就预言过自己可能被胜利了的革命者所杀的命运,但他如活到林昭的时代,身临其境,大概也会觉得更加“残酷”而“惊异”吧。
但这却是鲁迅所绝对想不到的:还要将这样的“暗暗的死”向死者的母亲明示,并索取“报酬”。因此,林昭的妹妹在日记里所记下的母亲的反应,是真正惊心动魄的:“当我哥哥在‘四一二’事变詈难后,我一直将实情瞒过你外婆,对她说你大舅舅去苏联学习,她有些怀疑,但一直盼望着。他们这些凶手也没有上门来向她要子弹费呀!子弹费,哈,哈,哈,这是最大的讽刺,这个政权竟向我要子弹费,让子弹穿过我亲爱的大女儿的胸膛,上帝惩罚我也未免太过分了,世界难道真的没有天理、人道和律法了吗?”“是谁杀了她?不是敌人杀了她,而是我几十年紧紧追随的理想的化身,是我害了她,我真是后悔莫及呀,我为什么从小灌输给她那么多的正义感,那么多的自由、民主、真理献身的信念?罪魁祸首是我,我害死了自己的亲身女儿------”(彭令范:《日记一页》,文收《走近林昭》,明报出版社,2006年出版)——这是一段不能回避的历史:怀着“自由、民主、真理献身的信念”和“正义感”,“舅舅”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却被国民党政府杀害;“母亲”将舅舅的信念和遗志传给了“女儿”,女儿也走上了革命的道路,但却在革命胜利以后,因为坚持舅舅的,母亲的,也是自己的信念,而被“新政权”以更加残酷的方式所杀害。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这里包含了怎样的历史教训?
(一) 林昭的道路
林昭的狱中回忆,还谈到她在教会学校景海中学读书时,曾在美国传教士带领下,“受洗进教”,并说到自己“在教会学校形养成了做事喜欢讲究效率,诸事喜欢痛快的习惯”。这也同样构成了林昭的一个重要的成长背景。而有意思的是,对于林昭,“进教”与参加“革命”是并行不悖,而且是十分自然的。在她的理解中,“革命”与“宗教”(基督教)在观念和信仰上存在着根本的相通:都是追求人性的完善——林昭说过,“后人他年研究林昭”时,最应该注意的是她“灵魂深处的那份人性”,这一份人性“正就是造成林昭本身之悲剧的根本原因”——,都是追求爱,特别是同情弱者的博爱,追求思想的自由、独立,人的解放,人与人的平等,并且都具有为追求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在某种意义上,对于少年、青年林昭和她那一代人,“革命”就是他们的“宗教”。
值得注意的是,后来,林昭考入北京大学,她理解的“北大精神”,也首先是这样的革命传统。在1957年春所写的刊载在《红楼》第三期的《种籽——革命先烈李大钊殉难二十周年祭》一文里,她有过一段深情的阐述,很能说明她的革命观,此文未见于有关林昭的文集中,不妨将其主要部分抄录如下——
“在图书馆,在资料室,当我从那些纸张已经变黄的报刊中找寻着阅读着李先生的遗作,我感到和解放前开始接触鲁迅杂文时同样的心情。我分明看见了一双目光四射的斗士的眼睛,和一颗沉毅、勇猛的斗士的心。
尽管是今天,在明朗的阳光下,在宁静的屋子里读它们,还使我的心激动地撞击着胸膛:
‘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贫困,乃至死杀,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么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长------。
‘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网开三面’地把我们解放出来,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不是仰赖那权威的恩典,给我们把身上的铁锁解开;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把他打破,从那黑暗的牢狱中,打出一道光明来!”
那第一个遵着遥远的火光,走进没有路的地方,直到倒下,还以自己的鲜血为后来者划出一条道路的人,将永远、永远为我们所崇敬。只要这条路存在一日,走在路上的后来者将不会忘记他们的姓名!”
这里,还要补充一个事实:影响林昭对北大传统的理解和感悟的,还有时为北大校长的马寅初。据回忆者说,林昭读过马寅初先生于1927年所写的《北大之精神》的演讲,并特别欣赏这样一段话——
“回忆母校自蔡先生执掌校务以来,力图改革,五四运动,打倒卖国贼,作人民思想之先导。此种虽斧钺加身毫无顾忌之精神,国家可灭亡,而此精神当永远不死。既有精神,必有主义,所谓北大主义者,即牺牲主义也。服务于国家,不顾一己之私利,勇敢向前,以达其至高之鹄的”。(参看马嘶:《林昭的人性光辉》,文收《走近林昭》)
争取思想的自由和解放的“斗士”和献身者,殉道者:这就是林昭心目中的革命先驱者的形象;为追求真理而牺牲,“虽釜钺加身毫无顾忌”:这就是林昭所理解的北大精神。而且她是自命为“后来者”的,她很快就以自己的行动,加入了这样的“永远”为后人所“崇敬”的先驱者的行列。
应该永远为今天的北大人所怀想的,还有后来马寅初校长和林昭,都把自己对北大精神的理解,化作了实践:1959年,当遭到有组织、有计划的围攻,马寅初坦然发表声明:“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枪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些批判者投降”。我们今天已无法知道林昭是否看到她的老校长的大义凝然之言,但她自己也在狱中发出铮铮誓言:“不论是处在看来如何优劣悬殊寡不敌众,乃至几同束手的局面之下”,我也绝不放弃斗争!
因此,尽管以后残酷的现实的教训,使她对自己青少年时期的选择有了许多反省和反思(这是我们在下文所要详尽讨论的),但她从未有过任何的忏悔。她在狱中回顾这段道路时,这样写道:“这个年青人开始追随共产党的时候,‘共产党’三字还只意味着迫害,逮捕,监禁,枪杀等等,而并不意味着什么‘信任’,‘可靠’,‘提拔’乃至如‘五一九’战友当年所指斥的‘米饭与肉汤的香味’!故这丹心一点就是青年的激情而非政客的理性!”而“当时据着全国执政地位的国民党”则是“安抚无术而只镇压有方”,“当初这个青年——这个少年便也是上过城防指挥部黑名单的学生之一”。林昭显然对自己的“丹心一点”,那样的青年的反抗精神和激情,那样的“丹心为国,肝胆相照”,“热血”沸腾的年青时代,是一直心存怀想的。她之所以一再将自己称为“年青的反抗者”,不仅是因为她这时的年龄只有三十多岁,更是表明了对青少年时代的反抗精神和激情的一种坚守。而她在狱中仍不忘“三十七年前”
舅父牺牲的日子:“死者已矣,后人作家祭,但此一腔血泪”,“我知道您——在国际歌的旋律里,教我的是妈,而教妈的是您!”(《家祭》,1964年4月12日,收《林昭诗集》)林昭对从舅父那里传下的精神传统,是十分珍惜的。
当然,林昭和革命,特别是和革命的中国现实形态之间的矛盾,冲突,以至最后的决裂,更是不可忽略和否认的。
如林昭的妹妹所说,林昭“有强烈的正义感,斗争心,炽烈的爱或许过分的恨。这是革命者和英雄人物的个性”,林昭还是“革命极端主义者,没有中间道路,没有妥协,没有调和”,同时又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彭令范:《我的姊姊林昭》,文收《走近林昭》),因此,她和革命是应该有天然的亲和力的。但她又柔弱而多愁善感,泛爱而有洁癖:这都是革命者之大忌,在中国是被称为“小资产阶级情调”的。像她那样,一面参加革命工作,写着《走社会主义光明大道》这样的革命文章,一面却在私人通信中写着“今宵归梦何处,故园芳草青青。秋风深巷里,寂寞起三更”这样的诗句(《1952年10月2 日给倪竟雄的信》,收《林昭诗集》),自会有格格不入之处。于是,要遭到批评,“帮助”,乃是必然的;却又激起了更大的烦恼和痛苦,有诗云:“恶名素著,坏事齐归,百身莫赎,百口何辨。谁知清夜流血,衷心更比黄莲苦”(《1952年3 月13 日给倪竟雄的信》,收《林昭诗集》),敏感的她显然把自己的痛苦夸大了。而这样的夸大本身,大概也是“小资产阶级情调”吧。
林昭在狱中回忆中谈到的三大创伤或许是更为严重的:一是“在农村工作时期所受到的恶意报复,无理打击”,二是“在民报工作时期负病未得公费治疗”,三是“肃反当年由于所谓‘人生观消极,恋爱观不正确’这莫名其妙的罪名而被加于莫名其妙的组织处分”。这都是从个人的境遇中接触到革命的阴暗面。因为肃反中的实际感受,而开始对中国革命问题的反思,则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在研究许多“右派”(例如林希翎、谭天荣、刘奇第等)的经历时都有类似的发现。而对林昭来说,最让她羞愧难言的记忆,却是她在“大义灭亲”的号召下,曾以不实之词检举过母亲,据说她后来在给母亲的信中表示了忏悔,并发誓说:“今后宁可到河里、井里去死,决不再说违心话!”(参看陈伟斯:《应共冤魂语,投书寄灵岩》,收《走近林昭》)这里所说的“大义灭亲”涉及到所谓“革命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制和家庭“划清界限”曾是我们那个时代许多人都经历过的精神苦痛(参看拙作:《“遗忘”背后的历史观和伦理观》,文收《六十劫语》),这或许正是林昭对中国革命的反思的一个重要契因。
尽管有着这些心灵的阴影,但一九五七年“五一九运动”以前,林昭就其总体的精神状态而言,仍然沉浸在革命所带来的欢乐中。这集中体现在她发表在《红楼》一九五七年第二期署名“任锋”的那首短诗:“世界是这么广大/ 友情是这么真诚/ 生活是这么美好呵/ 我们又这么年青!”(《黄昏》)而且还有这样的诗句:“你看欢乐的队伍狂潮般从身边涌过,/ 对脱下镣铐的自由人民睁着笑眼。/ 啊,我的祖国,亚东威严的醒狮,/ 她不也正睁着自豪的笑眼看世界!”(《石狮》,收《林昭诗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林昭对她已经感受到的社会主义中国的阴暗面的回避和遮蔽;恰恰相反,在据说是林昭起草的《红楼》第二期《编后记》里,这样写道:“我们希望在《红楼》上听到更加嘹亮的歌声。希望我们年轻的歌手,不仅歌唱爱情,歌唱祖国,歌唱我们时代的全部丰富多彩的生活,而且也希望我们的歌声像炽烈的火焰,烧毁一切旧社会的遗毒,烧毁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东西”。对文学批判功能的强调和呼吁,显然表现了林昭和她的朋友内在的怀疑精神和批判激情。同一期发表的林昭的《姑娘说——调侃“奖章诗”的作者》,正是对流行的对诗歌、文学、爱情与劳动、政治关系的庸俗化理解的质疑和调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林昭对时代主流观念的质疑,这对她以后思想的发展,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但林昭对5月19 日北大出现了第一批大字报,由此引发的“五一九民主运动”,和大多数北大学生一样,应该说是没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后来有人回忆说,林昭在运动初期持“中间偏右”的立场,大概是有道理的。(沈泽宜:《我和林昭》,文收《走近林昭》)她对运动一开始就提出的“取消党委负责制”、“废除政治必修课”、“取消秘密档案制度”、“确保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激进的政治要求可能不甚了然,但对她的友人沈泽宜、张元勋在《是时候了》一诗中所提出的“歌唱真理的兄弟们/ 快将火炬举起/ 火葬阳光下的一切黑暗”,“烧毁一切/ 人世的藩篱”,“它的火种/来自——‘五四’!!!”的召唤,却是会引起共鸣的,其基本思想正是林昭在前引《红楼》第二期《编后记》里所已经提出的。因此,当有人在《我们的歌》里,指责《是时候了》的作者“仿佛是白毛女伸冤”,以教训的口吻说:“真理的力量/并不在于/ ‘真理揭示者’姿态的/疯狂”,并且表示“我们缺乏/ 你们那根/ ‘沉重的琴弦’/ 我们并不像你们/ 经常‘在背地里/ 不平/ 愤慨/ 忧伤’。/ 要放火吗/ 我们/ 也不打算”,林昭就以她特有的正义感,拍案而起,于5 月20 日夜,写了《这是什么歌》一诗。这首诗因为被新闻专业的一位同学抄录在日记里,而被保存下来;但《我们的歌》的执笔者却至今还在撰文否认这首诗,因此,有必要将其全文抄录如下——
这是什么歌 我 是啊,也许 在 教育关怀我成长的 如果,他真受过委屈 是时候了! 真理的力量
可以看出,此时的林昭,还是站在“党”的立场上的;但她和那些“左派”不同之处在于,她不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只是一片“光明”:她有着自己的“阳光下的阴影”的记忆(诗中的有关抒发,是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前引从林昭给朋友信中摘出的诗句的),因此,她也绝不充当“你真光明,你真美丽”的党的歌手。更重要的是,她不承认党就是“真理的代表,化身”,更不用说自命的“真理的维护者”的先天的“傲慢”。在她心目中,真理是高于一切的;而在真理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因而对一切真理的探索者都应该给予“同志的爱”。这是她的基本立场和原则,也就是她在这一时期反复说到的“良心”所在。
但作为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的林昭,当然知道,党团的“组织性”要求每一个成员将党当作“真理”一样无条件地“维护”,任何对党的怀疑都是有罪的,更勿庸说公开的批判。于是,就产生了“组织性和良心”的矛盾。这其实是我们那个时代每一个要求“进步”的青年,都曾面临的矛盾。和林昭同为《红楼》诗友的谢冕在几十年后,还这样回忆:“我承认我当日的思想充满了矛盾。天真,轻信,不敢怀疑,而又不能不怀疑,怀疑之后是来自内心深处的痛苦。我有一种破灭感,又有更多的惊恐”(《怀念林昭》,文收《走近林昭》)。但林昭的不同之处,就是她的坦诚和无忌无惧;十年以后她在狱中还这样陈述她一生坚守的说话、做事的原则:“我倒并不怕被别人骂几句该死,只经常心怀惴惴地惟恐到了什么时候会弄得自己要骂自己该死。存在着这样一份惴惴之心很有好处,它促令我随时随地——即使是在最艰难困苦的斗争条件之下——(都做到)应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应该说的话一定要说!”“成败利钝在所不计,任多少人骂我该死也得,只要我在上帝的真理和人类的道德面前,保有一颗经得起审判的坚而不淄,磨而不磷的良心!”当年林昭正是坚守“应该说的话一定要说”的原则,于一九五七年5 月22日的夜晚,在“民主论坛”上,公开说出她所感到的“组织性和良心的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痛苦。据在场者回忆,当有人气势汹汹地问:“你是谁”时,林昭慨然回答:“我是林昭!‘双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昭’!告诉你:刀在口上也好,刀在头上也好,今天既然来了,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功夫去考虑那么多的事!”(参看张元勋:《北大往事和林昭之死》,收《走近林昭》)——这就是林昭!这是她第一次显示她“敢说敢担”的本色。
林昭这句话,一夜之间就传遍全校。立刻有人反驳:“青年团的组织性就是良心”(《致林昭同志》),有人支持:“你吐露出了真心的怀疑”,并引发了更深刻的反省:“同志啊,我知道你那欲言又不敢的苦衷,多少人和你一样,有着这种复杂的心情。扪心自问,在过去,我们曾多少次说出了违心的话,做了它(组织)驯服的奴隶。多少次压抑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如今事过境迁已悔之莫及;有的事使我们如此羞惭、痛苦,有的事将使我们遗恨终身”。
——可以说,正是林昭的直言,唤起了北大学子对自身“奴隶”状态,内在的奴性,以及在这背后的“对权力的畏惧”和“自私自利”之心的反省(杜嘉真:《组织性和良心——致林昭》)。这是一个从内心深处,摆脱精神奴役的枷锁,追求思想的独立与自由,恢复人的“良心”与本性的开始。
在激烈的论争中,北大的学生迅速发生分化。林昭《红楼》里的诗友,就分裂为两大派,并且分别开辟了“民主墙”和“卫道者论坛”,形成两军对立。而林昭却以独立的姿态出现:她既主动帮助主办“民主墙”的沈泽宜、张元勋贴大字报,以示公开支持,又在“卫道者论坛”上的某些文章上签名,表示赞同,一切以自己的独立判断为依据(参看沈泽宜:《我和林昭》,文收《走近林昭》)。她大概是期待通过这样的不同意见的自由论争,走上真正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之路。这也是许多人的愿望;但她和他们都太天真了。
以1957年6 月8 日《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为信号,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发动了所谓“反右运动”,这是完全出于林昭和很多善良的人们意料之外的。一开始她几乎被打懵了。于是,她出现在开除“右派分子”张元勋、李任《红楼》编委职务的会上,并且作了批判发言,说:“我有受骗的感觉!”——张元勋在四十多年后对此有一个解释:“‘受骗’,这内容包括地甚广,似乎不仅仅是‘右派言论’,也包括以往的交往,似乎我终于在这十天内毕露原形,证明了昔日的假相”(《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当时的林昭尽管感觉到了“组织性与良心”的矛盾,但还保持着对“组织”的某种信任,因此,当以“组织”的名义,宣布她所信任的朋友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并且编排了她所不知道的许多“罪恶事实”,使她不得不信,特别是还揭发了许多私人生活的“不良言行”(这是历来的所谓“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的惯技),这更是有着道德洁癖的林昭所难以容忍的,于是就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其实是又一次的上当受骗,因此,八年后(1965年)林昭在狱中和张元勋相见时,就有了那痛心疾首的一声高喊:“不要忘了告诉活着的人们:有个林昭因为太爱他们而被他们杀掉!我最恨的是欺骗,后来终于明白,我们是真的受骗了!几十万人受骗了!”(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这呼喊,是惊心动魄的。
而且,林昭自己也难逃罗网,连同她的批判发言,都被宣布为“企图蒙混过关”的新的罪行。这样的飞来横祸,猛然一击,反倒震醒了林昭,使她重新审视、思考一切,在人生道路上作出了新的抉择,并且义不反顾地走上了不归路。后来她在狱中这样回忆道——
“反右——那腥风血雨、惨厉倍常的一九五七年,在许多人,也在这个年青人的生命史上,深深地刻下了一道烙印,划出了一道鸿沟!------
“每当想起那惨烈的一九五七年,我就会痛彻心肺而不由自主地痉挛起来!真的,甚至只要一提到、看到或听到这个年份,都会立即使我条件反射似地感到剧痛!这是一个染满着中国知识界与青年群之血泪的惨淡悲凉的年份。假如说在这之前处于暴政之下的中国知识界还或多或少有一点正气流露,那么在这以后则确实是几乎已经被摧残殆尽的了!------
“林昭在政治思想上与共产党的决裂,就从那一时开始,而我也没有任何可责备之处!‘伟大、正确、英明’或者诸如此类的先生们,梁山是给你们逼上的。这个青年曾怀着善良的希望等待着你们——找寻你们的那怕是一点点明智的流露,直到最后一刻。但在完全绝望之后,我当然不得不毅然抉择反抗的道路!我可以怀抱着善良的希望,却无法怀抱空虚的幻想!生活在现实之中怎么可能靠幻想来过日子呢?而当时先生们的贵党又造成了何其悖谬何其惨痛的鲜血淋漓的现实呵!面对着那样沉痛的政治现实,面对着那些惨痛的家国之苦难,面对着那样汪洋巨涯的师长辈和同代人的血泪,作为一个被未死灭的良知与如焚如炽的激情折磨得悲恸欲狂的年青人,除了义无反顾地立下一息尚存除死方休的和反抗者的誓言,并竭尽一己之所能,将这誓言化为行动而外,还有什么是她更应该做的事情呢?!这其间应该受到严厉责备的,究竟是年青人还是执政者呢?!这又到底是林昭负了共产党,还是中国共产党负了林昭呢?
“真的,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我攻击反右那回臭名远扬的丑剧,都从不强调什么个人的委屈之类。个人纵有天大地大无大不大的委屈,总不过是中国大陆知识界与青年群那冤恨滔天的血泪汪洋之中一滴水罢!这场丑剧并不是专对林昭个人的。在我说来,倒更习惯于把自己这一滴水放在那个滔天的汪洋以内,不管怎么地吧,事态的发展总是已经到了逼得人们不能不在根本的政治态度上有所抉择的地步。------既然我不能容许自己堕落到甘为暴政奴才的地步而跟着共产党去反右,则只好做定了所谓的右派了!问题就是这么尖锐而更严峻得丝毫不容回避,因为已经丝毫不存在回避的余地!
“——先生们,林昭早已准备好了负责而且不惜负责到底!我很知道——毫不含糊地知道,反抗者在我们的制度下意味着什么。而走反抗者的道路,在我们的制度下,又将遇到什么。”
就这样,当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屈服于反右运动的淫威时,林昭反抗了!当我们低头接受“改造”时,林昭昂首拒绝了!当我们沉默时,林昭发出了生命的绝唱!当我们放弃了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时,林昭在中国更高地举起了民主、自由的旗帜!当我们屈辱为奴时,林昭成了顶天立地的大写的“人”!
反右运动结束以后,林昭对“五一九运动”的骨干之一的谭天荣说:“当我加冕成为‘右派’以后,我妈妈用惊奇和欣赏的眼睛端详我,好象说,‘什么时候你变得这样成熟了’。我现在才真正知道,‘右派’这桂冠的分量。无论如何,这一回合我是输了,但这不算完。‘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谭天荣:《一个没有情节的故事——回忆林昭》,收《走近林昭》》。
一九六四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里,对林昭强加“一九五七年因反党反社会主义而沦为右派”的罪名,林昭凝然驳斥,指出:“这是极权统治者所惯用的伪善语言,其颠倒黑白而混淆视听可谓至矣!这句话正确地说,应该是:一九五七年在青春热血与未死之良知的激励和驱使之下,成为北大‘五一九’民主抗暴运动的积极分子”。她昂然宣称:“‘五一九’的旗帜绝不容其颠倒!‘五一九’的传统绝不容其中伤!‘五一九’的火种绝不容其熄灭!只要有一个人,战斗就将继续下去,而且继续到他最后一息!”
我在《面对血写的文字》一文里说:“这段反驳词写在一九六四年,也即为‘右派’平反的一九七九年的十五年前,在那样的时刻,林昭对‘五一九’民主运动的旗帜和传统的坚守,不仅表现了非凡的勇气,更表现了一种坚定的信念。我们说,北京大学的‘五一九’民主运动是五四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在现代中国民主运动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林昭以‘年青的反抗者’的姿态,自觉地将‘五一九’开创的事业继续下去,并因此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她也就当之无愧地成为‘五一九’民主运动的杰出代表,‘五一九’精神的继承和发展者”。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一九五七年的反右运动成就了林昭。或者说,反右运动本身就培育了自己的“掘墓人”和“审判者”,这大概是其发动者所不曾料及的。
林昭早就有言:“在历史的法庭上,我们将是原告”。
(二) 林昭的思想 这是一个历史的追问:为什么以摧毁“白色监狱”为使命的“革命”在胜利以后,又建立起了“红色的牢狱”?——这使我们想起了鲁迅的《失掉了的好地狱》。为什么革命先烈为亿万同胞的解放而牺牲,在“解放后”所建立的新政权的统治下,亿万同胞又重新沦为“不自由的罪人和饥饿的奴隶”?为什么为争取民主、自由而走进革命的大门,却又落入了专制的陷阱,失去了自由?
这同时是对每一个曾经参加或追随革命的人们的良知的逼问:你敢于正视这样的“革命发生异化,走到了自己的反面”的现实吗?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是麻木,默认,屈从,同化,自觉、不自觉地加入既得利益集团以求分得一杯羹;还是坚持原初追求民主、自由、真理、人性的美好的理想与信念,一方面,对异化了的革命进行新的批判和新的反抗,另一方面,又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革命本身进行科学的反思和自我反省,不惜因此而再度牺牲一切,以至生命?
历史的无情检验表明:大多数人或被迫或自觉或半被迫半自觉地选择了前者;只有少数人走上了后一条荆棘路,而林昭就是其中觉悟最早、最坚定、最无私无畏的一位先行者。她的思想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还我人权与自由”
在前文已经提到的《失掉的好地狱》里,鲁迅这样写道——
“我梦见自己躺在床上,在荒野的野外,地狱的旁边。一切鬼魂们的叫唤无不低微,然有秩序,与火焰的怒吼,油的沸腾,钢叉的震颤相和鸣,造成醉心的大乐,布告三界:地下太平”。——这是“人类”带领鬼魂战胜“魔鬼”以后,重新整饬的地狱:“当鬼魂们又发出一声反狱的绝叫时,即已成为人类的叛徒,得到永劫沉沦的罚-----”。
林昭就是这样的因反叛而得到“永劫沉沦的罚”的狱中鬼魂:鲁迅的梦在林昭这里继续延申。
她还另有这样的梦——
“一个变戏法的魔术家跳上跳下,不断对我挥舞着魔棍,并指着一个木框子叫道:‘进去,进去!变成我的一张牌!——我正缺一张黑桃皇后!’但我叫得比他更响:‘我是个人,知道吧?不是谁手里的一张牌!黑桃皇后!你让我当金花菜老K,我也不干!’”。
这样的梦,自是意味深长。可以说,它揭示了压在林昭心灵深处的两个梦魇:新的奴役和新的精神欺骗、诱惑与控制的梦魇。
这当然是林昭的现实境遇,她所面对的社会现实的一个折射。这也是林昭在狱中反复思考的。
于是,她提出了“极权社会”的概念。
她指出,这是一个“极权统治的警察国家”,“首先以秘密特务系统监视、控制,从而统治全党。然后进一步‘以党治国’,而将这特务化了的党来监视、控制,从而统治全国”。也就是说,社会、国家的极权,不仅体现为“以党治国”,更是以在“集中统一领导”即所谓“民主集中制”旗号下的“党内生活的极端专制”,层层监视和控制为基础的。林昭说:“我所在的并非书斋,我既不需要一般地讨论历史,甚至也不需要一般地议论现实”,她正是生活在这样的“非刑残害”的极端“暴行”,而又严密有效的“恐怖制度”中,这里“不法律,不谈人权,不谈公义,甚至不谈‘盗德’”,如林昭所说,是把专制的逻辑,推行到了“干净,彻底,全部”的极端,而这样的秘密特务的“恐怖制度”正是极权统治的“物质基础,或组织基础”。
林昭又指出,极权体制是“以血与仇恨来维持统治权力”的。这就是作为治国之道的“阶级斗争”的实质。林昭把这样的阶级斗争称之为“在楼梯上打架”,它并不是以客观存在的利益分野为基础——恰恰相反是要掩饰这样的分化与冲突;它是按照统治的意志,人为制造的。其要害就是要煽动人与人之间的“仇恨”,诱发人性之恶,动物式的嗜杀性。这正是以追求人性的真、善、美为鹄的的林昭最感痛心的,她不惜以最激烈的言词批判这样的煽动“血和仇恨”的阶级斗争逻辑,是包含着一种隐忧的:她已经敏感到新的空前的大杀戮的逼近和来临,她自己也最后牺牲于这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血与仇恨”之中。
林昭还提出了一个“极权寡头”的概念,矛头直指“个人迷信,偶像崇拜”。林昭指出,这是“在二十世纪时代条件与中国大陆社会条件下”所形成的,而且她明确地意识到,“认识这一点,对于认识今日中国大陆的政治现实之本质具有颇为重要的意义”。其时(六十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前夕),在毛泽东的支持鼓励下,“个人迷信,偶像崇拜”甚嚣尘上,一个全民性的狂热正在形成中。林昭在这样的情势下,提出她的批判,不仅表明了她少有的清醒,更显示了一种罕见的勇气。这也同样包含着隐忧:她向沉迷其中的中共发出警告:“难道不是由于你们的曲意放任,才使独夫习惯于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甚至不考虑行为之后果吗?”而且必然导致“旨在排除异己的倾轧斗争”,对少数“侥幸尚能比较正直善良比较开明通达比较能以民疾为念的一部分人士”实行“肃清”,以“高度统一”于毛一人,这就必然使“多少依然曾有过几页英勇斗争历史的中国共产党几乎完全丧失了正义性,更丧失了生命力”。——这篇完稿于一九六五年的狱中书信,显然已经预感到一年以后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了。
林昭还把批判锋芒指向个人迷信、偶像崇拜的哲学基础:“唯我主义的世界观”。一方面是完全“不尊重客观存在”,“以主观想望代替客观世界”的主观意志决定论,一方面是“极端妄悖的唯我独尊”,“‘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精神状态”。而这样的极端唯我主义和不受限制与监督的权力(林昭指出:“在极权制度之下,越是权力中心乃至权力中枢越是蛮横放肆”)相结合,对一个国家民族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是可以想见的。林昭说,当一个体制容忍最高的权力执掌者“一贯地不尊重客观,不把人当人”,“我怀疑它还会有任何的人情与人性的存在”。
但要维护这样的极权体制,就必然实行“愚民政策”,培育“奴性”,实行精神欺骗与控制。这就是极权体制下,极为发达的另一套组织机构,即宣传、舆论部门。其重视程度及重要性,恐怕也是历史上空前未有的。也许因为林昭是学新闻出身的,因此,她对中国的新闻、报纸的实质有更多的关注、思考,更为尖锐的批判。她指出,中国的报纸是“整套特务恐怖统治机构的组成部分”,就其功能而言,除了“装饰门面”,不断向国人散发“那些空虚、伪善、廉价而更为无聊的‘万岁’呼号和愚民叫嚣”之外,还是“御用的情况中心”,通过所谓“内部(参考)资料”而提供国内情报,以“供捉风捕影”的内部整肃和发动“阶级斗争”之需要。
尽管林昭在书信中一再表示她的藐视:“你们的招牌甚至都不能获得你们党内秘密特务之下情上达的那么一点最起码的尊重,还怎么能指望获得广大国人民众的尊重呢?”但如前引她的狱中之梦所揭示的那样,那体制的“变戏法”的精神“魔术家”对她的心灵投下的阴影,时时给她以巨大的压抑感。那“进去,进去”的高喊,是一种诱惑,更是精神的控制,它是严峻的迫害以至肉体消灭的另一手,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能够摆脱、超然于这样的诱惑及背后的威胁。林昭曾这样描述在软、硬两手控制下的许多知识分子的卑琐的生存状态:或为“低首下心,奴颜婢膝,唯求分得半杯残羹一口冷饭的‘民主人士’”,或为“怅吟式微,潜歌暴离,但望神兵一朝自天而降的‘社会贤达’”,或为“平时毅士横议,恣谈志孝,一到考验来临,便噤如寒蝉,惟顾苟全性命的‘学界先彦’”,或为“上焉洁身自好,求其独善,下焉寄人篱下,求食高门,而根本态度同为管自己在云端里看厮杀却全不意识到作为一个中国人之民族责任的‘海外名流’”:表现形式不一,却尽入极权体制之瓮中,充当顺民,以至帮忙帮闲帮凶。林昭仰天长叹:“彼苍昊天!始祖轩辕!哀哀我中华民族寂寞在极权高压统治之下的正气,如今是只不过维持在这一辈于惨重苦难滔天血泪中,以无比凌厉的杀身成仁的勇略毅力为还我人权、自由而作殊死决斗的青春代身上呀!”——林昭显然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而毅然承担,但她并不想掩饰自己内心的寂寞。
她更感痛恨与痛心的,是极权体制对年青人的欺骗和利用。这里也有着她自身的隐痛。她这样写道:用“所谓‘国家’、‘社会’、‘人民’等诸般崇高概念”,“迷惑“青年,“鼓舞”他们“慷慨无私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地将自己最最珍贵的青春岁月掷出”,“利用着我们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们善良单纯的心地与热烈激昂的气质,予以煽惑,加以驱使”,“而当我们比较成长了一些,开始警觉到现实的荒谬残酷,开始要求着我们的民主权利时,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惨毒无已的迫害、折磨与镇压”,这样的对年青人的利用和镇压,都是最能显示极权体制的非人道的本质的。
不难看出,林昭在这里几乎是在回顾自己的成长历史。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刻骨铭心的自我反省:为什么会被利用?这样,林昭在反抗外在迫害的同时,更以同样非凡的勇气反省自己“政治上的幼稚”和应负的历史责任。她说:“在严肃而沉痛的自我审判中林昭对自己的责备那是比别人之别有用心的提问更要尖锐而严厉得不知几多”。这就意味着,林昭对极权体制的批判,最终引向了自我批判:这是标志着她的批判的真正深入和她自身的成熟的。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面对血写的文字》一文中,称林昭为“一位已经清醒、觉悟了的不被利用的‘青春战士’”,并且说:“在这一点上,林昭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因为在她同时代以及以后,就发生了红卫兵的青春激情被利用的悲剧”。在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的命运,同样是先被利用,后被镇压。这有力地揭示了中国极权体制的本性并没有变,也不会变,只要这样的体制存在,就会不断重演这样的历史。问题是,年青人必须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对青春激情被利用的危险保持必要的警惕:林昭在她的狱中书信中一再谈及,就是为了警戒后人。
我们已经多处谈到了林昭对文化大革命的某种预感和事前警告。这里还可以再举一例:
当她看到上海《解放日报》关于“风景区也要破旧立新”的论述以后,敏感到在“破旧立新”的革命口号下,“祖国文物古迹”被破坏的危险,立刻发出了“抢救文化”的呼吁,并且说,这是一个“正被非刑残害的青年反抗者,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学生,在桎梏下以自己鲜洁的热血向人们发出的迫切的呼吁”,这样一种拼着一腔热血来保护文化的精神,确实令人敬佩而感慨,因为在随后的文化浩劫中,已经没有多少人挺身而出了。
林昭当然不可能预见文化大革命的到来,她所做的,无非是对后来导致文化大革命的观念,思维,以及极权体制的意识形态,组织基础的锐利批判;她的这些认识,在中国的六十年代初的中国,不但被官方视为“反革命言论”,而惨遭监禁,而且恐怕也难以被一般人所接受,一定要通过文化大革命的血的教训,才会被人们所体认。这大概也是一切先驱者的命运。
而我们更关注的,是林昭由此提出的思想命题和历史任务。这就是前文已经引述的“还我自由与人权”的口号与目标。这是从她对中国式的极权体制的前述分析与批判中必然引出的结论,也就是说,这是建立在对体制的理性认识基础上的,而非情感的冲动。我在《面对血写的文字》一文里,曾经指出:“如果说‘五一九’运动中的主要口号是‘民主’和‘法制’,林昭则在坚持‘民主化’,特别是‘政治民主化’的同时,更进一步提出了‘人权’和‘自由’的概念”,这一点,“在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历史上自然是有着重要意义的”。这里,我还要补充的是,在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毛泽东正在准备发动文化大革命,实际上就是试图将他的阶级斗争的治国逻辑和路线推行到领袖独裁与群众专政相结合的“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极端,来解决中国党内与社会的矛盾;林昭对“人权”与“自由”的呼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而在此之前的一九六二年,林昭和她的《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的战友,就已经提出了“八项政治主张”,即“一,国家应实行地方自治联邦制;二,国家应实行总统负责制;三,国家应实行军队国家化;四,国家政治生活实行民主化;五,国家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六,国家允许私人开业,个体经营工商业;七,国家应对负有民愤者实行惩治;八,应当争取和接受一切友好国家援助”(引自黄政:《林昭被捕前后的一段往事》,文收《走近林昭》)。这都形成了对毛泽东路线的“反动”,可以说是提出了另一个治国路线与目标。在正常的政治环境下,至少是应该允许发表和讨论的。但在中国,却始终没有这样的环境和条件,相反,在极权体制下,只能有一个声音,一种主张,一条路线。最后,不但将林昭这样的异见者监禁、杀害,而且在枪杀她的时候,还在她的口中塞上橡皮塞子,以扼杀她最后的声音(参看彭令范:《我的姊姊林昭》,收《走近林昭》)。这当然是徒劳的,追求真理的声音是压不住的,林昭对“自由”与“人权”的呼唤,不是早已穿越时空,至今还在震撼和昭示着我们吗?
最后,还要说到的是,林昭尽管在和极权体制的对抗中,满怀义愤,始终坚持决绝的态度——她一再表示:“不怕你们把林昭磨成粉,我的每一粒骨头碴儿都还只是一颗反抗的种子”;但她又是充分理性的。她说她“一直认为,该否定的事物必须否定,然而不好简单地否定”,“对一切(应)保持更好的理解的态度”。她还谈到自身的矛盾,说她“对统治者”既“不抱幻想”,又“略存希望”,“而这希望的由来,说到头,仍不过是基于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之国家观念的立场”。她说“我总认为,东亚病夫之老大积弱的病根,归根到一点,无非是:人们——各式各样的人们,在长时期的封建统治专制压迫之束缚与影响下,大都缺乏国家观念。因为首先就缺乏天下为公,兴之有责的政治自觉性”。这正是提醒我们:林昭首先是一个爱国主义者,这对理解林昭和她那一代人是至关重要的。林昭曾明确地把自己的“思想原则”概括为“祖国至上,自由万岁”,“公义永存,青春必胜”,她的奋起反抗,正是源于她的为国家尽责、献身的信念。同时,她在反抗时,又不能不时时考虑最大限度减少破坏,避免国家的动荡,她说:“我们总算都是中国人!而也只因为从这样一种客观事实出发,在林昭个人来说,除了在某些时候当作合法斗争的策略之外,确实也不能不从祖国的根本利益来深思而评虑许多问题”:既义不反顾地走上反抗之路,又多有顾忌、思虑,这样一个林昭或许是更为真实与感人的。
而且还有林昭的悲悯:“我哭那些被你们作下之可怕的罪恶所糟践,所逼迫,所诱惑与所残害的不幸的灵魂”,“(我)不全忽略你们身上偶然有机会现露出来的人性的闪光,从而察见在你们心灵深处还保有着未尽灭绝的人性!在那个时候,我更加悲痛地哭了!我哭你们之摆脱不了罪恶,而乃被它那可怕的重量拖着愈来愈深地沉入灭亡之泥沼的血污的灵魂!你们看到这里想来是无动于中的,但我写到这里时眼眶里已经又涌上了灼热的泪水!先生们呵,奴役他人者必不得自由,这特别对于你们来说,是一条如何无情的确实的真理呵!”
林昭把她的这样一种感情,归结为“天父所赋与的恻隐、悲悯与良知”,她还把自己的道路和路线,称为“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把自己的思想概括为“民族意识和基督教精神”,这都表明了狱中的林昭对基督教的皈依。这当然不是偶然的。本文一开始就提到林昭曾在教会中学进教,基督教文化无疑是她的重要的精神资源;而据有关回忆,林昭于一九六一年五月曾与基督徒俞以勒同居一室,这也是一位伟大的女性,被称为“入魔的基督徒”,当局只要她承认“没有上帝”就可以立即释放,但她为了坚守自己的信仰而宁愿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出狱以后还被判处监督劳动十八年。这位殉道者无疑给林昭以巨大的影响,她告诉林昭的妹妹:遍体鳞伤的林昭在狱中又在上帝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参看彭令范:《在思想的炼狱中永生》,收《走近林昭》)
林昭把自己称作“奉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战士”。
不做“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
狱中的林昭还有更深的思考——
“这个青年既怀着由于爱文学所培养起来的灵魂深处那一份人性,又由于受到时代、家庭、师长、知识、职业等等种种方面的影响,从少年时期甚或从童年时期起思想就一直比较复杂;于是,在义不反顾地毅然走上反抗道路的同时,不免对有许多问题想得更多或者说更深了一些,而这些所想的内容——这些思索,这些考虑,又全都围绕着一个中心,即我们斗争之目的及意义。
“我们反对什么是很清楚的,可是我们到底要建立什么呢?要把自由的概念化为蓝图而具体地按着它去建设生活,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易的事情。特别是要在这样一个广大分散,痼疾深沉的国家里来建设它,就更其复杂艰巨!诚然,我们不惜牺牲,甚至不避流血,可是像这样一种生活到底能不能以血洗的办法使它在血泊之中建立起来呢?中国人的血历来已经不是流得太少而是太多,面临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世界风云局面,即使在中国这么一片深厚的中世纪遗址之上,政治斗争是不是也有可能以较为文明的形式去进行而不必定要诉诸流血呢?
“自由,诚如一位伟大的美国人所说:它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满的自由!何况——这一点不知那位伟大的美国人可也有些体会及之,反正事实就是:只要生活中还有人被着奴役,则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样不得自由!然则身受着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意作奴隶了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斗争的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种奴隶主呢?
“奴役,这是可以有时甚至还必需以暴力去摧毁的,但自由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够以暴力去建立,甚至都不能以权力去建立。——权力,可以作为一种辅佐,特别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之下,可是不能当作决定的因素;怎么能够想象:只要凭借着政权的力量,就可以在生活中建立并确立我们所向往,所追求的东西呢?
“早在被捕以前许久,我就和自己的一些‘亲密战友’们讨论过了。我认为,对于我们——中国青春代自由志士的斗争来说,的确是一个‘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局面。极权暴政必败,这是毫无怀疑之余地的,然而作为我们来讲,去考虑政权问题还太早;从我们自身的主观条件和所处的客观形势综合考察,更必须对这问题持一种清醒,冷静,通达而更明智的态度,否则就会迷失方向而丧失或至少降低了我们之艰苦战斗的意义。而且政权的归属诚然相当重要,特别是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之下,可是,说到头,我们所从事这场战斗之崇高的整体目的决定了我们不能泛泛地着眼于政权!——我们的战斗目的不应该,更不可能单单是一个政权转移问题。即使来日可以指望的最好的大环境里,对于我们来说,首要的问题恐怕也只是应该考虑做事,而不是应该考虑作官!”
林昭在这里所思考,所提出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后来顾准所关注的“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或者说是对她自己早年追随的“革命”的一种反思。它是集中在两个层面的。
首先是“自由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够以暴力去建立”,“即使是在中国这样一片深厚的中世纪的遗址上,政治斗争是不是也有可能以较为文明的形式去进行而不必要诉诸流血呢?”这就是要打破在中国根深蒂固的“革命就是暴力”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如何“走出‘以暴易暴’的怪圈”的问题。
林昭的第二个问题也同样发人深思:“身受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作奴隶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的斗争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作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呢?”她所要质疑的,正是一直支配中国革命的主导观念,即“革命就是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给压迫者以压迫,对他们实行专政,被压迫者则要“翻身”成为新的统治者,压迫者。而随即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以“财产与权力的再分配”为其目标的。许多因受压迫而奋起反抗的年轻“造反者”,在掌握了权力以后,都纷纷成为新的“奴隶主”。这同样是一个怪圈,我们在前面一再提及的“捣毁旧地狱,又建立了新地狱”,“从追求自由的门进去,却落入新的奴役”的革命悲剧,就是这样产生的。林昭的可贵就在于她终于走出了这样的怪圈,建立了全新的“完整而不可分隔的整体自由观”:“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整的自由”,不仅“被奴役者不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样不得自由”。由此而确立的是一个全新的目标:反抗的目的不是为了“作官”,使自己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而是为了“给一切人以自由”,不仅使被奴役者从不自由状态下解放出来,而且也使奴役者从另一种形态的不自由状态中解放出来,而自身在“不奴役他人”的状态下,也就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就最终消灭了一切人压迫人,人奴役人的现象,林昭也就最终坚守了自己年轻时候的理想。
这样的理想无疑具有某种乌托邦的色彩。最让人感动和深思的是,林昭是在身受空前的暴力迫害,并以自己的柔弱之躯进行拼死反抗的情况下,提出这样的反对“以暴易暴”,绝不做“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的思想和信念的。这一方面,确实表明林昭已经超越了一己的苦难(而这样的苦难竟是如此深重,惨烈),而具有“圣女”般的崇高情怀;但这同时也显示了她面对登峰造极的,漫无止境的暴力统治的无奈,在看不到实现自己的理念、追求、理想的任何现实可能性和希望的情况下,她只有用一己的不屈反抗和牺牲,来证明自己,以及自己的理想、追求的价值,于是,她成了真正的“殉道者”。
但林昭还是把希望寄托于未来。她深信总有一天人们会来“研究林昭”,研究她和她的同代人的思想和命运。她说,之所以在狱中要蘸着自己的鲜血写下这些思考,就是为“后人他年”的研究“提供某些旁证”。
在留给我们的四百行的长诗《普罗米修士受难的一日》里,她这样写道——
人啊,众神将要毁灭而你们 那时候,人啊,我将欢欣地起立,
这“黎明”还没有到来,也许永远也不会来。还要长久地“翘望”和“辗转”。尽管无望,却是表明,我们并不满足和屈服于“众神”(他们不断变换各种面具)统治的现状,还在坚守我们的“人”的理想和信念。我们作绝望的反抗和新的思考、探索时,林昭将永远和我们同在。
2007年4月12日——19日
来源:新世纪 www.ncn.org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 信力建:“一神”·“多神”·“无神”
5月22日 高超群:经济决定论批判高超群:经济决定论批判 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4338
● 高超群
除非有意识地反省,每个时代的人都会以为自己时代的人性是正常的、真实的,而且还是永恒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常见的错觉。比如今天的我们已经无法理解仅仅发生于40年前的文化大革命,而我们称之为“疯狂”的那些人,还很正常地活在我们身边,他们的理智丝毫不比我们欠缺。更不用说再久远一些的历史了。我们的祖先视为美的,在我们看来却丑陋不堪,比如小脚;我们的祖先所轻贱的,却为我们所崇尚,比如工商业;我们祖先的神圣约条,我们却以为荒诞不经,比如三纲五常。 希腊的神谕告诫人:“认识你自己”,因为对于一个自由的城邦而言,没有什么比公民们对自己的了解更重要了。人们总是觉得很了解自己,但是最近150年来,我们这个民族曾经不断地追求、崇敬、膜拜过很多东西,有时候甚至是在很短的时间里从一个极端义无反顾地冲向另一个极端,这个事实说明我们其实并不是真的认识自己。在我们自以为自由行事的时候,或许我们只是在不经意间听从某些观念的摆布?而我们自以为醒悟的时候,只是在听从另一些观念的摆布?那么对于认识自己而言,就没有什么比认识支配我们的观念更重要的事情了。只有认识了那些统治着我们的观念,我们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然后才能从这种思想的专制中挺身而出,才能自由地运用自己的理性。 那么,什么样的观念统治着我们的生活,塑造着我们的人性呢?今天的中国究竟与以前有什么不同?是什么使我们变成了和我们的祖先不同的人呢? 在我看来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经济决定论的出现,并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确立了其统治性的地位。我所说的经济决定论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老式的、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关联的社会理论,它指得是这样一种观念:经济发展成为决定性的国家目标,成为政治生活和个人生活合法性的来源。换言之,经济发展是我们这个国家得以建立、运行的哲学基础,是创造并且论证我们的个人生活方式的哲学基础,它甚至给出了我们的生命意义。并且,它对我们实施了思想专制,让我们处于它所造就的新牢笼之中。今天,或许到了我们对它进行反思,并从中走出的时代了。因为,当我们发现有一种观念主宰着我们的生活的时候,那也就是我们要对它保持警惕的时候了。它可能造就了我们的偏见,并且还会不断地鼓励和怂恿我们对它进行膜拜。
经济决定论下的国家和个人
新经济决定论的最初出现显然带有策略性的考虑,是为了处理文革之后的政治和社会危机而采取的临时政策。那时或许没有人想到它能取得今天这样的地位,因为毕竟我们刚刚告别了一个道德理想国。但是到了今天,可以说它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 从1978年以来,在中国统治阶层内部,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理论派别和政治势力对于新经济决定论产生怀疑动摇,或者尝试修正这种路线。但最终无论是来自左的、还是右的挑战都被压制了、消解了。现在可以说,已经不存在任何成形的持有不同观点的政治力量了,西方世界里流行很久的用改革和保守来分析中国政治的框架也彻底丧失了其用武之地。我们可以说,新的意识形态已经确立了。这种意识形态就是经济决定论,它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它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首先,中国共产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就事实层面来说,在经济事务上,它接受并且实际上在倡导和实行私有制;它压制了工人的组织力量和经济要求,却对企业家敞开了怀抱;它相信自由竞争,对于政府的干涉和管制权利总是显得有些犹豫。当然它还是坚持宏观调控和对大型国营企业的支持,但这显然已经与它原本的意识形态毫无瓜葛,它再也没有建立计划经济的雄心壮志了。在政治事务上,它实际上放弃了政治,而仅仅专心于行政事务。它甚至宁愿把政治事务当作行政事务来处理。如果说它还有什么政治功能的话,那就是压制、打击、消灭一切敢于挑战经济决定论的统治地位的人和思想,它所能容忍的就是如何发展经济的争论。在处理国家的内部事务时,它已经不太愿意干涉人民的私人生活,它几乎从不展开政治和理论批判。即使对于它不喜欢的意见,它也仅仅只限于禁止它们出现在公开的媒体上,并不干涉人们事实上是如何思想和判断的。因为从骨子里,它不再相信人是可以改造的,也不认为人是应该被改造的。 中国共产党已经把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全部押在经济发展上。它已经在事实上完成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并且再也不可能退回去成为一个革命党,它失去了这样的自由。它用经济发展来统一全党的思想,而全党也仅仅因为这样的思想而团结起来。党不再是无产阶级先锋队,也不再担负动员和领导民众的责任,只是一个利益集团。党员的身份仅仅意味着某种微弱的政治特权地位。所谓党性,已经完全失去了道德和政治含义,对于共产党员而言,崇高品质、奉献精神已经不是先决条件。获得党员资格的人,也不再有精神上的满足感和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失去它也仅仅意味着权利和地位的危机,而不是道德上或者政治上的宣判。 其次,对政府而言,来源于党的束缚、冲击越来越少了。以前那个富于激情、充满理想,总是要破坏法律和规矩的党变得越来越尊重官僚们的理性和制度,官僚们的现实考量和理性计算对于党的说服力也越来越强了,因为对于行政治理来说,政府是一个比党更恰当的组织。党政之间的冲突似乎已经日益平淡,以至于人们不再把党政分开当作改革的重要内容来讨论,因为二者之间已经越来越相似了。对于发展经济而言,一个逐步法制化的政府显然比党更为有效,也更为人们所欢迎。即便党要有所作为,它也更愿意隐身于政府背后,用政府的腔调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政府,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都把发展经济当作自己最重要的工作,一切改革措施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这种倾向并不是来自党的政治和思想领导,至少我们可以说,政府的这种倾向已经彻底不依赖于党的思想教育了。 第三,经济决定论也确立了我们新的外交哲学,它已经成功地消解外了部世界对中国世界革命理想的记忆。它总是温和的、务实的,面对矛盾和冲突的时候,它最先想到的就是谈判、沟通,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世界事务它并不热心,除非它涉及中国的经济发展。无论对于台湾还是日本,我们也都只是希望他们不要搞出什么麻烦。以发展经济为媒介,中国尝试着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建立新的关系。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国际社会也开始慢慢觉得中国是一个可以交流的国家,因为大家有着共同关心的话题,有着共同的目标。 从人民一面来看,人们也正是以发展经济的能力来期望和要求政府的。党和政府对人民而言,仅仅只是一个外在的管理者,它不再是提供正义、价值的统治者。因此,人们既不爱党和政府,也不恨党和政府,他们不再向党要求公道和正义。他们既不把政府看得很高,也不认为它有多坏,只是清楚地认为自己一样,它只不过是一个利益主体而已。人民认识到所有的官吏和党员都是和自己一样的人,都是自利的,他们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点。纵使蒙受了冤屈,人们顶多也只是归罪于官吏的贪婪、自私或者昏聩,只是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不觉得不公正的存在有违天道,不认为冤屈是比利益受损更大的不幸。因此,他们也不再觉得怨恨,不再期待平反昭雪,也不会因此动摇他们对党的统治合法性的彻底否认。同样,当人民从政府身上捞到好处的时候,他们也绝不会感激,而只会觉得得意,认为是自己能力的象征。或者我们可以说得更极端一点,只要经济在发展,人民并不太关心党和政府究竟在干什么,除非在具体的、涉及自身的利益的地方。 就公共生活而言,除了经济组织,其他的社会组织都处于衰败之中。这首先倒不是因为政府的压制,而是由于他们缺乏吸引力。具体来说,社会组织的繁荣程度和他们与经济的关系成正比,离经济越近,就越繁荣。在各职业团体中,企业家们的组织最成熟、最规范;在学术团体们当中,经济学家的组织最有效,也最为活跃,当然力量也最为强大。工、青、妇等有着悠久传统的社会组织则已经基本上没有踪影了。基层自治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缓慢的几乎让人难以察觉,而且这些组织也只有依靠社区人们对切身利益的关注才能存在,一旦这种利益消失,组织很快也就涣散了。可以想象,在一个经济决定论的社会里,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很容易被改造为或者至少被理解为是少数领导人的利益工具,那些真正热心公共生活建设的人必须持续地与组织的这种倾向或者人们的误解做斗争,他们还必须与每个成员仅仅着眼于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无视共同利益的倾向做斗争。在我看来,坦白地说,他们很难取得成功。 或许环保组织的迅速壮大是一个特例,它的发达是因为它不断地给经济发展制造麻烦,而它的存在又不仅仅依托于中国社会,因此,既然它很难被消灭,那么就必须回应它的挑战,它的被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这种对抗关系中的另一方。另一个特例是宗教组织,宗教组织的发达与党和政府退出人民的私人生活领域密切相关。当人们不能从俗世当中求得正义和终极关怀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求助于宗教。尤其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人逐渐失去了发财致富的任何希望,或者在个人生活中受到巨大灾难打击的时候,除了上帝和神灵,谁还愿意帮助他们,谁还有能力解救他们呢?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宗教组织长期停留在底层民众当中,遭到主流社会的漠视,而且很难与古老的求神传统区分开来。最近的一些事件表明,似乎宗教组织正在向信仰组织发展。一些宗教组织也渐渐地开始致力于谋求信仰与人们的经济追求之间的和解。总之,这两种组织的存在和蓬勃发展,对于经济决定论而言,至少说明它对社会生活的垄断和专制遭到了抵制,它对人的生活环境和内心生活的破坏培育了它的反对者。但是,即便我知道这样说或许会令人不快,我还是要提请人们注意,上文所说的经济决定论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在这两种组织中也都存在。因此,我们还很难说这些组织会成为经济决定论的真正掘墓人。 就个人生活而言,经济决定论也是人民构建自己生活的依据。从1989年之后,人民开始脱离党和政府独自生活,他们彻底摆脱了党对自己个人生活和价值信念的干涉,他们独自照顾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不仅不需要党和政府来告诉自己什么是善恶美丑,什么是善好的生活,他们甚至开始排斥一切类似的教导。人们只是默默地寻找发财致富的机会,在他们看来,这是改善自己生活状况的全部希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甚至是生活的全部内容。而且这也成为他们的善恶标准。如果极端一点,或许我们得承认在这个社会的确是笑贫不笑娼的。如果不幸,他们失去了致富的机会,他们也仅仅觉得是自己的命运所致,而不怪罪于别人。哪怕阻碍他们致富的是再明显不过地不公正、先天的不平等,他们也不觉得这种不公正、不平等是需要诅咒的,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也没有人是应该照顾你的。他们不再惊呼天理何在了,并认为这种呼号这是可笑的,幼稚的。 每个人都在忙碌,都充满了不安全感,获得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因为他们总是能看到更好的生活,更多的财富。或许还因为每当他们回头看到庞大的、不如自己的人群时,总感到恐惧。虽然持续的经济增长,并没有让人们看到大规模的急速坠落的例子,但或许正是因为没有看到,人们才更恐惧,才觉得更无法想象自己可以在那样的条件下活下去。而那些已经有了足够多的钱的人,却开始为自己的金钱发愁。当他们决定在追求财富的冲刺中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生活的目标,除了回头继续加入追求财富的行列,已经没有什么其他的生活可以过,于是他们把赚钱称作事业。他们就像跟在阿甘身后奔跑的人群,当阿甘停下来的时候,他们感觉到了真正的危机,只有继续跑下去才能摆脱令人不安的焦虑和无聊。或许处于中间阶层的人们有着更为丰富的生活,他们会旅游、唱歌、泡吧、婚外情,甚至读书,听人讲三国、论语,这一切从本质上讲都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逼仄、紧张的生活喘口气或者充充电,以便在未来的路上更有力气。就连最为私人的婚姻爱情也被经济决定论统治着,虽然人们并不会仅仅因为金钱而嫁娶。但在婚姻生活中,人们无处不感受到经济的压力,家庭每天都在要求人们努力赚取更多金钱,因此,它也不是经济决定论社会中温情的避风港。人们之所以感到婚姻和爱情是自由的,只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经济基础作为前提条件已经早就在每个人的内心中生根了。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人敢向另外一个女人求婚。在处境更为艰难的农村,我们已经看到了经济决定论怎样地瓦解了整个乡村社会,甚至瓦解了他们的家庭。在很多地方,老人不但不再被尊重,而且一旦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他们便被抛弃;如果他们拥有财富,他们的财富就成为子女争夺的目标。当然他们的生活经验和维系家庭的精神价值也被彻底抛弃了。 生活于经济决定论中的人,在他们的娱乐生活中(娱乐也是人们欣赏艺术的主要要求),往往对感动、同情特别渴望。他们满足于观看、欣赏同类的不幸和他们在不幸中的奋起,他们甚至会为之流泪。这种对感动的需要不断增强,常常迫使那些供应民众娱乐休闲生活的产品制造者疲于奔命,他们需要不断制造出新的可以让大家感动的材料、故事和效果。是的,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决定论所构造的并不是残酷的丛林社会,在这里,人与人之间并不是相互仇视。令人惊奇的是,它往往还是温情的,甚至是富于同情心的。这种同情不会产生任何行动的欲望,甚至连愤慨都很少出现。或许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为人们需要一种油彩来掩饰真实生活,或者是希望短暂地忘记一下紧张的财富追逐生涯。换句话说,对于经济决定论的统治,人们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它。
经济决定论的作用
有人把改革以来的时代称为中国有史以来最好的时代,因为整个国家终于把发展经济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或许我们也可以说,个人发财致富的权利得到了普遍的尊重和认可,物质享受成为个人正当的乐趣。在中国历史上,这的确是独一无二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经济出现了持续高速增长(我想在此无须强调这并不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唯一原因)。而且应该说,这种增长并不是仅仅增加了政府的财富,财富没有用来穷兵黩武,全民族都从中受益。经济决定论使我们每个人都充满了创造财富的干劲,每个人都在勤奋的工作,用不着什么特别的动员、刺激,每个人都切实地感到背后有一根皮鞭在催促他们,使他们不敢停歇。经济决定论为经济发展扫清了一切障碍。只要我们看看,那些在思想上依然沉湎于种种道德决定论,或者超验信仰的民族的命运就知道了。他们还在抗拒世俗的幸福、抵抗财富的腐化,他们鄙视功利的人生价值、鄙视技术工具,他们常常创造出惊世的壮举,也会诞生一些文化的、政治的巨人,但在国家强大的道路上他们却举步为艰;在改进自己的生活,这样一些琐细的事情上他们却束手无策。 我们应当明白完成这样的转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要知道,从我们的帝国解体以后,因为儒家意识形态从公共领域的退隐,如何立国成为一个巨大的难题,直到毛泽东思想的出现。但那依然是以一种意识形态凝集了整个国家,国家的运行似乎须臾也离不开这个宰制我们的幽灵。因此,当世俗化的改革开始的时候,许多人预言这个国家将陷入分裂,对革命意识形态的背叛将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的立国基础。但是他们的预言并没有实现。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决定论取代了先前的革命意识形态。当然,经济决定论与革命意识形态有着巨大的分别,即便同是凝聚国家的力量,二者的方式、属性也完全不同。 对革命意识形态的背叛同时,国家这个利维坦的出现了。与其相对立的是独立的、庞大的、沉默的、分散的个人,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是改革的稳定形态(关于这个利维坦,我们在这里无法展开,它将是我的另一篇文章的主题),经济决定论是这个利维坦中关键的一环。经济决定论虽然不具备任何强制性,但每个人都自觉地遵从它的指引。国家和个人虽然不再彼此关怀、照顾,形同路人,但他们的心却息息相通,他们有着同样的情怀和喜好。因此,他们的沟通是实在的,哪怕是相互斗争、撕咬,他们都很清楚对方是谁,想要怎么样。因此,他们还是愿意生活在一起,哪怕每天都要吵架。就如同一对相互熟悉,但却已经没有爱情了的夫妻,感情虽然好不到哪儿去,但婚姻却有可能是长久的。经济决定论也顺利地完成了党内的整合和党的转变,在改革初期,开拓精神和改革精神,曾经是共产党员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改革派在民众和传媒中的主要形象。真理检验标准的讨论曾经为改革论证了合法性。而这两者其实都只是经济决定论确立其统治地位之前的替代品,也正是通过他们,经济决定论在组织上和思想上完成了其对党的清洗和改造。现在党已经不再需要改革精神和真理标准,这些名词在今天听来都带有过分浓厚的革命精神和道德意味:似乎党还在朝着什么既定的方向努力,还在确定善恶的标准。 这个被经济决定论驯服的革命党变得温和、理性起来,这是因为经济决定论本身的特性使然。为了发展,党必须抑制自己的偏好,改变自己与人斗争的习性。它甚至开始懂得尊重规则。与之相对应,民众也第一次获得了独立,他们不再对皇帝、政党,以及其他什么名目的统治者感到敬畏、恐惧,他们也不再需要这些人来指导自己的生活。虽然他们拥有的自由是有限的,但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他们已经开始自己做主,慢慢地他们习惯了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对于任何人的干涉、指责都变得分外敏感,虽然他们对于政治自由,对于在公共领域的生活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在经济决定论的塑造下,他们还是温顺的,这点有限的自由使他们感到满足,并且非常珍惜,时刻害怕失去。他们既没有因为财富的增长而变得桀骜不逊,也没有因为过分自信而变得嚣张。这当然首先是因为经济的确在增长,他们获得了基本的满足。而且也由于缺乏公共生活的经验,对于公共领域的事情,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能力,但是他们信任专家,面对复杂的经济和社会,他们会觉得自己很无知,虽然他们对政府很不满,但他们确信自己绝不会干得比政府好。他们并不相信专家和政府会为自己谋福利,但是他们相信专家和政府比自己更有本事,更能让经济发展起来。 经济决定论下个人的生活虽然有些冷漠,但基本上还是和平宁静的。个人虽然仅仅着眼于自己的事务,但他们是自信的,他们相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梦想。因此,在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区,人们勤奋敬业、积极进取。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因为革命意识形态的瓦解而走向丛林战争。至少在经济事务上,在力量大致相当的人之间,人们开始习惯于遵守规则,开始尊重别人的利益和权利,懂得相互合作,因为长远地看,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虽然规则还很不健全,虽然强者还常常劫掠弱者,但毕竟劫掠不再戴上道德的面具。而且,从总体上来说,经济决定论倾向于平等,虽然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巨大差别,富人的生活令人羡慕,但他们并不高人一等。一些富人们曾经错误地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但他们很快意识到,在利维坦之外,所有的人都一样弱小。经济决定论也使我们的民情变得温和、务实,人们不再热衷于任何哲学上的普遍主义,他们更重视自己的常识和实践经验。 经济决定论还成功地使中国融入了国际社会。想想看,现在我们和世界交往的最重要的共同话语不就是发展吗?虽然世界还有些疑虑,不敢肯定中国是不是真得想它所声称的那样只是要让日子好过一点。但是,对于大国而言,内政决定外交,经济决定论指导下的中国共产党重回革命党之路已经彻底断绝,和平也就成为它对外部世界的全部诉求。因此,随着对中国更深入的了解,以及与中国更频繁地来往,这种担心必然会越来越微弱。就发展经济来说,国际世界发现在这一点上,他们和中国有着高度共识,可以交流沟通合作。甚至一些更复杂的、经济事务以外的分歧,也可以在发展经济的共识下谋求相互理解,找出临时的解决办法。“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长久以来,由于共产党这个名号,使整个国际社会都对中国抱有一种强烈的敌意,但这个骄傲的政党的确做到了在国际社会的长期误解面前,坚韧地放下身段,解释、交流、沟通,参加各种国际论坛、国际组织,甚至不惜放弃一切有所作为的机会,终于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初步认可。这的确很难得。
经济决定论的实质
经济发展能够成为主宰一个向我们这样的民族的思想和心灵,实在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在古代世界里,历代圣君贤相致力于太平盛世的追求,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内圣外王、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技艺,但他们从不认为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经济的重要性的凸现根源于西方国家的挑战,1860年代以后,经济以富强的名目进入中国人的世界。但直到1980年代之前,经济仅仅只有在当中国与世界万国相抗衡的语境里才有意义,单独它本身并没有什么正当性,顶多是使我们原有的政治技艺更加丰富而已。也就是说,它一直在中国人的心灵世界之外徘徊。中国人从来也不认为发展经济、追求物质享受是人的权利,有其自然的正当性。这种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从未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这并不是说人们不向往过上更舒适的日子,只是人们认为它并不那么重要,也不是那么令人满足。在中国人追求的未来国家中,发达、活跃的经济生活,丰富的物质享受绝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决定论也还未充分显形,更不用说占据统治地位了。道德理想国虽然已经崩溃,但统治阶级和人民的联系却得到了加强,统治阶层在文革中短暂的民间生活,使他们更容易理解和呼应民众的需要。统治阶层还在努力领导着国家,要把整个民族带入一个新国家,改革就是改进自己的统治。引领着80年代的是希望,是河的对岸,经济只是我们过河的手段。然而1989年的事变使人民和政府都开始退缩。从此,统治阶层的精神风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胡赵那样的领导人再也不可能在党内或者官僚队伍中出现,因为已经没有那样的土壤,在现在的党看来,他们不仅是异端而且是另类,或者也可以说,他们实际上不兼容于新的意识形态。或许统治者意识到在那个遥远的彼岸不会有自己的位置,或者统治者感到任务太过艰巨,不管因为什么,总之,他们开始退出人民生活,官员们开始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这样做得到了认可和鼓励。改革仅仅只成为利益分配,至少官员们是这样理解和执行的。人民选择了冷漠,而不是反抗。他们默默地转身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他们知道自己和国家的血脉已经斩断,国家只是“他们”,与“我们”无关,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已经为国家努力过了,剩下的时间应该为自己打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伊人倒下了,只剩下我们在冰冷的河水中无所适从。 动荡、残酷的政治生活使人们厌烦,乃至幻灭。他们迫不及待地回到个人世界。事实上,只要能获得安定,人们甘愿忍受任何摆布。在这种生活中,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真实,于是陶醉于其中。他们甚至体会到了某种轻松,并把这种轻松当作自由。经济决定论安抚了受到挫伤的人民,开始的时候它只是生活的充填物,日子久了,人们开始相信水中的生活才是正当的、正常的。在活跃的经济中,人们是如此沉迷,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80年代的人和事,更不用说再早的祖先的历史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经济决定论登场并成为主角。 不过,经济决定论的出场并没有坚实的基础,因为这种从本质上而言属于中等阶级的意识形态背后并没有真的站立着一个强大的中等阶级。它并不是一场社会革命的结果,也不是经济权利或者政治权利转移的结果。历史地来看,它只是人民和政府暂时联盟的结果。其根源是失望、冷漠或者苟且,而不是自满的、得意洋洋的市民精神。因此,整个法律体系和风俗并不支持它。 经济决定论的历史命运似乎有些类似1895年后出现的社会进化论。在帝国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发生危机的时候,社会进化论应运而生,为士大夫提供了一种新的、更真实的认识世界的观念,但它的偏狭最终使它无法成就一个新的国家。就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言,它所提供的仅仅只是一个造反的奴隶的意识,通过它,我们可以确认自己的屈从的地位,并从这里出发开始反抗,方抗的方式当然只有模仿主人。社会进化论是一个工具或者桥梁,通过它中国人与世界消除了沟通的障碍,产生了互动。虽然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处身边缘,但我们毕竟终于与世界发生了关系,有了自己的位置,不必再忍受孤独。有了这个扎实的基点,我们才拥有了建立新国家的虽然卑微,但在当时人看来真实的起点。 应该指出,经济决定论是决定论,它与经济至上论不同。这意味着它不是仅仅认为经济是最重要的事务,或者说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务,而是说经济决定着其他一切,经济可以取代其他一切。它与马克思的学说仅仅只有表面的相似性,马克思要消灭的东西正是它要确立的;它接受了马克思的方法,但杀死了它的灵魂。 因为是决定论,所以必然是排他的。和其他任何决定论一样,经济决定论认为自己抓住了根本性问题的关键,而这个关键决定着所有其他问题的样貌和解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就会解决所有其他问题。它拒绝承认有与经济同样重要的问题,也拒绝承认有发展经济解决不了的问题。同样,它也认为所有的人在这一点都是一样的,这是正常的、自然的、本真的人性。如果有人有着不一样的看法,那一定是受到了错误观念的诱引和欺骗,在他的成长历程中一定有着某些非同寻常的东西。总之,某些东西使他偏离了正常的、清明的人性,而且这些错误观念是可以用理性来驱除的。 这种经济决定论往往还具有一种表面上的多元主义倾向,它似乎乐于承认人的各种不同看法都具有合理性,只要这种看法是出自利益分歧的。因为,就像理解自己一样,它也能理解别人的利益要求。即便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它也首先倾向于协商以求得互利。因为在经济决定论看来,没有绝对冲突的利益,所有人的利益都会通过某种安排得到满足。如果这种不同看法是没有利益诉求的,那它顶多具有审美的意义。因此,它所尊重的是不同的利益,而不是利益的主体;它要消灭的不是分歧,它所要求的也并非一律。 作为国家哲学,经济决定论意味着这样的一种主张:国家之间的竞争就其本质而言是经济竞争,而自由竞争的法则将保证经济上的成功者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在与民族主义成功结盟之前,它实际上奉行着这样的一种世界观:繁荣是所有国家的愿望,国家之间的和平、合作将保障合作者共同走向繁荣。而那些不信奉这种哲学的国家,迟早也会走上这条道路。 由于它倾向于认为所有的国际冲突背后的根本因素就是经济利益的冲突,因此,它对于那些政治的、权力的冲突视而不见、无法理解,与那些坚持某种政治理念或者民族情感的国际力量很难对话、沟通。它逐渐谙熟了国家间的经济交往,对于国家的政治关系的构建却束手无策,对于文明之间的关系更加毫无意识。除了经济利益,它不能形成自己的权力主张。 因此,和平是经济决定论的外交哲学中的核心观念,如果不说是最高要求的话。这种观念认为和平是国际关系的自然的、正常的状态,所有破坏和平的力量都只是非正常的、偶然的、短暂的。 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发财致富就是他最重要的事情,发财致富也是他摆脱人生困境的唯一出路。他据此来形成自己的关系网。他凭借关于利益的常识来判断和认识世界,来组织自己的世界。在想象中,他自己居于这个网的中心,并且统治着这个网。他也据此来决定自己与公共生活的关系。经济决定论牢牢地把每个人封锁在个人事务的牢笼中,限制他的眼界,闭塞他的心智。当他的个人世界受到侵犯的时候,他开始动用自己的网络来化解危机,他不能从每次危机中感觉到更普遍的问题,每个人受到的侵犯都被理解为是个别的,每次侵犯都是例外的。在经济决定论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一个土围子,都如同一只蜘蛛。网外的生活,使他感到茫然、畏惧。因此,就其根本来说,它也意味着陌生人都是不可相信的,如果这个陌生人不能被编制在自己的网络中的话。 而且由于原子化的分散,虽然人民中不乏卓越之士,这些人有着非同寻常的雄心壮志,也有着过人的才能、坚毅的性格,但他们却发现自己是无力的。在强大的国家、复杂的经济社会面前,个人是那么渺小,而联合起来却又毫无可能。最重要的是,精彩的经济生活也可以使他们的才能得到发挥,他们也可以让每个年轻人崇拜自己,甚至让世界尊重自己。从根本上来说,由于每个人都陶醉在自己的生活里,谁还有功夫抬头看看公共生活呢。 经济决定论排他的手段并不是强制的,暴力的,而是一种更加聪敏和有效的办法。在经济决定论的统治下,任何其他的主张都必须换算为经济利益才是真实的、深刻的,才是可以理解和沟通的。因为有着广泛的、自发信仰的基础,经济决定论者可以非常顺利的实现这一点。在经济决定论眼中,任何严肃的政治冲突,都具有喜剧的一面,都具有强烈的表演的成分,在其背后都必然有着利益动机。而且,如同它改造民众的生活一样,它也会改造和构建我们时代的政治行为,所有的政治参与者要么主动地将政治表演化,要么被动地成为政治笑料。所有试图超越经济利益的言论和行为除非具有娱乐或者表演的效果,否则都是虚伪的。他们用嘲笑就可以轻易地化解任何挑战,就连严肃本身都变得非常可笑了。只有站在自己的利益这个基础上,政治才可能是严肃的、真诚的。 必须强调的是,经济决定论是处身于一个官民分立的社会,因此,它不可能是一种霸道的、强势的哲学,它必须保证自己不动摇官民分立的社会结构。官民虽然有着同样的信仰,但民并不是出自对官的模仿,也不是因为官的教育。因此,二者之间在经济决定论面前是平等的,这与革命时代有着根本性区别。 有时候,经济决定论也试图衍生出一套更加完整的社会组织理论,打通官与民之间的鸿沟,让国家建立在每个人的心中。它以人的自利性为根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会越来越理性,社会也会自动越来越公平,政府和民众之间也会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它还相信自由的市场是经济发展的最好方法,因此,它往往暗含着人人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它甚至暗暗期许经济发展会解决政体的问题,终于有一天会波澜不惊地建立民主制度,至少是法治国家。因为在它看来,人们都只是在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方面才会是真正当真的,而经济的发展总是会满足人们的这种追求。因此,各种冲突都只是发展的长期效益或者短期效益的冲突,或者只是经济发展的成果的分配问题,而这一切都是发展可以最终解决的。它满怀信心的要求那些短期效益服从它所认为的长期效益,要求局部的利益满足全局的利益,要求利益受损的人稍安毋躁。在内心,它坚信,经济发展的好处迟早会落到每个人头上的,虽然有多有少,有快有慢。 当然,对于经济决定论所提供的遥远的美好结果,整个社会其实都不太当真。人们懒得去思考那么长久以后的事情。这一代人已经不再为自己的子孙着想,如同他们不愿意想起自己的祖先一样。不太当真的另一个原因是,在经济决定论看来,经济增长似乎是一个可以永远依靠的事情,任何为经济衰退的着想都是别有用心或者杞人忧天。它从来也不愿意相信一个政治体有可能要面对经济波动的严峻挑战。它常常也认为,当经济发展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一切其他的问题都会自然而然地已经解决了。它以这种口实把其他的问题无限期地推延。我们不得不指出,这是一种强大的惰性,哪怕政治问题已经逼到了眼前,它也缺乏足够的敏锐去辨识它,也就没有能力面对它、解决它。经济决定论也堵塞了统治者的耳目,使他们只能看到眼前,只能处理临时事务,作为一个大国的统治者所必须的深谋远虑的品质在我们的整个统治阶层却极为罕见,它宁可把自己的统治建立在好运上。
经济决定论批判
在中国最初融入世界的时候,经济决定论是一个恰当的工具。中国理性、务实的新形象是他们能够理解,也乐于接受的。中国也忽然发现原来世界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冷酷,他们对中国的热烈欢迎,他们的开放态度,以及他们发达的物质财富、热情文雅的人民也使中国人150年来和世界的对抗情绪松懈下来,世界在我们面前是友善的、理性的,甚至是天真的。 但是,我们逐渐发现经济决定论所描绘的和平的、合作的、发展的世界图景其实并不那么真实。当我们真正进入国际世界以后,才逐渐开始意识到我们的想象是多么幼稚。因为民族间的殊死争斗从未停歇过,虽然形式或有不同,在经济领域遭遇的抵制和最先也最充分地被感知。但甚至就是国家间的经济斗争中,经济决定论指引下的外交哲学也显得非常稚嫩,因为在它看来国家间的经济斗争究其根本应该是自由竞争,国家和政府在这种斗争中如何壮大本民族的经济力量,如何保护自己,打击别人,事实上经济决定论一无所知。它常常使国家像个妇人一样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欺负,自己却插不上手。 这种外交哲学对国际政治中国家间的权力斗争完全不能领会。它所擅长的只是如何利用经济力量来获得别人的好感,或者坦白地说吧,那是一种收买,虽然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这样获取的好感不是尊重,有时还是一种轻蔑。而权力意味着对别国的影响力,并通过这种影响力实现对国际规则的发言权。虽然这种影响力常常是以经济力量的大小来衡量,但显然也并不是有了经济力量就可以自然获得和应运自如,也不是说经济力量小的国家就不可能发挥重要影响。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外交力量并不完全决定于它的经济力量,也并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大国可以强大到肆意妄为,任意制定或者修改规则,我们也不可能等到如此强大才开口或者动手。事实上,一个沉默的或者满口空话的大国是会更加令人不安的,会使别人更加警惕。因此,加入国际世界的日常生活和斗争,或许是更为可取的选择,它能使我们获得经验,赢得更多的信任,当然还有更多的利益。 要更多地参与国际社会,首先我们必须完成自身的政治和文化表述。没有这种表述,在国际社会里,中国依然是一个畸形的国家。虽然我们在经济上觉得自己非常强大,很有信心,甚至觉得自己的制度是正当的,是创造性的,是文明的。但却总是有意在避免给自己的制度和文明做出正面阐述。这是因为在经济决定论的桎楛下,我们丧失了这种能力。它不能表达自己,也无法让别人理解自己。因此,经济决定论不可能使中国与世界展开政治和文明的对话,使世界正视我们的文明,使中国彻底摆脱奴隶的心态。 此外,经济决定论的确是热爱和平的,但它却缺乏保卫和平的能力、手段和主张。因此,它很容易从对世界的乐观想象中迅速回到敌对的态度。当它发现外部世界是晦暗的、阴郁的,到处充满了阴谋和陷阱的时候,外部世界开始让它觉得紧张、局促。于是,它很自然地就会觉得内向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更亲近。它会认为以前的一切都是假象,背后的斗争才是赤裸裸的。虽然这并没有错,但是,它不愿意参与到这种斗争中去,因为它不知道怎么才能参加进去。它会把民族主义当作一种借口,使自己拒绝和外部世界的沟通、交流、斗争。因此,这种民族主义并不会使中国越来越坚强,而是越来越胆怯;也不会使中国越来越勇敢进取,而只会越来越色厉内荏。 总之,经济决定论无法给我们提供更现实的、更平衡的对国际世界认识,更不用说指导我们的外交实践了。因此,对于中国的外交发展来说,它已经成为制约和障碍。 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曾经经历过类似经济决定论的时期,进入现代世界以来,每个民族的上升都必然以经济力量的上升为标志。虽然在欧洲和北美,发展只是自由的副产品,人们并不是为了经济发展而建立自由制度,而是长久、稳定的自由带来了工商业的繁荣和国家的强大。但是在现代世界里,贫穷而又能坚定地维持自由的国家几乎没有出现过。因此,每个有志气的民族都会致力于经济的发展,发展主义主导国家应该说是有其必然性的。 坚持发展主义的国家往往依靠强人来实现国内和平,保证发展路线的实施。如同古代的立国者一样,这些强人在完成建国以后,会自然地在公共生活中消失。或者是他的自然生命的结束,或者是他自动引退。因为强人无论从制度上还是性格上都是与自由的制度不相符合的。(他的事业为何没有随着他身死而湮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更加细致的讨论。我们很难说在这个过程中到底人民的政治成熟和强人的德行那个更重要。)事实上,强人也无法把自己的权威留给继承者,如果在他生命结束的时候,国家还需要依靠他的声望,那么绝非国家之福。 发展主义也可以在一个远离自己国土的大国强力支持下完成。但是这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比如大国的战略需要、本国统治阶级对民族感情的自觉克制、统治阶层的坚韧、高效、廉洁等等,或许最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只适合于一些小国。发展主义还可以依靠军队等暴力机构的坚强支持来实现经济发展。在中国,这些条件都很难成立,在有限的意义上,党可以被视做强人的化身,但是,它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它不可能具有的个人的超凡魅力。更致命的是,它并不是一个坚强的发展主义的、精英联盟的政党,在它完成这样的转型之前,经济决定论已经毒害和腐蚀了它的每个党员。因此,它无法克服自身内部的利益分歧。事实上党只是一个利益联盟,政治关系已经完全个人化了,它曾经拥有的意识形态上的道德感召力也完全丧失了。因此,为了实现统治,党需要一个实在的、坚强的力量支持自己,对于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来说,这种力量更是不可或缺。没有这种支持,它无法应付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中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斗争,地方之间的利益斗争常常使中央政府备感棘手,即便是强人在世的时候,地方政府也并不是那么驯顺。)在缺乏其他手段的情况下,财政就成为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在经济决定论的指引下,这也是最自然的方法。党需要金钱来平息地区之间的矛盾、落后地区的怨气,来压制发达地区的桀骜和力量渐渐壮大的人群的反抗,以及抚慰利益受损者的哭号。 经过多年的改革,国企成为国家最可靠的依靠,它的兴衰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的执政力量。经过改革的国企已经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国企,它不再具有以前那种保持社会性质,体现某种社会制度的优越性的功能,它也不再是人民的企业,它的兴盛发达已经无法激动人民。因此,在它的内部管理中,可以作任何尝试。国企成为党实现政治统治的最重要的依靠力量,它不仅是税收的来源,还控制着整个经济的命脉。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它的存在和发达就成为一个政治问题,任何从效率意义上对它的攻击都是无效的。为了维持它的强大存在,国家不得不满足它的各种利益要求,比如垄断,也必须忍受它的一切恶劣习气,比如低效、浪费、贪污等等。这一点实际上严重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国企对国家真正有意义的功用:与国际资本展开竞争,提供技术的进步和升级。 但是,国企的这种存在显然是于经济决定论的主张相冲突的,因为谁都知道,它霸道地垄断了一切有高额利益的行业,在市场经济中怨声载道。所以,政府一方面在不断地从经济事务中抽身,同时却不得不加大对国企的扶持;一方面在不断地铲除影响经济发展的种种不平等因素,同时却又不得不不断增强国企的垄断地位。它一方面试图使市场发达,同时它又要不断地破坏市场。 由于官民分立的政治结构,经济的增长并没有使政府的力量增强,反而使它备感虚弱。对于经济的增长和市场力量的成长,党时而欢呼,时而忧虑。因为这种增长就其根本来说是民间的,是异类的,是不可信任的。地方政府在与经济上升阶层的联盟中,常常能获得好处,而它却不能,事实上,地方政府的这种举动也常常使中央政府疑虑重重。这也是它与强人式发展主义的区别之一。 虽然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常常令执政者备受诟病。但除此以外,它也毫无办法。因为要使自己从经济增长中地位不断增强,它必须把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的授权上,必须把自己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真正的税收上。而这就需要它改革自己的财政,建立公共财政。如果这样,它必须接受税收贡献者的权利要求。只有这样,国家超越于利益集团之上的、真正独立的地位才能确立。显然这首先需要一场政治哲学革命,需要放弃经济决定论,甚至是对经济决定论的批判。而在经济决定论构建的世界中,只有使经济不断发展,统治的合法性才能确立,只有拥有经济力量才能协调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统治也才能有力量。而且作为个人,统治阶层也才能满足自己贪婪的私欲。反过来说,如果不满足一个经济决定论者的贪欲,又怎么能保证他们的忠诚呢? 因此,在培育市场自己运行的同时,政府无法克制自己干预经济生活的冲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它想尽招数去伤害和侮辱那些致力于经济发展的人;在建立规则的同时,它诱导人们去购买破坏规则的特权。总之,它越努力,就使自己越像经济发展的障碍,而不是动力源泉。 在政治上,党也时常试图重新建立统治,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治理。有时它朝向精英,有时它朝向民众。在每届政府开始的时候,它总是能隐约体会到自己的危险处境。它试图找到自己的社会基础,但它从未成功。因为整个社会,阶级间的分化并不明确,虽然人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同,但并不存在不同的阶级文化和阶级意识,至少我们可以说这种分化与官民之间的鸿沟相比,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也不能通过挑起阶级间的对立来实现统治。正是这条鸿沟,使政府扩大统治队伍的努力屡屡受挫。使“三个代表”、“和谐社会”无法产生实际的效用。 党的这种努力总是三心二意,没有什么成效。这是因为在经济决定论的框架内,它无法动员自己的力量重视这个努力,它也无法真正得到民众响应。有时它似乎很热烈,甚至急切,但民众的反映却总是非常冷静。他们静静地观看,默默地利用政府的改变中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却绝不会欢呼、迎合。对民众而言,绝不需要谁再来代表自己统治,也不再需要谁再照顾自己,他们绝不会感恩。对于独立的人而言,这难道不是一种耻辱吗?他们宁可相信好运是一种例外,而只有自己的努力获得的才是真实的。因此,他们宁愿面对不那么美好的现实,用自己的能力去征服它,而不愿意相信凭借例外的好运能改变命运。而整个统治阶层则表现的出奇理智,他们似乎把这种努力看作一种不得不忍受的虚伪、夸大的言词,当作政治领导人幼稚的做秀。这种冲动被精明的官僚理解为党的一种可笑的本性。事实上,官僚的理性已经深入了统治的骨髓,他们用自己的冷淡轻易就能击败党的这种冲动。 经济决定论实际上成为党的束缚,或者说,它对党实行了专政。作为一种国家哲学来说(因为缺乏道德基础,经济决定论实际上仅仅是一种模糊的意见,并不能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哲学。)它抑制了新国家的诞生。它恐惧和排斥任何政治上的变动,它祈求稳固的秩序,它缺乏保卫秩序的手段,而且时时都在削弱和破坏秩序。因此,如果这种制度面临危机时,它既缺乏足够的敏感来意识这一点,也缺乏解决危机的勇气和手段。 经济决定论还顽固地排斥文化的建设、社会的生长和民族的政治成熟。它的一元论思维使它不仅不能建立适合经济发展的健康土壤,实际上它每天都在破坏这样的土壤的生成。在经济发展中强大起来的阶层,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握有民族的经济权利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如果它不能成熟地运用这种权利,并且把这种经济权利转化为政治权利的话,它的经济权利实际上是对民族利益的危害。因为它只是一个阶层的私利,而不是国家利益。 经济决定论使每个人埋头于自己的私人事务,仿佛政治是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在他看来,社会的稳定和安宁从来也不会受到威胁,如果有威胁,他也只能把其理解为偶然、特殊的事件。因此,他们很难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因为他们无从把自我做主的习惯扩展到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他们既不愿意领导,也从不心甘情愿地服从。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虽然统治者不必担心会产生反对自己的力量,但它必须明白,一旦面临挑战,也绝没有人愿意捍卫它。经济决定论完全忽视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事实上,民众并非没有政治诉求,他们只是更愿意把政治诉求包裹在利益诉求当中。因此,往往对他们的利益诉求的满足或者利益冲突的解决并不能使民众真正的信服和愉悦。因为他们虽然自称是为了实际利益,但并不真得如此。面对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除了利益的分配以外,政府往往依赖金钱来摆平冲突。它有时偏向强者一点,有时偏向弱者一点。它很少真正依靠法律,但它却总是宣称自己在执行法律。虽然看上去它每次都能得手,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威信却在每次裁决中被损害。只有在法律对自己有利的时候,人们才会想到法律,才会服从法律。在这里似乎没有主权者。 在一个缺乏公共生活自由空间的国家里,每个利益集团都把自己打扮成国家的方向,最大多数人、最长远的利益的代表者,他们暗自也相信这一点。因为没有正式的授权机制,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不经授权就代表其他人。他们不是试图说服别人同情、理解、支持他们的要求,而是阴郁地沉默着,等待着有一天用自己的利益统一和取代别人的利益。 在经济决定论下的个人实际上被迫成为金钱的奴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说,金钱是自由的基础,但实际上,财富并没有使我们更自由,使我们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也没有能够使我们有能力和意愿从事更多的创造发明、艺术创作。对物质财富的单纯追求,最终会损害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对肉体享乐的单纯满足,最终也会损害人们享受生活的乐趣。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经济决定论以改革的名义渗入了每个机构。它虽然或许会带来这个机构的一时繁荣,但也毫不吝惜地败坏了这些机构,使它们惟利是图。改革进入的地方,人们想办法从政府手里搞钱,改革还没有开始的地方,人们从别人身上搞钱,如果他们有能力给这些人制造伤害的话。学校、医院、研究所、甚至托儿所都不能幸免。在那里真正从事研究和教学的人被善于炒作、善于利用关系搞来钱的人取代;真正有能力治病,也善于治病的人被能够创收、善于买药的人取代。根据自己的便利,人们加入不同的利益集团,在这里坑害别人,换个地方又被别人坑害。每个团体都在相互竞争,提高自己危害别人的能力。有时候,这里就像是一个到处都在进行内战的国家,没有硝烟,但却不乏血腥。 在结束本文以前,有必要再一次提醒读者,我并不认为对于我们民族而言,在今天,经济发展是一个可以忽视的目标。我也不认为,对个人而言,致力于发财致富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认为经济发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或者说我们生命的全部意义都在于发财致富,那么恐怕这种幻想不是那么牢靠,或许它会成为经济发展的致命杀手。我也相信政治问题并不能解决经济问题,正如经济问题并不能解决政治问题一样。在今天,经济决定论的最大的危害莫过于它的膨胀,一切其他的主张都失去了成长的空间。它吞噬了它最初的主人,自己成为主人,它排斥而不是鼓励个人的独立、社会的发达和国家的繁荣。 为宗教排他主义辩护为宗教排他主义辩护
作者: 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 https://www.guodu.org/viewthread.php?tid=3697&extra=page%3D2 我在耶鲁大学当研究生的时候,耶鲁的哲学系很为其多元化自豪,而且该系也确实很多元化:有唯心主义者,有实用主义者,有现象学学者,有存在主义者,有怀海德主义者,有哲学史专家,有一位装饰门面的实证的主义者,另有一些人所研究的是最流行的学术思潮。在某种意义上,这确实是件令人自豪的事:学生们能够见识和邂逅到众多哲学传统的真实代表。但是,也有其不为人欣赏和喜欢的一面;假如有人在课堂上,特别是在课堂外提出一个哲学问题,典型的回应是给你一个目录,上面有一些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找到的各式答案:有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回答,也许还有佛教的回答等等。然而,"真理是什么"的问题却经常天真烂漫地被忽略掉。有各种不同的答案,都由一位大智大慧者守护著;为其中的一种立场作论证,就会有反对它的另一种论证;若设定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而其他的是错误的,这不会是过分天真或武断吗?或者,假如说真理确实存在,其中的一种答案是对的,而与之冲突的答案是错误的;但是,而对如此之多的答案,认同一个答案为真理面将其他答案归为谬论,这不是极之武断吗?你怎么能够知道哪个是真的? 对世界上多种宗教,有人也有类似的态度。世界上不仅存在有神论的宗教;而且在"印度教"和"佛教"名下的林林总总教派中,至少也有一些持无神论立场的;在有神论宗教中,有教派纷陈的印度教、佛教、美国印第安人宗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显然,它们相互之间是有区别的。认同其中一个而反对其他一切,不是多少有点武断、不理性、没有理据、无根据基至是压迫性和帝国主义的吗?卜甸(Jean Bodin)认为,"群体驳倒个体";(1) 我们能不同意吗? 大致就在这里,所谓多元主义问题出现了。当然在这个标题下有许多论题和疑问,而我所想要讨论的具体则如下所示:就内在的和个人而言,我发现宗教信仰这东西并不可以与每个人分享的。 例如, 我既信仰 (1)世界为一位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所创造(相信他是有其目的、计划和意图;能以行动达成所有目的)。 也信仰 (2)人类需要救赎,上帝以其儿子道成肉身、生活、牺牲和复活提供了唯一的救赎之途。 现在,有许多人并不相信这些。首先,有些人只同意我的题(1)而不同意命题(2);他们是非基督教的有神论宗教。其次,也有些人既不接受命题(1)也不接受命题(2),但是确实相信有些事物是超越自然世界的,也相信人类的辛福与救恩取决于是否与这超自然界有正确的关系。还有,在西方,自启蒙运动之后,总也有些人,我们可以称他们为自然主义者(naturalist),对这三者一概不信。而我所困惑的是:我确实留意到有这些看待世界的方式,注意到世界上的人对宗教有五花百门的回应,那么我必须或者应该做些什么呢?以什么样正确的态度面对呢?这种体会对于我所坚持的信仰以及我的信心会有何种冲击呢?我要问:我应该怎样理解世界上多样化的宗教呢?我能够明智地只信守其中一种宗教,而拒斥其他宗教吗?在此,我特别想到信仰。当然,宗教或者宗教实践不仅仅是信仰,而是有着更多的意味;对此,我从来都不想否认。但是,信仰是大多数宗教的关键所在,也正是我的宗教的关键所在;我在这里要问的是:体会到宗教一元性,对于我的宗教信仰意味着或者应该意味着什么呢? 在这里,有人提出对宗教的多元性要有新的认识,并且认为,这种新的认识构成(于我们西方人而言)一个转机、一场革命、一次知性的进步,这"进步"的重要性绝不下于16世纪哥白尼革命、19世纪所谓的进化论及人类起源论。(2) 毫无疑问,这种观点是有其真实性。当然,许多西方基督徒和犹太教徒事实上一直知道其他宗教的存在,以及远非每一个人都能分享他们的宗教。(3) 古代以色列人(一部分先知)对迦南地区的宗教体会颇深;使徒保罗说,他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哥林多前书1:23)。其他早期基督徒(即传教士们)肯定认识到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够信其所信的。教父们在护教的时候,也得面对这一事实;确实,俄利根(Origen)写了八卷著作反驳克理索(Clelsus),而克理索的观点与当代多元主义者的观点很相似。另外,亚奎那(Aquinas)也对当时代的多元主义者十分留意,他以其著作《论公教信仰的真理》(Summa contra gentiles)向他们讲说。事实上非基督教信仰的出现并不奇怪,就像16和17世纪的耶稣会使团和19世纪的卫理公会使团的出现那样。更近点,在我小时候,The Banner这本由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的刊物有一个为儿童设的小专栏,由"狄克舅舅"(Uncle Dick)撰写;他鼓励我们将镍币存下来寄给我们在新墨西哥州纳瓦霍(Navaho)传道区的印第安人姊妹。我和教会里的长老都知道在纳瓦霍所信奉的宗教和基督教是极不相同的,而寄给他们镍币的目的是试图纠正这情况。 最近几年,可能我们西方基督徒中有更多人留意到宗教在这个世界是的多元化,我们可能对信仰其他宗教的人有更多的了解;我们进而更清楚地看到,他们表现出来的虔诚、奉献和灵性是什么回事。可能,新的发现就是对其他宗教有更广泛的同情,看到他们更多的价值,持有更多真理,以及与这些教徒有种休戚相关的新感觉。 体会到宗教的多元化,有数种可能的反应。一种是坚持你原先的信仰;你知道 这种多元化,但还是坚持相信(1)和(2)所陈述的命题是正确,而以不合(1)(2)所陈述的命题的信仰、宗教或者其他什么为错误。按照现时的习惯,我称之为排他主义(exclusivism)。排他主义者坚信,某一宗教,比如说基督教的教理或者某些教理是正确的;很自然,与这些教理不符合的命题(包括其他宗教的信仰),对他们来说就是错误的。目前,大家广泛地相信,排他主义问题很大。排他主义是不理性的、唯我独尊而且缺乏论证基础的、(4) 自高自大的(5) 或精英主义的,(6) 是骄傲的一种表现,(7) 甚至是压迫性的和帝国主义的。(8) 这种观点就是说,这类排他主义是有某种毛病的:它是错误的,又是令人遗憾的。我想要检验的就是这样一种观点。我想要论证的是:排他主义既未必有知识上的过失,也未必有道德上的缺陷;而且,类似这样的东西,在人类目前处境下,是完全难以避免的。 上述反驳并不针对命题(1)或命题(2)所陈述的真理(truth),或者针对其他或许以这种排他主义方式接受的命题;它们针对的是排他主义的适当性(propriety)或恰当性(rightness)。一开始,对于排他主义,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指摘:广泛的道德或伦理上的指摘和广泛的理智或认识上的指摘。正如我们在下面将要看到的,这些东西有趣地相互交织在一起。但是,我们在一开始总还能够把某些对排他主义的抱怨归为理智上(intellectual)的批判:排他主义式的思考是不理性的(irrational)和不能证明有道理的(unjustified)。这种抱怨的另外一大部分是道德性的批判:对排他主义在道德上(morally)有所质疑,即他是武断的、在理智上是自大的,或帝国主义的。正如温素(Joseph Runzo)所提到的那样,排他主义"面对当代其他信仰的知识,既不宽容,也不再理智诚实。"(9) 我想思考一下这两种观点或批判;我所要论证的是,排他主义者没必要背负这些罪名。 道德上的反驳 首先,我讨论一下有关道德上的指控:排他主义者是自高自大的、唯我独尊的、武断的、口是心非的、帝国主义的或压迫性的。首先,看一下使他成为排他主义者的三个条件。一位排他主义者,和其他人一样,多多少少可能犯下这些过失中的一些或全部的毛病,特别有可能犯最前面两项;但问题是,是否只因为他是一位排他主义者而招致这些罪名呢? 其次,我将为"排他主义"作以下的定义:就是说,你不能算是排他主义者,除非你对其他信仰有相当充分的体会,他们的存在和他们的主张极有力或经常地引起你的注意,使你必须多多少少反思过多元主义的问题 ,以及反思过以下的问题:主是否确实或可能确实向我们基督徒启示他自己及其计划呢?(即是说在某种意义上他没有向其他宗教徒启示他自己。)因此,举个例子,我的祖母不应该算是一位排他主义者。当然,她听过有关异教徒的事情;但是,她对于异教徒,也许能从基督徒那里了解他们,并从而了解异教徒那里有关宗教的问题,这类的思想并没有怎样进入她的脑海。我认为,这类的思想没有进入她脑海的事实,就她而言,并不意味著她有道德上的过失。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一位佛教徒或者一位信印度教的晨夫。这些人在信其所信时,我认为似乎并不能指控为自高自大或有其他道德上的过失。 第三,举个例子,我是相信命题(1)的排他主义者,例如,我问心无愧地相信,也像亚奎那(Aquinas)那样说:我有充足且坚实的论证,有实证及有力的证据证明,的确有上帝的存在。假设我进一步地(而且是问心无愧地)认为,那么不相信命题(1)的人如果有机会了解这一论证(他们受过必须的训练,及有掌握这论证的能力,能够公平思考这一论证),他们也会相信命题(1)的。如此的话,我不可能被指控为有这些道德过失。打个比方,我的处境也许像哥德尔(Godel)一样,认为自己能够证明数学理论是未完全的。确实,他许多同事和同百辈并不相信数学理论是未完全的,有些人相信数论已经完成;但是,大概可以说,哥德尔相信数论事实已经完成;但是,大概可以说,哥德尔相信数论事实上是未完全的,这并不表示他武断或唯我独尊。而且,假如他问心无愧却误认为发现了这样的证明,这也不能怪罪于他。 据此,我会在这情况下为"排他主义者"下这样的定义:假如你问心无愧地认为——就自己作为排他主义者而言——知道可以证明这一信仰或为它作有结论性的论证;甚至假如问心无愧地认为,你知道有一个论证能使所有或大多数理智而诚实的人承认这一命题的真理,你就不算是一位排他主义者。所以,排他主义者是不仅相信某些东西如命题(1)或命题(2),也认为任何与它不相容的命题都错的。此外,他也遇到C的情况,(这情况是难以精确及详细说明的。事实上若尝试这样做的话,就需要详细的讨论,但在目前是不适切的。)说C包括以下三个命题就足够了: (1)是十分留意其他宗教。 (2)知道在其他宗教中有很多至少看似真心敬虔的人。 (3)相信你没有什么论点可以说服他人(所有或大多数理智而诚实的意见不同者)信你所信。 那么,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认定排他主义者要遭受这些道德过失的指控吗?我首先要简短谈一下压迫性和帝国主义的指控指摘,这些指控完全难以令人置信。但是,我敢说,你信中间有人是拒绝我所信的一些东西的;我不相信你们会因此压迫我,即使你们不相信自已有什么论证能让我信服。可以想像,排他主义在某些方面会助长压迫,但他本身却并不具压迫性。 在C情况下接受诸如(1)或(2)的命题时,要承受的主要的道德指控是武断、自高自大或唯我独尊之类,即排他主义有严重的道德过失或道德缺陷。以康斯维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的话来说:"除了准备麻木不仁或放弃职守外,实际上,跑到这个世界上,对那些敬虔的、有理智的人类伙伴说:"……我们相信我们认识上帝,而且我们是对的;你们也相信你们认识上帝,但是你们大错特错了",这在道德上是通不过的。(10) 那么,排他主义者得为自己说点什么呢?好!要承认的是如果她相信命题(1)或命题(2),那么她也一定相信那些与她信仰不同的人是受了误导和信了一些错误的东西。而且,排他主义者一定相信那些不信其所信者(即那些既不相信命题(1)也不相信命题(2)的人),无论他们是否走向这些信仰的对立面,都是不能够相信某些真实、深入和重要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是她真的相信的。因此,她一定自视优越于其他人(即其他两类人)。她一定认为,她拥有一些珍贵的东西是他们没有的;他们对某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是一无所知的。但是,这就得让她理应遭受上述责难吗? 我认为答案必须是"不",否则我想我们就会在道德上真正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因为正如我的主日学老师过去常说的,在我们的尘世生活中,没有什么真正的选择;任何思想都得面对同样的苛评。自高自大之类的指控是一个哲学粘娃:靠得太近,借它们来攻击排他主义者,你有可能发现它们反倒死粘在自己身上了。那么怎么会这样呢?作为一位排他主义者,我明白到自己无法说服他人应该信我所信,但我继续坚持我的信仰,而遭到的指控却是:假如我坚决地我行我素,也就陷入自高自大或唯我独尊和武断的地步。(11)但是就(1)这样的命题而言,我有什么样的选择余地呢?似乎有三种选择:(12)(a)我可以继续坚持相信它;(b)我可以对它有所保留,即戚森(Roderich Chisholm)意义上的那种既不相信也不否定它;(c)我可以接受对它的否定。想想第三种途径,即那些多元主义者如希克(John Hick)的进路;他们认为,诸如命题(1)和命题(2)以及其他信仰中同类的命题,完全错误的(尽管在某些方面它们仍然有效地反映了实在)。对我来说,这样做似乎无补于自高自大或唯我独尊的问题,这并不是出路。因为,如果这样做,我将陷入与当下非常相同的情况:我会相信别人不信的命题,并且因为C情况而与那些命题有关系。因为这样的话,我将不会相信(1)和(2)(也不相信很多被其他信仰所接受的命题)。当然,很多人相信(1)和(2)是正确的。再者,我不知道有何论点能说服那些相信(1)或(2)的人放弃其信仰。因此我正处于相信了很多其他人不会相信的命题的情况中,而且我又处于C情况,假如,那些相信(1)和(2)的人是那第自高自大,唯我独尊,那么,那些不相信(1)和(2)的人,也是一样自高自大,唯我独尊。 于是,我考虑第二种选择:我可以对这些命题持保留态度。我可以这样告诉自己:"假如我不能说服他人信我所信,正确的进路就是既不相信也不否定这些命题。"反排他主义的多元主义者可以说,在C情况下,正确的进路就是既不相信这个得罪人的命题,也不相信其否定命题 ;因此,可以称他为"回避式的多元主义者"。但是,他便能真正地避免那种处境,即在排他主义方面导致唯我独尊或自高自大指控的处境吗?谈一下"争论"这定义吧。争论是对一命题采取斗争的态度。在最简单最一般的情况中,有个命题P是我所相信的,而你却相信非P;我便会与你保留态度,不相信它。可以称第一种争论为"反驳",称第二种为"意见不同"。 我的观点是,假如说持反对立场者(在上述C情况下)是自高自大或唯我独尊的话,持不同意见者(在同样条件下)也难逃此咎。因为,假如你相信某个命题P,而我不相信;也许,你相信因种族的理由而歧视人是错误的,但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同意你的,也不相信这命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放弃该命题是恰当的做法。那么我是否含蓄地谴责你的态度,谴责你对该命题的信念,暗示你有些不当——也许是幼稚的、缺乏论据的或某些方面不是太好呢?我是含蓄地说,我的态度是优越的;我认为我的做法是正确的,而你的做法有点错误、不适当或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做法顶多是次好。我也认为,在这里指出你的态度是错误的、不当地或幼稚的,并无不妥;但我这种态度就没有自高自大吗?我认为自己知道的比你多,自夸地位较你优胜,那我不是有唯 我独尊的态度吗?排他主义者的问题是,她认为自己拥有别人错失了的真理;回避式的多元主义者的问题则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比别人行为更得当。假如,在C情况下,一个人以相信别人所不信的命题而自高自大,那么同样地,是否也可以因对命题持保留的态度而自高自大呢? 你也许回应说,回避式的多元主义者,由于暗示或相信他的进路相比于他人更好或更聪明,所以惹上麻烦,显得自高自大;那么,或许他可以放弃那种观点,而避免这些麻烦。再举个例说:他不认为种族偏见是错的,也不坚持这观点是好的,在这情况下,他对那命题持保留态度而不作肯定的表态,难道这样做,就能规避这个问题吗?是的,他能这样做的,然而,没有理由解释他这种回避的态度;或者并不能相信回避的态度是更好或更为恰当,他仅仅是弃权而已。这是否可让他摆脱唯我独尊的困境呢?也许吧。当然,他同时就不能认为宣称种族偏见是错的就有问题,他已失去了反驳排他主义的理由。这样的话,对指控排他主义者自高自大、唯我独尊的回避式多元主义者来说,也不是解决的办法。 确实,我们可以指出,回避式的多元主义者指摘排他主义自高自大,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所持立场在这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相矛盾、表里不一。因为他认为: 命题(3)假如S知道其他人不相信命题P,而S是在有关P命题的C情况,那么S是不应该相信命题P的。 这一观点或与之相似的观点构成了他对排他主义反指控的基础。但是,回避式的多元主义指控的基础有问题。许多人并不接受命题(3);我猜想,他也明白到不可能有什么论证可以说服他人相信命题(3);因此,他知道自己处于情况C之中。于是,在接纳命题(3)的条件下,他的正确进路是不相信命题(3)。即是说,在这现实的情况之下,(他人不接纳他的知识,而他又在C情况)他是不能够恰当地接纳这命题的。 我因而会这样想,就是,在这环境下,人无法坚持命题(3)(即多元主义的立场),也没有任何立场有解决办法。人也找不到一些原则在基本上可以指控排他主义者是错的,是有一些道德过失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人找不到一个原则不让石头砸自己的脚。 回避式的多元主义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甚至,就算不作这种辩证的论证,那些指控还不是难置信和缺乏说服力吗?我必须承认,现在可能或者一直以来,在许多方面我是自高自大和唯我独尊;过去我是犯过这样的毛病,而现在毫无疑问也难免。但只因我相信我所认识的东西,而他人不肯信、而我又不能向他们证明我不肯信,而我又不能向他们证明我是对的,我就真的是自高自大和唯我独尊吗?假设我深思熟虑,尽可能小心地对待反对意见,体认到自己的局限,更承认我是一个罪人,我确实不比反对者优秀,甚至在德性和理智上都不如许多对手;但是,如果该命题的真确性而言似乎很确实,我坚持自己的信仰就真的是不道德吗?我确实认为,向同事撒谎以使自己事业步步高升是错误的,我明白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也明白,无论如何,自己都无法让人知道他们是错误的;即使这样,我仍然认为他们是错误的。假如我在小心反思(即尽量设身处地考虑了异议者的主张,尽可能心平气和地探查真理)之后,仍然认为向同事撒谎以使自己事业步步高升是不值得的、错误的和卑鄙的,我如前般那样坚持自己的信仰,是否就作了不道德的事呢?我看不到如何能导致这地步。又假如深思熟虑之后,你确信以宗教多元主义的正确态度去自处理(1)和(2)命题,就是采取不信的态度,排他主义者能指控他是唯我独尊吗?所以即使排他主义是采取相信的态度,而多元主义采取相信的态度,或多元主义采取不信的态度,你如何可以谴责他是唯我独尊呢?这样以道德来指控排他主义是不能成立的。 认识论上的反驳 我现在要讨论有关认识论上的驳斥。知识的优点是多样化的,相应来说,知识上的陋习也太多了;排他主义者最易受指控的弊病是,他在坚持排他主义的信念时是不理性和缺乏论证基础的。这一观点认为,作为一位排他主义者,他坚持了没有理据的和/或不理性的信仰;更恰当地说,坚持这些信仰的他,是没有理由的或不理性的。在这里,我要考察要理据和理性。我也要问,排他主义的信仰是否能有保证(warrant):在属性上(无论其精确如何)是否有明确超卓的知识而不是纯粹的信仰;以及,这些信仰是否能有足够的知识的凭据。 论证的基础 反排他主义的多元主义者有时认为,在C情况下坚持排他主义观点,是没有理据的(即缺乏知识上的支持和理据)。是这样吗?稍微浏览一下当代认识论著作,可以发现,"论证的基础"是一个变化不定和意义丰富的概念。(13)我想,多元主义者主要想说出两种可能。先说一下"论证的基础"这概念的中心意义吧,这是指一种在人内在的理智权利的概念,在产生和坚持这个(在议论中的)信仰时,人的内心一定有理智或认知的责任或义务。这要追溯到笛卡儿和洛克的理论,尤以后者为甚。 当反排他主义的多元主义者向排他主义声称他不能论证时,多元主义的论点是来自笛卡儿和洛克的(而且,我们应该注意到,在道德上指摘排他主义,和在认识论上指摘排他主义缺乏论证的基础,两种指摘是密切相连的)。 多元主义者想指控的第一种可能是责任。所牵涉的责任,是认识上的责任。也许这种责任是要衡量信仰和证据这两者之间是否平衡,即是和洛克(Locke)一样,认为这些证据是自明的,和稳固的;或是和戚森(Roderick Chisholm)一样,这种责任是尽所能去探究真理,以正确的关系去持守真理。(戚森是当代卓越的拥护有论证基础学说的传统的学者),可是目前有广泛的共识,再没有像洛克一类的责任了,也许是有戚森(Chisholm)一类的责任。但如果排他主义者在深思熟虑后,(我提过是回应对道德上的反对)他仍然强烈的认为(1)是真的,他仍然会相信它。是否排他主义没有像戚森那种责任呢?因此,很难说排他主义者在这方面是无论据的。 要理解这一指控的第二个可能是:排他主义经常备受指摘,认为他在理智上是霸道的、强词夺理的。也许,这意思是说,处理类似的情况,该用类似的手法乃是理智的责任;而排他主义者面对世上各种宗教信仰相争的多元化局面,却武断地选择相信命题(1)和命题(2)而违反这一理智的责任。(就假设有这样一种责任吧)很清楚,假如你认为所讨论的各种信仰是不同等的,那么你就没有违反这一责任。而且,作为一个排他主义者,我确实认为,这些信仰并不同等:我认为命题(1)和命题(2)是真的,而与之不相容的信仰是假的。 当然,会有这样的答辩,问题并不是针对它们没有同等的真理价值,而是针对它们是否有同等的认识论。是哪种同等的认识论呢?我想,这里较为适切的,是指内在的同等的认识,即是同等的认识能力是存于信徒心里的。什么是信徒内在的东西呢?就是能检察出所议论中的信仰和你其他信仰之间的关系;所以,内在的同等的东西是包括了同等的信仰的证据,以及随同该信仰证据而来的现象:有感官上的现象,也有非感官上的现象,包括,比如说,你感觉到在这个信仰中的东西是对的。但再一次说,对排他主义者来说,命题(1)和命题(2)与那些不相容的信仰并没有内在同等的东西。毕竟,对于我来说,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对我来说它有感官上的现象,也有非感官上的现象。但对于与之冲突的命题,却并没相同的东西可以这样说的。再进一步,加尔文(John Calvin)认为有这样的东西,如神圣感(Sensus Divinitatis)和圣灵的内在见证(Internal Testimony of the Holy Spirit);假如他没错,也许命题(1)和命题(2)便是因在我里面的神圣感和圣灵内证的信念产生过程而得出来的,而且对我来说,感官与非感官的现象随之而来,而与之冲突的命题则并非如此。 那么,另一个答辩是:是否会有这种情况呢?就是:那些不信命题(1)和命题(2)的人却又会拥护其他与我的信仰有着同等证据的信仰,而又有相同或类似的现象随同其信仰出现,就正如我的一样,而他们的信仰与命题(1)和命题(2)的信仰在认识论上和内在的认识能力是同等的,若真有这情况的话,难道排他主义者仍然会将类似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吗?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对于命题(1),确实有现成的论证,至少,其对手却没有现成的论证。至于类似的现象,很难说啊,深入到他人的内心是不容易;人的内心秘密是难以探测的;确实,揭示这种秘密——甚至是你很熟悉的人——是很难的。但是我准备订明双方的同等性。为了论证,让我们同意,这些信仰在认识论上是同等的;即是说不同的宗教传统均有同样那种内在的印记——即证据、现象等等,他们的信仰和我对命题(1)和(2)的信仰是一样的。接下来呢? 回到道德问题上吧。大卫王占有了拔示巴,使她怀了孕;此后,玩了种种计谋以使她的丈夫乌利亚相信孩子是他的。失败之后,便设计杀了乌利亚。先知拿单去见大卫王,给他讲了富户和一个穷人的故事。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穷人只有一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的小母羊羔,"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富户家来了个不速之客;富户舍不得屠宰自家的羊,却取了那穷人唯一的羊羔,屠宰后给客人吃。大卫王听后气炸了,说:"行这事的人该死!"然后,拿单指着大卫说:"你就是那人!"大卫王马上醒觉到他的所作所为。 这里,我所关心的是大卫王对这故事的反应。我认同大卫王的观点:这种不义罪该当诛;在这一点上,毋庸多言。我相信这种行为是错的。而我相信以命题来说,认为这种行为没错,是错误的。事实上,我只坚信这一点。但是我承认,有些人不同意我的观点;而且,我怀疑自己能否做出论证以向他们显示,我对而他们错。再进一步,就我所知,他们那些与我相冲突的信念是有他们内在知识上的印记,和同样的现象,就正如我所有的一样,而我继续坚持以不同的手法处理类似的事件,我是否霸道或强调夺理呢?事实上那种行为是大错特错的啊!若我认为种族歧视是卑鄙的,我错了吗?,即使我知道有些人不同意我的观点,即使我想与我一样,他们在其信仰上也有同样内在印记。我信奉严格的现实论,相信没有任何一个物件的属性是不存在于这世上的。但其他人不相信这一点;也许,他们有与我不同的观点的内在印记,于是他们和我的都有相同的质素,若我继续坚持我的观点,是否就是强词夺理呢?我看不到何以如此。 原因就是:这里,在这每一种情况中,这些(在议论中的)信徒实际上并不认为这些(在议论中的)信仰是有同等相关的知识价值。她也许同意,她和异议者同样地确信自己的真理,甚至他们的真理都有内在同等的价值,他们内在的印记也是相似的,或相关地相似的。但是,她仍要认为,认识上的区别还是存在的,而且是重要的。她会认为,其他人多多少少有错误,有盲点,或有所遗漏,或未及自己那般蒙恩受宠,或者无论如何在认识上运气比较差。当然,多元主义者的批评也好不了多少。多元主义者认为,当有内在知识上的同等价值时,就应该不作判断;他知道其他人会不以为然,而且就其所知,其他人的信仰与多元主义的一样是有内在同等的东西;因此,假如多元主义者坚持维护他的信仰的话,他将陷入与排他主义者一样的处境;而若他不坚持其信仰的话,他又不能再对排他主义者做出任何反驳了。 但我不可能错吗?当然,有可能!但是,我不想因逃避冒险而放弃一切宗教(或哲学,或道德)信仰;同样,平等地对待一切宗教,一切哲学思想,一切道德观,我也会误入歧途,事实上种种做法均会做错。再者,这里没有什么避难的地方,没有什么避险的途径。特别是,企图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历史上的各种信仰和对不信的持保留态度,并不能使你走进避难所;因为这样做,你还是采取了一种特定的信仰和保留的态度,你的做法可能和别人的不同,但你还是作了一个选择,也冒了一个险,你和其他人一样可能大错特错。但你还能怎样呢?你确实没有别的选择了。每个人在深思熟虑之后都会选择他认为是对的做法,但每个人都可能作了错误的选择,但你能有更好的做法吗? 不理性 因此,我不明白,排他主义者坚持其排他主义观点何以会显得缺乏理据呢;但是也许,正如有人讲的,他或她的观点是不理性的。但是,不理性的解释是千人百意;因此有了一个前问题,不理性指什么样的状况呢?更精确点,当反排他主义者说排他主义不理性时,他是以什么样的确切特点来归纳(在C情况下的)排他主义者的?鉴于这一指控没有充分展开,故此不容易说清楚。所以,让我们简单的看看不理性的主要种类吧,看看排他主义有没有任何一种不理性。我认为理性大致可分五类,有五大特点,但都类比性地(14)与"有推理能力的"这个概念的意义相关;幸运的是,它们并不需要——详述。 1、亚里士多德的理性。其意义是,人是理性的动物,是能瞻前顾后的动物,有信仰的动物,能推理的动物,能够掌握知识的动物。这也许是理性的基本意义,其他类似意义是它的延伸。亚里士多德的理性意义在目前的论证上是不相关的,我希望排他主义者不是指排他主义者是不理性的动物。 2、理性之推导。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有理性的就是有推理、有思考。即是有:思考的力量,信仰的力量,推理的力量,理解判断的能力,认知的能力。亚里士多德的理性意义是普遍性的。但是在这周围,理性还隐藏着一个重要且更特别明确的意义;更为狭义地讲,这意义是与理解判断力一起的,就是一种先在的知识和信念的根源。(15)"理性"的一个重要用途和亚里士多德的理性观有类比相连的关系。我们知道自明的信仰正是由推理、思考建立起来的。自明的信仰是十分明显的,是一看就知道的,是不可能错的。这些是在理性之推导的范围内的。当然,还有其他信念,如38X39=1482,那并不是自明的,而是通过有自明有确实根据的论证得出的自明的结果,它们也是属于理性之推导的范畴。所以说,理性之推导是一组对于我们人类来说自明的命题,是与自明的结果密切联系的。这就形成了理性的另外一个意义:一种信仰假如是在理性之推导的范畴中,它就是理性的;反之,则是不理性的。"理性的"这一意义是其基本意义的类比性延伸,但它本身通过类比延伸,以防止其他意义的产生。因为理性的范畴也包括了记忆、经验、归纳、可能性以及一切在科学中的东西,所以理性有时和信仰有强烈的对立。而我们也可以放宽达到自明的必要条件,自明或是先前的依据,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有很多命题是有一个先前的依据的,而这种先前的依据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明白并且会相信。(16) 在这些意义上排他主义者是不理性吗?我不认为这样。或者,无论如何,问题是究竟他是否不理性的,并非这问题的核心。因为,只有人们能够很好地根据理性的推导(广义的)去否定排他主义的信仰,那么,排他主义者的信仰才在这种意义上是不理性的。我个人并不相信会有这样的论证。大抵,对多元主义者也是一样;无论如何多元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说命题(1)和(2)演证出来是错误的,或甚至从理性的推导中已推出很好的反对论证;他反对其实是说在C情况下相信这这信仰(即命题1和/或2)是不够水平的,是有问题的,所以理性之推导这一意义也与我们目前所关注的不相关。 3.道义意义。这名词的意义与理智的要求、理智的责任或理智的义务有关;假如一个人在产生或坚持信仰时放弃这样的责任,他的信仰在这种意义是就是不理性的。当代许多反对有这神论的实证主义者认为,那些无根据地信仰上帝的人是不理性的;(17)这里的"不理性"指的是没有承担理智或者认为是在理性的推导之中。我们已经讨论过排他主义者是否放弃责任的问题,这里就不必多谈了。正如我们看到的,排他主义者在道义这一意义上也不是非理性的。 4.Zweckrationalitat。理性的一个人公认且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手段——目标的理性——这就是继韦伯(Max Weber)之后有时称作Zweckrationalitat的理性,是一种显示出有周密盘算以达到目标的行动的理性(再者,它与理性的第一种意义的类比关系是清晰的。这里的盘算要求理性的力量——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上,纯粹是因我们的理性才成。)显然,在这附近的业林中,星罗棋布地隐藏著一大堆概念:什么手段事实上能助你达到目的;假如你反应敏捷、知识充分或不受欲望贪婪、骄傲、野心之类左右的话,你会使用什么来达到你的目标?假如你因此不受干扰和有充分的反省等等,你会使用什么来达到你的目标呢?这个理性的概念在过去的一百五十年左右呈现了极大的重要性(经济原则的一统天下便是其中之一例)。这里所分析的理性指的是知道如何得到你的想要的,这是理性的巧妙。排他主义者在这一意义上该被指控为不理性吗?是否因他相信他所做的,就干扰了他对某些目标的实现?或是否因他这种信仰的方法就显出他是以较差的手段来达到那些目标? 初步警告:理性这概念应用在信仰上是完全未明确的。在相信某些东西,就表示要用行动去达到某些目标,这方面是未明确的。假如信仰完全是一种行动,它远非那种范例式的行动以期达到某些目的;我们在是否该有信仰这一点上并无选择,我们在该有哪种信仰这一方面也没有许多选择,但假如我们把这警告放在一旁,而为了论证,设定我们对自已的信仰有充分的掌握,以至信仰能付诸行动,那么,排他主义者的信仰在这一意义上会不理性吗?这要看排他主义者的目标是什么;假如,其宗教信仰的目的之一,是不相信他人不信的东西,那么情况也许真的这样。但,当然,他不需要有那个目标。假如我确实有个目的去坚持诸如命题(1)和命题(2)这样的信仰时,这个目的可能就是相信一个极重要的真理,或书可能接触上帝与他有交通,或更扩阔地深入现实生活。假如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相信它们就要那样作。只有当它们并不是真时,相信它们才可能在手段——目标意义上有不理性之感。既然反驳者没有提供命题(1)和命题(2)是假的这一前提(反驳者只是坚持谓在信仰它们的过程中有些问题),这也许不是他的意思。 5.理性之为心智健全和功能正常。一个人在心理和理念紊乱之时,或是处于某种弱智状态,或是在狂躁病的狂躁阶段,经常被认为是不理性的;时过境迁之后,他又会恢复其理性的。这里的"理性"意味著排除理性机能方面的障碍、紊乱、残疾或病态。因此,理性这一变化也与亚里士多德怕理性有类比关系;当没有机能失常妨碍一个人在理性机能上的运用,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他是理性的。心智健全意义上的理性并不要求特殊的、高超的理性机能;它所要求的是常态、健康或功能正常。很自然,理性这一名词的使用在精神病学讨论中颇为突出——例如,沙克(Oliver Sack)所描写的那种因为帽子而误认妻子丈夫(18)就是不理性的。(19)第五种,也是最后一种的理性,跟其他类比的意义是有关联的,它本身是其中的一种。这里,基本的意义是指心智健全和功能正常,但是还有其他密切关联的意义。因此,我们可以说,一种信仰(在特定情况下)是不理性的,不是因为没有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会信仰它,而是因为没有一个心智健全且受过一定教育的人会信仰它,或者因为没有一个心智健全且与我以及我的朋友那样理智的人会信仰它;换句话,再简间点说,就是不仅没有一个正常功能的人在这些环境里会信仰它,而且是没有一个有最好的理性运作功能的人,(且不要说那些天才)会信仰它,这种理性的意义是直接指向"依据"的概念。 依据 这样,认识论上的第三种反驳就是:排他主义者在其排他主义观点上毫无依据可言,或者没有很多的依据(即足以使之成为知识的依据)。许多多元主义者,如希克,温素以及康斯维史密斯一起声称:在任何情况下,排他主义者都不能确知其观点的正确性。(20)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我简单地否定一下吧。不管怎样,从当代关于知识的任何一种主流理解出发,排他主义者是确信这两个命题。首先,考虑一下知识的两种主要的内在性质:一种是指有论据的真实信仰,另一种是连贯论者(coherenist)的解释。正如我前面所论证的,有神论者,即一个信仰命题(1)的人,信其所信时是能够有明确的理论根据的——她可以藐视理智或认识上的责任或义务。但是,就最为直接的已论证了的真实信念的知识上,她是能够知道它是真的——倘若,是那样的话它就能够是真的。更确切地说,以下的可能性肯定存在:排他主义者即有论据相信命题(1)和/或命题(2),并且这两个命题是真确的。多元主义者大抵不想驳斥这种可能性吧。 具体点,参考一下经典时期的戚森对"论证的基础"所作的解释吧。(21)这种解释为:一种信仰对我来说有依据就是指,接受该信仰是有助于完成我的认识责任——也就是(大致而言)有助于走向真理和与真理保持正确的关系。但是,如果在经过一番细致、透彻、开放、真诚的思考之后,我还是认为(也许比以往更强烈地感到)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那么显而易见,接纳它对于完成那责任是最有帮助的。(22) 在连贯论方面,也可以作一个相似的简短论证,这就是作为依据的东西与信仰的一些部分是连贯一致的。我们必须区分开两种不同的连贯论。一方面,也许是要求与我其他一些或所有的信仰连贯一致;另一方面,也许是要求与我的信仰具校验性(verific)的纯理性结构连贯一致。(Keith Lehrer的用词):即是去伪存真后存留下来的信仰体系。但是,一套连贯一致的信仰体系无疑既可能包括命题(1)又可能包括命题(2),同时还可能包括C情况中的信仰;也许,所要求的就是要为这套信仰体系作一些为何别人不信我之所信的解释。并且,倘若命题(1)和命题(2)的而且确是正确的,那么,肯定(也更不容置疑)在它们里面就有连贯一致且具校验性的纯理性结构。因此这两种连贯论都不能证实排他主义是错的。 现在,探讨一下主要的知识外在论吧。目前最常见的外在解释也许是一种或另一种可靠论(relibilism)的版本。多元主义者经常重复一种论证(这种论证至少可以追溯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论自由》,甚至可追溯到3世纪),而这一论证似乎特别诉诸于可靠的直觉。这一论证常常没有清晰的结论;下面是这一论证的前提,是希克阐述的: 在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案例中证明,一个人的宗教选择,以及他或她的宗教归属,是由他的出生决定的。有的人出生于泰国的佛教家庭,就非常可能成为一个佛教徒;有的人出生于沙特阿拉伯的穆斯林家庭,就非常可能成为一个穆斯林教徒;有的人出生于墨西哥的基督徒家庭,就非常可能成为一个基督徒,如此类推。(23) 就社会学的事实而言,这可能是对的。再者,它也一定能够迷惑理智。但是,假如事实如此,人们将以之何为?结果又是什么?是否说,例如,那么我应该拒绝我成长以来一直接受的宗教观,抑或拒绝我所向往宗教观,又或拒绝对我来说是真确的宗教观呢?抑或,在产生信仰的过程,在我里面所产生的宗教观是不可靠的吗?显然不是!更且,这类需要有自我参照的问题又一次出现;这一论证是另一个哲学粘娃。 因为假如,我生在马达加斯加而不是密歇根,我的信仰也许非常不同。(24)当然,这一点也同样适合多元主义者。多元主义现在没有、过去也不会广为整个世界接受;假如这位多元主义者出生在马达加斯加或者中世纪地法国,他可能不会是一位多元主义者。这是否说,他不应该是一位多元主义者,或者其多元主义信仰是由不可靠的信仰过程产生的吗?我怀疑这一点!假设我认为: (4)假如S的宗教或哲学信仰是这样的:如果S出生在其他地方和其他时间,她也许不会有这样的信仰,那么这些信仰就是由不可靠的信仰生成机制产生的,因此是没有依据的;或者还有其他类似的情况。那么我将又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很可能,有的人出生在墨西哥的基督徒家庭,并不相信命题(4)。不管我们坚持和回避什么哲学和宗教信仰,如果我们在别的地方出生,那么我们可能不会向人表示自己所坚持和回避的宗教和哲学信仰。正如我以前提到的,这确实是让人晕头转向;我们该怎样解释它呢?我们能从这论证中推理出什么有依据的东西,推理出我们应如何处理自己的理智生活呢?这都不容易说! 再回到可靠论吧!为了简便起见,让我们看看这样一种可靠论——即根据它,S知道p,当且仅当S通过可靠的信仰生成机能或过程而产生了p的信仰,这就是可靠的信仰。我没空详细地探讨这一问题;但是很明显,如果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那么它可能就是真确的,因为命题(1)与命题(2)的信仰,是我通过可靠的信仰产生过程而有的。因为,我们所要考虑的,要么是具体的信仰产生过程,如记忆或希克的先在的推理能力(表徵对立于类型),要么是信仰产生过程的类型(类型可靠论)。后者的问题是:任何信仰都有无数不同类型的信仰产生过程,有些是可靠,有些是不可靠;这问题是说(并且是个可怕的问题)(25)哪 一种信仰类型的可靠性能决定该(议论中的)信仰是否有依据。因而前者(表征可靠论)是可靠论更好的表述。但是,这样的话,很显然,如果命题(1)或命题(2)是真确的,那么我有可能是通过可靠的信仰产生过程而相信这两个命题的。例如,加尔文的神圣感就是这样站在排他主义立场上而又可靠地产生命题(1)的信仰,其圣灵的内在见证也可以同样产生命题(2)的信仰。如果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那么,就是从可靠论立场观点来看,也没有理由千方百计地认定排他主义者或许不能确知这两个命题的真确性。 还有一种知识外在论,在我看来,似乎比可靠论接近真理:称之为(因为没有恰当的)"功能正常论"(proper functionalism)吧。可以将这一观点放到下面的第一种近似状态中阐述:S知道p,当且仅当(1)相信S通过下常(正常运作,没有功能失调现象)的认知机能产生p的信仰;(2)p信仰之所以产生的认知环境是合乎这些机能的,(3)生成该信仰的认识机能模块旨在生成真实的信仰(或者说,控制p生成的设计模块旨在生成真实的信仰);以及(4)在上述生成条件下,该信仰真实的客观可能性是高的。(26)当然这一切都有待解释;也许,为了当前的目的,我们可以把上述解释精简为第一种情况。这样就很清楚,如果命题(1)和命题(2)是真确的,那么很可能,我是在C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的认知机能,产生这两个命题的信仰。假如命题(1)真确,那么确实有可能,上帝赋予了我们人类以某种类似加尔文的神圣感——即是一种产生信仰的过程,它在各种环境中都能正常产生命题(1)或一些类似的信仰的。再者,也有可能,上帝鉴于人类的罪恶与悲惨,向我们人提供拯救之途——他已在圣经中向我们启示了。再进一步,也许,上帝作了他的安排;让我们通过某种程序——类似于加尔文所说的圣灵的内在见证,去信仰他在圣经中的教诲。因而,在这一点上也一样,假如命题(1)和(2)是真的,排他主义当然有可能知道它们是真的。除非它们是假的,我们才能肯定排他主义者并不是要指出它们是假的,这个驳斥因此地不成立。排他主义者没有必有不理性,如果命题(1)和(2)实在是真的,排他主义者会实在知道它们的真确性。 这一切都似乎是肯定的。但是,难道宗教多元主义的现状一点也说明不了什么吗?多元主义的观点难道毫无意义吗?(27)确实是这样吗?当然不!因为我认为,对于许多或大多数排他主义者而言,体会到人类丰富多彩的宗教反应,会冲击诸如命题(1)和命题(2)这样的信仰——这是一种毁灭性的冲击,而不是一种反驳式的冲击。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信仰命题(1)或命题(2)的理由因此遭到质疑。这种冲击没有通过什么论证,也不必通过什么论证;事实上,也没有强有力论证去反驳指出命题(1)和命题(2)的信仰是假的。这种冲击很直接,它直接削弱对(议论中的)命题的信心或信仰。站在基督徒的立场上,这种宗教多元主义的状况以及我们对这种状况的醒觉恰恰显示了我们人类的可悲处境;并且,它可以使我们丧失对命题(1)与命题(2)是真实的这种知识,即使它们确实是真确和他相信它们是真确的。由于依据的可靠程度部分地视乎信仰的程度而定,因此很可能,虽然不是一定的,就是有了宗教多元主义的知识会降低排他主义的信仰的程度,从而削弱命题(1)与命题(2)的依据可靠性,进而更除去他对命题(1)和(2)的知识。可能如果他不认识多元主义这东西,他就可能认识(1)和(2)了。如此来说,他因知得多而实际所知却少了。 对排他主义者而言,事情是可以这样发生的。另一方面,他们又未必走上这条道。再考虑一下这样一个道德方面的类似问题吧。或许你深信,心理医生滥用其值得信赖的地位引诱其病人是完全错误的。你也许发现别人并不同意这一点;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小得不值一提的过失,就像在空荡的十字路口闯红灯一样;你发现,这些人可能同你一样,有其自己的内在信仰准则。你会更细致地考虑这一问题,让这一情景在想象中再生和重演,愈加明白在这种情景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信任的破坏、承诺的破产、没有论据与不公平、向心理医生寻求帮助反遭伤害的无情讽刺),进而更坚信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事实上,对你来说,这种信仰因此而获得了更多的依据。在宗教信仰的案例中,情况也很相似。对宗教多元主义事实有崭新的或更高的醒觉,是可以促使人们重新评价其宗教生活,唤醒、更新和深化人们对命题(1)和命题(2)的理解与把握。从加尔文的观点来看,这可以作为一次信仰产生过程的更新换代和强力启动的机会;通过这个机会,我们得以更多的领会命题(1)和命题(2)的信仰。如此,了解多元主义的事实在一开始可能是一种冲击,但长远来看效果恰好相反。 注释: (1) Colloquium Heptaplomeres de rerum sublimium arcanis abditis ,写于1593年,1857年第一版。由Marion Kuntz 译为英文(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5年)。本引文见Kuntz 译文,第256页。 (2) 因此Joseph Runzo说;"今天,由于其他宗教传统的信仰系统的极度敬,以及非常理性,使得基督教无可逃避地面临著一次危机,和一次潜在的革命。"见"God, Commitment, and Other Faiths: Pluralism vs. Relativism,",Faith and Philosophy,第5期(1988年10月),第343页。 (3) 正如Rober Wilken在其未刊稿"Religion Pluralism and Early Christian Thought"中所详述的那样。Wilken很关注第3世纪;他研究了Origen 对Celsus的反驳,其结论是:Origen 的历史处境与我们的历史处境 人地相似。我怀疑,今天的特殊之处并不是基督教必须正视其他宗教,而是我们现在将这一处境称为"宗教多元主义"。 (4) 因此Gary Gutting说:"如果在宗教信仰中考虑到这些,我们似乎有这样的结论:由于信徒的许多知识上的同侪并不像他们那样信仰上帝……他们无权在缺乏论证的情况下坚持自已的信仰。如果他们这样做了,那么他们会被指摘在认识论上是唯我独尊了。"Religious Belif and Religious Shepticism (Nortre Dame Press,1982年),第90页(参见下面机页的重要内容)。 (5) Wilfred Cantwell Smith:"在这里,我承认,就现象而言,教会的传统教义立场事实上对其传统的道德立场有负面的影响,关且实际上鼓励基督徒待人不道德。基督教导我们要谦卑,但是我们却以自高自大待人……自高自大是一种很严重的指摘。"Religious Diversit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1976rh ),第13页。 (6) Runzo:"宗教排他主义惩诚那些宗教观碰巧未入正道或理解力不够深的人,同时将那些博学精明的人树为宗教精英,从伦理是来请,这是道德是的自相矛盾。""God,Commitment,and Other Faiths",第348页。 (7) "本然的骄傲书管对人类生活具有积极的贡献,但在被提升到与信条一样的位置,并被纳入宗教团体的信仰系统时,却是有害无益的。当它的效力以及价值在教义中出现,暗示它对于获得真理或极救的力量具有排他性的或决定性的优越地位时,这种本然的骄傲就会出现"。见John Hick, "Religious Pluralism and Absolute Claims"。Lercy Rouner 编:Religious Pluralism(Nortre Dame:University ofNortre Dame Press,1984年),第197页。 (8) 因此,John Cobb说:"我同意解放神学的观点,即便在Pannenberg 那里,追求作为理解基础的给绝对反映了基督教古老的强权主义和征服主义传统,而不是多元主义的精神。""The Meaning of Pluralism for Christian Self-Understanding,"见Rouner Religious Pluralism,第171页 (9) "God,Commitmant, and Other Faiths",第357页。 (10) Smith,Religious Diversity,第14页。类似的说法还有:"我们也没有理由说,我们自已的宗教体验形式,以及我们是其一部分的传统宗教体验形式,是诚实的,即使其他的并非如此。当然,我们是可以这样说的;事实上,每一种宗教传统也是这样做的,关于宗教的其他形式,不管是假的或混乱及以低层次的形式出现。……从而,置身于其它传统的人同样可以有论据地坚信自已独特的宗教体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已的信仰……让我们放弃这种不像有理的独断教条,即宗教体验是一种其形式只为说者本人所独享的特殊体验。"John Hick,AnInterpretation of Religion(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9rh ), (11) "区别对待他人的传统,只能因这个人而异;但这不是使自己信服的理由。" Hick, An Interpretation of Religion, 第235页。 (12) 这里方选择意味著我可以简单地选择三种态度中的一种;但这是否现实呢?我在这一程度上的信仰是否受我自身的控制呢?这里,我要排除下述问题,即我的信仰是否,以及控制和受自己能力的控制。也许,我们几乎不能控制它们;那么对排他主义的道德批评也就不能指控他们抛弃道德责任了,但是它依然可认为,排他主义者的状况是悲观的、糟糕的和悲惨的。即使我情不自禁地热情澎湃骄傲自满,我的情况还是糟糕。 (13) 参见我的"Justification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载于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第50期(1990年秋季刊),第45页。另见Warrant: The Curent Debate (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年)。 (14) 见Theory of Knowledge第三版,注解23。 (15) 有些人认为有这样一种责任;他们也认为,就这种责任而言,对信仰持保留态度,放弃信仰,自然是一种求稳的措施。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持保留态度也好,信仰也好,还是会出问题:避难所并不存在,甚至回避也不可能。如果存在Chisholmian式的责任,如果我,由于知识上的骄傲和过于小心谨慎,将自已磨炼得在日常知识环境下都不接受一般的知觉判断,那么我并不是做知识上的额外功课;我在知识论上是犯错。 (16) 用亚奎那Aquinas的话来理解,这一类比往往包括了因果关系、比例关系和相似关系等。 (17) 但是,(由于Russell的悖论)我们再不能当然地认为:理性的推导对闭于其自明的推论中。参见我的著作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年),第6章。 (18) 参见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第6章。还有另外一种类比性的延伸:如果一个人不愿意或不注意职人讲述理性的推导,那么人们可能认为他是不理性的,也许他为欲念所蒙蔽,为激情所左右,或是因骄傲而受骗:这时他也许毫无理性地行事,也不理性地去信仰。因此Locke说:"在一个贪婪的人身上,永远不要一方面寄予过多的理性期望,另一方面以给予过多的金钱。很容易预见过载现象的出现。满怀爱意地告诉他,他被遗弃了;历举其情 妇不端的众多见证;十有八九,只消她温柔的三个字,就可以使他们的见证丧失效力……书管男人不能总是公开地否认或抗拒这种显而易见的可能性是伤害他们的;然而,他们终究不会承认这一点的。"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A.D.Woozley 编(New York:World Pukd Publishing Co.,1963年),bk,IV,第xx节,第439页。 (19) Brand Balanshard便是那些反对有神论信仰的人之一:Reason and Belief (London:Allen and Unwin,1974年 ),第400页。另参见Antony Flew,The Presumption ofAtheism(London emberton,1976年),第22页。以及Michael Scriven的Primary Philosophy(New York:McGraw-Hill,1966)第102页。参见我在Alvin Plantinga and NicholasWolterstorrff的"Reason and Belief in God",Faith and RationalityNortre Dame: University ofNortre Dame Press,1983年),第17页。(20) Oliver Sacks,The Man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New York: Harper and Row,1987年)。 (21) 就"不理性的"一词的这一意义而言,所谓"不理性的冲动"往往是完全理性的:不理性的冲动确实与理性的推导背道而弛;但是经历这样的冲动并不是功能失调或讨认知机能的受损。让我们回到William James 的例子,我得了大病,就我所知的检验结果和一般的症状而言,康复也许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受蒙蔽的话,即便我们的机能处于极端状态,我们也比证据确鉴时更乐观。那么,就其与理性的推导背道而驰来说,这一信仰是不理性的。他是合理性的,因为它没有牵涉入机能失调的情况。 (22) Hick, An Interpretation of Religion,P.234;Runzo"God ,Commitment, and Other Faiths,"P.348;Smith,Religion Diversity,P.16. (23) 参见其Perceiving:Aphilosophical Study (Ir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57年),Theory of Knowledge第三版(New York rentice-Hall,第一版,1966年;第二版,1977年;第三版,1989年),以及The Foundations of Knowing (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2年);以及我在Philosophical Austin编辑)中的"Chisholmian Internalism"(Dordrecht .Reidel,1988年)一文以及Warrant:The Current Debate第2章。(24) 当然,这一内在性的主题也有多种变化。简单地想想后经典时期的Chisholm (参见其"The Place of Epistemic Justification",Roberta Klein编Philosophical Topics,14,第一期[1986年],第86页,以及Roderick M.Chisholm编辑的Radu Bogdan[Dordrecht;D.Reidel,1986年],第52页,等等),他与Brentano 的观点 人地相似。根据这一观点,论证的根据不是道义论问题,而是价值论问题。换言之,依据与论证的根据无关,与完成职责和义务无关;相反,它是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人的论证基础(粗略地说,是其当前的经验以及其他信仰)和该信仰间是否存在特定的关系(当前,这种关系是一种价值事态,因此是价值论问题)。从这一观点出发,排他主义有依据吗?唔,如对这一关系缺乏过多的了解,要说明这个问题很难。但是,至少后经典时期的Chisholm式多元主义者也许会在这里给我们一个解释的,即他为什么认为排他主义的信仰不能立足于其论证基础。 (25) An Interpretation of Religion,第2页。 (26) 实际上,这种看似站得住脚的状态未必真实;这一点须更小心地说明。就我的父母及其倾向来说,如果我出生于马达加斯加,那么这很可能是因为我的父母是那儿的(基督教)传数士。 (27) 参见Richard Feldman,"Reliability and Justification",The Atonist GB (1986年),1569-74页,以及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第9章 5月20日 王怡 宪政主义与基督教世界观(完全版)宪政主义与基督教世界观 王怡 这个讲座的整理,断断续续拖了几个月,终于完成了。这是我尝试以政治学和法学的视角,来阐释基督信仰作为一种完整的世界观。以及在圣经世界观之下对国家、宪政和法律的理解。我是一个相信圣经权威性的基督徒,神学上的委身是改革宗神学或归正神学。因此改革宗神学是我阐述的立场和方法论。本文在演讲录音的基础上修订而成。非常感谢上海律师沙龙的几位邀请者和组织者。给我这个机会来表达这些尚不成熟的思考。全文分为“五讲”,这是对我所敬重的荷兰改革宗神学家凯波尔的致敬。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加尔文主义讲座”(五讲),是对改革宗神学和一个完整的基督徒的世界观的精彩而浓缩的阐述。 自从人文主义或启蒙运动以来,持守基督信仰基要真理的教会神学家,一般很难在思想史上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著名的自由派神学家,反在思想史上多有较大影响。对很多基督徒知识分子来说,后者的影响也往往大于前者,这是极为遗憾的。当然这也有译介上的学术和制度环境限制,及教会的制度局面导致的视野受限。如以朋霍费尔为一个被切割的例子,如他的《狱中书简》、《作门徒的代价》等,在一般知识界也脍炙人口,但他持守大公信仰和传统教会论的著作,如《团契生活》、《跟随基督》等,则对基督徒知识分子来说也显得陌生。因此导致朋霍费尔在所谓“文化基督徒”中,也被误认为是一个自由派神学的所谓“上帝的苦弱或隐身”的、存在主义式的神学家。 而对非基督徒的知识分子朋友来说,基督信仰更似乎是被踢出了知识界和知识论中,长期以为基督信仰只是、也只应该是一个“私人化”的、被切割的社会场景的一部分。宗教自由,不过是在自由主义的政治正确的观念下,给那些愚昧得以至于相信神的人划出的一块精神病院或保留地。我仅仅在三年前也大概是这样认为的。我试图阐述基督信仰作为一个对世界的自洽的、完整的和充满盼望的看法。并非希望去彻底改写几百年来将信仰逐出去之后的人类思想史。而是尝试向非基督徒的知识分子介绍另一种彻底不同的,对于世界的信心,而且因着这个信心,带出来对世俗文化,包括哲学、政治、法治的另一套完全不同于哲学史教科书和思想史教科书的观察和评价。或许你认为最近几百年来,这一套东西早已被PASS了。但其实,有一个人群一直都在坚持,并活在这样的坚持里面。包括在今天的中国。 尽管我成为基督徒并不太久,从那个世俗的知识和思想系统及其评价中走出来才不久,但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在知识论上、在道德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持一种保守主义的或右翼立场的,或如果你愿意说,是基督教原教旨立场的基督徒知识分子。我希望以这种的立场与无神论的或自然神论的知识分子们进行理性的对话,也以这样的立场参与对社会和时代的发言和批评。 宪政主义与世界观(之一) ——在上海律师沙龙的讲座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上海律师界的朋友交流。在座故雨新知,但大多数都是新朋友。我的关注面很杂,虽然法学是专业,但我的写作和思考大多超出法学。这种多学科的视角,和今天讲座的题目也有关。我前些年的思考,大多在傅律师刚刚介绍的这本书里面,《宪政主义:观念与制度的转捩》。从观念上,我对宪政的理解是主权者的自我约束。在先的价值约束在后的制度。在制度上,我的基本主张是反对中央集权制,看重地方主义、联邦主义和司法主义的道路。 今天我要讲的,是最近的一些思考。“宪政主义与世界观”,也许你听起来很奇怪,宪政是时髦的概念,离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比较远。但“世界观”老掉牙了,似乎离官方意识形态比较近,我们上初中一年级,耳朵就听得不耐烦了。为什么会把这样两个概念放在一起讲?这和我说多学科的视角有关系的。其实你今天看到的这个世界,这个宇宙,然后你对它的理解,包括对政治制度、法律,文化,包括你对个人的生命,你对家庭,社会,我会说有一个关于这个世界的图景,在你头脑里。 前段时间我在法国一个短期访问,和一个记者对话,几次谈到基督徒的世界观,我说一个基督徒眼中的世界观,即一个世界的场景是怎样的。她就说,你使用“世界观”这个词,是不是说明你的思想资源里,还有一部分意识形态的遗产?你还是受共产主义传统教育的一些影响?因为我们从小就听说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还听说要改造世界观。我说不是。这是一个又需要重新启蒙的东西,到底什么是世界观?共产党刚来的时候,他从欧洲带来的东西不一定全是坏的,但他要走的时候,当初他带来的一切好像都臭不可闻了。 所以我今天围绕“宪政主义与世界观”,准备讲五个问题。 第一,人类历史上只有过两种整全性的世界观 “世界观”这个词最初是康德用的,是德语的概念。后来风行在19世纪的欧洲哲学中。世界观就是你的思想中,有一个对宇宙和人生的整全的看法。一个理解的模型,就像观察地球,就有一个地球仪。世界在你心中,也有一个类似地球仪的模型。这个模型就是世界观。你所认定的人生的意义,你在个人生活和政治共同体当中所有值得追求的价值,你对包括政治、国家、民族、经济、文化的看法,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图景。这个图景就是“一个人对宇宙的总体性回应”。你对一切事物的理解,不是火花式的,也不是集锦式的,一定是整全性的。只有整全性的,才能安慰人,才可能与终极的意义相关。换句话说,你的世界观如果是残缺的,矛盾的,不能自洽的。那就意味着你的世界在本质上是虚无的。你的人生也是虚无的。你就落在深渊当中。正在落的时候,你说自己是存在主义者,落上几分钟,你连存在主义者都不是了。如果你不想用“世界观”这个在我们的传统中显得意识形态化的词语,你可以称之为“世界的图景”。然后你才能把自己放在其中,知道自己在这幅图景当中的位置。如果用我们今天很世俗的一个说法,叫做“定位”。我们会从一个市场的、或者人际关系的角度说,我要给自己一个“定位”。我的定位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身份或者个性与风格?但你把这个定位放开来看,你到底怎样在宇宙万物中给自己定位,怎样在人群中给自己定位,怎样在时间的洪流中给自己定位? “世界的场景”,是维斯根斯特谈论世界观时使用的一个概念,海德格尔也多次评论这个概念。但当他们说“世界的场景”时,那个场景已经断裂了,价值已经不再被视为一个事实。所以他们都引向存在主义的流派。其实当韦伯虚构出一个社会科学的所谓中立性时,就已经把西方知识传统中的那个整全性的世界观打破了。这样就进入了现代社会,所谓现代社会就是找不着北的社会。在西方古典时代,信仰传统或者说价值传统,与知识传统是一个整体。韦伯终其一生都在信仰的门外徘徊,他的心必须刚硬起来,把世界摔成两半,不然就痛苦死了。可摔成两半之后,就更痛苦了。如张爱玲的《半生缘》到了末尾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然后你会看到,人类历史上只有过两种整全性的世界观。一是清教徒的世界观,或者叫福音派基督徒的世界观。它有一个来自《圣经》的对宇宙与生命的完整的看法。它提供了一个场景,使一切都在其中获得意义,或者说一切都在其中与真理相遇,用箴言书的话说,就是“各按其时,成为美好”,用《创世记》的话说,就是“各从其类”。佛家说人生的七苦谛,所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但佛家给不出使一切都有意义的一个完整性的场景,于是它的宇宙观和世界观的基本立场,就是两个字,“放弃”。佛家和道家都没有办法产生出法治文明,因为“时间的经过”在它的场景中没有价值。而法治文明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对时间的尊重。你怎么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普通法原则?怎么理解“两种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怎么理解法律的保守主义品质?我等会再谈这个问题。 基督教并不是很多现代人所理解的那样一种“宗教”,就是和物质世界无关的,和公共生活无关的一个领域当中,有那么一种所谓的“个人信仰”。它负责在人脆弱的时候安慰人,其他的事情还是其他的事情。不是,基督教是一种整全性的世界观,一种与任何非基督教的文化截然不同的世界观。连反基督的尼采也承认,基督教“是一个体系,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世界万物的总的看法”。在基督信仰之前,世界是破碎的,基督信仰被抛弃之后,世界也是破碎的。 清教徒的世界观是一元论的世界观,即价值世界和自然世界是同一个世界,灵魂的世界与物质的世界也是同一个世界。时间是一个舞台,是创始成终的一个舞台。能把价值与事实、灵魂与肉体连在一起,放在同一个舞台中的那一位,就是上帝。如果没有上帝,这两个世界就会断裂。语言和语言所指向的意义就会断裂。我所说的整全性的世界观,就是一元论的世界观。而古希腊的哲学,以及中国古代的哲学,都是二元论的。二元论的世界观下,不可能得到一个完整的图景。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一切事物的“各从其类”。你找不到那个位置。那个位置是“测不准”的。世界是漂浮的,所以法律的意思,要不然是成王败寇,要不然就是刻舟求剑。在奥古斯丁那里,一元论的基督教的世界观,开始战胜了欧洲的异教文化,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及其关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图画。到了宗教改革,加尔文主义第一次整全性的论述了《圣经》的启示,带给福音派基督徒最完整的世界观。基督徒们用这样一种世界观,几百年来一直抵抗着各种强盛的形而上学的、理性主义的、科学主义的和专制主义的世界观。 第二种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以法国大革命为起点,以德国哲学,从康德到马克思为枢纽,并得到科学主义的支持,从而在启蒙运动后一两百年内,逐渐形成了在无神论基础上的,对清教徒世界观的一次全面模仿。康德虽然提出了世界观的概念,但他的“世界”仍然是一个走向二元化的世界,就是从基督教向着异教文明(古希腊文明)转向的一种世界观。尽管最高的理性仍然在逻辑上是独一的,但上帝的主权被切割了,所谓世界,就是人所感知的那个世界。价值世界和自然世界开始分道扬镳,一旦割裂,就再也无法合成同一个世界。只有两条路,要么你回到上帝那里去。要么继续向前,用彻底的唯物主义,把价值世界彻底干掉。那么你也可以重新得到一个一元化的世界观。就是一个被强奸了的世界观,也就是共产主义。如果你什么盼望都没有了,你的世界观看起来也是统一的,佛家把世界统一在虚无当中,共产主义把世界统一在专制当中。那些既不信佛、也不入党的人呢,就活在后现代式的拼贴当中。 近代科学,其实正是基督教世界观的产物。科学的产生,得益于三个主要假设:第一个是宇宙(世界)是井然有序的;第二是这个有序的世界是可知的;第三是你有发现这种秩序的动机。那么基督教在一神论下,给出了这三个回答。宇宙是被独一的真神创造的,并在他的慈爱和大能下被护理。有规律,也有目的。万事相互效力,去达成那个宇宙与时间的目的。上帝是自我启示的上帝,他给了人理性,去认识他在万物中所隐藏的知识。认识上帝,赞美上帝,就是最大的动机。近代科学是因为这个动机,而不是因为赚钱的动机,才得以诞生的。 回头看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是远鬼神的,道家说“道可道非常道”,“非常道”还研究干什么呢,只需要面壁,不需要实验室。古希腊古罗马是思考哲学的,但他们的世界是诸神的世界,诸神是喜怒无常的。这些宗教与哲学,都没有办法支撑起这三个假设。只有一神论下的世界观,才可能提供这三个有确据的假设。所以近代科学当初的主要奠基人都是基督徒,甚至大都是教会的神职人员。 但科学家发现的规律越来越多之后,就逐渐骄傲了,变成了自然神论,就是我相信宇宙有一种主宰性的力量,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这样自然或自然规律本身,便变成了神。神的位格一旦被去掉了,然后就变成了无神论的科学主义,就是把科学当作真理或真理的标准,成了各种反基督教的世界观的依据。所以你看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刚才讲到的近代科学产生的三个假设,几乎是一个无神论版本的抄袭。基督教的世界观的三个假设,就变成了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这个辩证法的神学色彩是很浓的,是无神论者的“天条”,这样就形成了共产主义对宇宙、世界和历史的另一套整体性的看法。 回头看自由主义和自由派的知识分子。自由主义虽然是反共产主义的,但自由主义眼中的世界图景,其实还是和共产主义非常接近。“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这句话几乎是一个相同的起点,是共产党及其敌人的一个统一战线。“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这是他们共同的目的论。只是自由主义把它换成了“自由民主一定要实现”。你看89年天安门前那些反专制、要民主的大学生,他们当时唱得最多的就是两首歌,一首是《国际歌》,一首是《龙的传人》。从这两首歌中,你就可以在大脑中想象和展开一个宇宙世界的图景了。这个图景和一墙之隔的中南海里面的那些人,其实是高度同构的。庙堂内外,他们对政治的见解虽然针锋相对,但大学生和知识精英们的世界观,那个基本框架,和共产党的世界观其实也只有一墙之隔。世界观才是最深入的意识形态。世界观决定你的政治主张,而不是相反。 这是第一部分,我先抛出一个结论,人类史上只有过两种整全性的世界观。基督教的,和共产主义的。其余的世界观,都是二元论的和拼贴式的。 宪政主义与世界观(之二)——在上海律师沙龙的讲座 第二,宪政主义是一种完整的世界观的一部分。 如果你看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我只从文化的角度谈,不评价他们的教义。犹太—基督教体系以外的宗教,举一个共同点,就是缺乏政治哲学。即关于人与人的现实关系,以及共同体生活的一个图景,包括发展出技术的渠道。所以人们常说宗教是“出世”的。人们常说一句话叫“出入平安”,如果入世的意义被否定了,出世一样没有意义,进去了不安,出去了一样不安。什么是意义,意义一定是整全的,包括出世与入世,也包括此岸与彼岸。意义不是残疾人,意义不等于“向后转,齐步走”。 而世俗的政治哲学呢,通常又缺乏对未来的看法,人的历史到底有什么意义,它们无法回答。换句话说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因为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人到底是什么,你已经放弃了一个完整的图景。就像今天有很多人,对社会、对自己也是有所追求的,但我们都不知道历史到底要往何处去,中国到底要去哪里,“应该”去哪里,和“可能”去哪里?不要说千秋万世了,20年后都没有人知道。回头你就想,到底要去哪里,到底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和我的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你没有把个人、把今生,把政治,放在一个整全的宇宙图景当中去观看。知识分子们说,要把真实留下来,留在历史上。但他们并不确定历史本身的意义。我有一个维权的朋友,打了十几年屡败屡战的官司。他说要把那些贪官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对他来说这也只是一个比喻而已。因为他并不知道“历史的耻辱柱”到底在哪里。如果没有某种意义上的末日审判,哪来的“历史的耻辱柱”? 刚才说法治文明的一个前提,就是对时间意义的一种确信。没有这种确信,你对人类共同体的组织方式,即国家学说、政治学和法学的看法,都是残缺的,没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也就没有应当被遵循的正当性。你就生活在一个万花筒中,我现在在谈论法律,我现在谈的是经济学,我现在拍的是商业电影,别跟我说艺术。这也是世界观在文化上断裂成现代学科划分的一个结果,世上的一切都是拼贴的,你没法在一个整全的场景中去理解各个部分,使一切都在你的世界中获得一种自洽。因此一切都是可以权衡的,也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也就不可能被信仰,就像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有两件事情你是不能去看的,一是立法,二是灌香肠。法律和香肠一样,好吃你就吃,不好吃就拉倒。 其他宗教、政治或哲学的世界观,都是二元、多元或者相对主义的。譬如同样是政教分离,在法国宪法中,被理解为一种典型的二元论世界观的产物。政治是政治,信仰是信仰;政治是公共的,信仰是个人的;国家是世俗的,物质的,信仰是超验的,属灵的。国家的原则与宗教的,或者说与广义上的道德价值的原则是相互排斥的。“政教分离”是两个断裂的世界之间的停火线。但美国宪法中的“政教分离”,则被理解为一种整全性的世界观的产物。“政教分离”和三权分立的性质是一样的,并不是世界场景的割裂,而是具有某种同构性的搭配。我不展开这个观察。 对时间意义的确信,有两个部分。一个是“时间的经过”,这是对此岸的确信,整个英美普通法制度,就立在其上。一个是末世论,这是对彼岸的确信。没有末世论的政治哲学及其制度,一定是暂时而混乱的。当福山说,自由民主制度是历史的终结,引起很多争论,但正是这个争论才让人们发现,原来宪政民主制度,同样是缺乏末世论的。但没有末世论,就等于没有普遍的和超验的价值。制度只是各种暂时利益的暂时结合和妥协。大家都认同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但大家的论证各不相同,有相信宪政的超验价值的,也有完全的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理解方式。甚至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学路径,认为民主不过就是多元利益妥协下的产物。或者宪政民主从效果上就是比一党专制好。这些理解无法解释宪政在道德上的正当性。最后变成了共产党怎么可能放弃他的权力呢,不放弃很正常,很理性。如果是你,你会主动放弃吗?但另一方面,他的统治伤害了我的权益,我又怎么能不反对他的专制呢,于是便成了大家都很合理。那么结果呢,结果你看,一切缺乏末世论的政治哲学,到头来都是成王败寇。 没有末世论,就没有超验价值。宪政并不是简单的人民制衡政府,宪政当然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但宪政的本质,是要限制人的意志,限制人的欲望。80年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句话对中国法学界影响很大,但人们并不太真正理解这句话,为什么和凭什么要被信仰?所以实证主义法学一直对此不以为然。但如果你认为人权是对国家的一种根本性的限制。你就必须把人权放在一个永恒的世界图景当中去审视。尽管你给出的论证是不同的,基督徒说生命的平等和尊严,来自上帝按着他形象和样式的创造。自然法学家假定天赋人权,或者你认为,人权得到了人类经验与历史传统的论证和支撑,这就够了,我就相信这个,这就是我个人的偏见系统。但无论如何,你一定相信人类的某种道德价值,然后认为宪政的意思,就是政治和法律必须顺服这种价值,体现这种价值。就是说一切人的意志都必须在一种共同体生活当中被这种价值所约束。否则你就无法避开相对主义的泥潭。你说,没有我的同意,你凭什么统治我?一个手握兵权的凯撒也会振振有词的回答,我有枪有炮,凭什么要你娃同意?然后你就说看啊,一定要启蒙,人家就说要重新启蒙,几百年来了,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谁蒙谁。 所以宪政的意思,就是没有最高权力机关,也没有单一的主权者,哪怕是抽象意义上的人民。宪政是反“人民主权”的,它不承认绝对的人民主权,也不承认绝对的民主原则。否则你还是把人的意志,当作政治的最高判断标准。只不过是用大多数人的意志去替换少数人的意志。如果你问,一个国家怎么可能没有主权者呢?那么我问,一个宇宙又怎么可能没有主权者呢?如果宇宙当中有主权,世俗国家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主权。如果宇宙中没有主权,国家凭什么有主权?国家至高无上,国家就成了偶像崇拜。而宪政的意思,就是“人民没有主权,国家不是偶像”。 福音派基督徒基于《圣经》的那个世界观,带出了人类历史上唯一一种建立在末世论之上的整全的政治哲学。“末世论”面向宇宙的来源和世界的尽头,意味着对永恒的看法,以及现实如何在永恒的背景下获得意义。永恒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甚至也必然是一个法律问题。 在纽约州,有一个圣马力诺修道院,这是当年专门培训到中国的传教士的一家修道院。它的展览厅里,有一份清代为了盖教堂的土地租赁契约,上面的标题是两个很大的中文,“永租”。我们知道在法律上这叫永租权,或者永佃权。所有权虽然没有写“永远”两个字,但在座的都知道ownnership的意思,就包含着永远的含义。上帝曾经回答摩西问他的名字,上帝说,“我就是我自己”,I am who I am。好像是废话吗?中文圣经的翻译很好,说“我是自有永有者”。我们今天也常说,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自我实现,成为我自己。笛卡尔也说,我思故我在,所以我的主体性,我的绝对的存在就确立起来了。但这是一种最终落入虚空的,被现代哲学普遍解构的一种主体性。主体性就意味着永恒,当上帝说I am who I am,他是在说永恒的问题。“自有永有”,用庄子的话说叫“无所待”。我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之外的任何事物,包括时间。这样你才敢说,我是我自己的主权者,我是我自己的所有者。这是上帝与一切被造物的区别。比如这个杯子是被造的,他就不能说“我是我自己”。他就算有嘴巴也不能这样说。 回到法律上,你来理解财产权,理解所有权的概念。或者是永租和永佃权的概念。比如今天中国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的问题,很受关注。有人说这是误解,其实房屋是有所有权的。但所有权建立在一个50年或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上,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如果有两个人,只能活到70岁,他们结婚的时候说,我们要永远相爱,我们要永永远远,山盟海誓。你怎么理解这句话,怎么理解两个只能活70年的人,说爱你一万年,这里的“永远”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虚开信用证吗? 你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如果缺乏一个整全的世界的场景,你无法回答在70年的寿命中说“永远爱你”是什么意思。也无法回答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上的那个所有权是什么意思,说这间房子永远是你的,这只是一个比喻呢,或者你的国家就和你的爱人一样,都用谎言来哄你,哄到死为止?但你若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对你来说婚姻就有问题,国家就有问题,法律就有问题。婚姻就会变得很脆弱,国家也会变得很脆弱。也许共产党还没有垮台,你已经离了三次婚了。或者反过来,人家结婚,你建国,人家都还没离婚呢,你的政权就垮掉了。“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垮了”。没有永恒,价值立足在哪里呢? 如果你来对比《圣经》以色列人的土地制度,看起来好像和我们差不多,因为上帝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原来以色列人也只有“土地使用权”,上帝赐给他们迦南的应许之地,好像也是一种“土地批租制度”呢。这个“土地批租制度”是发生在人和神的关系当中,也就是发生在今生与永恒的关系当中。但当我们的政府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我们的国家到底在说什么呢?他在冒充上帝啊,他把自己摆在永恒的宝座上,成为人间最大的偶像。难道我们要在这样的世界观下去理解法律吗? 你到底怎么来理解婚姻和国家对于你的意义。一个短暂的法律体系,它凭什么给出一种关于权利的永恒的界定?回到法律为什么“除非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不是法律执行的效率问题。这是说一种带着强制力的人间秩序,你必须把它放在一个完整的世界图景当中去获得正当性。这个图景包括了从宇宙的起源,到世界的尽头。如果你认为人权是普遍价值,而且被法律清晰的界定下来了,这是对国家的一种根本性的限制,要么你也要把人权放在这个永恒的世界图景当中去审视,法律在其中必有一个位置,你在其中也必有一个位置。否则拿破仑就是对的,法律就等于香肠,马克思也是对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奥斯丁也是对的,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 自由主义者和基督徒有一个相同点,就是他们都拒绝这样的立场。他们知道这些观点是错误的,而且是傲慢的。但自由主义者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相信人的理性。基督徒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相信上帝的话语。 第三、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崩溃 刚才说,共产主义是对清教徒世界观的一次全面模仿。但它带出来的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国家主义”或说“国家崇拜”的政法模式。回到处理永恒的问题,它的回答就是国家与永恒有关系,国家与永恒必须有直接的关系。甚至国家就是永恒。这时你看见任何一种政体都不只是一种政治制度,政体一定与宇宙论有关系,与“世界的图景”有关系。 举第一个例子,你来比较中美的国旗。五星红旗是什么,就是一个缩小了的太阳系。它对应着一个太阳系的宇宙论,一个被简化了的太阳系的宇宙论。反过来说,宇宙论也从来不是单纯的宇宙论,宇宙论一定和价值观,甚至和政治哲学有关系。比如布鲁诺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现在大家以为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好像布鲁诺是为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才受到迫害的。其实不完全是这么一回事。布鲁诺是从他的宇宙论,带出了他的宗教观,也是从他的宗教观带出了他的宇宙论。他仍然是一个有神论者,他提出的宇宙无限论,和他的上帝无限论是一致的。但对无限的片面强调就走向了一种泛神论,轻视了上帝的特殊启示。布鲁诺的太阳神崇拜和他的科学研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布鲁诺和哥白尼一样,迷恋于古埃及人的太阳神和巫术崇拜,他认为日心说,就是太阳神崇拜将要复兴的标志。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其实布鲁诺有点像今天的何祚庥,是自然科学界的一个党内理论权威。“红太阳”不只是红色的太阳而已,“红太阳”就是他的政治哲学。如哥白尼所说的,“太阳居于宝座上统治着它周围的星体家族”。这句话拿来解读五星红旗的宇宙论,再贴切不过了。罗马教会对布鲁诺的迫害当然是极其错误的,但你要知道,布鲁诺并不是为科学献身的,更不是为真理而献身。他是为着一种宗教价值观而被罗马教会判为异端的,这个价值观实际上和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如出一辙,实际上是现代各种极权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宇宙论基础,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先声。 然后你看美国的星条旗。很明显的也可以看到一个银河系的宇宙论。太阳系是什么,就是所有星体围着红太阳转。要知道太阳占据了太阳系全部质量的99%。这就是专制制度下的一个政治结构。光51%的控股都不行,你一旦大起来了,太阳的引力就不够了。那秩序就崩溃了。所以你告诉共产党,说你放开一点,没有危险。其实这话也不太真实。对共产党来讲,放开的确是有危险的。不是人民有危险,是他自己有危险。银河系就不一样了。没有中心。我曾借两句中国古代的话来解释宪政,一句是论语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一句是易经的“群龙无首,吉”。你看银河系就是群龙无首,这是他们难以理解的,没有元首怎么会不散伙呢?没有单一的中心怎么可能仍然有秩序呢?而且古人说这就叫大吉大利。如果你再将眼光放在一个更大的世界的图景中去,你看宇宙就更没有中心了,却更加有秩序。这个秩序是物理的,但也是超物理的,是物质的,但也是心灵的。这个秩序你根本想不通。专制主义就是一种日心说宇宙论下的政体,宪政就类似于银河宇宙论下的秩序。至于宇宙秩序,我们人是无法想象的。那是超越在世俗的国家和法律概念之上的,我们知道保持敬畏就好。 所以前段时间载人上天。我就想其实应该送谁上去最合适呢?其实该把九个常委射到天上去。他们上去一看,这个世界和我统治的那个不一样啊。这是什么秩序啊,怎么找不着开关在哪里啊。狗日的要怎么才能统治呢?他下来后就有两种可能,一是马上开始政体改革,把五星红旗砍了。第二就是集体自杀,因为想不通嘛。他的整个宇宙论和政体学说就一起崩溃了。 你再比较苏美两国宇航员的世界观也不一样。苏联的加加林第一个上天,他说我上去看了,没有上帝,人就是宇宙中最大的。上天一盘,使人变得更骄傲了。但美国的宇航员登上月亮后却不一样,他被宇宙震撼了,就背诵圣经中的《诗篇》第8篇,“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 你就看到,政体和宇宙论有关系,而宇宙论一定是具有道德意义的。任何政体学说,一定是一种整全的“世界的场景”的一部分。 再举第二个例子,就是死刑。我前段时间在法国访问,见到前司法部长巴丹戴尔,在座应该有人知道他。因为他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一个反对死刑的人权律师。曾经替6个舆论都认为必死的杀人犯辩护,以反对死刑的名义,把他们从绞刑架上救回来了。密特朗做总统时请他担任司法部长,废除了法国的死刑。我们谈话时他提出一个很诱人的建议,他说1936年柏林奥运会时,希特勒答应了那一年德国没有死刑。他说我要建议共产党2008年停止执行死刑一年。我说很好啊,中国古代一直都有赦免制度。《圣经》中说,每50年要有禧年,这一年要释放全地的人,给万物以自由。这个“禧年”就和刚才说的“地不可永卖”一样,表明无论是生命还是财产,一切都在上帝的主权之下,而这一位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他要拯救万物,赦免一切的罪。你观察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死刑制度,死刑制度里面一定包含了赦免制度——几乎只有1949年后的中国是一个例外。德里达曾说,欧洲的作家都反对死刑,比如雨果啊,加谬啊。但欧洲的哲学家都不反对死刑。为什么哲学家们不反对呢,因为杀人的权力也和永恒有关啊。杀人是什么,杀人就是永久性的剥夺人的肉体生命,就是game over。死刑处理的其实就是永恒的问题。在欧洲的哲学家所建构的那些国家学说、政法学说里面,你就会发现,一个不能杀人的国家,那还叫什么国家。如果你用革命的方法去建立一个国家,结果这个国家到头来却不能杀人。那岂不是很荒唐,革命就是杀人的批发啊,就变得很荒诞了。 所以你看死刑的存在,在政体的意义上意味着什么。在宇宙论的意义上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国家在整个世界观的图景当中,居于中心的位置。意味着刚才说的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对永恒问题的回答,“国家与永恒有关,国家就是永恒”。这就是国家主义崇拜的诞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宪法序言里面,一定要写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直到三个代表”。共产党的宪法体制,是共产党人的世界图景的一部分。不能不写,不写就要垮台。这不是一个统治的技术问题,这是因为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第二种最完整的世界观,它是凭着这样一个对世界的场景的理解,来建立它的国家和学说的。所以它的宪法序言不能不讲宇宙论,不能不去描述一个整全的世界观,不能不去杜撰一个“创世记”。然后在这个图景中把国家、把政党摆在那个偶像的位置上。所以回到死刑问题,你看凡是中央集权程度最深的,凡是国家主义崇拜最浓的,主权者意识最强的国家,就很难废除死刑。法国在欧洲就是国家崇拜最浓厚的一个,所以它也是欧盟中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因为死刑不是一个治安问题,死刑是国家的本质的问题。 第三个例子看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我们开始都是自由主义者,我们都反对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我们否定它为历史架设的那种决定论和末世论。它也有它的末世论,就是历史必将终结于某种人为的社会形态。但波普尔在哲学上否定了共产主义对历史的看法。否定了它的末世论,也就是去掉了“时间”在共产主义世界观当中的政治哲学意义,这就将共产主义的世界图景釜底抽薪了。所以在波普尔之后,共产主义的政治学说就彻底失去了那个强大的世界观背景的依托,用儒家的话说,就是王道没有了,只剩下了霸气。 最后一个例子,再看近30年前的那一场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初邓小平这个讨论的意义,就是在世界观上公开认输啊。你看这句话,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就是承认共产主义理论不是普遍真理,进而宣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真理,也没有永恒。“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翻译成文言文,就是“成王败寇”。没有一种价值是得胜有余的,是可以胜过时间、胜过一时一地的实践的。共产党杀了几千万人,然后说,对不起,我说谎了,其实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超越于一切处境之上的普遍价值。 从此一个完整的、赝品的世界的图景就被切割了,这句话之后,对共产党人和主张自由民主的人们,同时都带来了幻灭。他们的世界观都不再是整全的和自洽的。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你可能在政治上反对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但你并不反对你在家里对妻儿的专制。你所理解的政治学说,跟你所理解的婚姻模式,是一个被割裂的、不同的世界场景里面的碎片。这就是后现代式的拼贴,你的世界是拼贴的,但你对国家却有一种貌似完整的、貌似真理在握的要求。你认为国家不应该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权力必须三权分立,但你却认为你就是你自己的最高统治者。你主张这个国家向着每一个人破碎它的主权,变成一个宪政民主国家。你却不希望破碎你自己的主权,不管是你的老婆孩子面前,还是在所有人的面前。你也反对独裁者的“自有永有”,你却坚持认为自己就是“自有永有”的。你把世界切割成两半,然后用双重标准去追求自由。你看今天的中国,89年的那种模糊的社会共识已经失去了,绝大部分人都活在各种残缺的世界观里,无法使自己的一切重新获得牢不可破的意义。每个知识分子都在忧国忧民,都想救世,却不知道怎么救自己。不知道怎么把自己从那个残缺的世界的图景中打捞上来,这就叫无力自拔。每个人的欲望都和你一样光芒万丈,甚至包括胡锦涛先生。为什么你的人权非要被摆在第一位,就“非如此不可”呢。你在共产主义世界观的那个废墟上,若是不能重新看见一个整全的世界的场景,那么你在你的要求面前,你仍然是一个共产党人。 第四、清教徒世界观与宪政主义 基督徒对永恒问题的回答很简单,国家和永恒没有对应关系,或者说永恒不在国家当中。这就引导出政教分离的原则。和永恒没关系,就是和灵魂没关系,和精神、和思想都没有关系。国家不能管灵魂,这就导致出古典的自由主义,人有信仰自由、有思想和表达自由,有出版自由。刚才说自由主义者和清教徒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反对“国家与永恒有关系”,都反对地上的千年王国和地上的历史目的论。但新教改革中也有一种激进的再洗礼派,盼望地上的千禧年王国,后来引发德国宗教战争,要争取地上的“太平天国”。马丁•路德严厉谴责这些再洗礼派的信徒们,但以后的卡尔•马克思却对他们推崇备至。因为千禧年对共产主义的地上乌托邦有着直接影响,这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主义的一种遗留。直到基督复活升天之前,他门徒中还有人持这种弥赛亚主义的情结,问他说,“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此时吗”。他们没看到天国已经在基督里降临,教会时代就是千禧年时代,无论洪水泛滥,还是物欲横流,基督都在和圣徒们一道作王。就像20世纪伟大的基督徒作家和思想家C•S•路易斯,他在二战时写的《纳尼亚传奇》,外面的纳粹已经攻占了半个地球。但路易斯告诉我们,在那个属灵的国度里面,爱和公义已经获胜。从此历史的目的,就是千年如一日,直到将这种获胜完全展现出来。另一位基督徒作家托尔金的《魔戒》也是这个主题。托尔金这部巨著从二战一直写到冷战。从纳粹的猖獗一直写到共产主义的猖獗。你可能说,这只是一种值得尊敬的理想主义,或者是一种伟大的精神激励。但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这就是事实。 其实犹太人马克思的思想,本质上就是一种无神论版本的弥赛亚主义。所以前面说,共产主义是对清教徒世界观的全面模仿。但清教徒和二千年的基督教正统信仰,及奥古斯丁、路德和加尔文等人,都反对末世论上对千禧年的错误解经。但千禧年的观点,在二十世纪后半期共产主义退潮之后,又重新在教会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自由主义对千年王国的反对,是站在一个碎片式的世界观里的反对。他为什么认为国家与永恒无关呢,因为在他看根本就没有永恒,历史也根本没有目的。而基督徒之所以反对,是因为他知道有永恒,他也知道历史在永恒当中有目的。这就像一个做妻子的,指着一个男人说那不是我的丈夫,那是因为她自己有丈夫。而一个未婚女子说,那个男人不会是我的丈夫,那就说不定呢。就算你现在赌咒发誓,你也不敢说他一定不会是你的丈夫。有很多冤家到了后来,不都成了亲家吗?所以从逻辑上说,如果你不知道真理、你不相信真理,那么任何一种对真理的宣称,对你来说都可能是真的。你怎么敢肯定它是假的呢?除非你知道什么是真理。否则你的世界永远有一个空位,给各种专制主义和政治上的偶像崇拜留下了余地。因为不相信的人,时刻都准备着相信,时刻准备着修正自己的观点。所以自由主义的意思就是信仰上的未婚状态,自由主义的全部含义就是反对强奸,但它本身是一种未婚状态。你永远都在经受试探,全世界都在对你抛媚眼,令人迷恋于无穷的可能性。就像一个唐璜迷恋于动情和定情之间,结果终其一生,都不知道什么是美好的婚姻。 只有当你在信仰中委身于真理,你才知道除他以外都是偶像。就像只有当你在婚姻中委身于一个女人,你才能肯定除她之外,全世界的女人都不是你的妻子。 清教徒在他的世界图景中,把政治国家摆在边缘地位,国家与永恒无关的意思,就是承认宇宙中存在着两个国度,有一个灵魂的国度,永恒的国度,是高于一切政治国度之上的。这就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描述的那个基本的宇宙图景。罗马是一个地上的千年王国,从来没有一个帝国像它那样,雄霸在人类历史上800年之久。美国到现在也不过两百年多一点。但罗马却在一瞬间就被闪电一样的野蛮民族吞没了。说罗马被攻占之后的整个欧洲,都处在一种世界末日的幻灭和荒凉当中,也不会显得夸张。奥古斯丁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写下他的《上帝之城》,他凭借圣经中对属世和属灵的不同国度,基督和亚当的不同国度的启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描绘出一个整全的宇宙世界的图景。但奥古斯丁还是多少受到希腊二元论哲学的影响,所以在他的图景中,特别凸现了上帝之城与世界之城的对立,这也和罗马灭亡的末日气氛有关。但另一方面这两个国度同时也是重合的,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十字架上的救赎,使永恒进入这个世界,人类历史和世俗国家的历史的确不等于永恒,但却被包含在永恒当中。换句话说,通过耶稣基督,永恒已经向着世界敞开。如果缺了这一层,这个宇宙图景仍然不够整全。这是奥古斯丁的一个缺陷。他的永恒观又被抽得太空,太希腊化,太形而上学。这个缺陷在后来的罗马天主教那里,变得越来越僵硬。在奥古斯丁那里,是希腊化的世界观被基督教化;但在13世纪的阿奎那之后,就反过来,是基督教的世界观被逐步希腊化,也就是被异教化。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到了新教改革之后,在加尔文那里,圣经中的那个整全的世界观得到了恢复,并在奥古斯丁的基础上得到更完整的修补。这种整全的世界观,从接受加尔文主义神学的清教徒传统,到20世纪的一些福音派基督徒那里,得到最清晰的表述和捍卫。因为他们在奥古斯丁的两个国度的对峙之上,加上了对上帝绝对主权的信靠。就像诗篇中说的,“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于耶和华”。这是指上帝的主权涵盖一切空间。“洪水泛滥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这是指上帝的主权涵盖一切处境。就算罗马被毁灭,就算纳粹占领了半个地球,就算共产党的幽灵满世界乱跑,上帝的指头依然托起这个世界。上帝所应许的依然不会落空。这就是清教徒和福音派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不仅仅是相信有一个上帝而已。他们还相信这一位上帝对人类历史有一个永恒的旨意。换句话说,基督徒相信上帝在永恒中决定了历史的目的,也决定了人与万物的开端和结局,并有能力“使万事相互效力”,让他自己的旨意在世界历史和每个人的生命中落实。换句话说,在基督徒的世界观里面,天上地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的。因为偶然的意思,就是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一条鱼可能从你的手中滑落,万事万物却不可能从上帝的手中滑落。 这被称为上帝的护理。近代科学和人文思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对上帝护理的一种世俗化的解释。如牛顿发现地心引力,看起来对托起这个世界的力量有了一种“科学”的解答,其实他证明的是一件更为根本的事,那就是原来真的有一种力量在托起这个世界,原来在一切的背后真的都有秩序。如果你对这一点很麻木,你的惊讶就全部放在“科学”解释本身上去了。但你也知道,科学只是规律和秩序的解释者,而不是它们的创造者。亚当•斯密发现的市场规律也一样,在规律的背后,他解释说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使得每个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合在一起导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对这个说法都很熟悉。如果我问,你相信市场那一只“看不见的手”吗?我想自由主义者几乎都会回答,我相信。但我问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至少你们可能就会回答NO了。可那只手到底是谁的手啊,难道是亚当•斯密的手吗。 上帝托起这个世界,是为了他的永恒的计划。首先是神的创造,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是要将他的形象,也就是神的爱和公义,以及他的圣洁、荣耀和智慧,赐给人。然后神容许了人的堕落。然后颁布律法使人知罪。这很有意思,为什么上帝要容许人的堕落,以及颁布律法。你说亚当夏娃为什么吃那个果子,不是神故意下套吗,你知道亚当一定会忍不住的。那为什么要有行为之约呢,因为上帝如果不颁下约法,人就死不认帐。如果没有律法,人就没有罪,没有法就无所谓犯法。但为什么上帝要立法呢,上帝立法跟我们立法不一样。上帝立法不是让人去遵守的,因为神知道人一定守不住,那个标准太高了。他立法的目的是叫你认帐,叫你知罪,叫你承认自己做不到。如果亚当没有那个吃果子的禁令,上帝对他说,亚当,你将来一定会背叛我。亚当一定不服气,一定赌咒发誓说我绝对不会。你想你会承认吗?我想我是不会的。因为我也做过律师,律师的意思,就是哪怕你铁证如山,我也死不认帐,对不对?你看亚当犯罪之后,他对上帝提出了两个抗辩理由,第一他说,是那个女人叫我吃的。第二他说,那个女人是你给我的。你看,亚当不但是人类的祖先,还是在座各位的同行,亚当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辩护律师啊。我常常觉得学法律的,最容易接受基督教信仰。因为律师有罪啊,我们做律师的不承认自己是罪人,天下哪里还有罪人呢,天下就只剩下检察官和法官才是罪人了。所以就算你是人权律师,也千万不要在道德上把自己看得太高,一看得高就入魔了。 然后上帝立法的目的,也不是为着惩罚,而是为了救赎。上帝在基督里为那些承认自己守不住律法的人受苦。因为罪一定要付出代价,才有公义。十字架的道路,就是以耶稣基督为无辜的羔羊,去替世人赎罪。基督被称为上帝的独生子,他是神,却“道成肉身”,成为和我们一样的人。他出生的目的就是去死。这就是替罪羊的意思。在我们的法律里,“替罪羊”一定意味着冤案,而在上帝的计划里,“替罪羊”的意思就是福音,就是爱。《约翰福音》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上帝的计划,就是要利用一桩冤案去拯救罪人,他自己就是冤大头。 接下来的历史,就是救恩的落实。人若相信十字架上的救赎,耶稣基督就甘心作你的冤大头。人凭着信心就重生,就活在属灵的国度里,天国就在人心当中开始扩展。上帝的国度就在大地上与地上的国度重合,救赎的历史就在世界的历史当中展开。直到末日,进入这个世界的尽头。上帝也要在末日审判一切死不认帐的人,这对我们学法律的来说又是一种鼓舞,上帝也是我们的同行,上帝才是真正的法学家,真正的立法者,真正的宇宙中的最高大法官。圣经《以赛亚书》中说的一句话,“耶和华是给我们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你看地上是三权分立的,但宇宙是三权合一的。因为第一,如果有真理,真理不能自相矛盾。所以上帝一定是至高全能的,是独一的上帝,是三权合一的。第二,虽然有真理,但没有一个单独的人或机构可以在地上代表真理,所以地上必须分权。因为“全能”是神的属性,体育比赛有“十项全能”,那不是真正的全能。全权主义的政治就是冒充神。你不承认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当偶像,就是国家崇拜,《圣经》中极其严厉的咒诅这种行为。 那什么是世界的尽头呢,世界的尽头原来就是一场终审判决。但审判不是为了审判,审判是为了救赎,惩戒不是为了惩戒,惩戒是为了赏赐。这是上帝的宇宙性的审判,与一切人间审判最大的不同。上帝的律法与恩典有关。我们的律法呢,我们长期以来,把法律理解为一种冷冰冰的的东西,把法律理解为恩典和慈爱的反义词,把审判理解为赦免的反义词。如果你来了解上帝的审判在基督徒世界观中的意义,你会重新思考到底什么是法律。 这个图景当然是一个神本主义的图景,有神论的图景。因为上帝的实在性,因为上帝大而可畏的主权。所以在这个图景中灵魂和身体都是真实的,人的概念在上帝面前是完整的,物理世界与逻辑世界也是一致的,永恒和时间也是有关系的。在这样一个世界观中,政治国家最多就是个弼马瘟,没有太高的位置。国家是什么意思呢,借用庄子的比喻,国家就是两条鱼上了岸,然后“相濡以沫”。庄子说,不如相忘于江湖,于是道家到最后就舍弃了政治学。而政治学是什么呢,政治学就是“相濡以沫”这四个字。但是历史和人的生命,在基督徒的这个世界观里,你会看见又有远远超过“相濡以沫”以上的意义。 对基督徒来说,这一世界观的存在,才是国家权力为什么必须被约束的前提。而不仅是一种技术主义的宪政观,因为权力要腐败,所以要限制。宪政主义不是单单认为政府必须被约束,换言之宪政主义不等于民主主义。那些齐心合力修筑巴别塔的民众,难道就不需要被约束吗。基督徒看宪政的实质,乃是人的意志和人的理性,必须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当中被约束。在一个整全的世界场景中去看宪政,宪政的意思就是人类的政治和强权,包括立法者,包括政治学意义上的“人民”,都必须被那个普遍的、超验的价值所约束。所以基督徒认为,人民不是主权者,政府也不是主权者,世上的政权都是残缺的,宪政就是一种残缺的主权政治。台湾学者张颢以前提出一个概念,叫“幽黯意识”。他的幽黯意识和基督教的原罪有关,这一意识倾向于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深处的幽黯,不可能通过政治去化解,更不可能在政治中行出完美的公义,哪怕是民主政治。所以政治就必须以承认人心深处的幽黯为前提。所以政治就一定是残缺的。然后你想,一个不可能行出完美公义的国家,它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一个完美的主权呢?因为人间的正义是残缺的,人间的主权也必须是残缺的。 所以人也不能把他的生命理想寄托在任何一种政治或国家的哲学之上,哪怕是自由主义的或宪政主义的政治哲学。否则《圣经》上说,一定“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基督徒认为唯有上帝和他所启示的道,才是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以及宇宙的真正的主权者。 如果引入基督徒的末世观,基督徒把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复活以后,到基督再来施行审判,终结地上的历史之前,都称为“末世”。在基督徒眼里,这个被罪所诅咒的大地上是永远不可能有盛世的。其实这也是自由主义的看法,自由主义认为世上只有“最不坏的制度”,没有最好的制度。但自由主义者往往把那个“最不坏的制度”又看得太沾沾自喜了。圣经《申命记》中说,“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一句话,就把各种制度决定论、制度进步论和制度崇拜的幻影击碎了。你可以去改革制度,比如我们承认宪政民主是地球上最不坏的制度。但任何制度下都一定有罪恶,一定有不公义。所以这节经文的下半句是,“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在任何制度下,爱和宽恕都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共产党说现在是盛世,但是对不起,GDP再高也不是盛世。这样你就看到两种世界观的对立了,就是一个灵魂的国度,一个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的对立。如果共产党人的世界观是一个拒绝灵魂的世界观,是一种人定胜天的终末论。那么基督徒非要说这是“末世”的话,你就等于在统治的合法性上给了无神论政府一个耳光。所以在官方的“三自爱国教会”中,你几乎听不到牧师们宣讲末世论。因为让隔壁的宗教局听见就太刺耳了。 基督徒认为国家之上有普遍的价值,这些普遍的价值形成自然法,自然法来自上帝的启示,就是上帝刻在人心中的律法。从古典的自然法学家到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们,他们把上帝的位格(Person)淡化了,然后认为这些价值叫做“天赋人权”,叫做“不言而喻”的。到今天又有一些更经验主义的政治哲学,他们继续把这个非位格的“天”也去掉了。但最终,他是一定要承认有普遍价值,而且这个价值高于国家,先于国家。高于国家的意思就是说,人类历史一定有高于国家的意义。如果连这个都不承认,那就没有法律,也没有宪政了。法律就变成“统治阶级的意志”了。那不叫法律,那只是强盗逻辑。换句话说,法律的意思,就是不承认国家的强盗逻辑。 这就是政治学上称为统治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你到梁山去,李逵跳出来拿一把刀,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然后说,我是梁山地方税务局的局长。那么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到底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问你要钱的那种权力,跟国家税收的那种权力,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呢。李逵要钱,和宋徽宗收税,这个合法性的背景和差异到底是如何建立和被区别的呢。也就是说,在你所理解的那个世界里,你一定要在“成王败寇”之上,划出一个清晰的界限。这就是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信仰。当老子在一边冷言冷语的说,“窃钩者死,窃国者诸侯”。你可以有底气说,我所相信的是值得我相信的,我能分清楚什么是合法的国家权力,什么是犯罪。我能肯定我服务的对象是法律,而不是强盗。如果你有这个信念,你可以把你的职业放在一个整全的世界图景当中,去获得一种正当性。那么律师对你就是一份神圣的职业,而且和你的生命血肉相连。如果你没有办法把你的职业放回一个完整的价值世界当中去认识,那么对不起,律师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耻的一种职业。你也不可以说,我做一个案子就像人家做一根板凳。你心里很清楚,做案子和做板凳是不一样的,就像李逵和宋徽宗那么不一样。 在清教徒的世界观里面,是非常看重政治的。基督教甚至比一切的宗教都更看重政治,他的政治哲学是一切宗教里面最发达、最成熟的。为什么呢,因为基督教不是一种“私有化”的信仰,也不是一种精神家园式的信仰。基督教是一种完整的世界观,上帝是宇宙的主权者,是万物的立法者和大法官。它要处理那个“相濡以沫”的问题,处理永恒国度与地上国度的关系问题。但是基督徒的看重政治,却是把政治在整个宇宙世界的图景当中,摆在非常低的位置。在这样一个图景中去看限制政府权力,限权首先不是一个技术问题,是一个世界观问题。如果以基督徒在他的世界图景中给政治的这个位置为坐标,比这个位置更高的,就是专制。比这个更低的,就相忘于江湖了。可是你忘得了江湖,江湖不会忘记你啊。我就想起台湾的漫画家蔡志忠先生,曾经到成都见到老诗人流沙河先生。他们都写过庄子。蔡志忠就问,为什么大陆知识分子都这么爱谈论政治呢,台湾的知识分子就没这么爱谈政治。沙河先生就讲了一个庄子的故事,叫适足忘履。如果你穿的鞋子很合脚,很舒服,你一天在外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穿了鞋子。如果你的鞋子里有一粒沙子,那就每时每刻你都知道自己脚上有一双鞋子,鞋子里有一粒沙子。 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回到刚才谈到的“国度”概念,清教徒的世界观是一个国度化的世界观,所谓国度,就是用一个属灵的眼界去看万事万物,然后看到了真正的主权所及。眼睛看得见的叫国家,眼睛看不见的叫国度。宇宙万物,都在两个国度里面,一个是亚当的国度,一个是基督的国度。有一位神学家说得好,在上帝眼里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亚当,一个是基督。全人类都悬挂在他们的腰间。有人以为基督信仰是一种个人主义精神,这是被世俗化的学术所误导的看法。基督教的人观,第一是整全的人观,就是身体灵魂同在一元的位格中。第二是群体的人观,地球上只有一个人类,而不是有60亿种人类。没有任何宗教像基督教这样,能够赋予人类一个完整的共同感。不错,在上帝眼里,每一个单独的人都是那么的独特。但在上帝眼里,所有人又都是同一个人。所以在圣经中,上帝称呼雅各为以色列,也称呼以色列民族为雅各。 这就是一个国度化的宇宙世界。一切犯罪的,都在亚当里不能自拔。一切基督的门徒都在基督里,成为他的身体。亚当的国度,就是被罪的权势所束缚的国度,所以也就是撒旦的国度。人类的历史,就是这两个国度的争战。这个争战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又为我们活。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已经救拔了罪人,把他们从撒旦的国度迁到基督的国度里去了。但这个属灵国度中的胜利,要落实在我们的个人生命和历史处境当中,是需要每一个人以信心去回应,去领受,去经历的。所以对每个人而言,对世界的历史而言,这个争战仍然在继续当中。于是基督徒看十字架之后人类历史的意义,就是心灵与处境的对峙。 这时你看,基督徒对自由的理解就与自由主义者完全不一样了。自由主义说你必须给我划定一个个人权利的范围,就像孙悟空给唐僧画一个圈。里面的内容就叫做自由,“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进来要先敲门。这叫做消极的自由。但保罗谈自由,是在一个灵魂的国度当中去看人的自由。首先他说,我们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他说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而是你想不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但是保罗叹息自己没有这样的自由。我说明天早上起来戒烟,后天开始我不睡懒觉了,我要早上6点起来下去跑步,大后天开始任何人骂我,我都不记恨他。我要对每一个人微笑。结果第二天起来呢,你第一个就冲着老婆大吼大叫。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人的“自由意志”有能力让我们自由地犯罪,却没有能力让我们自由。所以路德说,人因为原罪而丧失了自由意志,我们的意志从此被罪所捆绑,想犯罪时我们的意志特别强大,想不犯罪时我们的意志就软弱无比。 然后保罗说,我的心里真是苦啊,“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保罗看到,这才是我们生命里头最根本的一种处境。而这个处境和制度没有关系。我知道有人被称为“民主斗士”,但在家里他一样打老婆。这笔帐你总不能算到共产党头上去吧。如果你的灵魂不自由,你的心中有罪孽、苦毒和怨恨,任何制度的转型也不能给你自由。仿照伯林的说法,想不做的恶,你避免不了,这叫做“消极的不自由”。想做到的善,你做不出来。这叫做“积极的不自由”。因为我们的心灵,无法胜过处境。你自以为自由,其实你的一举一动跟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没什么差别。人家一对你好,你就笑。一对你不好,你就生气。你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笑,就跟条件反射式的,是由处境决定的,是由别人决定的。不是由你的心灵决定的。基督徒把这个叫做不自由。所以他的信仰,就是在耶稣基督里保守他的心,在基督里胜过这个世界,从此不再被处境所决定。基督徒把这个叫做“分别为圣”。分别为圣就是自由。 接着第四点,就是人在世界中的使命。基督教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呼召(calling)。什么是呼召呢,圣经描写上帝创造万物时,说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个“称”就是呼召,也是命名。原来万物都是上帝“呼召”出来的。你可以想到一个成语,叫“呼风唤雨”。人也是上帝“呼”出来的,是“呼召”出来的,不是“忽悠”出来的。上帝吹气给尘土所造的人,使人成为活人,成为有灵魂的人。所以创造和命名其实是一回事,创造和呼召也是一回事,创造就是为了呼召。所以人的被造,跟人在万物中的使命直接相关。什么使命呢,就是《创世记》所说的“修理看守”的使命。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之后,“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人是被造物中最高的,神造万物的目的,是为了把万物托付给人,治理、管理。这是基督徒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托管的原则。基督徒不但不承认政治国家有完整的主权,也不承认人间有完整的所有权。所以你学法律就知道,只有法国、德国这样骄傲的国家,才设计出“所有权”的概念。英美普通法里面,只有“财产权(property)”,没有“所有权”这种狂妄的概念。因为普通法是基督徒的法律传统。在他们眼里,我们不是万物的所有权人,但我们是万物的托管者。所以人被创造,就是从上帝那里领有使命,要爱惜这个地球,要治理这个世界。这叫作“管家神学”。人犯罪后,把这个使命搞砸了。但地球存在一天,这个使命就依然存在。救赎的目的不是取消这个使命,而是回到这个使命,在基督里成全这个使命。所以基督信仰是积极入世的信仰,而不是避世的宗教。避世是残缺的世界观的产物。 每个基督徒都是在呼召之下积极入世的。但天主教时代,把神俗之间过分对立起来,你做神职人员,就是领受呼召的,你如果卖猪肉,好像就说不上神圣了。新教改革澄清了这种二元论的世界观,认为人人是祭司,人人有呼召,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在世俗生活中把那个属灵国度中的荣耀彰显出来。这样就形成了清教徒的天职观。前面说到韦伯,他认为近代资本主义的精神,与清教徒(加尔文主义)视自己从事的工作为圣职的观念密不可分。这就是近代“职业”观的产生。“职业”这个词最早就是呼召的意思。而当我们今天说这个词,已完全是另外的味道了。比如你说,我做律师只不过把它当作一份职业,你想说的是我做这个不过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而已。我并没有在这上面寄存我太多的生命的理想和价值。或者用中国文化的概念说,只是“安身”而已,而不是“立命”。但放在两三百年前,一个清教徒说这是我的职业。他的意思是指向“立命”的,不是指向“安身”的。当你说这是你的职业,说明你是一个怀着很强使命感的人,哪怕你只是一个扫烟囱的,但用《圣经》的话说,就是“或吃或喝,都是为了神的荣耀”。 不过韦伯是从社会学和宗教学的角度去评价这一切,而不是把清教徒的天职观放回基督教的那个整全的世界观中去观察。他点出了重要的问题,但无法完整的阐释这一切。因为韦伯一生对基督教大公信仰困惑重重,尤其对加尔文主义所理解的那一位上帝,始终怀着怨恨和距离。而在当时,一个价值多元的世界已经轰轰烈烈的向着新世纪敞开了。于是面对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韦伯开始把价值和事实分开,认为知识和学术可以离开价值立场,而且必须离开价值立场,却仍然具有客观性。这是对基督教世界观的一种背叛,也是对奥古斯丁说“除非相信,否则不能理解”的知识论传统的一种背叛。但韦伯由此开创了近代学术的传统。他的两篇演讲“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就是在离弃上帝“呼召”的背景下,对清教徒职业观的一种继承。今天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对思想学术的某种准信仰的立场,就是从韦伯这里来的。当然还有一部分是士大夫精神的遗留。 18世纪英国福音大复兴的时期,有一位著名的牧师叫卫斯理。他有一句名言,概括了清教徒商人的职业精神。就是“拼命的赚钱,拼命的省钱,拼命的捐钱”。直到20世纪,你在英美的一大批企业家身上,还能看到这个影子。第一个亿万富翁摩根回答记者时说,我的成功得益于妈妈从小告诉我的三句话,第一是凡事谢恩,第二是有了钱就捐出去。第三是每周星期天早点去教会,坐第一排。韦伯在他的书中,也论证了这种清教徒精神是怎么让资本主义变得如饥似渴的。但今天,很多人有一种过于实证主义、过于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也好,民主也好,都是追逐利益的冲动在妥协下的产物。好像你只要足够爱钱,就能爱出一个资本主义来。甚至有人说,要“骗出一个体制”来。但是清教徒的历史,英美两国的历史也许可以让你看到相反的另一面。就是你足够爱上帝,爱真理,爱公义,你就能爱出一个宪政民主来。 这是我简单谈的基督徒的世界观,它的核心就是上帝的主权。它的两个关键词一是审判,二是救赎。这个完整的世界观在清教徒时代被表述得最完整。但我说得并不完整。我归纳一下上面的四点。第一,宇宙世界的本质是一场属灵的争战,灵魂世界决定物理世界,上帝之城高于地上之城。第二,历史是上帝永恒计划展开的舞台,上帝不但创造,而且护理着这个世界。这个永恒的计划就是人的被造,人的堕落,和人的被救赎。救赎的历史决定世界的历史。第三,宇宙是一个国度化的宇宙。只有亚当和基督两个国度,只有毁灭和救赎两个结果。宇宙没有第三条道路。第四,人活着就是为了领受上帝创造、拯救和呼召的使命,去托管宇宙,看顾万物,和彼此相爱。 最后一点,是末日论和最后审判,是基督教世界观下对审判权的理解,这和宪政民主学说有更密切的关系。这一点我单独谈,也就是今天的最后第5个部分。 五、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国家 在清教徒世界观的尽头,是一场最后审判。宇宙在根本上是一个法庭,是造物主与被造物之间的一个审判的关系。尽管这是有恩典、有怜悯,也有赦免的审判,但仍然是一场审判。简单说基督教就是“来信耶稣真正好”,简单说“神就是爱”。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基督信仰。因为“神爱世人”的那个爱,不是我们理解的卿卿我我的爱,也不是父母为儿女死都愿意的那个爱。而是上帝在他的创造、救赎和审判这一永恒的旨意当中的爱。是上帝从他的永恒意志中发出的,定意如此、非如此不可的爱。也是上帝将他所创造的人带入与他的圣约当中的爱。“神就是爱”的爱,是立约的爱,是意志的爱,也是公义的爱。这是圣经所启示的那个宇宙世界,即使没有十字架,上帝对人和万物的审判也是完全公义的。但上帝定意如此,他不在没有救赎的情形下施行审判,反过来,他也不在取消审判的情形下施行慈爱。 基督徒的审判观和他的国度观有关系。因为审判是主权的体现。谁对这个世界拥有主权,谁就有权力、也有责任审判这个世界。所以俄罗斯思想家别尔嘉耶夫说,这几百年来最大的一个政治神话就是国家主权的观念。主权是一个谎言,主权是催眠术,不管它的外观设计是哪一种政体,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我们都在这一观念下成为国家的奴隶。它虚构了一个无罪的主权者,也虚构了一个公义的审判者。因而也彻底塑造了我们对审判和法律的看法。几百年来,我们没有被启蒙,而是被哲学家们拖入了更深的蒙昧当中。他们把“主权”这个概念擦得干干净净,擦得一尘不染,擦成一个形而上的偶像,好像这个世界不受罪的影响。但在基督徒看来,这个眼睛看得见的世界上,没有神圣的和完整的主权,只有在政治上被人拜来拜去的偶像。如果宇宙中没有一个真正的主权者,如果没有一场宇宙性的审判,能够将完全的爱和完全的公义成全在一起。那么大地上就没有审判,人也不能冒充自己是法官。 基督信仰让我们看到另一种审判观,就是救赎与审判一定有关系。就是赦免与惩戒一定有关系。什么是我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刑罚观,那就是,一种没有赦免制度的刑罚制度,一定是不公义的。你们能够同意吗?为什么1949年后的中国刑罚制度,是不公义的。意识形态的理由我已经谈过了,另一个理由,就是1949年以后,我们杀人杀得性起,革命革得坚决,就把任何赦免制度都废除了。但你看整部人类史,包括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有赦免制度。整个刑罚制度,尤其是死刑制度,一定是和赦免制度连在一起的。中国古代的刑事赦免非常多,因为古人还是敬天畏命的,古人的脑袋里还没有冒出“国家主权”这种政治偶像。所以在他们那个世界的场景里面,皇帝通常不是用杀人来获得政治合法性的,相反,皇帝是通过赦免来获得合法性的。为什么中国追求了一百年的现代化,到1949年以后,我们的国家哲学和政治哲学,反而变成了只能用杀人来论证合法性呢? 你看古代的皇帝在登基、大婚、立储或其他重要时刻,都会大赦天下。中国人把唐朝当作盛世,唐朝的刑事赦免是历史上最多的。你要和谐社会吗?对不起,“严打”是反和谐社会的,赦免才是社会和谐的道路。1949年后,共产党只用过一次政治性的赦免,他刚刚篡取政权之后,赦免了一批战犯,要显示出政权交接时候的稳定。但在普通刑事制度里面,没有了。其实这在人类几千年的刑罚史和政治史上,是一个耻辱。我们在座每一个法律人,到今天为止,都担当着这个耻辱。 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救赎。如果你了解基督信仰的这个审判观,你会重新来反思我们对人间法律的理解,好像法律就是强制力之下的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我们有两个最粗暴的观念,可惜迄今为止在法学院里还在大规模的教育学生,一个是把法律看为主权者的意志,这是唯意志论的法律观。一个是把法律看作强制力的体现。这是一种唯暴力论的和残忍的法律观。这是两种与刚才我讲的国家主义崇拜,或对国家的偶像崇拜有直接联系的法律观。它也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价值乃至与文化的关系,“法不容情”成为一个被虚构出来的神话。法律是什么,不过变成了我们头脑里那个残缺的世界图景的一个片断。彻底的实证主义的法律观,其实是最形而上学的。当然他有一个好处,就是把法律人的良心一笔勾销,好让我们晚上能够睡得着。某种法律观的经济价值,就是可以节省很多安眠药。你看电影里面,监狱头都有牧师,警察局都有心理医生。其实法院、检察院和律师楼,是最应该聘请心理医生的了,当然有牧师更好。 于是我谈到最后一部分,我理解和坚持的宪政主义,是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体制。我不用“审判权”,以免与在具体的司法制度当中被定义的那个“审判”的概念联系太紧了。我用“裁判权”。谈这个理论之前,我先讲在《圣经》里,最能体现基督徒对这个世界中的审判和国度的看法的,就是基督耶稣在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面前所受的审判。这是地上的政权按照当时最先进的罗马法,对一位自称上帝独生儿子的人的审判。无论你是否相信耶稣是基督,这都是人类史上发生过的最重要的一次审判。耶稣在彼拉多讯问的时候,他们有一个著名的对话。这是耶稣对世俗国家及其审判权的一个根本的理解。 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首先,彼拉多直接向耶稣宣告一个世俗国家的审判权柄。耶稣的回答有两层意思,第一,他没有否认地上君王的审判权,他事实上接受这一场审判。而且他还遵循罗马法的诉讼原则,来为自己抗辩。耶稣拒绝回答“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一提问,暗示指控方应该自己举证。第二,耶稣指出这个世界同时是天父的世界,地上的国度之上,有一个更高的国度。因此也有一个更高的审判者。 至于这场更高的审判与彼拉多的审判之间的关系,耶稣指出了三点。第一,地上的审判权柄,是从“天上”赐下的。人间没有主权,人间的一切权柄来自上帝的授权、委托和默许。第二,即使得到授权,地上的审判也不是独立的,依旧处在那更高的权柄之下。耶稣暗示彼拉多,这一场审判的结果,最终是掌握在耶和华神的手中,而不是掌握在他或凯撒的手中。这也是耶稣顺服地上审判权的原因。就像罗马书第13章说,基督徒要顺服在上掌权者,为什么呢,因为一切的权柄都是来自于神的。基督顺服彼拉多,不是因为惧怕彼拉多的权柄,而是因为顺服神的主权和旨意,刚才说神的主权,这是基督徒世界图景的核心。 所以耶稣说,“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这话很有意思,如果实体上的审判权柄在彼拉多手中,如果地上的裁判就是最终意义上的裁判。那么在原告、被告和法官的三角形关系中,法官的罪显然要比出卖和控告耶稣的人的罪更大。因为他要为一个错误的判决背负最高和最后的责任。但耶稣这句话指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法庭,另外一场审判,和另外一个三角形关系。在那个三角形关系中,在实体意义上为判决负责的,乃是上帝。彼拉多并不处在法官的那个位置上。耶稣说,在对我的审判中,你并不是你想象中的第一男主角。也幸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在真正的审判者那里,出卖者和控告者的罪,反而比你的罪还要大。 拿撒勒人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事实的背后其实有两重审判。第一重是看得见的那个审判,犹太人是原告,耶稣是被告,犹太人控告耶稣自称为神的儿子和弥赛亚。彼拉多是法官,他三次公开宣称按照罗马法,耶稣的罪名不能成立。但他仍然违心的屈从于犹太人的政治影响,将一个按世俗法律的标准无罪的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二个是看不见的审判,撒旦是原告,就像他曾经控告约伯一样。人类是被告,上帝是审判者。撒旦诱惑人犯罪,然后控告人类的全然败坏,指控他们背弃了神与人的约,没有一个人能行出神所喜悦的公义和良善。这个指控是成立的,上帝按他的公义作出判决,罪的代价就是死。 这时你就看见唯在审判中才显明出来的“神爱世人”。基督是三位一体的上帝的第二个位格,基督就是上帝。他道成肉身,和人类一样活在肉身之中,同样经历了撒旦的试探,但却保持了全然的公义和圣洁。上帝决意在基督里受难,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替那被判死刑的人类付出刑罚的代价。耶稣是真正的人,因此他能够代表我们,在十字架上经历真实的死亡。耶稣也是基督,是圣洁的神。因此一个义人的血可以满足公义,将一切不义之人的罪都担在他的身上。在这个看不见的审判中,基督是那一只献祭的替罪羊。相信耶稣是基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相信上帝借着他在审判中的拯救,在拯救中的审判。这就是一个基督徒最基本的信仰。 耶稣回答彼拉多的那句话,显得很温柔,也很坚决。他的意思是,我之所以死,不是因为你的这场审判,是因为你看不见的那一场审判。不是因为你有权柄刑罚我,是因为天父的旨意,要“借着不法之人的手”,来拯救罪人。只要一个人以信心来回应上帝在基督里的救恩,这人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为他流血的人。 其实还有第三重审判,耶稣在受审之前对他的门徒说,“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是指着基督的复活说的。基督以他的死为世人赎罪,勾销了撒旦的指控。基督又从死里复活,为这个被罪所辖制的世界带来了盼望。撒旦就是辖制这个世界的力量,圣经中称他是“这世界的王”。所以第三重的审判,就是在末日对撒旦和对这个世界的审判。你有没有发现,其实撒旦和我们的公安很像的。他先设一个套,向你买毒品,等你把毒品拿来了,就抓你,然后告你贩卖毒品。为什么那个买的人就没有罪呢?因为他是撒旦,你还没有堕落之前,他早就堕落了。如果有人像基督那样替这个卖毒品的去上十字架,那么最后上被告席的,就是这个警察。 我只是一个比喻。基督在末日与天父一道施行审判。但他在自己尚未被捕受审之前,就把自己复活之后的,那个永恒当中的终极审判,告诉了门徒。“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 接下来我们看洛克的政府论。洛克是一个清教徒,他的国家学说就建立在这种整全的圣经世界观之上。洛克国家理论的核心,并不是契约论,而是裁判权。他把裁判权分为世俗国家的裁判权,和末世论意义上的上帝的裁判权。洛克说,什么是自然状态呢?所谓自然状态不是一个没有行政权的状态,而是一种缺乏裁判权的状态。每个人在一切冲突中都是他自身利益的最高大法官。我们知道英美普通法发展出来的一个原则,“一个人不能做他自己的法官”。这不是一个被简单化了的司法原则,而是国家的政治哲学当中的一个核心原则。所以洛克说,这样在自然状态下,一个人只能基于自己的良心,对自己的判决结果“在最后的审判日,向万民的最高审判者承担责任”。用我们的术语说,这就叫“眼睛看不见的公平”了。因此国家的本质,就是裁判权的建立。契约论的目的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裁判权,而不是建立人对自己的“主权”。这是他的契约论与卢梭契约论最大的不同。你对比洛克的国家理论,和耶稣对彼拉多的回答,你就能看出洛克在论述世俗国家的权柄时,他的世界的图景和耶稣是相同的。而你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你也可以看出卢梭眼里的那个世界的图景,和本丢•彼拉多又是多么的相似。 主要是英美的基督徒们,在这个图景中去思考政府,就产生出我所理解的宪政主义。我所信奉的宪政主义,就是英美清教徒式的宪政主义,而不是欧陆的。如果没有英美这一枝,欧陆的极权主义倾向很难得到一个校正的机会。你就能看到二战的历史意义了。如果我说,要是没有二战,今天这个世界还不知道有多可怕。你会觉得这话耸人听闻吗。我真是这样认为的。 从卢梭到康德到黑尔格和马克思,他们带出来的国家学说,是以立法权为核心的一种政体。裁判权如果不是一种妨碍,也是一种附庸。而清教徒的世界观带出来的国家学说,是以裁判权为核心的政体。立法权的背后是“主权”的神话,显示出一种积极的国家观,好像我们可以通过国家去实现善的目标。而后者是一种消极的国家观,裁判权的意思是抑制罪的扩展,而不是达成善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政教分离,宗教的功能是引导我们实现公共生活中的善,而政治的功能是在公共生活中抑制人类的恶。如果你认为国家有实现善的能力,有真理的教化功能,我就会说你是一个国家主义者,是一个国家崇拜的迷信者。不管你对宗教信仰的态度如何,你的立场在本质上就是政教合一。 一个以裁判权为中心的政体,是信奉超验价值的,而不是信奉“国家主权”的。是一个相信程序正义,而不是霸占实体正义的政体。但一些经验主义的学者说,我不相信什么超验价值,我只相信程序正义。这个立场实在是自相矛盾。如果你没有对超验价值的信奉,程序正义就变成皇帝的新衣了。法官相信自己只是坐在一个程序性的位置上,就像基督告诫彼拉多那样,你不是坐在一个实质性的位置上。这是出于对那个更高的实体价值的信心。对基督徒来说,这个信心指向上帝的主权和护理。仿照伯尔曼的话说,“程序正义除非被信仰,否则就是一个谎言”。 然后你来理解司法,在一个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向着更高的国度和价值敞开的政体里面,司法首先不是一套技术手段,司法权也不仅仅是与其他国家权力平行的一种权柄。虽然我们很可怜,连平行都做不到。在清教徒的那个整全的世界观中看司法,司法权(裁判权)就是国家的本质。所以以色列人在没有王的时代,他们以耶和华神在他们中间亲自为王。他们的领袖被称为“士师”,中文用了《周礼》中的一个职官名来翻译,意思就是审判官。更早的时候,摩西在以色列人中选立长老,也是为了裁判民事纠纷。但基督教所讲的“民事”,是包括刑事在内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而道德或“道德律”,涉及的则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如果要为洛克的国家理论找一个最贴切的实证,就是以色列国家的形成了。以色列是典型的从裁判权开始形成国家的,他们有君王之前,先有裁判者,按着上帝的律法在国民中进行审判。当他们对上帝的律法不耐烦的时候,才吵吵嚷嚷的出现了君王。如果要找第二个最接近的例子呢,那就是英国了。虽然裁判权并不像以色列那样,是先于王权出现的。但在英国,王权的确立和裁判权的确立及普通法的形成几乎是一个同时的过程。所以在英国,法治的传统也和君王的传统几乎一样长。 这种宪政主义,就是通过司法,以更高的价值来审视和限制国家。他的潜台词,就是在国家之上,还有更美好的国度。国家不过是一个器皿,而不是一个偶像。而一切专制主义,却把国家看作世界图景的中心。所以你观察司法权在一个国家政法体系中的地位,就可以看出国家被偶像化的程度。司法权的地位越低,国家主义崇拜的程度越强。低到中国目前这个水平,国家就是法西斯,低到一个公安部长居然比最高法院院长的权力还大,低到公安局长当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当副书记。有人说中国繁荣昌盛了,但你从这个指标看,今天的中国已处在人类政治史和法治史的最低点。我实在想不出更低的类型,难道让派出所去管大法官?中国有希望啊,有希望的意思就是筑底筑得差不多了,所以大家满怀信心的等着翻梢。 我忍不住要讲个故事。前次我到法国,去他们的司法部。法国司法部和中国有许多合作项目。我说了两个建议,第一,少培训一点法官,多培训一点律师。今天的大律师才是民主中国的大法官。第二,少跟最高法院合作,他们不管用。希拉克很快就下台了。维护法国的利益要把眼光放长点,不要老和中南海打交道,多些对民间力量的关注,比如和律师界的合作。法国人就很惊讶了,他们说你们的最高大法官很牛啊。去年肖扬访问法国,那个排场把他们都镇住了。第一,肖扬是“国家领导人”的待遇,是副总理级别,有礼炮的。第二,他们说在凡尔赛广场上,好多中国游客认出他,都抢着和他照相。司法部官员满脸的羡慕,好像说咱们的法官做梦都梦不到这么风光。我说在法国最风光的是不是电影明星啊,在中国也是,最风光的都是演员。最高大法官在中国,是仅次于人大委员长的国家二级演员。罗干你们知道吧,中共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肖扬一个中央委员在他面前算什么呢。但罗干出访时却没有他风光。因为现在的常委人数太多,哪有那么多“国家领导人”的帽子给他呢。他出去就没有礼炮了,连警车开道都是中国使馆花钱租的。公安部长出去就更没级别了,不但没有炮仗,人家连报纸上都懒得报道。但周永康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啊。肖扬至少排在二三十位,在他后面老远呢,要见上一面都很难,看人家心情好不好。我说,你们的司法部长没有炮仗,但不至于排到二三十位吧,宪法委员会主席可是排第5位的。 司法权的政治地位贬到这个份上,这样的政体不叫法西斯,我就不知道什么叫法西斯了。这样的国家不叫警察国家,我也不知道什么才叫警察国家了。 最后,思考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体制在中国的可能性,我就谈自己对近期中国政体变迁的两点观察。就是今天的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已经开始争夺未来政体转型之后的制度角色了。以及在这个争夺中,最高法院已经不堪一击。我把今日的政体,称为“一个恶汉三个帮”。恶汉是谁就不说了,是谁谁自己站起来。三个帮呢,一个人大,一个政府,一个法院。这三个就是宪政模式中的三权。共产党在技术上,必须借助这三权。尤其在文革之后,有一个逐步借助三权的的趋势,不得不如此。因为他的合法法面临崩溃。尤其在64之后和全面市场化之后,借助三权的趋势更加明显了。这个趋势一直持续到现在。我们一般把这个趋势叫法治化。中国人说话都很文雅,什么叫法治化,就是“三权起来,干掉党权”。共产党的“三个代表”理论,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去理解,他拐弯抹角想说的,就是让我来代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吧。就像一个恶汉,养了三条狗,三根绳子都牵在自己手上,一根都不想放。想咬人的时候,就让三条狗相互配合,分工合作。 但最近十几年的社会进步,就是人大、政府和法院,这三家村都在茁壮成长。当然政府膨胀得最快,但政府的膨胀在观念上没有正当性。人们普遍的希望,是通过立法权的崛起,或者司法权的崛起,两头夹击,去限制政府权力,然后三权协作,或者等待地方和民间的势力,或者参与逼宫,最终在某个时候干掉党权。这就是未来政体转型的一个大概。这个大概一定会发生。但人大和法院,一旦当党权衰落了,谁才是老大呢?这才是中国未来政体转型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一种模式,就是法院的裁判权在三权分立中占据一个消极的但却是最高的位置,成为一切纠纷的最终裁判者。最高法院的意思,不是说在所有法院里他是最高的,而是说他在这个社会上是最高的。这是我推崇的美国的宪政模式。国家不要赶走了共产党,又走到另一条“人民主权”的偶像崇拜的路上去。这也是国内自由主义学者比较主流的一种倾向,我想这也是“法政系”的主流理想。另一种模式呢,就是立法权最大,人大开始来牵这个狗绳子,一个至高无上的议会,成为国家主义的继承人。这是很多体制内学者比较主流的一种倾向,比如蔡定剑他们,拼命要把人大变成另一个共产党。而在我看来,中国的宪政转型如果走到“人民主权”的落实即一种议会主义去,也是很可怕的。我坚持的宪政主义,只能是以裁判权为中心的,我叫做“司法宪政主义”。这与诸位的价值理想和职业立场也是一致的。 这十几年来,我们看到最高法院也在努力,他一直通过司法解释的技术,很小心的抢夺着法治化过程中的主导权,也积累未来从政治图景中的边缘地位向中心移动的政治合道性的资源。人大一个法律出来,也许200条,我一个司法解释出来,可能就有400条。现在管不管用不要紧,共产党垮的那一天管用就行了。法治化需要技术和权威的积累,总不能到了那一天才哗哗的出来吧。甚至有时一个法律在人大那里长期窝出不来,最高法院就干脆自己制定司法解释,替人大立法。 你可以说政体改革还没有开始,但最近几年也有两个很微妙的政体变迁的征兆。多数学者和评论家都比较忽略,或者故意不说。 第一个征兆是04年的宪法修正案,对“国家主席”条款的修订。当时几乎没有引起多少评论。只是给国家主席的职权加了6个字,“其他国事活动”。原先宪法中的国家主席,在理论上我们叫“虚位元首”。他的职权就是清清楚楚的列了那么几条,如根据人大决定宣布战争,和平,紧急状态,接受外国使节等。没有任何兜底的补充或一般性的定义。这是一个完全的“虚君”,理论上比英国女王虚得更彻底。因为女王还有许多习惯法上的权力,只有一直克制没有行使过罢了。但04年修宪开了一个口子,“其他国事活动”。这是什么意思啊,宪法上的“虚位元首”是不是要走向“实位元首”?这么严重的政体变革,瞒天过海就改成了。所有学者都装着不知道。你知道以前共产党的党魁,是不兼任国家主席的。那时的“国家主席”的确比较虚。但江泽民以后,因为权威不够,怕镇不住台面,就似乎形成这十几年来兼任国家主席的惯例了。那么现在胡锦涛是“国家主席”,你怎么评价他的地位?从宪法体制上讲,他是虚位元首。但他是共产党的总书记,所以他是不折不扣的实位元首。党国合一的好处,就是虚虚实实,你想看清楚,就看得你喷血。这就像武侠小说一样,把内功注到一个家伙身上去。共产党快要死了,就赶快把几十年的功力,注入到一个穴位里去。这个穴位就是“国家主席”。各地的党委书记纷纷兼人大主任,也是一个意思。共产党不是没有考虑后事的,凡是专制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一定提前为自己修坟墓。共产党对政体变迁的想法是什么呢,至少胡锦涛的想法和台湾一样,想走法国的“超级总统制”的模式。就是不被嵌在三权分立当中的总统制,而是高于三权之上的总统制。这种总统制通常叫“半总统制”,但到最后一定是超级总统制。 这种政体的特点,就是不但不放弃一个完整的“人民主权”的国家崇拜,而且舍不得放弃一个完整的象征。我曾请教法国宪法委员会的一位委员,和曾经作过宪法委员会主席的巴丹戴尔。为什么法国不能接受对议会的“违宪审查”?为什么不把宪法委员会对法案的事先审查,改成可以针对法律的、可以由公民个人提起的事后审查?巴丹戴尔曾提过这样的议案,但没通过。他们的意见是,因为法国人还不能接受对“人民主权”的任何割裂和对完整性的否定。“超级总统制”也是一样,法国人的国家崇拜是近代以来的始作俑者,他们不希望像美国那样,找不到一个家伙,可以站在那里代表整个国家,成为国家主权的品牌代言人。胡锦涛的修宪,表明他的B计划可能就是走法国的路,这是我坚决反对的道路。 第二个,是人大忍了很多年,终于对最高法院动手了。他借着全社会都呼唤违宪审查的舆论,给了最高法院正面的回击。05年12月20日,大人常委会通过了一个《司法解释审查备案工作程序规定》,其中要求“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和审查”。最高法院显然没有一点反弹力,所以06年紧接着又出台了《监督法》,正式确立了人大对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违宪审查权。换句话说,明早起来一旦没有了政治局,这个社会的最高裁判权已被议会抢到手中了。人大公开宣布三权之中我最大。等老头子死了,家产都是我的。这件事比前一桩更严重,因为换个国家,这已经导致宪法危机了。人大的意思,就是要求重新洗牌,当然这只是一个政治期权,老头子还没死呢。人大的意思,不是否定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而已,而是要从根本上否定司法权的性质。他的意思跟共产党一样,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叫做独立的司法权的玩意。 宪政和法治社会最起码的一点,就是承认法院的裁判权,法院有权在一个具体的法律争议中去理解、解释和适用法律,并且有权判断什么是法律争议。这是司法权的题中之义,不承认这个就等于不承认司法权。你可能说,目前宪法里规定全国人大有宪法解释权。就算是这样,但除非人大自己亲自去审理案件,否则他的一切立法(包括宪法)和一切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只是一个文本而已。一个法律文本仍然要在具体案件中,由法院去解释和适用。而不是说,法院的解释又要拿回人大去重新解释。那人大的新的解释文本,是不是又要在具体场合的适用中被法院再次解释呢? 结果就是,如果你要法院,你就必须承认,法院是这个社会最高的和最后的裁判者。这就是民主与宪政的差别。否则你干脆不要法院好了,你自己作法官好了。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就是这么干的,议会自己做法官。共产党也是这么干的,政治局就是最高大法官。多可怕的一个前景啊,就算我们等到共产党完蛋了,我们也可能退回到比古希腊还不如的政体中去。所以我说,扶持全国人大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就是扶持下一个共产党。“最高权力机关”,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专制主义的,就是反法治的,在一个基督徒的立场看,就是对国家的偶像崇拜。 因此我主张的宪政主义,是“司法宪政主义”。如果议会成为最高的裁判者,裁判权就不再建立在人类的价值传统之上,而成了一件数人头的事情。民意只能成为民意代表的合法性来源,民意不能成为裁判权的来源。否则对基督徒来说,这就是对上帝的公开叛乱。对法律人来说,这就是造法治传统的反。对自由主义来说,这就是革自由主义的命。你也不能把英国的宪政模式简单理解为议会至上。你要放回它的整个政体图景当中去评价,君主制的传统,基督教会的传统,法治的传统。除了英国,谁能有这三个制衡议会主权的力量啊。宪政体制之所以是一种“最不坏的”政体,因为他是以价值来约束权力,以一个手无寸铁的机构,来约束身怀利器的机构。裁判权是一个堕落世界中的上帝律法和人类价值的守护者。这个制度上的消极的守护者只能是法院,不能是议会。一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知道一些国家,在大法官的椅子背后刻着“十诫”。你知道有哪一个国家,在议会的椅子背后刻着“十诫”呢?为什么“十诫”总是刻在法院里,从来不刻在议会里呢? 一种答案是,因为刻在议会里,议员们就要失业了。另一种答案是,因为一个法官以他信奉的律法为神,而一个议会则以他自己为神。 可是今天的中国法官看起来,好像是这个社会中最不像价值的守护者的那一种人。那么律师的制度角色和社会使命就变得极为重要了。律师是未来宪政体制和“司法宪政主义”的重要力量。今天的一党专制,未来的议会主权,都是“司法宪政主义”的敌人。一个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中国,要靠这一代的“政法系”去担当。我最后有三个建议给大家,第一,把司法权放在整个宪政框架中去观察,把宪政体制放在一个整全的世界观当中去观看。第二,也把你的律师角色,把你的职业和个人生活,都放在同一个完整的世界图景当中去理解。第三,既然“十诫”还没有被刻在中国的法庭上,那么,先在你律师事务所的墙上挂上“十诫”吧! 我讲得太多。谢谢大家。 (全文完) 推荐三本关于基督徒世界观的书籍: 1、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的《世界观的历史》,这是国内第一本全面评介福音派基督徒的世界观和世界观概念在近代思想史上的演变的译著。 2、荷兰十九世纪的政治家、新教改革宗神学家凯波尔的著作。他的《加尔文主义系列讲座》,完整的阐释了改革宗神学的世界观,在国内2005年出版的《加尔文传》一书附录中有收录。 3、美国当代政治家、神学家寇尔森的《世界观的故事》,台湾校园出版社2006年1月。这本书生动描述了基督信仰作为一种完整世界观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力量。 5月16日 一周新闻聚焦: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否认六四屠杀 引起各方强烈谴责一周新闻聚焦: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否认六四屠杀 引起各方强烈谴责 作者:施英
5月15日 李劼:《大国崛起》的文明崇拜和图强心态李劼:《大国崛起》的文明崇拜和图强心态 1、 又一次“俱往矣”式的踌躇满志 一九四五年国共两党重庆谈判前夕,重庆的报纸以醒目的标题刊登了毛泽东的那首《沁园春.雪》。该诗不仅对垂涎天下作了急不可待的表白“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而且十分明确地告诉世人,毛泽东者,历代帝王的后继人也。“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5月12日 中国劫——为第七届当代汉语贡献奖而作
一.利维坦的诞生
现代国家在传统文明的转型完成过程中诞生。为催生现代国家——主权国家或民族国家,先行者即基督教文明几乎经历了凤凰涅槃般的过程,英、法、美三大革命先后爆发,以示与旧世界决裂,并为新的文明形态立言立法。其中重要也为世所称道者,乃即先发国家思想家们关于国家观念的思考。自霍布斯、马基雅维利、洛克,至卢梭、伏尔泰、罗伯斯庇尔,至康德、黑格尔,以及联邦党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他们都有关于现代国家的构想:此新型之个体和民族共同体,为何种形态,跟旧式封建、帝国等君王专制统治比有何超越,其战争与和平状态跟传统迷信有何质异,等等观念意识,跟革命一道,牢牢奠定了现代国家的基石和框架。
霍布斯乃最早思考现代国家的先驱者之一,他的名言:“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存在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要结束战争状态,必做之事即众人通过契约方式把自己之所有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表达众人意志之集体,此人,或此集体,被称为“唯一人格”。如此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之一群人即谓主权国家。霍布斯如此看待国家,因其反对者正为“君权神授”的传统;而君王权力被解构后之子民不免有一盘散沙或丛林倾向,霍布斯过于恐惧人人相互为战的自然状态,致使他对主权者表达过多的敬意,他称它为“伟大的利维坦”和“活的上帝”。
利维坦系《圣经》中描述的某种类似鳄鱼或鲸鱼的海怪,它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凡高大的,它无不藐视,它在骄傲的水族上作王。”在此一伟大的神面前,个人渺小,命定充当祭品。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后来人为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仍自创一利维坦,创造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此政府利维坦(Leviathan)有双面性格。它由人组成,亦由人来运作,具有人性之半神半兽品质,在保护人之同时,又在食人。这一机巧当为思想家们明见,他们的思虑因此立足于驯化国家,即如何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
洛克在专著中阐发现代国家的立国原则,而再三致意何谓现代文明眼里真正的战争:“谁企图将另一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凡是图谋奴役我的人,便使他自己同我处于战争状态。凡是在自然状态中想夺去其他一切东西的企图,这是因为自由是其余一切的基础。同样地,凡在社会状态中想夺去那个社会或国家的人们的自由的人,也一定被假设为企图夺去他们的其他一切,并被看作处于战争状态。”“在我看来,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如何结束此种战争状态?他的建议众所周知:在自愿协议的基础上产生政治权力,并对国家最高权力进行限制。
美洲大陆的启蒙思想家爱默生亦对国家发言:“在对待国家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记住,虽然国家的法律制度先于我们而存在,但是它们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它们不能高于公民之上。”
跟霍布斯一样怀有国家主权至上观念的德国哲人黑格尔断言:“一个民族最初还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家庭、游牧民族、部落、群体等等向国家状态过渡,一般说来,就是理念采取民族形式的实在化。如果没有这种形式,民族作为伦理性的实体——它自在地存在着——就缺乏客观性来为自己和为别人在法律——即被思考的规定——中获得一种普遍物或合法的存在,因而这个民族就不会被承认……它的独立只是形式的而不是具有主权的……”但这个国家主义者是摇摆的,国家至上在他那里并不彻底,比起理念所要实现之自由即“世界精神”,国家仍只是一种过渡手段。黑格尔承认,国家必须实现个人的自由:“社会与国家的出现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它仅仅是对野蛮的情感和原始的本能的限制;而且在文明发展的更高阶段,它是对个人内心事先存在的任性和冲动的限制。这种限制是我们所借助的工具之一,只有借助它,我们对自由的意识以及对达到自由的向往才能以正确的形式即理性和理想的形式实获得实现,……社会与国家正是自由实现的必不可缺的条件。”
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而倡导砸碎旧国家机器锁链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亦认定国家的必需,他们跟其他奠基现代文明的思想家一样扬弃了国家主权至上原则,更明确乃至预言国家仅仅为一将会消失的工具。恩格斯写道:“到目前为止还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体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爱,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
这些现代国家观念一经发明发见,即化为翻天覆地的力量。革命力量及其反动相激荡,书写现代历史数百年之久。争取自由这一“世界精神”的现代人类为此高尚其事,却也付出惨痛的代价。人们首先跟封建贵族、王公大人进行了殊死的斗争,随后又面临国家的变异,从而不得不反抗国家、执政者。如谓告别旧世界摧枯拉朽,那么建立自由的新世界、驯服国家则如置身炼狱。个人跟国家的对抗乃现代史最可歌泣的一页。国家反制从君王专制解放下来的人民。它以爱国主义、国家至上、民族自豪感等等口实无视个人的生命权利,以国家公敌、颠覆政府、反社会等罪名将个人置于另外一种专制——一种变相神权的总体性社会中,一种集权威权的统治下,生杀予夺,“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可笑的利维坦,在皇帝、国王、君主、贵族、老爷们等等退出历史之后,粉墨登场,成为现代国民不得不面对的鬼怪。在三大革命完成现代人类的成年礼之后,变异的国家开始将成年公民视作需它保护,更需它防范、管教的类人孩。变异国家以国家信念、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民族情感、社会福祉、集体动员等组成了“国家劫数”,逼迫国民就范,入其彀中,形格势禁,管制国民的生活,限制个人的自我完善,异化人作为天地间的生命大美。于今思之,经历国家带来的劫运,乃是现代人类的宿命之一。
“国家劫数”上演的悲喜剧超出了人类心灵承受的极限。自杀者无数,诚如茨威格遗言:“与我同操一种语言的世界对我来说业已沉沦,我的精神故乡欧洲亦已自我毁灭。我觉得还不如即使以尊严的方式来结束我的这个生命,结束我这个始终视精神劳动为最纯粹的快乐、个人自由为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的生命为好。”而少有如茨威格从容诗意:“我向我所有的朋友致意!愿他们在漫漫长夜之后尚能看到朝霞!我这个人过于急性,要先他们而去了。”尽管凯恩斯有言:从长远看,人都是要死的。但人生百年,既可在“国家劫数”中短如一日,也可以生不如死地经受肉体和精神的无尽折磨、侮辱、损害。生灵涂炭可谓洪荒未有。民众、元首、大臣、将军、学人、戏子等等都被裹挟其中,无能自主。以致另外一个思想家阿尔多诺作愤激语: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法国革命后,历经近一百多年的左右摇摆,至第五共和建立,国家才作为个人实现自由的工具置于全体人民的监管之下;美国革命后,历经南北战争、工人运动、黑人革命、妇女运动等一百多年,种族、阶层、弱群的自由平等观念方流布社会诸领域。这些先发国家甚至主动被动地参与了两次世界大战,以无数公民做炮灰的代价实现国家主权意志。年轻的英国诗人奥文死于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他在战场上写诗致后来者,希望他们戳破“为国捐躯,永垂不朽”的谰言。先发国家如此。更不用说后发国家变本加厉败坏了国家的名誉。俄国十月革命作为一种否定或背叛的革命形态、以及德意日法西斯的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形态,都极大地冒犯了人类,伤害国际社会,侵犯他国主权,并对本国国民极尽管制和异化之能。
现代人类同“国家劫数”的对抗是感人的历史文本。在英国,这是个人追求悠闲的生活方式跟“黑暗的魔鬼般的工厂”和“日不落帝国”的对抗;在法国,这是个人权利同多数人暴政之间的对抗;在美国,这是熔炉般的“我有一个梦想”同种族优越感之间的对抗;在苏俄,这是阿赫玛托娃、法捷耶夫、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等“诗人与帝国的对抗”。此种对抗强化了人类的现代国家观念,使利维坦真正被驯服为民有、民治、民享之自由民主宪政政体,温驯的利维坦之间的竞争也公开并相辅相成,以至于福山急性发言,以为自由民主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终结形态;而罗塞特的经验主义假说,“民主国家间很少发生战争”,演变成自由民主国家公民的当然意识:“民主国家不会相互开战。”
如以为自由民主政体是现代国家的最高完成,那么它确实既受益于现代思想家们的国家观念、国家构想,也来源于千千万万现代人类的自由表达。如同阿尔多诺后来为自己的愤激校正所言:当然,人们仍有权表达。这种表达使得先知、有识者、仁人志士在国家压迫剥削国民的时代能够发动自己“一个人的战争”,苏俄变态革命建立的“利维坦”历经七十多年,仍为这些个人反抗所组成之扬弃的革命推翻,印度、南非的殖民统治也为甘地、曼德拉们的革命推翻。如果我们能够读解哈威尔和昆德拉在其作品中所揭示之个人与匿名权力的对抗,我们就不会惊讶“天鹅绒式革命”迟早会在东欧发生。哈威尔直截了当地将此种对抗称为“战争”:“几乎每天我都为这种社会沉寂、其意义暧昧不清而感到震惊,这是在极权主义制度与生活本身之间看不见的战争的可见的表达。”
这些自由表达都立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之上。正是这种个人的自由表达使思想家们关于现代国家的观念在人心中扎下根来。它是一种较之爱国主义、民族自豪感更隐秘也更坚实的精神,此种“世界精神”或现代国家观念,借用马克思的词汇,能够真正通向“人的无限的丰富性”。在马克思看来,国家只是人类史前史的一种过渡形态,英特纳雄耐尔(如果我们看看今天的互联网世界)将是“属人的世界”,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
依凭移植“拿来”先发国家的思想成果,后发国家的知识人思考在理论上似乎事半功倍,少走许多弯路。后发国家的知识人可以参详之,并结合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实际,而着力于建构自家的立国原则、建构民族个体的生存哲学和国家学说。但事实不然,当先发国家的主权光芒投射到后发国家,伴随传布主权之道的,更有炮舰、鸦片等无耻的嘴脸;或者说,伴随传播文明火种的,更有政治的自私无义。先发国家的“国家劫数”不仅给本国人民带来苦难,而且以殖民、侵略、不平等贸易等方式直接给后发国家带来灾难。
劫是东方人的概念。或谓世界经历若干万年后会毁灭一次,然后重新开始,这一生一灭被称为“一劫”。或说劫数包括“成、住、坏、空”四劫,坏劫时会有水灾、风灾和火灾出现,甚至导致世界毁灭。伟大的佛演说过人的劫运,人的有限人生逃脱不了悠远的世代,在极久远的时节中,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如果这世代、时节有其自性,渺小的人如何应对呢?如果“成住坏空”等劫数分配给不同的人来承担,这些人如何表明他们乃共同的人类,他们如何表达并展示自身的丰沛和人性之美呢?虽然人们对此多语焉不详,思维多终止于宿命、在劫难逃、识时务乃俊杰。伟大的孔子、司马迁却延续并示范了中国历史写作的审判功能,使得纵然易数可畏、大道不行、劫运难免,人性却可超越,可以成仁,可以赴义。固然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却如日月江河经天丽地。
直到今天,人类是有希望的,迄今为止的人类仍在礼赞自己的历史,世代的先人都有优秀者、高尚者、牺牲者、义士、圣贤、先知示范个体与劫运的对抗,给当时人提供了另一种人生可能,温暖并安慰了后来。个人可以冲破劫运劫数的网罗,而在人类的意义上成全自己。这更是西方人的信仰,末日审判、末日救赎般的信仰情怀,人的当下生存将遭遇另外时空的知己。
这种劫数到了近代,由时世变易、漫长时间的厄运演变为切近的、个人生来即不得不时刻面对的国家政治。审判、救赎为一种国家力量僭取,从而使审判、救赎丧失了人生的本质意义。人生不再追求自性的审判或救赎,不再追问历史或末日般的审判救赎,而是追求国家的庇护、审判和救赎。更不用说,国家政治是如何主动、咄咄逼人地深入到个人生活的全部领域,它把部落、种族、性别,小至个人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乃至爱情,全部收编征用。
此种“国家劫数”乃是历史学家们一再强调的,历史在人生当下的消失,人生为一种国家政治所填充,或说“1830年以后已无历史学可言,一切都是政治学”。或以为“自1904年或1940年以后,已无历史学可言”。
“国家劫数”行至俄国,俄国的西欧派和斯拉夫派长年的争论在列宁的《国家与革命》面前划上了句号,划上句号的还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垄断性修正,他否定了马克思主义者对旧国家机器的借重,即无产阶级革命在于“取得议会多数”,“使议会变成政府的主宰”,而以阶级暴力革命来打碎旧国家机器,以专政来取代议会。俄国确实有着对抗,但民众与沙皇的对抗、贵族阶层与农奴制的张力却找到了这种最可怕的专政解决方案。那场变异的革命以“无产阶级专政”主导一切,结果却使国家重新完备起来,苏俄“国家劫数”不仅使直接民主成为不可能,而且,人民争得的民主权利也彻底丧失,民众连沙皇下的农奴都不如,更不用说跟帝国及其子民嘲笑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苏俄帝国是20世纪最可怕也最可笑的利维坦。“它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两百年的工业化过程,它把第一颗人造卫星送上太空,它的核武器足以毁灭人类50次,它的国家元首可以在联合国的大厅把皮鞋脱下来,敲打桌面,和美国叫板,它可以把导弹直接运到美国的后院——古巴,……它的五大航母集群可以同时在全世界巡弋。”但这个可笑的利维坦,拥有最富庶的土地,俄罗斯、乌克兰、北高加索和伏尔加流域这些传统的“欧洲粮仓”,却养活不了自己的人民。从诞生到坍塌的七十年间,它都要进口粮食,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面粉,从(欧洲)共同市场进口黄油,从美国进口大豆。而这个利维坦仅在斯大林掌权的25年,被吞食的俄国人总数在2000万以上。
要谈论“国家劫数”行至中华帝国后的命运,几乎是鸿篇巨制的任务。我们只能简单地描述近现代中国思想家们的思考和中国近现代史的轮廓。显然,钱大昕、王先慎乃至后来者俞樾、孙诒让这样归属繁琐饾饤之学的学问大家不足以理解文明和国是;曹雪芹、龚自珍这样的性情天才不足以思考天下衰世之后的文明新生道路;戴震、章学诚这样越出考据的思辩天才不足以突破文明的铁幕。鸦片战争以后,帝国的士绅阶层几乎取巧般地顺着华夷之辩来“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思维方式在“师夷长技以制夷”之外,仍不忘“以夷制夷”的老路。“稳住阵脚、沉着应付”式的“韬光养晦”并“抓住时机、有所作为”就是对内“稳定压倒一切”,对外想当然地“打痞子腔”,标榜“农民式外交”、“战略性伙伴关系”。即使经过洋务自新运动,我们中国人仍着眼于救亡、抵抗外侮。从曾胡左李到康梁到孙黄,数代中国精英忙于拷贝强国之道,而疏于思考国家的含义。
帝国的命运是可悯的,马克思正确地预言中国是“活化石”、“木乃伊”、“僵死不动的东西”。在他之前,另一个欧洲优越论的思想家黑格尔发展出一套贬抑中国文明的历史哲学:中国是由皇帝或专制君主所帝制的国家,是“只知道一个人自由”的“东方国家”的典型。在西方的希腊罗马时代,“只知道一部分人(指贵族)是自由的”;在黑格尔所处的时代,西方知道全体人们皆是自由的。因为不了解“精神”在世界的进程,所以中国专制者的“自由”也是恣意的。黑格尔认为,中国的命运部分得归因于地理因素,中国本身“在世界历史之外,却预先假定若干因素的结合必然造就活泼且生动的进步”。虽然中国的专制者向其百姓所言者可能是“庄严、宛如慈父一般的和蔼”,百姓们却“自视卑微”,黑格尔为我们中国人感到悲哀:“身上的重担让他们无法喘息,然而这却是无法逃脱的宿命:他们出卖自己为奴,吞进难以下咽的奴隶饮食,却不以此为忤。”也许中国在思想的形而上学与实际的地理方面尚未陷入完全孤立的境地,黑格尔补充说:“与世界其他面向的关系,就只能仰赖另外的民族将它们找出,并研究它们的物质,始可得知。”
中国确实被“找出”了,但西方的思想家们很少思考中国的正道。这仍有赖于中国自己的思想家。不幸,中国的思想家们过多地看到了先发国家的国家劫运,他们因此多立足于自己国家的“国家至上”观念。那些救亡的思想家及其追随者,都陷入东方与西方、强权与公理、殖民与自新、外侮与国贼、主义与问题等二元模式中去。即使严复这样的启蒙思想家,敏于明示“群己权界”的国家构想,但其“适者生存”的“天演论”思想更打动人心,严复本人也加入到复辟帝制的活动中去。孙文的革命建国思想堪称先进,但他对国人一盘散沙的现状深恶痛绝,而用尽手段达到建立现代国家之目的。一次世界大战后到欧洲游历的梁启超一定同意严复对西方世界的悲观结论:“三百年之进化,只做到‘利己杀人,寡廉鲜耻’八个字。”梁在其《欧洲心影录》中甚至认为,西方濒临精神危机,几乎朝不保夕,中国应以“精神文明”去拯救西方的“物质疲惫”。
即使以为国家是工具者,也仍不过负面地看待这一工具,如陈独秀说,八国联军侵华后,“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尽力于这个大家的大义。”“近代国家是怎样?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征服者支配被征服者的主权,并且防御内部的叛乱和外部的侵袭。这主权的目的,也就是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经济是掠夺。”“国家是掠夺别人并防止别人来掠夺的工具。”
他们都不了解国家或“精神”在世界的进程,只是一群方式各异的国家主义者或民族主义者。对自家恨铁不成钢,而让自己受外来的理论体系或政治逻辑支配。一味拷贝先发国家的结果,是思想家们要么走向行动主义或说革命主义,如陈独秀;要么走向改良主义,如胡适。行动主义者误解先发国家革命的要义,改良主义者则根本否定现代国家立国的革命阶段。革命变质异化,走向自己的反面;国家成为皇帝之后的利维坦。国家与革命,更重要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就这样遭到曲解,使得近代以来的中国人都在劫难逃地加入到自己的时代。无论三民主义,抑或共产主义,无论自由主义,抑或无政府主义,都无一例外地把国家当作生存的前提。中国人就如同稚童一样为时代和自己窥见的半真理利用,如同胡适为自己的问题辩护:“我们不去研究人力车夫的生计,却去高谈社会主义;不去研究女子如何解放、家庭制度如何救正,却去高谈公妻主义和自由恋爱;不去研究安福俱乐部如何解散,不去研究南北问题如何解决,却去高谈无政府主义;我们还得意洋洋夸口道,我们所谈的是根本解决。老实说罢,这是自欺欺人的梦话。”这位改良主义大师确实说过:“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立得起来的!”但对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对现代国家的性质、归属和存在状态,思想家们仍没有深入地描述出来,更没有如洛克那样明白地对同胞宣示:“凡是图谋奴役我的人,便使他自己同我处于战争状态。”这些思想家一开始就用“我”劫持了“思想”、“世界精神”,然后“我们”劫持了“我”,最后顺理成章地用“国家”劫持了“我们”。
在这些各种各样的改良、革命或说“我们”争其合法性的国家劫运里,个人当然微不足道了。他们只是朦胧地觉得自己置身于一个大时代,这个时代乃“数千年未有之奇变”,当下的一切都是无足轻重、没有意义的,即使有意义,也只是为他者做准备。生活在明天、在未来、在别处,在国家那里。于是,对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就置换为今天与未来、悲观与乐观的感受,置换为对国家的深情、巨大的希望或巨大的绝望。以鲁迅之深刻,虽然寄语青年争取“自由”,但他跟胡适们一样是悲观了,在他有名的小说《故乡》里,他写下了令外人都为之动容的结笔:“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中国的精英上层就这样带着民众走上了各种通向国家的不归之路。即使穆旦这样落实于个体的天才诗人,仍“赞美”了国家的至上魅力——
一个农夫,他粗糙的身躯移动在田野中,
他是一个女人的孩子,许多孩子的父亲,
多少朝代在他身边升起又降落了
而把希望和失望压在他身上,
而他永远无言地跟在犁后旋转,
翻起同样的泥土溶解过他祖先的,
是同样的受难的形象凝固在路旁。
在大路上多少次愉快的歌声流过去了,
多少次跟来的是临到他的忧患;
在大路上人们演说,叫嚣,欢快,
然而他没有,他只放下了古老的锄头,
再一次相信名词,溶进了大众的爱,
坚定地,他看着自己溶进了死亡里,
而这样的路是无限的悠长的
而他是不能够流泪的,
也没有流泪,因为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中国劫”的第二大要素,就是所谓“世界大势”。这个世界大势当然是先发国家的示范,往好里说,乃是自由民主政体,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但更为负面的,是先发国家以战争、霸权、主义思想等“国家劫数”挑动了后发国家类人孩们更为虔诚的依附状态。后发国家的子民是如此信奉了世界大势,并信徒般地将其传播为时代精神。这一“中国劫”横行之处,就是建立在代圣立言之上的是非对错,以俄为师,以德为师,以英美为师,以马克思、希腊哲学、哈耶克、圣经为师,以强者的逻辑来判人生死,就是真理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类人孩们很少力行地理解经典乃历史叙事,经典乃自己的行状而非死的语言,他们总以死去或别人的经典移于当下的现实,强为凿枘。
“中国劫”的第三大要素,是对新天新地的向往。如张奚若们总结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否定过去,迷信将来。它斩断历史、篡改历史,以为自己的时代是为开天辟地、改天换地、欢天喜地。它一方面虚妄地期待明天,一方面对当下的时代感恩莫名,这里就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吧。旧劫去时,如梦初醒,原来那不是正常的,去劫曾将自己变成了鬼,新劫才使自己变成了人。故此劫运来时,类人孩们无所不用其极地表扬自己的时代,“时间开始了!”“春天来临了!”“这是历史上最好的时代!”或者,“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让我告诉未来,中国进行着接力赛,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新时代。”历史感的丧失,使得我们中国人再度认同了国家至上观念,认同了一个人自由的逻辑。那一个人的自由,即是我们全体中国人造神运动的结果。孙文是现代中国人最早造成的神,随后是蒋介石,是毛泽东。领袖、总理、主席、总裁、大救星、总设计师,等等,先后成为我们的代表,实则我们的主宰,如马克思所说:这些中国人“不能代表自己,必须要由别人来代表他们,代表他们的人必须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在上、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从上面恩赐给他们阳光和雨水”。
“中国劫”的第四大要素,是对发达国家的“嫉羡”心理。这种嫉羡当然能够导致自信心的丧失,对自己一无是处的自污、自卑,导致崇洋媚外的“逆向种族主义”(王小东语);同样能够导致合群自大的光荣孤立。如同刘力群观察到中国只有帝国经验而无联盟合作经验一样,我们中国人也确实无知于跟外人共处于地球村中。我们是“亚细亚的孤儿”,我们的嫉羡心理使得我们仍要自欺欺人般地称道“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如果说在1919年以前,“国家劫数”只是劫持了上层精英,那么在此以后,为建立现代国家等要素所组成的繁杂的“国家劫数”就洗劫了全体中国人。从学生到商人,从士绅到军阀,从政客到革命者,从理想主义者到现实主义者,从市民到农民,国家劫运无远弗届。用我们中国人事后的反思语,我们都丧失了思想,在国民革命时代,只有孙文一人有思想;在共产革命早期,山沟出不了马列主义;在中共建政三十年来,只有毛泽东一人有思想;在中共改革开放二十年中,只有邓小平一人有理论;在中共改革开放三十年内,只有江泽民、胡锦涛有机会能表达他们有理论;直到今天,我们十八岁以上的国家公民在大学里仍得花四年的时间学习五六门国家政治:“思修”——思想品德修养,“毛概”——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哲”——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邓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政经”——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填充这些无能思想的类人孩。这些思想、理论跟国家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等等广告般地联系在一起,使得我们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正当性,放弃了对国家本身的追问质疑,放弃了思考我们的人生正义和社会正义,而服从于主义、理论和思想。我们的控诉只是控诉国家的腐朽无能,我们的革命只是革掉敌人的性命,我们的反抗只是反抗社会的不公。
我们受别人思想的支配而不自知,我们受“中国劫”乃至先发国家的“国家劫数”的洗劫而不自知,这种现象,在舒芜致程千帆的一封信中得到部分反思:“‘理力论’公式虽简,然乃自近百年历史概括而来,实乃至理。此理与力,又非自古以来帝王圣哲之理之力,而是划分人类‘史前时代’与‘真正人类自觉时代’之理之力,以‘科学’与‘阶级’之名,起大信,成大业,前史无可例比。千百万志士仁人,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不可简单地断为‘盲从’。其以力运理之机,至微至隐。当时信众,无不自以为所信者科学,所循者规律,故艰难险阻而不辞,摩顶放踵而不悔。今日事后追论,轻易名之曰‘主流’,曰‘权力意志’,其实当时居主流地位有权力后盾者,是三民主义、法西斯主义、周孔之道等等,而科学社会主义之归宿则在雨花台、渣滓洞,乃千万人共见共知之事实。或亦正似此故,其以理运力之机,遂难觉察。窃谓解放前白区信众,最是纯粹。苏联与中国苏区的大量血的事实,在白区毫无所闻。间有传闻,则以出于国民党之口,由逆反心理而拒不肯信。鲁迅之睿智,亦有《我们不再受骗了》之作,有《答中国托洛茨基派》之信。非君子可欺,其实都因为真相的揭破出自太黑暗太卑鄙者之口,从反面作了有力的宣传也。自顾以此纯粹之心,迎接解放,坚信一切皆是‘理’的胜利,一切皆是‘理’的流行,汲汲于湔误从真,而不自知已舍理从力。”
这一反思重要者仍在诉说个人投身于时代、国家建设的正当。中国现代国家的建立,就这样虽有千百万志士仁人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而与国民的理想和生命存在渐行渐远。是以唐德刚、黄仁宇这样的历史学家,仍不免于政治历史学家之讥,他们坚持“国家劫数”的长程合理性,实则为每一段国家政治做了辩护,即近代以来一切中国人的灾难、战争、生灵涂炭,无不服务于二百年左右、上下层分别整合的历史合理性。而不知中国人亦人类文明史之一员,不知中国人生命高出政党的使命、国家劫数或历史的合理性,中国人个体生命之一己光华,足以辉耀千古。职是之故,任何有良知之教员都会告知弟子:“20世纪中国无史学,一切皆政治学;20世纪中国无史书,一切皆政党史、革命史、改革史。”而任何有良史之才,一如司马迁将漂母、陈涉、朱家、郭解、优孟等平凡者的言行上升到历史与王公大人的高度一样,真正的历史叙事,当把笔墨倾倒给现代中国的国民。
由“中国劫”建立的利维坦就这样可笑地经历了由弱势到强势的反复。大致说来,它的反复表现为30至40年左右的左右摇摆。传统中国有以30年为一世之说,“中国劫”必经一世方能转化。此乃现代国民的宿命。30年河东,40年河西。中国所谓的国学大师曾以此民间思维来表达中国崛起的愿景,却亦如此合于“国家劫数”。1912年后的中国,本来向国家主义左翼摆动,孙文们不曾彻底的辛亥革命让位于“窃国大盗”的威权统治,国家为南北武人争雄劫持;1919年后的中国,本来向民族主义左翼摆动,但国民革命却在民族主义的旗号下向右倾斜,使得革命出现更严重的变异和背叛;于是,国家的统一迟迟不得建立,借助于日本侵华战争带来的国家统一和主权完整,很快让更左极左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劫持。在这30多年的“中国劫”右摆中,中国人经历了起义、复辟、再造共和、护国护法、新文化运动、实业救国、国共合作、黄金十年、左右倾机会主义、新生活运动、法西斯主义等多次的变革。每一次变革都无能突破国家观念,无能解答个人与国家的本质关系。最关键者,滞后于革命出现的新文化运动,使孤军突入的革命只能联合会党、马侠、立宪党人,革命无国家思想,只有制度选择,国家的不彻底几乎注定。而革命后出现的新文化运动仍在国家思想上少有建设、突破,思想启蒙也同样流于形式。
在“中国劫”下为国家牺牲的志士、烈士、民众,将在下一次“中国劫”里成为另一种国家观念下的叛徒、变节者、投机分子、开历史倒车者、白白牺牲的无觉悟者。无论是同盟会的烈士、再造共和的元勋、收复内蒙古的将军、抗战的军民,抑或说过“根本意见”或“多余的话”的领袖,都被彻底否定,并视为需要扫进历史垃圾堆的绊脚石。即使像胡适这样为文化建设立过大功的思想家,也需要批倒批臭;而胡适派的知识人如张东荪、顾颉刚、朱光潜、罗尔纲、倾安平等人必须与旧社会旧知识划清界线,因有学问而被留用,但得老实地服务于新国家。鲁迅派的知识人如胡风、冯雪峰、聂绀弩、萧军以及更年轻的张中晓、林昭们,因有个性而被关押、流放、逼疯、逼其自杀甚至直接杀害。新的国家公民属于毛泽东那样的独裁者,新的国家子民属于共产主义战士雷锋、毛主席的好学生焦裕禄,属于子民中圣愚般的劳动者如王进喜、时传祥、陈永贵们。1949年后“中国劫”的左摆里,中国人的建国方略和三民主义原则,让位于一种外来的理论,中国人的国家建设,为一种“斯大林模式”严重扭曲。
这种左摆从1949年算起,到1979年仍为30年左右的时间。跟前30多年的摆动一样,中国社会充满了运动、动乱、乱动、天灾人祸,就是很少见到建设、改革乃至改良。这次左摆是如此奇特,以至于三十年来的国家变革几乎全是国王的游戏,神的游戏,一个独裁者的游戏,即威权的社会变成了总体性社会,变成了极权国家。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反右、三面红旗、文化大革命、反击右倾翻案风。国王的游戏,既会令其手下的将军和文臣之间相互厮杀,更要让民主党派和知识人低头或相互狗一般地咬死对方,批武训、批胡风、反右、文化大革命……在彭德怀、刘少奇、林彪、章伯钧、罗隆基等等新中国一流的功臣被踩倒的命运面前,民众们的被改造和被运动、大炼钢铁、三年天灾人祸、上山下乡、忆苦思甜等等,似乎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事实如此。当“中国劫”再度右摆时,我们的社会充斥了伤痕、反思、控诉、复辟、要债,凄美的回忆和见证,但这一切又只是精英上层们的叙事,他们诉说自己的受骗、受害。民众在他们的视野之外。他们描画涂粉的是自己的哀怨和喜乐,他们很少如鲁迅所说,去“画出这沉默的国民的魂灵”。即使有“陈奂生进城”、“许三观卖血记”一类的小说、赵本山一类的小品,但那种喜剧或自作聪明的悲剧解读,多是对我中国国民莫大的侮辱。
当国家的统治集团“打左灯向右转”时,这个国家的数代知识人多唯恐其不右,唯恐右转的车轮停下;他们很少打右灯向左看,关怀、救济苦难同胞们的生命权利。当工人、农民们反映“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厂子塌了,个人发了”,抗争新劫运,对社会认同、国家共识的倾覆表达不满的时候,这些精英上层很少理解工人农民们的权益,很少建言新的国家学说,立足于本土而又普适的人权原则;他们只是想当然地论证市场的威力、法治的重要,帮助统治集团逼迫工农下岗、分家以好“从头再来”。即使左倾的知识人也只是游戏于“书斋里的革命”。他们像小儿辩日一样,总是忙于在国家社会面前聒噪、论证他们跟右倾对手之间的道德、立场和智力高下。就在这种劫运的摇摆中,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以产权、零点方案、《物权法》一类的说辞为统治集团的权益背书。
他们当年论证、注解向左转、一边倒的合理性,他们在新的“中国劫”中又会论证、注解向右转的硬道理。他们匆忙地启蒙,在1919年前后论证新民、人的自觉,在1949年前后注解社会主义新人,在1979年发现人道主义和异化,但他们志不在一以贯之地张扬并捍卫人的权利,实现生命的可能性,而是转身投靠国家,以国家之力来强压民众跟随他们所标榜的道路。他们虽然也会说自己是人民,是大写的生命,但更多地,他们会说自己是国家的一员,是革命者,是改革者。他们当然是聪明者,所以他们标榜自己是国家的“诤臣”(胡适语)、“第二种忠诚”(刘宾雁语)、“建设性的反对派”。他们以人的自我期许开始,却在“中国劫”里有意无意地变成魔鬼。
在左摆“中国劫”里为国家牺牲的革命烈士,为国家造反的红卫后红小兵战士,为国家交白卷的英雄,为国家争光的社会主义几件大事:三门峡水电站、大庆、大寨,再次成为右摆中国家社会眼里的历史破絮。新的国家公民是邓小平那样可能仁慈而仍权威残暴的独裁者,新的国家子民是张海迪,是好人润五,是孔繁森,是公交售票员模范李秀丽,一群在官腐民败中的励志、节义、廉洁等等的道德牌坊。新的国家卫士属于枪杀平民的军人,新的革命烈士属于严禁民众自在生活的城管队员。
20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的钟摆因此向右摆,“补资本主义的课”、“放权让利”、“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这样摆动到另外一种极致。这一次摆动同样充满了血腥、罪恶、杀戮、不义,充满了左右拉剧战,清除精神文明污染、反资产阶级自由化、防左战、反右战、广场屠杀、南巡。而此次“中国劫”右摆之初,中国知识人对革命兽性的反思,如高尔泰、朱光潜们从美学角度,王若水、周扬们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人性反思的贡献,后来更多地被精英上层用来做推卸责任的口实,他们要人性中的崇高理想的精神追求变为经验世俗的肉身欲念,被禁欲的沉重肉身在摇摆中成为生命中可承受之轻,革命兽性摇身为改革兽性,权力、资本和一钱不值的知识合谋于改革之旗,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蚕食了大陆中国。到世纪之交,“狼图腾”风靡大陆中国,最标榜联想的中国联想集团的门厅电子屏上的口号即是:打造虎狼之师。
历史确实如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国际问题专家们看到的,中国现代史几乎十年一变,甚至有逢六逢九小变大变之说。这些小变在三四十年的大劫中,加重了我国民对螳臂挡车的认识,无论如何阻挡,世风是日下了;无论如何反对,“我们就是独裁”(毛泽东语)了;无论如何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了。时代变了,社会变了,时代风气变了!因此,尽管有疑惑,有不满,国民仍为生于此世此劫而无可奈何;最终的结果,是在扭捏作态中,共同加入了劫运的大潮(If you can not lick him,join him!)。
这种搞不过它就加入它的顺势生态甚至带来独唱、清唱或合唱。每一次摆动都国民羊群般的兴奋、快感、陶醉、赞美。“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齐奋斗。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国民革命成功,国民革命成功,齐欢唱,齐欢唱。”这是现代以来第一次“中国劫”摆动时的主旋律。“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呀,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这是“中国劫”第二次摆动时的主旋律。“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这是“中国劫”第三次摆动时的主旋律。
这种摇摆对文明世界的影响也是空前的。1919后的摇摆引逗了列强对势力范围和生存空间的争夺,1949年后的摇摆仅次于苏俄帝国加剧了国际社会的对抗。刘力群、秦晖等人观察到,1979年以来的摇摆不仅引逗了国际资本和政客对中国市场的争夺和对中国政府的势利,而且毁掉了发达国家一百多年来所形成的劳资关系,并正在污染了世界的资源和文明成就。每一次摇摆,中国人都拜人为师,最终与人为敌。第一次摇摆时,公理和强权是中国人无法解决的矛盾,中国人以日为师,以德为师,最终与德日宣战。第二次摇摆时,中国人以俄为师,也最终两国闹翻,制造国际笑柄。第三次摇摆时,我们再度发现西方是自己的老师,是我们的明天和理想,时至今日,我们不再把西方世界当作我们的明天,西方再次成为我们任意嘲弄的对象。我们以为自己是虔诚的学生,向老师学习,老师却千方百计地打压学生。这种嫉恨心理构成的“中国劫”使得我们全体国民经受苦难,豢养了自己的“伟光正”般的狼狗,豢养了少数人和国家所谓的强大、繁荣、崛起。
三四十年的“中国劫”摇摆,使得每一代中国人都可以见证个人遭遇的“国家劫数”。但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像黄炎培那样追问人生世界的正当解答:“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于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这个周期率即是劫,是个人之劫,更是国家之劫,历史之劫。
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像年轻的高尔泰那样在“中国劫”急剧左摆时喊道:“美是自由的象征!”像张东荪那样宣示:“我要保持我沉默的自由!”像陈寅恪教授那样坚定:“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所以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就不是。”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像年迈的刘宾雁那样在“中国劫”急剧右摆时喊道:“社会主义岂能一扔了之!”像秦晖教授那样呼吁:“公正至上!”
“中国劫”劫掠了国民的命运,使得大部分精英权贵善于“与时俱进”,大部分民众“再一次相信名词”,跟从、欢呼。有幸度尽劫波却卷入另一劫中的国民,仍投身于某种时代精神或主义而不自知,要么会检讨自己的小农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检讨自己贪图享受和嫌贫爱富的脱离群众、脱离生活的思想意识;要么会要债似地找回青春,悔恨当年不懂七情六欲般的傻,而希望能够尊重并崇拜金钱物欲。这一切都是在时代氛围、社会风气以及某种主义的旗帜下发生的。他们的心智结构在转变观念时不免坚持自己追求真理的虔诚,前尘如梦,劫灰尚在,但起点和今天的终点都是真的。所以他们永远是真的,哪怕是“两头真”。前劫中寻求真理的先进到了毛泽东时代,只能以老实的态度按马克思主义改造自己,前劫心态为真,此劫状态同样为真;年轻时找到马克思主义真理的革命者到了晚年找到了自由主义真理,中间如梦,两头为真。“中国劫”向左摆时,年轻的国民们坚持理想主义而自以为是坚持了理想;“中国劫”向右摆时,这些年迈的国民们坚持经验主义而同样以为是坚持了理想。他们从没有立足于生命本身,以保证生命至高无上,以保存文明历史的正脉和元气;如康德说,人是目的,如马克思说,人的目的只是人本身。他们因为跟理想、真理在一起,所以可以口含天宪,可以作威作享,当然,那种脱离了民众、人性之实的威享在他们的辞典里称为“奋斗”。是以“中国劫”右摆三十年之久,改革开放三十年之久,中国进步说辞汗牛充栋,中国七千万党员,成功名者、自以为是者、大师式学者教授、明星式专家、忧国忧民式理想主义者成千累万,敢于公开声明退党的国民至今可数。
“中国劫”最为恐怖的结果之一是,它劫掠了上层精英们的人性,人性确实得到改造,平易的物理和健康的人情消失了,对历史的敬畏和终极信仰失去了。张五常在1989年秋天分析六四事件时就感叹中国上层者的人性难明。他谈起健在的几位革命元老,认为他们要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在情理之中。但他们都在八十岁以上了,生活舒适,对物质享受的要求不会像年轻一两辈的人那样大。以经济学上的功用函数理论作分析,他们所关注的应该是自己将来在历史上的声名。上至君王下至大臣甚至七品官吏,在晚年争取万世流芳,是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之一。张五常为此写道:“从北京处理学运及一连串的事件看,中共的元老似乎对历史的评价漠不关心。要是中国大陆还是像昔日那样闭关自守,那么闭门自造历史也无话可说。但他们坚持对外开放已有十年,应该知道历史怎样写是不会让执政的人刻意左右的。文采斐然之如毛泽东,在晚年时对自己的历史地位还是有所顾虑,而今天人们对他的评价,证明他当年的顾虑是有先见的。为什么支持开放十年的北京元老,竟然置自己的历史地位于度外?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在世界渐趋大同的今天,一个中国领导人要名留青史,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其它年代,任何其它地方,远为容易。为什么轻而易举的重大收益也不要?在中国大陆,得势的干部是适者,是赢家。可是他们总应该知道,他们的生活并不写意。漠视人民的生活而为自己的利益设想,经济学者难以厚非。但自己儿女及儿女之儿女的未来日子,怎可以不为之设想一下?难道他们但求后代有一官半职,懂得怎样面面俱圆地大唱官腔,就觉得生活写意了吗?”
这种反省人性的丧失、以人性为尺度来抗击“中国劫”的言行在中国国民那里极为难得。“中国劫”向左摆时,陈正人参加革命,因为读过两年书而在选举中被强行作废,重选的结果是,在印刷厂当过学徒的谭震林当书记,陈为谭的部下,书记的事情却都是陈正人来做。近四十年后,陈正人在“文革”的“牛棚”里,想起这件往事,感叹说:“我们党在幼年的时候,就很厉害啊……”中共老资格的高级干部则总结:“根据我的体会,人一左,就六亲不认,不再是人。”王光美在文革期间被批斗,丈夫刘少奇被毛泽东当作中国的赫鲁晓夫被整死,她自己则坐了十年的监狱。出狱后,她自称无怨无悔,坚定了革命意志,不仅逢人便说自己是“毛主席的好学生”,还要把怀恨毛泽东的新凤霞拉下水,惹得新凤霞心生厌恶:“连自己的男人都被害死了,还说这样不要脸的话。”
更为经常的是,张五常难以测度的人性缺失现象却在中国国民那里视为当然。“中国劫”左摆,人性中最亲切平易的一面丧失了,中国人装神作圣,“伟光正”而“假大空”,所谓大义灭亲,亲不亲,阶级分,所谓狠斗私字一闪念;“中国劫”右摆,人性中最高贵纯洁的一面丧失了,中国人任性纵欲,所谓“上帝送来的礼物”(杨振宁语)就是二奶、小蜜,是“不找几个情人在圈里混都觉得不好意思”,是炫富、锦衣玉食,是high,是“我的千岁寒”(王朔语),如黑格尔所说,中国人的放纵也是“恣意”的,表现为“残暴——激情的冷酷兽性,或是欲念的;而其驯服只不过是自然的意外。”真丧失了,善丧失了,美丧失了。“中国劫”左摆时,国民向伪崇高、假大空靠拢,向样板戏努力;“中国劫”右摆时,国民向傻美伪善努力,向生命作秀。
“中国劫”最为悲惨的结果之一是,国民们身在劫中而不自知如木偶如稚童被人操纵。“中国劫”左摆,他们觉得“东风吹战鼓擂当今世界谁怕谁”,他们觉得自己的使命是“扶清灭洋”、“抗击外侮”、“解放全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中国劫”右摆,他们“咸与维新”、“与国际接轨”,为置身“世界四强”而自豪,为文明的复兴而兴奋,为中国的繁荣、大国的崛起而备感光荣。他们甚至把“中国劫”当作有中国国情、中国特色的现代道路,当作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规律。如黑格尔所说,他们身在文明世界的历史之外,却以“若干因素的结合”而以为自己置身于“活泼且生动的进步”。
这些类人孩般的国民,有如老鹰抓小鸡游戏中的小鸡,他们躲在中国母鸡的身后,一阵小鸡快跑向左,一会儿向右,他们的行走和居留都不由自主。如年轻的中国基督徒学者王怡观察到的,“不能自由迁徙。不能随便去另一个地方工作,不能随便去另一个地方生育,也不能随便去另一个地方旅游。根据中国的《游行示威法》,公民甚至不能离开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去异地参加游行示威。”王怡对“中国劫”下的个人命运有极好的描述:“生孩子需要政府批准。把死去的亲人埋在土里安葬,要向政府缴钱。一生一死,被政府敲诈两次。”其他诸如,中小学生每天在学校里做集体广播体操。未成年人被要求宣誓加入政治团伙。军队一定要操正步。政府和立法总是为着限制老百姓,不是为着服务老百姓。网上播放DV作品需要政府批准。出版书籍需要政府批准。等等。
“中国劫”最为可笑的结果之一是,其身躯的摆动需要一个历史的过程。当上面或下面向另一极摆动时,那些自以为是的精英还以为国家名器、问题意识、民意民情在他们一边。“议会迷”的悲剧英雄宋教仁们在放弃革命手段时,即以为自己有社会基础,不幸他只能“人亡政熄”,他的同志又以为法治可解决一切,而不解帝国只倒下一个满清小朝廷,“中国劫”仍急剧右摆,旧官僚、实力派们既不喜欢一起开会,也不适应法律解决问题;70多年后,“中国劫”再度右摆时,赵紫阳揭示,邓小平仍不喜欢也不适应开会。1949年,“中国劫”急剧左摆,中国的知识人唯恐不左,并真心地左倾。1957年,反右之前,徐铸成在北京与叶圣陶、郑振铎、宋云彬一起喝酒。面对山雨欲来,徐铸成说:“可能有人真正想反党……如果我们也被打成右派,岂不令人寒心?万一有事,谁还敢挺身拥护党?”宋云彬惨然一笑:“天下已定,以后不会有什么万一了。”这种悲剧一再重复,到1979年“中国劫”的右摆十多年后,中国最有声望的知识人、党内民主派、持不同政见者仍以为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反左,因其多只看到国家名器仍在左的宪法框架里。20多年后,中国仍在思考几至想破脑袋的几代知识人或党内理论家,或以为中国不够右,中国需要反左,并极力为中国的右倾背书;或以为中国中国已经右,需要左倾。而在右的观念和市场中大行其道的时髦者,如汪晖、甘阳、张艺谋、陈凯歌等人,不免如年轻的贾樟柯所言,在80、90年代上演正剧,在今天上演喜剧。
“中国劫”最为灾难的结果之一是,它把人性中一切美好的名词都玷污了。宪政、革命、共和、自由、民主、改革、法治、市场、文明,等等。以百年中国最大的革命为例,这场革命早在天才的作家笔下有过本质的反映,鲁迅一再揭示它的失败、不彻底和被劫持,在短篇小说《药》里,我们看到了民众愚昧,把革命者的鲜血当作治痨病的药。在《阿Q正传》里,辛亥革命换汤不换药。在《风波》中,一场风波过后,一切又依然故我。革命也好、民主共和的观念也好,孙文们从未打造出它们的社会基础,打造出民众参与的“公共领域”。这种革命之虚妄一如“中国劫”右摆时改革的虚妄。
不特此也,类人孩们对国家社会动荡的不安使得他们的头脑无能穿过名词观念及其行动的逻辑,在他们的反思里,他们既狂热地追求革命,又热烈地欢呼改革。“中国劫”巨大的左右摇摆并非以他们的生命存在为中心,而是权力资本的人为折腾运动并愚弄了他们。而他们悲观并自以为聪明了的心眼最终认定,“中国劫”左右摇摆的历史不过证明,毛泽东不如蒋介石,蒋介石不如孙中山,孙中山不如袁世凯,袁世凯不如大清帝国;革命不如改革,改革不如改良,改良不如保守;法治不如礼治,礼治不如德治,德治不如人治。思想和现实的混乱落伍使得孤独的思想家毛喻原作愤激语:“原地不动乃最大的进步!”
更为严重的左摆宿命在于,中国近三十年的右摆已经走到了极端。中国的左摆曾经把农民“平等”地划分为“二等公民”,近三十年的中国右摆则以权力、资本和知识的合力成功地把农民打入“贱民世界”,一种“农家乐”的生存当中;成功地把民众隔离在全民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别墅豪宅、名车美女、出国考察等都市生活之外。如同苏俄利维坦国力称霸世界,却养不活自己的国民一样;中国国力今天同样令世界侧目,却有着规模庞大的赤贫人口,中国社会有着最恣肆放纵的人欲,也有着无人闻问的性命和哀而无告的穷民。
中国1989年寒颤后的右摆完全走上了“次法西斯政治”的右翼专政道路,这一“中国劫”使得中国国民表面的平等团结状态被彻底撕裂,中国上层精英与民众曾有过的共识、同盟彻底瓦解,中国人的分歧、彼此仇恨和对立是严重的。中国的“次法西斯政治”也会左右摇晃,如类人孩们欢呼过的“胡温新政”被当作亲民善治、一种类似于政党形态的民主党执政,而对照于江朱时代的极右政策、一种类似于政党形态的共和党执政。但这种上层摇晃、底层遭殃的政治跟发达国家政党轮替的公开性并非同一物种,它伤害、管制而非成全、保障国民,这种次法西斯政治仍属于持枪抢劫式的权贵私有化,是暗室作业的。如果我们做一个关于法西斯式的戏说,德国法西斯的总理是集哭怒、巧言令色和声嘶力竭等品相于一身的,我们的总理朱怒温哭却轮替演义了一国的灾难和苦难。但无论喜笑怒哭,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他们从没有独立、自主并平等地跟民众和中国知识人交流沟通的意愿和能力。对其他组成国家机器的社会结构而言,无论实现小康的国民——官吏和公务员们有三亿四亿,中国的贱民阶层——农民,中国的平民大众——工人、市民和白领,却在现代国家观念的渗透中,日益表达出对国家机器的俯视和藐视。同时,中国的小康阶层要“可持续性”地存在发展下去,他们在污染本国的生态、世态、心态秩序之后,正日益污染发达国家,并毁掉那里的社会主义因素。这样的局面已经引起发达国家工人阶级和左翼力量的不安和反抗。就是说,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意志如何,中国在劫难逃的命运将是左摆。
这个让全世界瞠目结舌的“次法西斯”式的国家和社会,固然有次法西斯政治之恶,同样跟它的国民状态脱不了干系,如前说,我们主动被动地加入了劫运的大潮;类人孩国民都为次法西斯式的生活和政治尽了一份力。以网络之无孔不入,我们仍没有善用其表达人生正当的要求。网络本来是异族文明给我华人提供的一种虚拟自由世界,我们却当作了好玩具,任性妄为,大流口水,不知自处与共处,我们在虚拟空间里至今无能实现“自由人的自由联合”,而专制也就乘虚而入,乐得凯歌多奏,网络空间一年年一步步地由国家权力征用,时至今日,它已经成为国家娱乐运动愚弄我们的工具。以左倾力量之强大,类人孩们在人生正义和社会正义上仍少有表达,更不用说,在理想主义、奉献精神的维度上,跟早期的中国国民党党人和早期的中国共产党党人相比,从而使得当下的中共政权虽然最弱小却也最肆无忌惮(确实,跟前几次“中国劫”的摆动相比,当下中国国力最强,政权却最弱小)。
时至今日,我们当代一流的知识人仍在人生哲学和社会变革哲学方面交着白卷,我们一流的思想家们仍少有思考国家机器形态、国家机器犯罪、国民罪错以及个人的命运。我们的知识精英很少解答:八九亿贱民般的农民、拆迁无告的城市贫民跟中国的官吏、小康先富起来的人们是否是同胞近亲,跟历史上的士农工商四民、跟现实中的东洋西洋的国家公民是否是同类远亲,他们是否具有共通的人性;我们的知识精英很少说明:他们跟鲁迅、胡适,跟洛克、斯宾塞、康德、马克思,跟孔子、司马迁、李杜是否属于同一家族。我们的知识人仍在围绕体制、国家和社会稳定做文章,“中国崛起”成为他们立身处世的前提。先发国家的思想家们很少为国家招魂,从这一角度看,“中国劫”的摆动使得我们的知识人发生变异,实在是可令人扼叹之事。一百多年前,斯宾塞就立意要把“自己全部的综合哲学作为一座堂殿献给他的个人自由之神”;但严复曲解了斯氏思想,以为在斯氏的自由制度中,释放出的个人力量终将为国家富强服务。当斯宾塞对大英帝国国势日盛、向外扩张感到惊愕乃至沮丧之时,严复却对之敬慕不已。研究严复的美国思想大家史华慈写道:“毫无疑问,严复在这里扭曲了斯宾塞最心爱的价值。”史华慈面对中国知识人的变异发出的感叹仍适用于今日中国:“我们很难对中国知识分子如此关切国力的问题下什么判语。中国确实一直深受羞辱,而且当今世界,没有国力就无法生存。不过,事实却是,一旦价值是按照作为获取力量的手段来评估,这些价值就非常可能变得脆弱难保,扭曲变形。”
史华慈作为外人说得如此客气。他其实深知一个民族的知识人在价值方面出现变异,民族的个体乃至全体成员会出现怎样的异化。对我们中国人来说,由知识带来的罪恶和苦难是最熟悉不过的了。这些“肉食者”,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士绅阶层一样,只是依附于体制,跟权力调情。这些知识精英参与合谋劫持了国家,任由国家宰制个人和民众,或“三帮”(帮忙帮闲帮凶)分子,或作壁上观,做自了汉。他们不能立足于生命个体,而以“我”来劫持思想、以“我们”劫持“我”、以“国家”劫持“我们”等等一类的混账逻辑来劫持国民,他们窥见的半真理,因此多在反复之中。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新左派、保守主义、俄国道路、美国道路等等就先后登场,而马克思的经念错,有西马,西马的经有误,再引来福柯、伯林、斯特劳斯,西人不切己,又有老祖宗孔子、理学、王阳明可以背诵……知识人如此如儿戏折腾尽知识,并向权力、资本和观众献媚。
文革中,造反夺权的戏子把县委的公章用面粉袋装回家,最终发现只是几块木头,于是又送回去;这样的题材,在洛克、康德心中早可以写下明晰的“国家权力论”、“政府论”。改革中,工人抱怨“厂子塌了、个人发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样的题材在马克思、斯密心中也可以成为“资本论”、“道德情操论”的由头;教育吃人、医疗吃人、司法吃人,这样的现象在鲁迅笔下早是立此存照、撄动人心的汉语经典。但中国知识作为一种地方知识仍不立足于本土,而借助于世界知识的镜像不知所云。“中国劫”的左右摆动多合于天理人情,只是中国知识无能为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招魂,为全体国民提供立身处世的思想资源。如果说七千万党徒无人公开声明退党,只能说是这个党及其党徒们的笑话(麦迪逊说,国家无论大小,议会也不应超过500人左右,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讨论。王怡为此说,如果达到3000人,里面只可能是一群流氓。);那么,我们有同样规模的知识人却无人公开教训国家,像洛克们那样教训国家,像托尔斯泰、索尔仁尼琴们那样教训国家,实在说是中国知识的耻辱。
每一次“中国劫”的摇摆之初都以人的坐标反思喧闹时,对人的重新定义以为久违了的人性召魂,摇摆的进程却使全体国民沦入兽性的深渊。1919年前后是新文化运动对人和文明世界的发现,是启蒙者在铁屋里的呐喊,借来他人的火种照亮本民族吃人的状态,是反省专制下的驯服和奴役。1949年前后的“别了司徒雷登”是对主流文明的告别,是对社会主义新人的向往和追求,是控诉“万恶的旧社会”三座大山的剥削压迫。1979年前后是人道主义的复苏,是伤痕,对八十年代新一辈的希望,是控诉封建极左思潮运动对人的毒害。
尽管我国国民今天多在担心变天之事,却很少有人想到下一个“中国劫”会是什么状态,很少想到下一个“中国劫”里的自己是什么状态。“中国劫”右摆时,鲁迅对左倾的中国共产党人玩笑而严正地告白:“你们来了,还不先杀掉我!”“中国劫”左摆时,储安平预言说:“在国民党统治下(右),我们的自由是多和少的问题;在共产党统治下(左),我们的自由是有和无的问题。”
“中国劫”左摆以后,整整几大阶层——工商业主、知识分子、旧公务员都曾经被要求改造,不服从是不行的,因为不服从者不得食。张东荪虽然说他要坚持“沉默的自由”,可事实上他没有这种自由。改造的内容包括:“洗澡”、“脱裤子放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向贫下中农再学习,清除资产阶级思想,公而忘私,上交财产和清单(“变天账”)等等。“中国劫”左摆以后,整整几大阶层——工人、农民被要求“为人民服务”,纳入计划经济即超经济强制之中,工人出厂需要批准,农民进城串门需要批准。“中国劫”左摆以后,清算和复仇株连遥远,国民都是揭老底战斗队队员,对个人的历史和现状调查上至三代以上,平至远亲、同事、朋友。
“中国劫”右摆时,中国的统治集团在利益而非名器的驱使下分裂成若干板块(这正是第一次右摆时中国迟迟无能统一的原因,也是今日政不出中南海之说部分成立的缘由),或为军阀、地方割据、模范省、温州模式、地方行政创新;或为部门行业垄断集团、地方利益集团、合资外资等买办集团。由缙绅或干部组成的农村社会完成为土豪劣绅、地头蛇、经济能人、贪官恶吏等横行的世界,农村由农耕的田园自然状态变为最脏乱的世界;市民和工人阶级则成为军阀、奸商、黑恶势力、城管人员任意盘剥的对象;知识人则陷入主义与问题、科学与玄学、中医与西医、东方与西方、独裁与民主、新权威与自由、宪政与中国国情、国家能力大小、国家与社会等等无妄的争论和设计里,而离知识、存在和人心遥远。
“中国劫”右摆时,以新生活运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是硬道理、消费主义、假日经济、先富后富、友邦、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等要求民众,以五子登科、三转一响、独立住房等等设定生活的内容,以市场、法治、开放、改革等名目手段变戏法似地将国家变成一个次法西斯式的怪物,一个近似哑铃形的利维坦。幕布跟外界隔着,当然幕布是半透明的,而且也可以进进出出了,不出来的人在里面呆久了,看外界也有了白内障。这个利维坦太大了,上面一头大得惊人,通过中间并不细的管道如公检法文教卫等压住了、牵带着、敲诈着下面同样大得惊人的民众。要行走是困难的、愚蠢的、可笑的,但上面的官家、中间公共服务部门的吏员和下面的民众都以为在走动。吏员们的努力上进甚至为成为上面一伙,如此城管为国捐躯可被追认为“烈士”。这个奇特形态的利维坦不免让其中的国民反思。但他们出来时回头望一眼也会为其合群之大、蠕动的活力惊佩;他们看别人则不把别人的从容生态心态世态放在眼里。只有少数先知或明白的外人,知道官家实际上绑票着下面的民众。即使失业的大学生、受苦的农民、受伤的工人、受累的白领,感觉到国家社会的不公,他们仍不失自然的敬畏之心,虽然被轻巧地告知:“何必敬畏自然!”他们苦于中国生活,却被羞辱地劝慰:“何苦生在中国!”这些无望的子民本能地弯下双膝,却被嘲笑:别来这一套,见得多了。国家机器甚至通告:下跪、跳楼、跳河、自焚等等都属违法。因此,这个利维坦最大最经常的活力在于里面榨取人力、超经济强制、对资源的破坏性掠夺、对子民们的管理和屠戮,举凡上网、交友、慈善都需要申请,而旅游、从事文化都需要持证上岗。
先发国家的“国家劫数”度至自由民主政体后,仍会有劫数,但大体说来,大的国家动荡,如内战、阶层性的暴乱、统治集团的威福等等,已经成为历史。他们的左右摇摆已经被驯化为政党轮替的制度使然,是国家公民均认可的“阳光下的球赛”。而建立在阶层、集团和社会福祉政策之上的左右摇摆既以民众为中心,又为民众所运动。四年五年一次的摇摆或晃动(决定是否摇摆的大选)是民众完全能够承受也习惯了的政治选择。即使有族群分裂的劫数,细分权利并要求权利的群体也有了表达的渠道。即使有不期而遇的个人恐怖或团伙恐怖劫数,国民们已经能够平静地甚至都能如黑格尔一样悲悯民胞物与的无常了,国民们多能无缘大慈异体同悲地布施同事于异己者的戾气和病态残酷。这些进步证实了生命的完善可能,证实了苏俄帝国治下不屈的诗人阿赫玛托娃对前来探访她的伯林所说的:“你来自人的社会,而在我们这儿被人与人的高墙隔绝。”
如果不是一个“短命鬼”(蒋百里语),绝大多数现代中国人会活着看到一次“中国劫”的摇摆。除非他“活不下去了”,否则他一定能够看到历史的轮转,虽然他“哭不出来”,但他一定能感受到运去天地不自由的阵痛,他会努力适应新的劫运的。很少有人想到主动改变劫运,并致力于将“中国劫”的国家劫数改变成为人人可呵斥、管教、可以变更饲养员的利维坦。人的一生至少会遭遇一次大的劫数转变。对后发国家的类人孩来说,最撞运的是怀抱理想主义的青春少年遇上左劫,怀抱务实主义的壮盛迟暮遇上右劫。故此,在“中国劫”左摆之初,生于80年代的新人类们如黄兴、宋教仁们都能够在1910年代登上人生的高峰;而信徒和教徒们,如义和团、红卫兵都可以兴风作浪。“中国劫”右摆之后,“万年国代”、“老人政治”可以让无数的老人发挥余热、恋栈不退;中国的年轻人只能在宿舍里、在虚拟网络和身体一类的游戏里腹诽、望洋兴叹或往而不返。
但面对国家之劫,现代人类仍在争取自己的表达。即将“国家之劫”的运动人类,以人类为钟摆,为刍狗,改变为以人类为中心并为人类所运动。如前所述,少数人甚至一开始就坚持向生命、历史和人性自由之“世界精神”致意。并没有度过“国家劫数”的帕斯捷尔纳克去世前一年对一个美国诗人说:“当我写作《日瓦戈医生》时,我感觉对我的同代人欠有一笔巨债。写这部小说正是为了还债……。我有责任通过小说评述我们的时代——遥远而又恍若眼前的那些年月。时间不饶人。我想将过去记录下来,通过《日瓦戈医生》这部小说,赞颂那时的俄国美好和敏感的一面。那些岁月一去不返。我们的父辈和祖先也已长眠不醒。但在百花盛开的时候,我可以预见,他们的价值观念一定会复苏。我不知道《日瓦戈医生》作为小说是否获得了彻底的成功,但即使它有各种各样的缺陷,我仍然觉得比我的早期诗歌具有更高的价值,内容更为丰富,更具备人道主义精神。”
5月9日二稿,5月15日为高尔泰先生获第七届当代汉语贡献奖写定于北京 王怡: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们(一)
王怡: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们(一)
请看博讯热点:反右50周年 (博讯2007年5月11日 转载) 王怡更多文章请看王怡专栏 反右运动五十周年系列 作者:王怡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新约罗马书》3:10 作为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为着坚持我的道路,或者说我的路线,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这个年轻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为你们索取的,却又是为你们付出的。 ——林昭狱中血书 基督徒右派李景沆,一个夹边沟的幸存者。天水市一中的数学教师。我们知道他,是因为在2002年春天,作家邢同义用掉12盘采访磁带,写出了《一个基督徒的右派生涯》。 基督徒右派俞以勒。我们知道她,因为她是林昭的狱友。1961年林昭入狱后,一度与俞以勒拘禁一室。她们不但成为难友,也成为在基督里的姊妹。林昭从起初一个毛泽东的信奉者,到一个不妥协的专制的批判者,最终回归基督信仰,成为一个对刽子手怀着怜悯的殉道士,近年来,她被自由知识分子们誉为中国的圣女贞德。 ![]() "被称为中国以巴弗(圣经中的一个圣徒)的基督徒右派吴维尊" 基督徒右派吴维尊,在个人思想改造报告中这样写道,“通过这次‘社会发展史’的学习,我认识到,这个‘从猿到人’,一直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史,是一篇大谎话”。他在1957年被下放改造,一直到文革前夕被捕,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前他为自己定下一个原则,“不回答,不交代,不认罪,不悔改”。从此直到2002年12月离世,他用自己的大半生践履了这几个原则。 尽管吴维尊在狱中经受了一切肉体折磨,但他依然可算当时中国人中“唯一一个公开拒绝读毛主席语录的人”。直到70年代初,筋疲力尽的狱方给他提出两个简单要求,停止饭前祷告,诵读毛泽东语录,便可视为服从改造。但吴维尊一如既往的以死相抗。在他瘦弱的身体内,蕴含着中国知识分子难以想象的惊人力量。 1957年8月7日,正式成立三年的基督教(新教)“三自爱国会”,决议号召全国基督徒,积极参加“反右派斗争”。但在共产党政权下,宗教不过是愚昧和迷信的遗留,即使牧师和其他神职人员,也很难被当局和一般公众视为“知识分子”。更何况那些普通的信徒。因此教会内的反右斗争,比主流社会和主流知识界更加惨烈。只有极少数知识分子的基督徒,或因他们的双重身份而能被主流社会了解,但大批被迫害的基督徒,却难以被计入“右派知识分子”的群体。甚至迄今为止,基督徒右派分子们的遭遇,也难以得到主流社会的关注。
5月6日 每个人都在沦陷——动物庄园里的“类人孩”
江登兴 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 http://www.artblog.cn/blog.asp?name=jdx
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的决裂 --- 《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之二
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的决裂
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是相重叠的。“加尔文生于1509年,他的《基督教要义》于1536年写成。达芬奇死于1519年,同年正是路德(1483-1546)和厄克(Dr.Eck)之间发生了莱比锡辩论。那位邀达芬奇到法国去度他晚年的正是法王法兰西斯一世,加尔文的要义就是献给这一位国王。因此,我们就为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找到了衔接了。”(薛华《理性的规避》)
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所追求的理想也是非常相近的。但弗郎西斯•薛华认为“虽然二者都触及同样基本的问题,但提供的答案却是两样,运动结果也是完全两样。”
这两个运动曾经联手对抗天主教专制,之后又在宗教改革的高峰上破裂,破裂的时间就是1525年。
一、人文主义与宗教改革的中古源流
中世纪末期,在非基督教思想渗入教会的背景下,有一个相反的运动在中古时代悄然兴起。它的先驱是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约1320-1384)、约翰•胡司(John Huss,1369-1415),威克里夫与胡司,是与文艺复兴代表人物乔托、彼得拉克、薄伽丘同时代的人。威克里夫和胡司主张“圣经是至高的权威”,胡司的时代“人文主义已窜进教会,造成教会权威与圣经相等,甚至有时竟比圣经更权威,也造成教会注重藉人的功德以获得基督的救赎,胡司一反这些风气。”(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74页)胡司 “坚持说人只有藉着基督救赎之功,才能回到上帝那里去”。 这样,正当人本主义在中世纪开始得势时,另一个对于人本主义的反动,就是高举圣经的运动也在欧洲的边缘地带发生。威克里夫作为宗教改革的晨星,他所点燃的火焰经过胡同照亮了马丁路德,并且使欧洲天翻地覆。
“威克里夫和胡司的思想是后来宗教改革的基础,这些思想一直在欧洲北部几个地方流传,那时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正向南部灌注。”(《前车》74页)
二、宗教改革对于人文主义的借鉴
对于人文主义,宗教改革的态度就是:借鉴其成果,但剔除其根本!
以下的分析主要参考《宗教改革运动思潮》(第一版)(麦格夫著,陈佐人译,香港基道道出版,以下引用该书时只注明页码)。
面对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堕落,欧洲在等待一次基督教的复兴,寻求有活力和新鲜感的基督教。“(宗教)改革家附和当时人文主义者的口号‘回到本源’(ad fontes),回到教会的黄金时代……重新拾回其新颖、纯正与生命力。”(4页)对于马丁路德来说,改革的方案可以归结为一个句子:“圣经与奥古斯丁”。(15页)
人文主义者倡导的语言学的技巧被公认为通往新约世界,因此是真实的基督教的钥匙。(15页)
在薛华的著作中,他提到,人文主义“认为人是万物的中心,是自己的主宰,而北部的宗教改革的主张正好相反”。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人文主义是一个含义很宽广的运动。
麦格夫认为,现今一般人对于“人文主义”或者文艺复兴时,会把它当作一股高扬人的独立性,而反对上帝的思潮。事实在,在十六世纪时,人文主义运动并不是这样的。“(人文主义者)关注的宁可说是有关基督教会的更新,而不是对其予以废除。”(25页)
“克里特拉(Kristeller)视人文主义为一种文化与教育的运动,他所关心的,基本上以发扬不同形式修辞学,而对其道德、哲学与政治事情的关注只占次要地位。”“人文主义所关切的是如何获得及表达观念,而不是这些观念的真正本质。”
同时,人文主义在欧洲南北有完全不同的表现,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运动,有很多参与者都是世俗的,并不关心宗教上的事情;而北欧,许多人文主义者所关心的,是基督教的更新,信仰在他们的心目中占了最重要的位置。其中一个代表人物就是荷兰的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
三、高塔和大街上的突破
茨温利是起初是基督教人文主义者,强调“基于圣经与教父来集体更新教会与社会的异象。”因此,茨温利,首先关注的是基督教会的生活与道德的革新,而不是其教义,他也以耶稣基督为道德的典范。
麦格夫认为,路德与瑞士的改革宗改教家对于人文主义运动采用了完全不同的两种态度,这两种态度导致了他们不同的结果。路德的宗教改革起源于大学。“而改革宗的茨温利与布塞尔的思想却是孕育于著名的自由城市苏黎世和斯特拉斯堡中。对于后者而言,宗教改革运动包括了对‘公民’与‘基督徒’身份的认同,十分强调生活的政治层面,这些都是路德思想中所缺少的。故此,茨温利十分强调对群体改革而拯救的需要,而路德则集中于个人改革与拯救和需要,路德藉着强调他的‘两个国度’的教义,有效地分隔了俗世生活与宗教观念,而茨温利则强调它们的互相整合性。”(14页)
路德起于修院和大学中,他所关心的首先是教义的革新。而此点瑞士早期改教家茨温利未曾重点关注。路德利用了人文主义的研究成果,他因为要只身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和天主教对抗,便极为依靠圣经和教父。这时,人文主义者所提供的希腊文的圣经和奥古斯丁的文集便对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人文主义运动为路德提供了战斗的武器。
伊拉斯谟是一个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他也为基督教的更新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也极力地嘲讽天主教会的腐败。然而,伊拉斯谟的教导主要是德性的教导,他没有触及基督教变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教义的革新。
一场宗教运动,如果没有对于根本教义的革新或者归正,外表无论如何好看,都算不上是伟大的宗教改革运动。
路德的伟大在于,他的变革虽然借助了人文主义的语言学工具,然而,他是自己独立地在大学里完成了根本教义的突破,他在中世纪精神的高墙里,长期面对灵性的黑暗。路德愁苦的原因,是因为他在“称义”的问题上接受的是人文主义与圣经相混合的观点:人必须凭自己的本性积极一定的功德,当他的功德满足时,上帝会称他为义。这个观点上承阿奎那,有漫长的中世纪渊源。然而,路德发现自己在一位公义的上帝面前,完全无法行任何的善,他发现上帝威严的公义要定他的罪。“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马书1:17)“上帝的义”——他一直以为这是定罪人的罪的义,直到有一天,他突然被天光照耀——这义不是审判和定罪的义,而是在基督里饶恕人的罪,并且算不配的罪人为义的义,路德描述道:“我开始明白‘上帝的义’就是义人藉此靠着上帝的赐予(信心)而存活的基础;而此句‘上帝的义正显明出来’指的就是这种消极的义,乃恩慈的上帝藉信称我们为义,如经上记,‘义人必因信得生。’这马上使我感到好像再生一般,好像我穿过打开的门进入真正的乐园里。从那时起,我以全新的亮光来看圣经的整体面貌……”(76页)
就这样,路德经过漫长的属灵荒野独自完成了对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突破。
而茨温利则可能是在瘟疫流行的城市街头实现了对于人文主义的突破。
1519年至1520年苏黎世的瘟疫中,有四分之一,甚至一半的人死于瘟疫。茨温利需要安慰临终者,他很难顾及自己的安危。“当死亡临近时,茨温利似乎醒觉到他生存与否全是由上帝做主,他只不过是全能者手中一件无助的玩物。”(88页)
在《瘟疫诗》中茨温利“怀着粗朴的决心来接受上帝为他所预备的一切”:
凭你意行
因我无缺
我乃器皿
或修或毁
由此诗中可以看出他对于上帝旨意的完全降服。
“路德的神学至少在开首时是极受其对上帝称(一个罪人)为义的经验所影响,那茨温利的神学则几乎是完全由他对上帝绝对主权以及人类完全对其的依靠观念所塑造的。”“不论人得救或灭亡,全皆是上帝自由地在永恒中作出他的决定。”(8 9页)
当茨温利前往苏黎世时,他还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但在这场瘟疫中,他已经实现了信仰上的突破,由一名人文主义者转变成一个真正的改教家。
起初路德起而批评天主教时,人文主义引之为同道,并且给予支持,然而后来人文主义者发现,路德在根本的问题上与他们的冲突的。路德与人文主义的盟友关系只是短暂的。1525年路德与茨温利执笔抨击伊拉斯谟,反对他意志自由的思想。路德而写出他的名著《论意志的捆绑》。
1525年茨温利发表《真假宗教诠释》,在自由意志与教育方法是否有助于改变腐败与堕落的人性提出怀疑。改教家在人的罪性与上帝的绝对主权上与人文主义者陷入冲突。(91页)
就这样,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彻底决裂了。
更进一步,宗教改革也与基督教人文主义者决裂了。
改教家法雷尔不仅反对世俗人文主义,他也宣称要反对伊拉斯谟的“基督教人文主义”。伊氏只要教会做外表的变革,而宗教改革家都要从教义的根基上变革教会,这是一项根本的变革,而路德正是担当此大任的人。
改教者主张教会的权威是在圣经之下,他们主张“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e)”,这与渗入教会的人文主义相对立,宗教改革“铲除已渗入了教会曲解真理的人文主义成分”。“由于改教家绝绝对对的坚持圣经观点,不与人文主义打交道。”(《前车》78页)
“宗教改革把亚里斯多德派与新柏拉图派的陈说都排斥了。什么是宗教改革所给的答案呢?它指出问题的症结在于罗马天主教中流行的古老而仍在生长的人文主义,与在阿奎拿神学中那不完全堕落观之任令自主的人为所欲为,宗教改革接受圣经所说的全然堕落观,人之整体本为上帝所造,但也整体堕落了,包括入的智慧与意志。与阿奎拿对照的是宗教改革认为只有上帝是自主的。“
中世纪以愚昧湮灭常识,以专制压制自由,以错谬寻求救恩。而改革运动在这些方面都进行改革,其中的常识是得益于文艺复兴,然而它却完全超越了文艺复兴的世俗化前提。而宗教改革正确的人论、救恩论,带了正确的治理秩序。
四、我们应当如何面对人文主义?
基督徒面对世界的时候,有必要借用当时代的理性工具,按着当时代遵循的学术规范,向每一个世代重新阐述基督教信仰,以期将不变的“道”活泼地传播给那一世代的人。这么做是必须的,但也是有危机的,其中的一个危机就是:当我们借用当时代的理性工具或者试图与当时代建立沟通时,一不小心,人本的世界观就会趁机混入,取代了圣经的世界观,或者使二者相混杂。
基督教到希腊罗马世界后,在思想领域里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圣经的神本世界观,与希腊罗马的人本世界观之间的争战。基督教在此争战中,用了几百年的时间取得了胜利。而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奉为国教时,人本世界观又悄然混入教会。
章力生博士说:“上帝所以呼召保罗,非仅为传福音,乃是要他先去占领当时的战略中心;去攻破希腊罗马人文主义文化的坚固营垒。”(《人文主义批判》三版序言)
“早期的基督徒如居普良与特土良,虽然对古希腊和古罗马学术持着绝对否定的态度,但我们可以断言,使徒保罗绝不是这样封闭,哪位希腊作家的话合乎他的意思,他便引用如仪。……安波罗修、耶柔米、奥古斯丁都依循保罗的路线而非特土良的路线,他们学会鉴赏及应用古典学术,他们曾彻底将古典学术纳入庄严崇高的基督教教育的教材内。” (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第37页)
“一个强健的基督教信仰既然在不妥协的条件下也会利用非基督教的思想学说,何况那愈来愈离开圣经、愈来愈倚重教会权威的信仰,就更容易给希腊罗马的思想溜进去。”(《前车》第37页)
对于人性是否深陷罪恶而无力自救,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是否绝对必要,对于上帝是否对于人生与世界有至高主权的肯定性回答,是源于圣经的基督教的根基性教义,而否定性的回答,则是人本的思想。
今天中国需要启蒙与自由的精神来批判专制,然而,人本启蒙精神在20世纪的实践,结局就是人本主义的高峰共 产主义运动。事实证明人本主义不能带来中国社会和道德的重建。今天,中国需要的是宗教改革的精神。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是由中世纪的形态中分化出来的两条路线,这两条路线的抗衡持续至今。基督新教对于西方500年来自由制度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而改教后,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中的精神成果一直被新教精神所吸收和整合。这两者的外表形式是相似的,而精神内核是冲突的。然而西方社会正在此世俗之城与上帝之城的张力中进步。
在基督教与世俗传统借鉴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区分两者完全不同的前提。基督教会在与世俗知识传统对话时,要小心不让人文主义思想与基督教的根基混杂。
同样的神本的改教运动,茨温利及加尔文主义却能够实现对于人文主义理想的吸收,并且在完全不同的根基上完成重建。这是导致路德宗与加尔文宗,也是北欧与英美社会成果完全不同的原因。“人种的是什么,也收的是什么”!
今天,适逢许多知识分子成为基督徒,并且带来了他们的理性工具和他们变革社会的理想,在此过程中,中国教会是否能给中国社会和文化带来更新,一是要小心不要让人文主义与基督教混杂,二是要从以基督教教义为本对人文思想有所借鉴。就如当年茨温利整合“公民”与“基督徒”一样,当代也需要这样的整合。
宗教改革使一种崭新的精神从中世纪后期的腐朽中喷雾而出。它使文艺复兴所追求的生命更新得以真正实现。中国将会有一次这样的日出吗?
2007-5-1
(《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之二)
得了大地,失了天空——《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之三
神圣根基与自由传统——《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之四
神圣根基与自由传统——宗教改革与自由
“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圣经•哥林多后书3:17
“基督教是世界自由不朽的种子。”——洛桑学院神学教授微内(Alexandre Vinet,1797-1847)
第一部分 自由传统
宗教改革是一场自由运动。当代中国人很少这样理解宗教改革的。宗教改革首先反抗天主教所代表的中世纪专制,继而又在北欧,特别是英美各国中带来了政治上渐进的自由。宗教改革所开创的英美自由的传统,大略可以归结如下:
法制基石
宗教改革圣经被高举,不单成为道德的基础,更成为法律的基础。罗勃(Paul Robert)在洛桑高等法院古老大楼的的“公正将使邦国高举”的壁画,反映的正是这一主题,“‘公正’并没有蒙着眼睛,站在那里,手握着剑,剑锋向下指着一本书,书上写着‘上帝的法律’几个字。这幅作品画出了宗教改革之后北欧的社会学基础和法律基础。”(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100页)
宪政模式
改教家的宪法思想后来都有成果,如布塞尔和加尔文。他们的思想不像中古时代的契约观念那样脱离生活。“长老会治会制度的宪政模式不单是政治规限原则的一个样板,也是一种教育。”(《前车》102页)而长老会是加尔文思想的嫡系传人。
宗教改革的结果,是基督新教教会的建立,新教特别是承受加尔文主义影响的教会,在治理上都有很强的民主共和色彩,他们实践了自由也建立了秩序。而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英美的自由秩序是由新教教会的内部秩序延展到世俗政治中去的。
监察制度
因为相信无误的圣经,平民有绝对的标准,抗衡大多数人的错误决定。
监察古已有之,但是宗教改革认定人是罪人,所以特别主张用制度监察和制衡那些掌握权力的人。瑞士由于其宗教改传统,“特别热衷于实施权力的监察与制衡”。英国的国王与两院、美国的体制,“奉行宗教改革的国家,社会的‘治’、‘乱’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
人人平等
改教运动高举圣经是唯一最高的权威,“而圣经主张,无论君王或庶民,都应该遵守上帝的律法。”这带来了政治风气的变化。英国人越来越不怕专制君主的报复。
反抗专制
作为为宗教改革之子,清教徒在英国从后中世纪的全权国家中,坚定不移却是循序渐进地把教会从国家专制中切割出来,建立了民间生活的独立性。他们建立了具有民间自组织的教会,自下而上地变革了社会秩序,却没有导致大规模、长时间的流血,最后在英国确立了宪政的政体。
民主政治的宗教改革精神在卢塞福的著作《法律是王》中表露无遗。“因为有了体制,所以可以有自由而不混乱,换句话说,政治权力是操纵在法治的政府手中,而不是由人专横独断,因为法律最后权威是圣经,而不是人。”
卢塞福的著作对美国宪政却有很大影响。将卢的思想带往美国的人之一是洛克(1632-1704),“洛克虽然把长老会中的传统世俗化了,但是他却从其中吸取了许多成分。洛克主张人民的权利不可剥夺,政府须为人民认可,权力分立,以及人民有权进行革命等,从卢塞福的著作中便可以找到这种政治理想的圣经基础。若没有这个圣经背景,整个体系就会没有根基了。” (《前车》)
笔者认为,宗教改革所开创的自由传统虽然彰显于政治和法律制度,然而最深的根基却是源于宗教改革神学。人论、救赎和知识论,这三方面是宗教改革的自由根基。
宗教改革这三方面的思想,首先都是针对个人的,然而却都能够延展到文化与制度的层面。
第二部分 神圣根基
一、 人有上帝的形象:人权的基础
在宗教改革的思想中,人是有地位的。
我们对待人的态度,出自于我们对人的认识。而圣经告诉我们,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因此“人真是美妙的”。
首先,宗教改革认为人有上帝的形象,建立了人的自由与尊严。“人获得真正的内在价值时,自由就在其中,没有这些因素,自由就会导致混乱。”(《前车》99页)
基督教认为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1:26)。这“形象”与样式”在新约里更具体指明是“真理、仁义和圣洁”,也就是说人类受造而有“真理”即理性的能力—— 可以认识世界;有“仁义”即法性的潜能——追求公平与正义;有“圣洁”即德性的潜能——追求圣洁浪善的生活。
人内在的灵魂是宝贝的,这灵魂不仅由于其理性、法性、德性的潜能而珍贵,更是由于其来源而珍贵,因为这灵魂是来自上帝的。“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二:6)。
因为上帝是尊贵的,所以按照上帝形象创造的人也是尊贵的,因此,个体生命具有无上的价值。人的自由与权利在此就得到了神圣的看顾。所以,高举了上帝的地方,人的权利就得到高举,人的自由就得到保证。
其次,从宗教改革的观点来看,即使在人堕落之后,他仍然是美妙的,仍然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人权观念最稳固的根基。
薛华说:“宗教改革家知道人的沉沦在于背逆上帝。但是建立了北欧文明的宗教改革家,和跟随宗教改革的人知道,当人在永在的上帝面前是道德上的罪犯时,他不是‘一无所有’的。现代人倾向于去思想人是一无所有的。”
人虽然堕落了,人的堕落使他里面上帝的形象破损了、残缺了,但是,人仍是按上帝形象创造的,他的生命仍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因此,罪人仍有一些不可让渡和剥夺和权利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因为所有的罪人,都一样有上帝的形象。即使是我们的仇敌,他也仍有一样的本质,我们还是应当从心灵去饶恕他,去爱他,甚至出于十字架的爱放弃作为受害者本可以诉诸的司法追讨。这样就有益于建立饶恕、爱与和平。
这样,在“人有上帝形象”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人权观,不仅稳固,而且是普遍的。
人变得很重要。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人所担当的各种职分都被视为尊贵,“信徒皆祭司这个圣经真理被高举之后……由这个思想产生了人人平等的观念,而教会实行的平信徒当教会领袖,管理教会,也加强人民主意识的潜在力量。”(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第80页)
二、 知识论:惟独圣经建立了统一性
薛华说:“对一致性的问题,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所给予的答案正是全然相反的。”
在阿奎那的体系中,就有两种自主性的冲突,就是人的理性的自主性与上帝的自主的冲突。而宗教改革只肯定上帝的自主性,这样就建立了统一性。
“对宗教改革而言,终极的而且充足的知识植根于圣经——即唯独圣经,这与在圣经加上任何与圣经平行的东西截然不同,不管(它)所加的是教会或自然神学。”
这样就建立了知识论上的统一性。
薛华说:“宗教改革指出上帝在圣经中向我们同时讲到‘上层’及‘下层’(注:就是超验与经验,或恩典与自然)的事。他以启示讲到他自己——属天的事,并在真启示中讲到自然——宇宙与人。所以,宗教改革者有一种知识上的实在一致。他们完全没有文艺复兴所具有的自然与恩典间的矛盾问题。他们之获得这知识上的实在一致,并非他们比旁人聪明,而是他们所得的一致乃基于上帝在两种领域都有所启示。”
如下图所示:
恩 典-----自 然
人可以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已经把自己启示出来。“人可以认识那最终极的‘共相’。此外圣经也向世人启示意义、道德和价值。”
“虽然我们没有全然清楚的真相在圣经中提供出来,我们却能从圣经得到我所说的‘真的真相’。依此我们知道关于上帝与人的真的真相和有些关乎自然的真知。所以在圣经的根基上,当我们得不到全备的知识时,我们得到了真实而一致的知识。”
“与阿奎那所启发的人文主义,与罗马天主教式的人文主义恰成对照的是:宗教改革没有留下‘自主’的余地。”“这并不是艺术与科学就没有自由了。相反的,在被启示的形式里正有真自由在其中。虽然艺术与科学有其自由,但它们并不是自主的——艺术家与科学家也一样地在圣经的启示之下。我们将要看到,任何时候艺术与科学试图自主,一种铁定的原则即会彰显出来——自然‘吃掉’恩典,因此艺术与科学本身很快也会成为无意义的。”
1860年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明》一书揭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主要分别。两者都提倡自由,“但南部则流于放肆,而北部则无此现象,原因是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人没有办法给人生各个殊相(注:就是‘部分’)赋予意义,同时在道德范畴中无从得到绝对;北部则不同,宗教改革中的人在圣经真理下,在自由中抓着绝对价值。”(《前车》第97页)
在知识论上,对于绝对权威的认识,使人不被愚弄,也使人坚持独立的批判性立场。所以,我们也看到,启示(圣经)成了良心自由的最有力的引导,因为人可以相信,当人的理性归回上帝圣灵的引导时,他有能力独立明白圣经,也就是说绝对的权威是每一个个体的人都可以认识的。这样,在知识论上,就打破了权威的独占性,而使人人都有份于认识和归回绝对的权威,这样也促进了自由和民主思想的发生。在近代历史上,那些面对天主教的强权“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人士,如被锉骨扬灰的威克里夫、被烧死的胡司,只身反抗教皇,宣布“这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的马丁路德,都表现了惊人的勇气和独立性,他们的勇气,来自于他们相信自己已经认识了终极的权威——是认识而不是独占,所以他们必须顺服这绝对权威,那怕是与世间的最高权威冲突,他们仍然有一个底限支撑他们赴死或者抗争。这是在知识论上,宗教改革对自由的促进。
敬畏上帝,使人能够勇敢反抗人间的非法权威。
三、唯独恩典——救赎论与自由
罗马天主教的救赎论,认为人在上帝的工作之外,还需要做些什么,宗教改革完全否定。这样就建立了在救赎意义上上帝的绝对自主性,主权性。
“宗教改革家们说:(在拯救的问题上)人不能做什么;自主的或人本的,有宗教热忱或道德修养的人都无能为力。人得救唯独基于基督所完成了的工作上,因他的死占有历史上的时间与空间,而被救赎的唯一方法是举起信心的空手,籍上帝的恩典,去接受上帝白白的礼物——唯独信心。”(《理性的规避》第二章)
宗教改革深深明白人是深陷罪中不能自拔的,它肯定人是必须被拯救的,而且认为在通往拯救的路上,人是无能为力的,人的得救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当人还在罪中沉睡,灵性死亡时,上帝自动让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人死在十字架上,他为人的罪“埋单”,承受刑罚付出代价;在十字架面前,人完全无能为力,人也不必付出努力,人所能做的就是出于心灵的回应——信,而这个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予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这就是宗教改革唯独恩典的教义。
宗教改革惟独靠恩典的救赎论,确立了上帝的完全、绝对、纯粹的自主性,这样,就使个体的人需要全然倚靠上帝的恩典,顺服他的权威,而在上帝的自主性下就建立了人的自由。似乎全然倚靠恩典,使人失去了自我,但是真相是:全然倚靠恩典,使人恢复并且超越了起初被造时的道德自由。另一方面,从消极的一面来说,因为全然倚靠恩典,人的自由就是处在上帝的绝对自主性之下,靠他的恩典得到的。既然是全然靠恩典得到的,就是不可让渡和不可剥夺的,也是不倚靠他人的力量而取得的。所以确立了上帝主权的地方,就确立了人类的自由。——因为恩典是不可剥夺也是不需要中介者的。
基督的救赎是无条件、白白赐予的,这就肯定了人可以单单藉着恩典到上帝那里去,因为人与上帝之间的中介者不存在了(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上帝面前),中世纪教会有“隔断的墙”,也被拆除。把圣经放在原本放隔屏的位置上去,“表示圣经真理可以引导所有的人直接来到上帝面前”。这些都大大增进了人与人的平等,肯定了人在终极意义上的自由。带来社会的自由。
宗教改革在救赎论和知识论的意义上似乎否定人,就是否定人的自主性,但其实却是最深地肯定人。它肯定人是可以获得真知的;他也肯定人——即使是堕落之后的人,仍然是有上帝的形象——虽然是被损毁的形象;他更肯定,人在被救赎之后——虽然是全然倚靠恩典的救赎——将可以全然恢复属天的荣美与尊严,“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
在对上帝自主性的肯定的基础上,宗教改革引出对于人的自由的肯定。
宗教改革,被公认为是基督新教国家的历史根基,也被认为是现代化的起点。
同样追求自主和解放,宗教改革走的是一条与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完全不同的路线,宗教改革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把人绝对化。如果人把自己绝对化了,那其实是把人自己偶像化了,我们知道任何偶像都有一种解体的倾向,把人偶像化的结果就是人的解体。我们在不久的未来的历史中将看到这一幕。
四、结语:神圣根基与自由传统
我们已经从神学教义的角度察看了英美自由的神圣根基。在宗教改革后的英美社会中,自由秩序是由基督教会延展到世俗政治秩序中去的,今天这些国家也许已经抛弃或者正在抛弃自由的根基,然而它们仍然得以暂时享受这神圣根基所结出的果实,就是他们的自由传统。而今天的中国,人们的心灵正渴慕基督的神圣恩典,不过中国社会与中国教会却缺少自由的传统。
如果说,五四运动,是承继了西方启蒙运动的余响的话,那么中国基督教的传播,是承继了宗教改革的影响。不过,迄今为止,中国教会的神学思考还没有在宗教改革所展开的许多广阔领域里充分展开,1907年的中国宣教士大会曾经有盼望一个基督教文明的中国,而这一理想后来遇见了极大的挫折,不是这一理想本身的过错,也许上帝行事的方式与人的预期不同,在这挫折的过程中,中国教会本身有了深厚的生命根基和深刻的属灵经验,也许,只有在这样的一个根基上,一个宏伟的基督教文明的理想才能够展开。
一方面,中国教会需要去察验新教传统的坚实根基,就是那些源于圣经的神圣教义,关于人、关于圣经、关于罪、十字架与救赎;另一方面,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也许提供了一个西方自由传统与人的活泼心灵再次相遇的机会,毕竟任何一种社会运动,如果不是源于人最深的心灵,都是难以持久和产生深远影响的。
虽然历史不会简单的重复,在中国也不必简单重复英美自由的进程。然而,我们可以期盼,信仰根基与自由传统在中国的再次相逢,期盼基于源于圣经的人观,和由此建立的人权观、爱和饶恕;期盼基于源于圣经的救赎观,由此寻求生命的更新、建立自由与平等的根基;期盼基于宗教改革的知识论——唯独圣经,并由此建立独立的理性与良知。
这一切都倚赖,宗教改革的神圣教义的传讲将来来的新生,就是人的新生命,我们不仅盼望一个个的同胞的新生,也盼望在人的生命新生的基础上,中国文化和社会秩序的新生,就如刘同苏兄所说的:“重生的中国”! 5月5日 中国当代社会诸问题——余英时先生与中国部分流亡知识分子座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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